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兆明强奸8人覃兆明执行死刑(三)
接上篇
他进屋后关掉了灯,我醒来时只能模糊看清他的模样。并且是他把我叫醒的,我知道他的口音。穿着拖鞋穿着裤衩,一定是邻居。就这一条街不超过十个男人,我如果自己查都能查到。
我就想问,报案有用么?没有证据。警察如何相信我不是自己胡言乱语,信口开河?
其他的强奸未遂案件又是根据什么立案的?确定嫌疑人之后根据什么证据坐实他的罪?
书归正传,很多人问怎么防范连环杀手。
话说,聪明的连环杀手,其实都是很好的心理学家。
他们善于揣测别人的内心。能够用最快的时间分析出哪个目标更容易下手。就像鬣狗能够从一群动物中找到最孱弱的那个一样。
对于一个被欺压得穷极生疯的疯子来说,
选择什么样的受害者比较适合,才能充分释放他内心的怒火呢?
显然是比他更弱小的人。没有一个连环杀手会对女性排球运动员下手。
因为那一巴掌打过来,足够他们原地转三圈的。
他们可不想惹厉害的人,他们只想对柔弱的女性下手,像疯狗一样乱咬一气,才能让他觉得痛快。因为在生活中,鲜有人把它当作人来看待。因而他自己也就逐渐地产生了兽性。事实上,还真有不少人在施暴时,会对被害者进行啃咬的。这种狗型杀手,心中往往会有一些无法释放的愤怒。
所以法医常在被害者尸体上发现很严重的咬伤,正因如此,齿痕也经常被作为定罪的证据。在DNA技术出现之前,许多连环杀手,都是用压印定罪的。
所以遇到这种杀手,千万不要祈求,也不要与他争论,更不要试图与他建立联系。这种人就是咬人的疯狗,他不会与你讲道理的,他认准的事情,他会用生命去捍卫,因为他的命本身也就值五毛钱。所以一旦你一对一面对他了,除非你手里有枪,否则他就会象个王八,死咬住你不放。
因而防范他的唯一方法就是不要落单。一旦落单,你说什么做什么都是无济于事的。因为这种人不是与你来讨论人生的,也不是讲道理的。
他来就是发泄生活中的压抑的。是为了清洗自己的人生挫败感。
意思就好像是说:嘿,你们平时都不注意我,不把我当人看。我现在就要攻击你,让你重视我,让你知道我的厉害。就好象一个没有存在感的狗,需要滔滔不绝的号角,才能让他感觉舒适一样。即使别人把它的叫声当作了噪音。
那么怎么才能防止被他们跟踪盯梢,以至于被当作目标呢?
首先不要显露出你的软弱,其次也不要显露你的财富,你的美色,你的一切不能用你自己的武力所保卫的美好东西。
一旦这些引起了他的妒忌,让他想起了失败的人生,他就会对你下狠手。
那么在除了防范自己被杀手盯梢,防范落单之外,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
最好不要随身携带刀具与其他防身武器。那很可能是为对方准备的。抢夺女性手中的刀子,我在格斗课程上试过,并不难。因为女人出手速度实在太慢。
防狼喷雾剂倒是个不错的选择。可以远距离攻击。一旦吸入就会几个小时呼吸困难。即使被抢,也不会危及自己生命。
当然这对付不了背后突袭型的杀手。
背后突袭型的杀手,很难防范。或者说,完全无法防范。因为当他发起攻击时,你已经失去反击能力了。所以还是那句话,不要落单,不要用后背对着陌生人。一旦他发动攻击了。你就完蛋了。也不要指望有人来救你。因为人心冷漠。
至于破案,那就是猴年马月了。虽然大部分连环杀人案都能破,但时间确实会很漫长。因为警力真的不足。财力也确实达不到。中国在这方面的投入实在少得可怜。
再说,
就算破案了,但你也死了,可是他的命,有你的命价值高吗?
防范才是硬道理。女人身边必须有个男人,哪怕那个男人比你还矮,但只要他勇敢,他就能够保护你。没几个连环杀手敢对身边有男人的女人下手的。
因为这类人,大多都是从小就被同性揍怕了的。见到同性,他们心理就犯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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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没错,会不会保护女人真跟身高没有必然关系,只看有没有勇气。
否则,即使人高马大的男的在身边也木有用,俺会告诉你 俺们大学的时候联欢 被小混混捣乱调戏 几个大男生都吓得不吱声 最后还先跑掉了吗?
还有啊,女生受到伤害的案件中,据统计大部分(MS高于7成?)都是关系紧密的男性施加的,而不是陌生人。而且,场所大部分都在像自己家这种被认为安全的场合。
同意前面“不要显露出你的软弱”那一段,相信每个人的气场还是有差的,比如俺就有“找俺问路吧”的气场,一群人一起走,被拉着问路的总是俺。。。不过,气场这东西,恐怕不是那么好改变的,要不女同胞们也去练练小擒拿?不求多实用,起码精气神会强大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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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一个,楼主写的很好,以前租房时就是这样的,晚上回家一步三回头,这些都是老爸曾经一直提醒我的,昨天又提醒过,呵呵,家人是司法系统的,他们看到的听到的比我们多多了,所以才更担心,老公还嫌我过分小心,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尤其是单身女孩子,不要给坏人留一点机会。
我现在在英国留学,小镇子,治安较好,几乎从来没出过大案。出国前对什么都紧张,爸妈也叮嘱得多。刚来的时候天一黑就不出门大白天去银行存几百英镑的生活费也要结伴。可是现在生活久了习惯了胆子也大了,有什么事半夜十一二点也会自己上街,有时候走半个多小时的夜路去找朋友。英国人不多,离开镇中心之后居民区的街道很寥落,有时候可以走十几分钟不看到一个人。
楼主现在说英国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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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小心吧,我会告诉你我在大***太太平平二十多年,来腐国不到一年已经进两回局子了吗。。。
最近这次是抢劫,上次是遇到专门调戏亚洲女人的死流氓。
那时候刚来没几周,去买完东西坐车坐反了,中途意识到赶紧下车换方向等。
那个车站那叫一个荒凉,没有人烟四周全是大田野,要抛尸都不用另找地儿那种。。。
我就在那等车,忽然有一辆黑色的车停在我身边,一个白头发的男人跟我问路。
当时就觉得不对劲,这边路况这么简单,标识也很清楚,而且问路一般也不会问外国人吧?
他问那地我正好知道,就说了下,然后那人要我上车给他指路。。。
我不上他还不走,问我来英国多久了?哪人?是自己住吗?
当时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啊,我说我刚来不久,上午有个在这好几年的老同学刚带我逛了逛,现在要回房东家,我跟房东一家一块住,他们在等我吃饭呢。
那人听了还不走,问我你内裤什么颜色的?给我看看。还说在英国给人看内裤是习俗,真当人白痴么。。。
我没办法只好一直装听不懂,这时候公交车终于来了,简直内牛满面啊,于是我就脱险了。
本来以为那人只是临时起意,除了口头调戏也没被怎么样,所以就没报警。
过了几个星期,我跟几个要好的女生聊天提到这件事,发现还有一个日本姑娘和一个中国姑娘也遇到过他。
他也是装作问路要日本姑娘上他车,日本姑娘不肯,他说我给你多少多少钱,看她还不肯就走了。
中国姑娘上了他的车,当时穿着裙子,还被掀裙子摸了大腿,她发现不对劲说你停下!开车窗要喊人,那人胆小就放她走了。
总之我们三个一合计原来这还是个惯犯,就一起报了警,去警察局录了笔录,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们三个都很紧张没记住车牌号,那人至今没抓到,不过到也没再听说他再作案。。。
各位身高不足的男网友们,学长我也就只能帮你们到这里了。
呵呵,开个玩笑罢了。
话说回来,还真有在连环杀手下死里逃生的案例。
据说那是在美国,一对夫妇遇到了杀手。杀手有枪,先对男人开了一枪,然后就扑向了女人。
女人太柔弱,虽然身材并不太差,但依旧不是杀手的对手。
这时那个重伤的男人爬了起来,拿起来一把枪,在眩晕中开了一枪。将杀手打伤。但杀手没有死。
两个重伤的人就这样肉搏,最终那个男人,用枪托活活砸死了杀手。
所以,男人手中常备武器是必要的,掌握一门武艺也是必要的。
每天100个俯卧撑,就更是必要的了。因为格斗需要力量。
各位女网友,回家督促自家男人每天100个俯卧撑哦
即使不遇到危险,好处也是n合一的。你们懂的。。。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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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太高看教育的功能。
也不要过度寄希望于法律。
教育在强大,也挽救不了天生顽劣的灵魂。
法律也只是事后起到惩戒的作用。
犯罪不是教育问题,也不是法律问题。
而是家庭问题与道德问题。
一个人是否成为罪犯,与家庭是否完整,家庭教育有很大的关系。
一个娼妓,是无论如何无法教导出好儿子好女儿的。
而一个恶棍,也不可能让孩子产生道德感。
同是资本主义国家,美国的犯罪率远远高于其他欧洲国家。
而美国的教育和司法还要强大于欧洲。
美国的就业情况也是好于欧洲的。
可为什么美国那么乱?
因为美国太多破碎家庭。
太多没有道德感的女人和男人。
首先要为罪犯罪行负责的,往往应该是他的父母。
且不管该罪犯口中是如何尊敬,孝顺他们的。
都是假象罢了。
除了为父母治病而偷钱之外的任何罪行,都是不孝。
但即使这个罪行本身,也是不道德的。
因为你偷走的,可能是别人的救命钱。
以道德之名行不道德之事,依旧是不道德。
缺乏家教,是犯罪的根本原因。
楼主,你对于这两天长春偷车案怎么看?罪犯本意应该只是想偷车的,可最后为什么会丧心病狂得掐死一个才出生的婴儿?!!!!
孩子是无辜的啊!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真是心都碎了!真不敢想孩子的家人现在该有多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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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慌不择路地逃跑,突然身后警报响起,他一定很慌张。结果回头一看,是个婴儿。。。
婴儿的哭闹声能达到120分贝。
作为一个惊慌失措的,没见过啥大世面的蟊贼
他不把孩子杀掉,反而会让我惊奇。
虽然听上去比较冷酷,但孩子的父母在这件事上应该负主要责任。
随时锁车,随身带孩子,是必须的。
我平时开车出门,不论离开车多远,哪怕只是在车边上买早点,我也坚决拔掉钥匙锁车。因为我知道中国警力有多么不足。
与其事后补救,不如少惹麻烦。
父母当然有错在先,才给了罪犯可乘之机。但是罪犯在发现孩子后完全可以丢在路边,没有必要夺取孩子的命啊!!!!
这种人太坏了!!!不枪毙不足以平民愤!!!微博上有人说罪犯自首了可以免死,楼主你认为呢?他会被判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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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不好说。中国法官的自由度太大。兴许一拍脑袋就决定了。
这种情况下,死不死都是问题。如果不判死,社会影响会很不好,舆论不答应。如果判死,等于政府不守信用。因为事先说好了自首可以减罪的。真的执行死刑了,以后就没有人敢自首了。很可能导致后来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多杀几个垫背,求心理平衡。对普通大众不利。
最后的结果就是,不管怎么判,法官都里外不是人。而父母甚至可能还能得到社会捐款。
在美国的话,这种案子都是陪审团判决,法官没有审判权。由于是针对普通家庭犯罪,且受害者是婴儿,如果检方与罪犯事先没有做交易的话,以故意杀人起诉,闹到最后的结果,如果是有死刑的州,一般是先关15-20年,再注射死刑。
这种判决就比较爽。
这就等于是把嫌犯丢入死牢,让黑人轮奸20年,再注射死刑。
当然,其父母也难逃罪责。社会捐款的事情,就别想了。直接被舆论骂死。
这个罪犯落到哪个国家最爽最解恨呢?
估计是新加坡、伊朗一类的国家吧。。。各种极刑。。。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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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远途旅行,我宁可多花钱坐飞机。近途自己开车。安全系数高很多。
高铁动车还是算了。当然支持高铁动车的尽管去坐。我没权利管你们。
谁愿意坐谁坐,也不用特别跑过来反驳我,说我不懂如何如何,显得自己很高明似的。真高明的话,早就去国务院了吧。国务院的人能直接看新华社的内线报道,也不用上网找新闻看了。
现在正反面的意见大家也都听了不少,坐不坐自己拿主意,反正命是自己的。
中国人就是喜欢嘲笑别人。723之前有人发帖爆料说不安全,结果被人嘲笑一番。512之前有人说要地震,四川某政府网站也通知了。结果又被人嘲笑,说是无中生有,通知也被删掉了。三鹿毒死人之前,也是有许多人对爆料者进行谩骂的。
我看知情的人尽到提醒义务就好了,听不听全在个人。
那些不爱听的,也别再说什么了。人家也是好心提醒,没什么恶意,没必要唧唧歪歪。
这个话题到此为止。希望大家多曝光一些身边的案子。并提供一些分析。
明天有空的话,我扒个新案子。铁定扒大案。敬请留意。
ps 提醒带孩子出行的人,永远不要让孩子离开视线。一秒也不行。
人贩子也是会挑选目标的。不要成为目标。一旦丢失,即使抓到人贩,找回的希望也很渺茫。因为。。。
记住,许多孩子死于贩卖途中。。。另外据几年前一名暗访记者爆料,甚至有女婴被送到了广东黑餐馆吃掉。。。
所以不要让悲剧发生在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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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曝光铁路质量问题的,是参与施工的民工。
最早曝光三鹿问题的,是受害者家属与记者。
预测512地震的,是地震局。消息登载在四川某政府网站上。因为快要奥运了,不和谐就撤销了。
别混淆视听。易经预测你也说的出口。你也说有理有据这四个字了,麻烦你先了解事实真相再说话。
以后此类胡言乱语,我一律不再作答。请各位发言时自重。
楼主,贾乃亮人肉诅咒他女儿的网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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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我不了解。
但有个很有意思的心理现象,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
想要引起一个人的注意,最好的方式就是骂他。
想要让所有人都重视自己,就要当众骂人,装清醒。
所以,在学校里,你经常会看到,女孩总是打骂自己暗恋的男生。甚至去老师那里告他的状。
而男孩总是哗众取宠,对抗老师。
在公共场合,任何谩骂与对抗,都是吸引注意力的好方法。
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么多公知在微博上攻击政府的原因。
一个人越是得到别人的赞许,攻击他的人就越多。
攻击往往表现为:顶撞、纠缠、秀清醒,或者直接泼妇骂街。
在这类人的潜意识中,对抗是一种吸取对方能量的仪式。
一个人越是得到赞扬,他的公众能量越是强大。攻击他就能吸引更多的目光。
所以郭德纲成名之后,无数粉丝转黑。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这种心理。这种心里一旦得到满足,就会因习惯而成型,这个人就会变成职业谩骂者。比如南方某报针对政府经常作出不实报道。
比如经常在白宫门口为各种事情抗议美国政府的那几名熟客。
在连环杀人案中,也确实有不少凶手都是这类心理。
他们往往被女性忽视,于是为了引起女性注意,就开始展开对女性的暴力攻击。在攻击时,他们往往会无意识地对女性说:你平时都不看我一眼,现在你知道我的厉害了吧?
在攻击过程中,愤怒发泄很明显,而性欲发泄不明显。这类杀人犯主要的攻击对象,不是少女,而经常是女性白领,高管,女神级别的美女等。因为他们有气场,有更多能量可以供他们吸食。
在他们心中,攻击就是吸取能量的仪式。
当然也有攻击政府官员或者明星的。
就曾有个人,曾经邮递无数炸弹给美国的法官与议员,州长等。
也曾有个英国摇滚歌手,我最爱的列侬,就是死于这类人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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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到,在这种仪式性的攻击中,愤怒的发泄是很明显的。
愤怒的来源是被人忽视。
我朋友曾经就有个同事,处处与我朋友唱反调。
我问他,那个人对你的攻击,是胡搅蛮缠纠缠不清式的,还是疯狂发泄型的,是有理有据的,还是虚构事实的,或者是干脆就一句话:你不懂。
他问,是一句话式样的,常用句式如下:你虽然在这方面懂得多,但在这方面很无知。别看你是领导,你不如我能干。
但是具体怎么无知,具体怎么能干,没看出来。
我说,这种人,只是有被忽视感罢了。多赞扬他配合你工作即可。
句式如下:别看老杨经常嘴上跟我不对乎。但是你们不知道,他私下里最努力。工作完成得最认真。
几天后,我朋友来电话,说那个人果然不再开会的时候顶撞自己了。
在过去的多子女家庭中,如果一个孩子得到更多赞扬,其他孩子就学着模仿那个孩子,如果得不到赞扬,就会表现出攻击行为。
所以,我留一个作业。。。有闲心的可以试试。
你们可以去那个帖子里,看看那些与楼主对骂最激烈的人的id
看看他发过什么帖子。
他之前的帖子可能爆料过什么事,也可能模仿过一些热帖,还可能爆料过自己的私事,还可能是很令人尴尬的私事。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帖子不热。
于是他们转向了攻击。
这种情况与多子女家庭的那幕很类似。
给大家说个段子:
某人喜欢杨幂。
于是与女友ooxx的时候,要求女友学杨幂。
结果隔壁邻居每天晚上都能听到嗲声嗲气的:58同城。。。58同城。。。58同城。。。
那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攻击,是胡搅蛮缠纠缠不清式的,并带有虚构事实的。。。那是什么情况?怎么对应啊。。。
谢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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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方法就是变相鼓励之。
故意陈述一个他认为是有争议的事实,然后不断地刺激他攻击你。一定要找他认为是铁定有理的事情。这样可以激发他的激情。每当他停下来,就再刺激他一次。并带着观赏调戏的心态对待之。且不理睬其行为。直到他停下来,你再刺激,如此循环往复。。。
时间长了,他就崩溃了。
先说一个新近发生的案子吧。
这是2011年的案件。
发生在安徽。社会影响很大,上了一些法制栏目,也上了一些法制类报纸。
公安机关内部也有案情相关信息的通报。
这个案子影响很恶劣,同时反映了当今社会的某种倾向。足以引起我们的担忧。
话说,许多案子,必须是靠人海战术破获的。
这类案子的共同特点,就是嫌疑人众多。
当一个案子有可能是任何人做的时候,而现场遗留的线索又遭破坏(这种情况很常见)的情况下,人海战术就是唯一的选择。
这不是公安机关无能造成的,而是因为这类案子具有难以推理的特性。
比如发生在安徽的这个案子。就是这种情况。
案件发生在2011年的12月。
受害者是一名智障女性。作案手段是先杀后奸。
受害者是一名流浪乞讨女,25岁,轻微智障。家住环境比较差的地段。发现其尸体的时候,受害者已经死亡。死因系勒颈窒息。上身穿着衣服,下身赤裸。有性侵犯迹象。体内提取出了嫌疑犯的精液。
在这样的地方,对这样一名女性进行侵犯。
说明了几件事:
1、侵犯者没有能力对人进行精神控制,只好先杀后奸。受害者是智障女,说明嫌犯的智商也不高。相貌邋遢,不善言辞。社会地位低微。
2、攻击智障女,且奸尸,说明这不是反社会思想在作祟,而是纯粹的发泄性欲。此人性欲望强烈,但没有合理发泄渠道。应为单身汉,生活品位不高,经济条件恶劣。
3、此人作案时没有人发现,说明事先有过踩点。此人可能有前科。目前处于作案手法的完善期。不马上抓到的话,他必然会加快作案频率。
警方做出如下推理后,认为最有可能作案的,是拾荒、流浪人员。
于是开始全城搜捕,对所有类似人员进行排查。
结果是:即使经过了筛选,也仍然有240多人符合这个特征。
当嫌疑人的群体过大的时候,即使你推理再正确,也没有办法查下去了。
想要破这种案子,唯有人海战术可以。
后来警方调取了当时周边的监控录像。
对录像进行分析后,发现有一个人在案发现场出现过。
而这个人刚好与某个排查对象的体貌特征很类似。
同时,警方根据其作案手法,查找之前的类似案件,发现在11年5月份的时候,也曾经发生过一起中年妇女被勒死的案件。作案手法非常一致。
而这两个案子,刚好都发生在这个嫌疑犯的活动半径之内。
于是警方开始对其进行跟踪,并在其不备的时候实施了抓捕。
验证了dna之后,发现果然完全一致。
于是此案告破。
也许大家要说了,这个案子很简单啊。典型的人海战术破案。没啥技术含量啊。
大家稍安勿躁,且听我为何专门逮这个案子说?
原因是:你们注意到没有。
之前我介绍的那些奸杀案,即使是很大的案子,其嫌疑人也不过几十人,甚至只有2-3个人。
而这个案子,符合特征的居然有240多人。
这也就意味着,潜伏在这个城市里的潜在作案者,高达240个。
这就是240个炸弹。
在社会环境宽松的情况下,他们可能不会作案。一旦经济寒冬到来,或者他们个人遇到某些变故,比如疾病,家人去世,破产,失恋等。
他们很可能就会从潜在作案者,变为真正的作案者。
1个作案手段并不高明的流浪汉,尚且让警察忙了将近一个月。
如果240人里,有10个人作案的话。
警察这一年就什么也别干了。光这类案件就忙不过来了。
所以,我们必须关注流浪汉群体。不能任由这个群体在城市里随意游荡。虽然这是他们的权利,也是他们的自由。但当这个群体过于庞大的时候,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比如女性与小孩。就会生活在巨大的危险之下。
相信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不愿自己的家人生活在这种恐怖之下。
流浪汉的性犯罪,近年来有逐渐升高的趋势。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来个复杂的案子吧。
讲一个杀人狂吧。这个人,杀了7个人。几个省联合抓捕他,才把他抓到。
最有特色的是,这个人骑着自行车跨四省作案。此人作案时,年龄38岁。
话说,有人统计过,具有反社会性质的连环奸杀案,其凶手年龄一般都在30岁-35岁之间。
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到了30岁,正是男人精力最旺盛的时刻。
而也正是此时,原本生活水平相差不大的人,生活水平开始拉开差距。
有本事的人,开始在社会上拥有了稳固的社会地位。收入趋于稳定。日子越过越好。
而没有本事的人,此时也许单身,也许已婚但婚姻出现了一些问题。
经济上,他们越来越窘迫。
30岁,是男人人生的分水岭。换句话说,30岁,是许多示意男人感到绝望的年龄。
此时,家庭的危机,父母的年老,孩子成长带给他的精神压力,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都是很大的压力。
而对于那些精神不健全,人格有问题的人来说,就更是难以承受了。
所以,32-33岁之间,是最危险的年龄。是一道坎。
能否迈过这道坎,决定了这个男人未来的道路。
可是,这个男人,具有足够的反社会倾向,且精力充沛,刺激源也足够多,那他为何到了38岁,才开始作案呢?
原因很简单。他在32岁的时候,因为强奸案而进入了监狱。
关了5年多之后,他被放了出来。于是他再作案,就已经是38岁了。
换句话说,是监狱让他将第一次杀人推迟了5年多。
因而,延长强奸案的最低刑期,是很有必要的。如果这个人在45岁之后再释放,也许就可以挽救7条性命。换句话说,一个具有反社会性格的罪犯,如果在30岁左右,因家庭压力而第一次进行性犯罪。
那么关押期最好达到15年以上。
否则他出来必然杀人。而且在警察抓到他之前,他绝对不会自己停下。
反社会性格的强奸犯,与普通因性欲而进行强奸的强奸犯,完全是两个概念。
而这类罪犯,45岁后,性格会逐渐趋于平和。杀人的可能性,会降低很多。
因性欲而强奸女性的强奸犯,一般都是从熟人作案开始。
他们因爱慕不得,而强奸女性。这类人在强奸前,会幻想女性会因他的性能力强,而归服于他。
但事后往往发现,女性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告发。
这类强奸犯,在犯罪时,很少采用暴力。反而可能使用一些性技巧取悦女性。
虽然在旁人看来,这是很愚蠢的行为。因为女性是否愿意与你性交,与那些东西毫无关联。强奸永远是强奸。不会因为女性得到了快感,而放弃告发你。
更何况许多强奸犯,性能力低下。
也正因如此,这类罪犯往往将目标锁定在年龄更小的女性身上。因为他们不会感觉自己被女人鄙视。经验丰富的女性,往往使他们感到恐惧。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什么水平。
而反社会性格的强奸犯,他们强奸女性是为了发泄愤怒。
在强奸过程中,性侵犯的暴力成分更多。
这类罪犯是最危险的一类人。因为凡是被强奸的女性,非死即伤。
我现在要说的这个罪犯,就是这种人。他袭击了7个人,其中死亡六个。
那么他为什么会如此丧心病狂呢?
且看这个人的心理画像。。。
就像所有性格暴躁的人一样。
这个人出生在极其贫困的家庭。贫困的原因么,是她母亲生了6个子女。而且家庭 收入很低。
所以这个人3年级就辍学了。
由于他是家中的小儿子,所以家长与兄姐都很照顾他。
这养成了他骄纵、自我中心的性格。
正是这种性格,导致了他后来的性格畸变。
为什么呢?
因为极度贫困,会导致自卑。这是很正常的情况。
而极度的骄纵,又会导致极度的自尊。
当一个人即自尊,又自卑的情况下。就会使这个人产生极端想不开的情况。
因为社会整体环境来讲,是瞧不起穷人的。
人们普遍对穷人有蔑视心理。即使穷人自己,也瞧不起穷人。这是人的本能。
那么一个社会地位低微,家庭地位很高的人,很容易会出现反社会倾向。
因为他习惯了以自我为中心思考问题。
而走向社会后,发现社会甚至都不把他当作个人看待。
极度自尊会使得别人的每一个轻视眼神,都成为严重刺伤他自尊的实质性伤害。
而他又没有报复的能力,也没有翻身的可能,扬眉吐气是永远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在这种绝望下,雄性激素会使得这个人变得异常好斗。记仇。
他越是这样,就越是不融于社会,越是被社会排挤,于是就演变成了心理畸形。
反倒是那些在家不被重视的穷人家孩子,走向社会反而适应性更高一些。由于吃苦耐劳,不怕别人的轻视,反而能靠做苦力而成为小有资产的人。
这个人,后来娶了个老婆。老婆很漂亮。
但是老婆对他的要求很高。倒也不是要求他大富大贵,只是要求他能够有个稳定职业,赚钱养活一家老小。
这可不算是太过分的要求。以他的相貌,年龄,以及学历、技能来看。他能娶到这样的媳妇,算是很低的要求了。
但是他从小被娇惯,不用对家担负什么责任。所以他面对诱惑时,就会失去责任感。
于是,他作为一个司机。却天天酗酒。每天不醉不归。最终被警察吊销了驾照。
大家都知道,大货司机其实是很赚钱的职业。考a本也很难。
这对于他家来说,应该是个巨大的打击。
为此,妻子与他大吵了一架。
他不但没有反思自己的错误,反而将一切错误归罪于警方。认为警方吊销他的执照,是多管闲事。
我勒个去。警察管事,他认为是多管闲事。后来警察不管事,他又认为警察不作为。
一切衡量对错的标准,都是以他的利益为中心。
而不是法律。
在他的眼里,法律就应该是为他服务的。地球就应该是围绕他运转的。当法律做出对他不利的判决时,他就认为是 不公。
假如他酒后开车撞死人了。对死者公平吗?他从不会考虑这个问题。
看到这里,这个人的心理形象,大家也就一清二楚了。
所以,他做出后面的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
他做出了什么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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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夸奖。。。
我业余爱写小说。
我不写细节,是为了防止模仿犯罪。也是为了避免犯罪分子学会反侦查手段,加大警方侦破难度。
当然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本来不想犯罪的人,看了之后萌生犯罪的想法。
我宣讲心理学,是为了用它来震慑犯罪。不是鼓励犯罪。
反观某些三流小说家,人品就太差了。
为了稿费,什么都写。作品垃圾,人品垃圾。
上次有个出版商,让我写强奸案,只要描写细节,就给一笔很可观的稿费。描写越变态越好,最好三俗,最好血腥刺激,要能激发犯罪欲望才好。
呵呵,我告诉他,哥不缺钱,就是缺钱,也不缺德,我宁可写这种不给钱的网文。
他做出了什么事情呢?
他老婆把他骂了一顿之后,他又开始喝酒。
喝道酩酊大醉的时候,邻居来家里串门。他把邻居按在床上强奸了。
一个男人,二婚,好不容易娶了个漂亮媳妇,媳妇愿意跟他好好过日子。他考了a本,开上了车。好日子马上就要开始。
结果他却天天喝酒被吊销了驾照。他不想办法补救。还继续喝酒强奸邻居。
如果你是他的妻子,你对于这个没有事业心,没有家庭责任感,任性胡为的人,被关进监狱还有什么可说的?
恐怕除了说拜拜,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结果,他老婆回到了老家,嫁给了一个老实男人。生下来两个孩子。日子过的很美满。
他出狱的时候,发现了这件事,又跑到警察局告他 老婆重婚。
但是懂法律的都知道,重婚是自诉案件,不是公诉案件,你要去法院才行。
而到了法院,就必须要有足够证据才行。没有证据,你凭什么说人家重婚呢?
法院要求他提交证据,以便于立案。
他小学毕业,不懂法律,不但不认为是自己有问题,反而认为是法院不作为。
一怒之下,他打电话给妻子,说:你等着,你不给我机会,我也不给你机会。
话外之意,就是我要杀了你。
这个老婆摊上这种人,可真够倒霉的。
后来他跑到了张家界。
也就是妻子的老家。找到了她家之后,却见不到妻子的人。
于是他对妻子的姐姐说,10天之内不见人,我就杀人。
其妻子的姐姐说:你刚从监狱出来,就忘记疼了。我不信。
对于这种性格极端,脾气暴躁,报复心强的人说这种话,也算是她找死了。
结果他当场掏出刀子,捅死了她。
然后他就踏上了逃亡的道路。
他一路骑着自行车,逃亡新疆。并在新疆买了些水与干粮,横跨沙漠,准备偷越国境线,逃亡外国。
但是国境线管理很严格,他寻找了许多地方,等待了好几天,都没有找到机会穿越国境线。
于是他只好又回过头来。
他沿着310国道,一路向东,从新疆到甘肃到河南。走一路,杀一路。
专门劫杀与妻子年龄相仿的女性。
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他不住旅社,天天住在野外。
每次杀人,他都是先杀后奸。
在强奸的过程中,他对受害者的尸体,进行疯狂的暴力攻击。
如果勘察现场的警察,是懂犯罪心理学的专家,他一定会马上辨认出这个人罪犯的心理特征。并给出这个人的心理画像。
因为他的行为太明显了。太典型了。甚至可以直接照搬教科书。
有的人要问了,为什么他妻子不能跟他好合好散呢?
你们觉得可能吗?
他这么一个性格极端,喜欢酗酒,极端自私的人。你就是提出离婚,他能答应吗?
他不答应,那就只好去法院起诉。
到时候对簿公堂,他这么好面子,自尊心又那么强烈的人,怎么能受得了?
他出狱之后,肯定还是要杀人的。
所以,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他妻子逃跑是正常的。
他早晚要杀人,因为他已经具备了杀人犯才有的极端性格——极端自我中心、敏感、自卑、过度自尊却有着强奸犯的名号 。
他杀人与否,虽然与他妻子逃跑是有一定联系的,但并不是必然的联系。
就算他妻子跟他正式离婚,他就能从此改好重新做人吗?不会的,请大家回忆前面佳木斯的那个案子:
他们有着极其相似的地方。中年出狱,孤身一人,自尊心强烈却有着强奸犯的名号,极度贫困,又没有谋生技能。这样的人从监狱出来之后,肯定还是会酗酒,会打架,会杀人。
可能唯一不同的是,他那时候杀人的模式,可能是以抢劫杀人为主。强奸只是作为附带。
所以有人曾经问我,杀人犯是不是与正常人不一样?
从某种角度来说,人人都可能成为杀人犯。
因为杀人的本能,是所有人都具备的。
但是,在同种处境下,有的人会杀人,有的人却不会杀人。
原因是,杀人犯的心理与正常人还是有一些细微差别的。
在本案当中,这名罪犯的心理大家看得很清楚。从头至尾,都是咎由自取。
唯一可怜的,就是他的妻子与孩子,还有那几个受害者。
他是怎么殴打受害者的?
不需要让你们看照片,只听我的叙述就可以了。
他尾随上其中一名被害者后,用酒瓶子猛砸被害者的头,并用破碎的玻璃瓶扎向受害者的脸与脖子。
如果你们见到被害者的那副模样,见到被害者家人的痛苦,那么即使你是个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你也一定会反对取消死刑。
对于这种极品人渣,死刑已经是太轻的惩罚了。即使凌迟处死,也难以为受害者家庭解恨。
他进入监狱之后,经常对周围人吹嘘,说自己出手很快。当他出手的时候,对方就已经没有反抗的机会了。
他以为这是本事。其实他不知道,越是无能的人,越是在奸杀案件中,先发制人,通过袭击被害人来制服对方。
这是十几岁孩子的手段,而真正的高智商杀手,是从来不使用暴力的。
更何况,所有的被害者,都是女性。他从不敢对男性下手。
用背后突袭的手段,制服女性,也叫本事?真亏他说得出口。
那么这个人到底是不是这么凶恶呢?且看他在陕西与河南的遭遇。
他从新疆回来之后,开始大肆杀害女性。
在陕西,他杀人少一些。因为他找一个老太太要水喝,老太太给他做了饭。
他感激之下,就没有再在陕西杀人。
到了河南,他却要多杀人。因为他溜进别人家,偷水喝,遭到了房屋主人的斥责。
他给了老太太几百块钱。然后四处吹嘘自己的善良。
而被人喝斥,他却怀恨在心,说河南没有好人。
从此即可以看出,这个人的思想的幼稚程度。
老太太见到陌生人,孤身一人,感觉害怕,自然要哄你,让你高兴,以免遭遇不测。
壮实的男人见到家里来了陌生人,当然要大声斥责。难道还要请进家里喝酒吗?你配吗?
而且,别人斥责他,他不敢拿人家怎么样。
反而是走了之后,找那些无辜的女人下手,发泄心中怒火。
我俨然看到一个心理扭曲的小侏儒,被巨人踢了一脚,心里不甘,跑回家用针扎自己家里的猫。
奸杀女人的连环杀手,大多是心里不健全的,身材瘦小的,面貌丑陋的,四处被人欺负却无处发现怒火的懦夫。他们敏感、自卑、自我中心、心性狭隘,智商低下,且思想幼稚。
什么是男人,男人就是绅士。对人以礼相待,互相尊重,心胸开阔。
你不惹我,我也不惹你,大家和平共处。遇到不平事,要忍耐,理解,将心比心,多寻找自身的错误。
真遇到欺负人的混蛋,可以先讲道理,道理讲不通,那就面对面,明人不做暗事地一对一公平单挑。
这既是自信,又是智慧,还是尊严。更是家教。
一个人代表的不是他自己,而是他身后的家族,是父母的言传身教。从一个人的身上,我们就能看出他家里的人都是什么面貌。
这类人的家人,大多阴狠,卑鄙,狭隘,报复心强,最重要的是——没有荣誉感。
那么警方是如何侦破这个案件的呢?
之前警方发现在多个省份,都有过类似的案件,进行并案调查后,根据目击者的证词,发现了他的体貌特征。他使用的是假名,身高不到170,体型瘦弱,相貌猥琐。
且有人说,他曾经拨打过一个电话。根据那个电话,他们找到了一个美容店。
这时刚好罪犯又打来一个电话。警方随即锁定嫌疑人。
由于该手机号属于一名女性,所以警方当即认定又有人遇害了。
警方急忙赶到打电话的地方,发现他刚刚又袭击一人。还好,那个人后来被抢救了回来。
11月2日,警方设立专案组侦办此案。
11月5日,警方抓获了嫌疑人。
虽然警方的效率很高,但遗憾的是,在抓捕他之前的3小时,他又袭击了一名女性。
他在逃亡途中,共袭击7人,6人死亡。
后来有人问他,为何要杀人。
他说,自杀没勇气。杀人之后等警察抓。抓了就枪毙了。
有人问他,后悔不后悔。
他先是很豪迈地说不后悔。但又说,后悔也是要枪毙。
言外之意,他简直后悔死了。
那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古代圣人教给我们要防微杜渐。
什么意思呢?就是一个人,变好难,变坏很容易。要想防止自己变坏,就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能犯一点儿错误。因为一步走错,就会步步走错。越陷越深,最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如果他一开始就严格要求自己,不喝酒,会被吊销执照吗?
有正当职业,会跟老婆吵架吗?
会强奸邻居吗?
会妻离子散吗?
所以奉劝广大网友——要想一辈子欢欢乐乐,就要学着过清白的生活。从最微小的地方,防范自己变坏的可能。教育自己的子女,也要让他们懂得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人与狗有何区别?
有规矩的狗,不在公共场合撒尿。因为它知道,如果它做出没有素质的事情,它的主人会惩罚它。
人不一样。
人不在公共场合撒尿,一是出于羞耻心,二是出于卫生,害怕自己的行为,给别人的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虽然从表面上看,人与狗的行为是相同的。都没有在公共场合撒尿。
但是其本质原因却不同。
一个是出于害怕惩罚。一个是出于自觉自愿,为他人着想。
人如果是因为害怕惩罚,而不做坏事。那就跟狗没有区别了。
人不做坏事,是因为他知道,做坏事会伤害别人。别人会感到痛苦。而且他自己也会感到羞耻。
羞耻心,是来自于荣誉感。
有的人自尊心很强。在马路上撒尿了,你指责他,他暴跳如雷。
但是这种自尊,不是真正的自尊。
真正的自尊,是自己尊重自己,不做出令人不尊重的行为,不给他人留可供指摘之处。这是建立在荣誉感之上的。
而有荣誉感的人,是不会随地大小便的。
那么荣誉感 来自于哪里?
人类最大的荣誉感,应该来自于生而为人的自豪。
如果一个人,从来不把自己当人看,不把做人当作一种荣耀,他也就不可能有荣誉感。
那既然自己把自己当作了动物,也就不要怪别人不把你当人看了。
所以,没有荣誉感却有极强自尊心的人很可笑。
用老百姓的话说:你都做了不要脸的事情了,还怕人说?
我经常见到随地吐痰或者在公共场合吸烟的人。
有人说,如果有人罚款,他们就不会这样做了。
很可笑,难道要用对待狗的方式对待人吗?
但是,又似乎确实没有别的办法了。
确实,在国外,许多的旅游胜地,都有中文的提醒:请勿大声喧哗。请勿吸烟。大便后请冲水。请不要随地大小便。请不要随地扔垃圾。。。
这在我们看来,似乎没什么问题。
但问题就在于:那告示上面,只有中文的提醒。
中国还是有很多发财机会的。
我就亲眼见到一个什么学问也没有的房虫子,通过倒卖房子发了财。从一无所有到过亿资产。
我也见过路边普通卖烧饼的农村兄弟,3年内买了两套200万的住宅。娶了漂亮媳妇,开着一辆捷豹。
也有做装修的泥瓦匠,木匠,就靠自己一双手,三年赚了100万,从农村出来没几年就在城里高档住宅区买了房子。即使一个油漆匠,只要他善于找活,一天也能有300到1000的收入。一个月找到4、5个活,就能活的不错。
在现在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中国,真正能干活的人不多,只要你任劳任怨,不辞辛苦,踏实肯干,确实是可以发财的。只要你用心,只要你能坚持。郭德纲不也是从吃不上饭,妻离子散开始创业的吗?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就有人,为了抢几千块,甚至几块钱,而杀人,葬送了自己的一生。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网上大把人怨天尤人,抱怨命运,说自己贫穷是别人造成的。
书上说人人平等,并不是说每个人生下来就应该都有个有钱的父母。
而是说,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人格与自尊。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你不追求,又怎么可能有幸福?就是馅饼也不会平白无故掉在你的头上。
正大集团的创始人,在他一穷二白做苦力的时候,还捐出所有给残疾人。
寺庙的住持问他,你也是穷人,为何捐出所有?
他说,我不穷,我有手有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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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这事不怪你,只能说你们的市政设计很奇葩。
记得拿破仑在街上行走的时候,有个人迎面走来。
拿破仑作为当时最有权势的人物,却主动闪身给那个苦力让路。
他的随从感觉很丢脸。问,你为何给一个如此低贱的人让路?
拿破仑道:因为他肩上有东西,要给负重者让路。
这是从修养上说的。
那个人对你破口大骂,是因为他畸形又残疾,总是遭受嘲笑,因而本能地将所有人当作了敌人。他的心理很敏感,也很没有安全感。破口大骂是保护他自尊心不受伤害的本能反应。
所以别愤愤不平了。
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你知道他在做什么。
你应该感到怜悯,而不是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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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y染色体不一定就犯罪,事实上大部分双y的人,都是老实良民。
就像借口自己有精神病,或者人格分裂一样,不过是罪犯脱罪的借口罢了。事实上,真正的疯子,反而很少杀人。他们就是杀人也不会找借口。
至于身高。。。
希特勒身高也很差劲,但是他一战时做士兵,作战很勇敢。反而是很多大个子做了逃兵。他很有气场,即使在他成为元首之前,也没有任何人敢向他挑衅。
拿破仑也是矮子。统领千军万马。横扫欧洲。
明朝时日本武士平均身高才一米四、五,几十个人就把中国军队打得落花流水。
性格是否强大,人是否有气场,全在其气魄,在其精气神。
懦夫就是懦夫,跟身高无关。
我上小学时,有高年级学生欺负我,我操起砖头就砸。吓得他撒丫就跑。
一个从没受过欺负的人,是不可能背地里暗算人的。
所以古代的贵族,都是决斗解决纠纷。为的就是光明磊落做人。不给世人留下话柄。
另外,非常同意前面那位防身术教练的说法,女性最好的防身术,还是安全的生活方式。每次看到有娇滴滴的女孩子喊要带刀、要练跆拳道防狼什么的,都替她们捏一把汗。男女之间的体力差异,少说在3倍以上。看看中学体育课吧。
跑步,跳远,女生的优秀线还不到男生的及格线;铅球或者实心球,最弱小的男生也轻易比最强壮的女生扔得远。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男人都比女人高出一大截。这不是什么闹着玩似的练练跆拳道之类能解决。至于拿刀自卫,更是荒谬。除了刺激罪犯和给他提供武器外,很难有其他作用。
前面分析了很多杀人犯的心理。
下面分析一下被害女性的被害原因吧。我觉得,单独分析一方面,不足以预防此类犯罪。
只有双管齐下,在两端同时下手,才能更好的减少此类犯罪。
前面我说到了,女性该如何防范那些尾随的罪犯。
这类尾随型的突袭罪犯,大多是没有什么社交能力,在社会上吃不开的笨蛋。他们一门心思地想要找个女人发泄性欲,或者干脆就是想杀人报复社会。
避免成为他们的猎物,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不成为他们的目标。
也就是不被他们当作猎物。
前面我讲到了避免吸引他们注意的一般方法。忘记的可以去温习。
但是,实际上,大部分强奸案,都是熟人作案,或者是女性认为不可能作案的人实施的,比如文弱的男人,老头,或者是十几岁的小孩子。且发生地点,也大都是在女性所熟悉的场所,甚至是女性自己家里。这类强奸案大多不伴随杀人或者殴打,强奸后杀人,往往是案犯害怕报复而导致的。
这施暴者,大多有着比较好的社会交往能力,也有的人交往能力甚至是很强的。能够轻易取得女性的信任。
他们能施展口才,将女性骗到自己的住处,再实施强奸。
这类人怎么防范呢?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不要与陌生人说话,即使那个人看上去再善良,也不行。不要与男性单独相处。不要相信任何人,也不要衣着暴露。
有的男人想当然地说,女人与陌生人搭讪,衣着暴露地与男人独处,其实就是在勾引男人,被强奸也是自己愿意,但只是她不好意思主动要求性交。
我对这个说法并不认同。因为很多女人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在有意勾引,而只是因为她们从小就生活在温室中,被家人保护得太有安全感,或者是生活在众星捧月的环境中,平时被男人尊为女神习惯了,就自认为自己很强大,从没想到对方敢会做出这种行为。
其实如果每个女人都把男性当作禽兽——男人看到这里别骂我,事实如此,我不相信哪个带着体香的女人,衣着暴露地站在你们面前,你还能保持镇定。别装了,柳下惠必然是同性恋。
而当男人兽性一面爆发的时候,即使那个人平时对你彬彬有礼,甚至是俯首帖耳,也即使你是个女强人,自认为很有气场,女人也绝对不会是那个男人的对手。
即使对于一个十分瘦弱的男人来说,战胜一个健壮的女人也是很容易的。
假如女人都带着这样的心理提防男人,这类强奸案也就自然得到了避免。
对于有些女性来说,她们动不动就说自己长得很安全。事实并非如此,长得丑,并不会带来安全。
在中国性交易是违法的,加上男多女少。许多男人终其一生没尝过女人滋味。当他们憋急眼的时候,对于他们来说,长相就不那么重要了。
事实上,有的强奸犯,在强奸女性后,自己也是会感到后悔的。因为他们在他们释放了情欲之后,才发觉那个女性根本配不上自己。这类情况大多出现在酒醉后。因为酒精可以降低人们的判断力,也会降低人的择偶标准。
题外话: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性交易合法,且不禁止酒精的地方,比如德国、美国的个别州、荷兰、泰国等地,性犯罪发生率低得让你以为是统计局统计出来的假数字。而且越是性交易普遍存在的地方,艾滋病发病率越低。
因为从事这类行业的人,懂得如何避免传播疾病,且她们受到政府监管,体检密度大。
而且,在性交易不合法的地方,妓女属于奸杀案的高危群体。因为她们大多异地生活,行踪不固定,且经常使用假名。被杀后甚至都不会有人报案。
反而是性交易合法的地方,妓女都是在政府的管理下,她们以真实身份进行注册,一旦失踪就会引起警方的注意。
那么,现在扯回来,综上所述,从女性的角度讲,如何才能保证即使在熟人面前,也能万无一失呢?
答案是:永远出现在人多的地方,独自在家时,不给任何人开门。不与任何人搭讪,即使是女人,不要被人引到任何看似安全的地方。不要相信任何看似安全的熟识的男人。也许他们不会危及你的性命,但可能危及到你的贞操。而且这还是在你不反抗的前提下。如果你反抗,性命可能也会难保。而且越是有身份地位的人,越可能会杀人。因为他们更担心自己会身败名裂。
前面提到了,如果女性反抗强奸,可能会引起歹徒的凶杀。
如果不反抗,遇到杀人狂,也逃不了一死。
唯有避免自己成为目标,不去高危的地方,不出现在高危的时间才是妙计。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这一点,比如出租司机,暗娼,以及流落异乡的打工妹。一旦她们遇到强奸犯,她们是该反抗呢,还是不该反抗呢?
事实证明,不论你是否反抗,都可能是错的。因为你不会读心术,你不知道遇到的是个胆小的变态,还是一个连环杀人狂。就算你知道对方是杀人狂,也不可能知道,是顺从他会让他开心,还是反抗他会让他开心。
也有因为过度顺从,导致强奸者自认为受到女人侵害,而愤怒杀人的。
在一个案例中,一名妓女被一个连环杀手强奸,在强奸过程中,妓女做出享受的样子,并询问能否换个更舒服的姿势,结果导致杀手被激怒,使其动了杀机。其实本来他那次没打算杀人的。
也有幻想型的,认为女性应该配合他,享受他的强奸。结果女性激烈反抗,导致了被杀。
所以,不管你怎么做,都可能是错的,我实在无法给出一个一定的建议。
也有人说,被强奸时拉屎会有用。是的,对于仰慕型的强奸犯来说,这确实会让他失去兴趣。
但对于愤怒型的强奸犯来说,这很可能使一起普通的强奸案,变成杀人案。
至于有的女性,性格彪悍,体格健壮,又有格斗技术。她们觉得可以靠自己防身。对此,我也无法给出建议。因为格斗是个运气活儿,高手栽在无名小辈手里也是常有的事。
当然,如果你确实有把握在搏斗中取胜,你可以与他进行搏斗。
好,那么,假设在搏斗中,女性赢了。女性会面临什么情况呢?
如果对方伤了,可能你要赔偿他的医疗费,如果他死了,你就是防卫过当,可能还要蹲监狱。因为某些学者说了,强奸犯也有人权。
所以,万一女性在搏斗中,杀了人,那么女性该如何为自己脱罪呢?
我在这里讲一个案例:
这段是网上的新闻:
2011年5月,刚过完18岁生日不久的小惠打算从广州火车站乘车前往厦门,不料未买到当天的票。囊中羞涩的她无钱住宿,轻信主动搭讪的“好心大叔”杨某,跟随对方到出租屋休息,不料面临性侵犯。慌乱间,小惠用从墙上取下匕首将“大叔”捅死。
但据小惠在侦查阶段的稳定供述,杨某被刺倒后,已丧失继续侵害的能力,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对小惠的人身威胁已经解除,小惠可从容离开或选择报警,情形对小惠已不再具备实施正当防卫的法定条件。但小惠准备离开时,因害怕对方没死会起来报复她,又持刀砍刺杨某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然后你们猜怎么着?
这个女孩被判了4年。
那么为什么这个女孩会被判得这么重?强奸不过3-6年,正当防卫反而判了4年。
为什么呢?难道这个老汉是法官的亲戚?不是的,而是因为审讯制度,与中国的量刑方法。
因为中国的嫌犯,在审讯期间是不能请律师的。而量刑时,法官为了严谨,往往死扣案发后审讯的口供,因而往往因为嫌犯在表述时的一字之差,而导致了量刑的不同。
原来,这个女孩在供述事件经过时,自己特别提到了事后补刀。警察并没有特别问,她却自己说了出来。同时她却无法说明,所谓的“事后补刀”是什么概念。
可能在她眼中,事后补刀一词表示着砍完了对方,对方倒下了,他也许有,也许没有继续侵害的能力,然后她又去砍了几刀。而据她当时判断,她这样做,是因为对方还有站起来报复的可能。补刀目的是因为自己是在太恐惧,实在害怕再受侵犯。本意却并不是为了杀死对方。
但文字是严谨的东西,容不得模棱两可,她这种模糊的表述,事后补刀也同时可以表述为:她确认对方已经站不起来了之后,她怕对方不死,又补刀杀人,目的是消灭对方的生命。
前一种理解,补刀的目的是防止对方的侵犯,属于正当防卫范畴,最多是防卫过当。
而后一种理解,补刀的目的是报复杀人,属于故意杀人范畴。
虽然动作一样,结果一样,但目的不同,适用的法条也就不同了。
就好比你开枪打死了人。你说你是为了吓唬对方,可能就判无期。因为你的本意是吓唬人,是无意中制造了命案。而你说你就是想要杀了他,那就是死刑。因为这是故意杀人。(当然也要看证人证词与法医证明能否证实你的话。)
而杀死这个老汉,就是她的目的,这句话是她在供认事情经过时,在证词中自己说的。所以,既然目的已经明确为了杀人,那砍杀也自然就不是正当防卫了。
所以,面对这样一份不利于女孩的供词,法官没有按照故意杀人来判,而是按照防卫过当来判,已经是故意偏向女孩了。
说到这里,可能很多人愤愤不平。为何女孩受到强奸,反抗杀人还要被当作杀人犯?没办法,中国是大陆法系,没有陪审员制度。只能依据法条判断,无法依照常理与人情判断。所以这件事确实不怪法官。
前面我也说了,她之所以会说出这种模棱两可,对自己不利的证词,是因为没有律师帮助她分析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那么,不说对自己不利的证词,是不是伪证呢?
不是。
伪证是指虚构事实。比如那个人明明没有打你,你却非说他打了,那就是伪证。是违反刑法的。
而不说对自己不利的证词,却是嫌疑人应有的权利。因为在本案中,嫌疑人也像警方一样,无法判断对方是不是能站起来,所以女孩有权不说这种模棱两可的话。她不应该将对方倒下作为一个时间节点。
如果当时少女强调,在发动对老汉的袭击时,老汉仍然在对她进行侵害,或者意图对她继续进行侵害——虽然女孩与警方都无法证实这一点,是属于受害者的主观判断,但这依旧是有利于女孩的证词。在此类案件中,法院是喜欢采纳这样的证词的。但可惜,女孩没说这种话。
如她说了,而警方又不能给出相反的证明,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就很难判她4年徒刑了。很可能直接就判了无罪,即使情节非常严重,但只要有符合刑法上的减罪条目,法官也最多判6个月或者一年,然后缓期执行。
这就等于是释放了。
其实法官也是有同情心的,他们会在口供上尽可能找到有利于少女的证词,然后给她减罪。但是不幸的是,在这个案子中,他们没有找到。所以才判了四年。
所以在事后,有媒体采访法官时,法官无奈地说:这女孩太诚实,不懂如何为自己脱罪。
当然,也并不是说,你说了什么证词,法院就一定会采纳。因为这也需要刑侦科学的辅助。也需要有来自于法医方面的证词,要他们能证实你的说法才行。
如果被强奸时把强奸犯杀了
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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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能证明这一点才行。
首先你要证明是强奸,而不是自愿。
其次你要证明,当时正在强奸,而他没有终止犯罪。
所以如果想设计杀人的,还是免了吧。受过专业训练的刑警,一眼就能看出现场的矛盾所在。
加上审讯时你不能请律师,政策攻势下,再老练的罪犯,也都招了。更别说普通人了。
如果你能证明这两点,法院判罚的时候,很可能会偏向你。
因为对方有错在先。
知道x方对x求导是多少吗?如果不知道,对于高铁是否安全,还是闭嘴比较好。不会显得你过于无耻。
铁道部就让你们这群蠢货给害了,你看着吧,到时候铁路更不安全,票价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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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确实不是我擅长的部分,心理学是我擅长的部分。
人学说话,都是跟父母学的。
因而孩子的语言习惯,尤其是骂人的时候,用词会无限趋近于父母间对话。
那么是你父亲经常骂你母亲蠢货呢,还是你母亲经常骂你父亲蠢货?抑或他们互相骂?
铁道部长贪污那么多钱不无耻,怀疑工程质量就无耻了?
原来铁道部长进监狱,是网民害的?
博关注不需要靠骂人来实现吧?你是这个帖子里第一个骂脏话的。
没事,愿意骂就继续骂,骂我是为父报仇,打我是为母尽孝。骂越难听越显家教。
法律是人在社会上活动所需要遵守的规则,但它是底线,且是后知后觉的。
换句话说,法律是对人的最低要求。
法律是在你做了错事之后,为了挽回坏的影响而进行弥补的措施。
看看我们的身边,每天都发生着什么事情。
随地吐痰,公共场所抽烟,随地大小便,在地铁里吃瓜子,让孩子在公交车上撒尿。。。
这些事情不违法。因为法律管不了这些小事情。
所以,人们发明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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