“车莎莎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被刑拘
湖南23岁女生车莎莎
在长沙叫货拉拉搬家时
跟车途中身亡
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事件回顾↓
23岁姑娘搬家途中突然跳车身亡,诸多疑点曝光
从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获悉:2月23日,“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监控细节曝光
带着宠物狗搬家
22日,有媒体公布了一份监控视频,显示的是车莎莎生前搬家的片段。
据家属称,事发时,女孩正从天一美庭小区搬家。
相关人员提供的视频显示,2月6日晚事发前,有一名身穿粉色上衣、浅色牛仔裤的女孩独自搬家,进出约10次。
当晚9点13分左右,女孩换上一件蓝色外套,带着宠物狗,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画面内。
医生讲述送医时伤情细节22日下午,车莎莎生前就诊的湖南航天医院急诊科黄姓主任介绍,2月6日晚,车莎莎送医时已处于昏迷状态,耳朵有出血情况,没有意识。“当时情况很严重,我们下了病危通知书。”黄主任称,由于情况危急,医院为车莎莎开设绿色通道,直接送往急诊科,“做了头部CT、腹部CT显示她头部有骨折情况,颅内出血,脑肿胀等情况,真的很危险。”
黄主任表示,车莎莎送到急诊科抢救室情况稍微稳定后,医院请了神经外科医生、ICU医生进行会诊,“根据她的病情救治需要,由神经外科医生对车莎莎做开颅手术。”
重回事故现场:
无紧急刹车痕迹
道路位于工业区
22日晚,我们到达车莎莎出事的曲苑路时,发现现场警方正用一辆货拉拉货车进行实地勘查。
家属透露,他们从警方处了解到,现场没有明显刹车痕迹,车莎莎的叔叔认为,这指向了另一个疑点,车莎莎跳窗时司机为何没做紧急刹车处置?
根据观察,事故发生地点曲苑路位于一片工业区,为双向两车道,有路灯,两侧种着树还有人行道。路两旁分别是威胜科技园、德邦现代医药物流园、国家金属采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基地。
出事地点,警方正用货拉拉实地勘查
重走偏航道路:
比正常路线慢至少6分钟
22日晚,车莎莎叔叔出现在货拉拉起始地点时,一脸疲惫,这条线路他已经走了4次,如今面对网友对路况的质疑,他想带着媒体走第5次。
车莎莎上车地点
“前几次都是用手机拍摄的,画面很亮,这次我想你们用专业设备记录实际情况。”车莎莎的叔叔说。
据估算,正常行车路线下3种方案均只需要17分钟,而偏航情况则需要23到25分钟。
图据南方都市报
晚上9点17分,车莎莎的叔叔再次从搬家地点天一美庭出发,从辅路进岳麓大道,晚9点23分,车辆到达第一次偏航的地点。按照导航,应该拐弯上高架,但货拉拉司机当时选择直走,此时导航提示,“您已切换路线,慢一分钟”。
晚9点27分,车辆到达第二次偏航地点,按导航该沿岳麓大道继续直行,但货拉拉司机左转进入旺龙路,车辆进入后,发现光线变暗,几乎没有路灯,导航再一次提示“慢一分钟”。
晚9点28分,发生第三次偏航,导航显示应该直走,当时司机的路线是进行掉头,掉头后又进入光线较为昏暗的路段,导航提示“您已偏航”,晚9点29分,车辆右转进入佳园路,该路没有路灯,道路一片漆黑。
晚9点30分,出现第四次偏航,导航显示直走,货拉拉司机选择左转进入曲苑路,左转大概半分钟后,到达事发跳车地点。
家属提供的线路对比图
我们注意到,正常路线下只需要切换3到4条道路即可到达终点,偏航路线下需要切换5条以上道路才能到达终点。
涉事货车
“老司机”发文:
偏航路线红绿灯少不堵车
但晚上人少路黑
知乎网友“杨子虚”称每天上下班都要走这条路线,还在这一片开过滴滴,并在回答中分析,司机是为了不堵车和绕过红绿灯才绕路。
“杨子虚”称,原定路线确实是看起来是最短的路线(走西二环南下,走枫林路向西),但实际上当真正开车的时候就会发现,西二环位置是不能直接掉头的,掉头大概就需要多开1公里,而且枫林路一段红绿灯非常多,如果是白天确实是非常堵。尤其是路过西站那里更是堵。
对偏航路线,“杨子虚”分析,岳麓大道是一条限速70的封闭路线,但整个红线全程只有3个限速摄像头,老司机基本上都是全程80+来开的,只要不是早晚高峰,几乎必然是偏航路线更快。
由此,“杨子虚”称,虽然不知道货拉拉是怎么来算运费的,如果是滴滴的话,加上怠速的计费时间,除非是完全没车的时间段,否则偏航路线一定比正常路线价格低,“而且怠速还费油,属于双输。作为非常熟悉线路的司机,我非常负责地说,如果是我开车,即使是早晚高峰,我也一定选择偏航路线。”杨子虚文中称。
最后,“杨子虚”称,真正很熟悉这段路的老司机就知道,这一段绕过了一个要等很久很久的红灯,但唯一的问题是,整个区域都是工业园,白天人很多车来车往;但是即使是工作日,到了9点以后,也几乎都是黑灯瞎火了。
货拉拉是否应该担责?律师解读
对此,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觉得平台一定会承担责任。”赵铭认为:首先,多个渠道证实车某某在叫车前一切正常,没有心情波动或其他影响情绪导致轻生的外因。这就表明车某某跳车行为与货拉拉车上发生的事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次,由于汽车上没有配备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货拉拉App中也没有配备一键报警等功能,这表明货拉拉平台没有尽到对司机安全审核和行程监管的责任,对货拉拉用户缺少最基本的保护,而根据已有的信息显示,司机曾三次偏离导航,如果无法排除女孩跳车与司机偏航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那么,平台就应当为此承担责任。最后,货拉拉平台为用户提供车辆运输,并从用户缴纳的费用中获益,双方实际上已经缔约为民事法律关系,货拉拉平台享受收益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即对货车司机的审核和车辆行驶轨迹的监管。而实际上货拉拉只管收钱没有监管的行为,属于一种民事违约行为。
网友热评
@朱瑞鑫:
一会儿释放一会儿拘留,到底有没有问题!@梦在边缘:
是有新证据了,还是因为舆论压力?@想个好点的名字:
希望真相早日揭开,多好一个姑娘啊,实在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