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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林过云,杀人奸尸残忍肢解...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ww.tl6.net

1982年2月11日,警方在沙田城门河发现一个女性人头与一双女子手臂,其后证实是属于22岁的夜总会大班陈凤兰所有,一宗极度凶残的人体肢解案开始曝光...

 

1982年2月11日,警方在沙田城门河发现一个女性人头与一双女子手臂,,6个月之后,警方接获旺角一间冲晒公司的职员报案,接到一男子送来冲印的底片里,有女子的裸尸照,遂向警方报告。警察于第二天设埋伏,乘林过云取照片时将他拘捕,搜查他的寓所,发现三樽防腐药水中,浸泡了七个女性器官,又搜出千幅女性裸体像片及淫照、录像带和幻灯片,此外还有解剖工具和大批杀人证物。以及一批受害人的私人物品。这名冷血凶徒正是27岁的雨夜杀手林过云!

 

 

事后,林过云在供词中表示他想这批女性器官的照片成为历史图片,又想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他曾经在月历上以简单的英文字于杀人的日期上做记录。他说:“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记录,这个是我的习惯!“

 

林过云原名林国裕,香港连环杀手、强奸犯,有“雨夜屠夫”之称。他在犯案前为一名夜班的士司机,而案件中受害者均为女性。犯案时多为下雨的晚上,他以的士把目标接载到僻静地方,然后迷晕杀害,进行奸尸并把尸体的性器官部份肢解作为标本。

 

于1982年2月至7月间共杀了4人,同年8月18日于湾仔一冲晒店被捕。案件于1983年3月3日起开审,经过七名全男班的陪审团裁决之后,一共被控四项谋杀罪,本应依例判处缳首死刑,最后到1984年8月依例特赦改判终身监禁。

 

死者介绍

 

第一名死者陈凤兰,任职舞女。案发当日,陈凤兰于凌晨4时收工后与朋友饮酒,酒后在尖沙咀地区搭乘被告驾驶的出租车。林过云载陈凤兰到观塘等地兜风,后又返回家中取电线,在车上将陈凤兰勒死,并将尸体带回家中奸尸。第二天,林过云从陈凤兰的钱包里取出五百块钱,到街上买了个电锯,然后将陈凤兰肢解成七块,再用报纸包好放入胶袋内,于该晚上班时将肢体弃于城门河中。

 

第二名受害者陈云洁,任职收银员,31岁。于5月29日凌晨5时20分下班下班后遇到大雨,她在吴淞街搭上林过云的车。汽车开到中途,林过云停车进入后座,拔出刀子恐吓陈洁云,取出手铐锁住她的双手,用电线将她勒死,将尸体套在两个麻袋罩,载回家中藏好。次日如法炮制:拍裸体照,电锯肢解,装入塑料袋,于夜间运到港岛大坑道,抛进丛林里。

 

第三名受害者梁秀云,任职清洁工,29岁。于6月17日凌晨4时下班,不久遇害。在弥敦道乘坐林过云的车,准备回大角嘴家中,车到亚皆老街,林过云用同样手法,将乘客杀死。林将尸体带返家中拍照与录影肢解,录像带名为“雨夜行动”。林过云为方便“工作”,将摄录机放在碌架床上,采用自拍功能,拍下他的行动。由于无需操纵摄录机,林过云的肢解工作较上两次更仔细,他甚至将死者的腹部剖开,挑出肠脏,放在口中品尝。林过云原有一尝人肉的冲动,但最后由于感到呕心而放弃。弃碎尸于大坑道林中。

 

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学生,17岁。她于7月2日在尖沙咀参加谢师宴,晚上11时在酒店门外等候出租车时,上了林过云所驾驶的出租车。林过云说,梁惠心是与他相处最久的死者。他杀死对方之前,逼她戴上手铐,与她在出租车内交谈了很久,内容都是有关学校、前途、家庭、宗教、灵魂等等。但是,最后林过云还是选择用电线勒死她,然后将她的尸体带回去奸尸,再进行肢解!

 

 

杀人动机

 

林过云在法庭上表白他自己的杀人时的心态说,他杀死第一名女子时并无犯罪感,只是被一种愤怒驱使,因其是妓女,林过云表示自己是替天行道。其后杀死第二、第三名受害人是因为自己上了瘾。但杀到第四个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厌倦。第四名女死者梁惠心是个17岁的女学生,林过云表示自己也不明为什么要杀她。当被问及梁惠心的时候,他曾经数度落泪!

 

由于这个案件影响巨大,所以被很多影视剧提到。林过云对于自己杀死的那名妓女,一直振振有词地说是“她该死”。但所谓的“该死”,不过是个借口。妓女是一种毫无尊严的职业,而且这种职业之所以能够长盛不衰,并不是因为有人喜欢做,而是因为有人喜欢捧场。许多变态色魔下手的对象都是妓女,然后在法庭上以扞卫道德自居,其实是无耻至极。倒不如说是因为妓女特殊的工作性质,所以容易成为被猎杀的对象。

 

 

 

愚蠢的事都不是傻瓜做的,而是聪明人所为。不敢肯定的是林过云很聪明,但他绝对做了一件极其愚蠢的事,那就是喜欢拍摄女尸器官的他竟然拿相片到照相馆冲印!

 

 

 

精神状况分析

 

五名精神科医生为他作出深入评估后,有三位认为他并无精神病,犯案只为满足不正常的性需求。不过,林过云对不同的专家供词有出入,有专家认为他智商甚高,有故意说谎误导专家之嫌。

 

1)家庭环境是否影响一个人人格特性?

2)关系疏离是否影响一个人?

3)童年受虐令他永远留下阴影,是否足以影响到杀害他人?

4)雨夜屠夫林过云认为杀害欢场女子是替天行道,是否人格异常?

5)很多人也知道,即使驯养的动物尝试到杀人/伤人的滋味后,往往狂性毕露..不要忘记人类也是动物的一种

6)杀人诱因:林过云杀害第一名欢场女子是因为被她激怒

7)孤独与人际关系疏离,缺少道德束缚,喜欢自学阅读,故而令专家认为他智商甚高

另外注意的是他爸爸对子女的管教严厉,时常对林过云拳打脚踢。

a)根据行为研究:一个曾受虐待的人,对施于他人的虐待和伤害,是会更容易接受

b)虽然曾为他做脑电波图,但虐打是否令他曾经有脑伤?脑伤,不容忽视,很多凶残多重杀人者脑部也曾受过损害.

 

精神科医生不单止为林过云做过多项心理测验、智商测验及记忆测验,更为他做脑电波图,看看是否他的生理病徵影响他的心理状况,但结果正常。林过云在法庭上表白他自己的杀人心态时表示,他杀死第一名女子时并无犯罪感,只是被一种愤怒驱使,其后杀死第二、三名受害人是因为上了瘾,杀到第四个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厌倦。

 

林过云曾经表示杀死三名欢场女子是替天行道,至于加害于第四名女死者,即是十七岁的女学生梁惠心,林过云表示自己亦不明究竟。在审判期间,当被问及梁惠心的时候,他曾经数度落泪!而梁惠心亦是与他相处最久的死者

 

有专家对林过云的罪行作结论时表示,林过云是一个备受剥削的人。而事实上,林过云的童年非常不快;他生长在一个复杂的家庭,父亲有三个太太;童年的时候,曾经在婆罗乃生活过。根据他生母所讲,林过云与他爸爸的关系童年时开始已经很差,他爸爸对子女的管教严厉,时常对林过云拳打脚踢。有一次更因为林过云食饭前无跟其他家人说“食饭“两字,而打了他一记耳光,将他撞向墙壁。直至成长之后,林过云与家人关系疏离。虽然住在同一屋檐下,但是他经常逗留于房间内,不与家人一起进膳,亦不与家人交谈。不过,他爸爸在作供时表示,不认同自己管教过严,只是林过云的性格太反叛。他又觉得社会应该要负上责任!

 

林过云案案情之残忍,实为香港开埠以来所罕见。此案对香港社会震撼极大,特别是青年女性,夜里都不敢出门,即使出了门,夜里也不敢乘的士,一时人心惶惶,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香港的舆论界和各界代表,均纷纷要求香港政府恢复死刑,以便杀一做百,令林过云式凶徒,今后弗敢妄动枉法,以收到威慑之效,确保市民的人身安全。

港府经过一番辩论后,要求恢复死刑的动议,送交英国国会审议.但是不幸的是,照例被打了回头,理由是,死的都已死了,对还生着的犯者,还是要讲“仁慈”的。

这种宽大无边,不问是非的吁仁慈,难道不是对受害者的最大不“仁慈”么?

林过云狱中近照

林过云的案件在香港轰动一时,在香港乃至华人犯罪史上都有着深远的影响。有很多电影、电视剧直接或间接以此为题材。比如《壹号皇庭》里就有根据这个事件编写的剧情。1992年出品的电影《羔羊医生》里就有描述林过云的犯罪情节,并由任达华饰演林过云。而香港亚洲电视则根据其举报个案改编成电视剧《香港奇案实录》。

几十年过去了,以他的故事为题材的电影、纪录片已经拍了好多部。时光已经风化了他的真实,他越来越成为一个传说,但他的某些表情,依然鲜活地跳跃在我们的世界中。法官宣判的那一刻,记者们的相机记录了他的表情,不惊、不怒、不哀、不怨,似乎这一切与他无关。这个淡定的表情让人相信,他即使不是精神病人,也是一个反社会人格障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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