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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屠夫林过云残杀4名女性,用照相机记录自己犯罪全过程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ww.tl6.net

这一案件发生在80年代初期,凶残的林过云,使用极端残忍的手段,先后杀了了4名女性,罪孽深重。1982年,最终被香港警察围捕。但是一个问题出现了,这么凶残的罪犯,为何没有判处死刑呢?今天,我们就聊聊这个案件。

1982年2月3日凌晨4点,当天下着大雨,尖沙咀一家夜总会的舞女大班陈凤兰,下班回家的途中失踪。当时,其他人看到了陈凤兰,喝了很多酒以后,离开了夜总会。但是,直到当天中午,家人也没有等到陈凤兰回家。第二天,家里向香港警察机关报案。当时的香港还在英国的管理下,因为很多规定都是英式的。接到报案以后,警方进行了各方面的调查。

由于当天下着大雨,几乎没有任何线索。陈凤兰27岁,从18岁开始进入夜总会工作。由于工作时间长,因此社会关系非常复杂。根据一些线人反映,陈凤兰与香港的一些社团堂口有瓜葛。因此,香港警方怀疑可能是黑社会为了报复陈凤兰,将其卖到了东南亚。或者因为高利贷债务,将她绑架。顺便说一句,香港警察拥有很多卧底和线人。

这些人遍布各个街区,看上去不起眼。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往往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陈凤兰失踪案没有任何线索,直到1982年2月11日,也就是陈凤兰失踪的8天以后,香港警察机关接到了紧急报案。

沙田城门附近,清洁工在清理垃圾的过程中,发现了3个黑色的袋子,渗着血。打开以后,是一个女性的人头和2只手臂。由于香港地区的治安很好,突然发生的案件,让当地居民非常恐慌。警方迅速赶到了现场,经过比对和辨认,最终确认死者就是已经失踪的陈凤兰。

但是陈凤兰被害的原因,一直搞不清楚。因为,陈凤兰的社会关系太复杂,仇人不少。随后的几天时间里,陈凤兰的其他身体部位,逐步被各地发现。香港警方悬赏2.5万港币,希望市民们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不得不说,2.5万港币在当时的内陆地区,属于超级巨款。很多工人的月收入,只有几十元。当时,作者的母亲每月工资60元,作者印象深刻。

陈凤兰失踪被杀案件迟迟未破,新的案件不断发生。1982年5月29日凌晨5点,31岁的超市收银员陈云洁下班以后。由于天降大雨,陈云洁选择了打车回家。结果,从此渺无音讯。

1982年6月17日凌晨4点,天降大雨,29岁的清洁工梁秀云,下班打车回家,从此失踪。

1982年7月2日晚上11点,又一次天降大雨,17岁的高中女毕业生梁惠心参加了谢师宴后,打车回家,此后失踪。

由此可见,案件都发生在雨夜。加上陈凤兰,4名女性受害者都是乘坐出租车失踪的。但是,香港的出租车数量非常多,具体查找简直就是大海捞针。由于都发生在雨夜,街上的行人并不多。再加上雨水冲刷,几乎找不到任何痕迹。

就在香港警方找不到破案线索的时候,1982年8月12日,突然接到了旺角一家照相馆的紧急报案。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尖沙咀一家照相馆的冲洗机器出现了故障,店员把一大批照片,送到了旺角的连锁店冲洗,这本来是一个小插曲,后来成为了侦破案件的关键。

尖沙咀的冲洗机器比较先进,必须要人一直看着,能够自动冲洗。旺角的冲洗机器比较落后,需要一名店员看着。不过,这种消息只有照相馆内部工作人员知道。对于普通的顾客们来说,自己也不会注意机器的特点。就在旺角照相馆的工作人员,冲洗照片的时候,照片上的内容吓得他几乎魂不附体。因此,照片上是各个已经肢解的人体器官。

经过警方的认真比对,发现照片上的一名非常凄惨的女性,就是17岁的女学生梁惠心。警察们选择了守株待兔,一连等了6天。1982年8月18日,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前来取照片,被等候多时的便衣警察们,迅速扑倒。

经过调查,这个年轻人名叫林过云,1955年出生,当时27岁。高中毕业,曾经在摩托车行和空调店打工。1973年,也就是林过云刚刚18岁的时候,曾经因为猥亵妇女被逮捕。由此可见,林过云的心理极有可能有问题。1980年开始,林过云开始开夜班出租车,并且在同一年,加入了香港摄影协会。

由于林过云就是夜班出租车司机,而且懂得摄影,各方面的情况非常吻合。随后,警方对林过云的家进行大规模搜查。在林过云屋内的柜子和箱子里,警察们发现了3个大玻璃瓶,瓶子里竟然装着各种人体器官。此外,警方还搜查出了40多本录像带和1000多张照片。盒子上由林过云亲笔书写“严肃的秘密”、“雨夜行动”、“第四次行动”。

录像带上记录了林过云强奸、残杀4名女性的整个过程,由于过于血腥和残忍,就连经验丰富的老刑警们,也不忍心看下去。最终,只有几名专业的法医,看完了整个录像带。最后确认,林过云就是残忍杀害4名女性的罪犯,这一点已经毋庸置疑。

由于林过云的手段过于残忍,1983年3月,林过云被判处绞刑。由于从60年代开始,香港就没有出现执行死刑的先例。因此,1984年,林过云又被判处终身监禁。由于这一案件的影响非常大,以至于很多年轻女孩,到了晚上都不敢乘坐出租车。

目前,林过云已经66岁了,至今仍在监狱服刑。据说,监狱方面表示林过云对于自己的罪行并没有任何悔意,一旦放入社会,恐怕还会害人。因此,一直拒绝林过云假释。

最后,我们总结一下这个案件。1983年,我国内陆地区开始了著名的严打,也被称为第一次严打。如果这一案件发生在我国内陆地区,没有任何悬念,林过云绝对难逃一死。具体情况是:先召开公审公判大会,然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左右架手后退、射手准备、上子弹……)。关于七八十年代的案件还有很多,作者在以后的文章中,和大家慢慢聊。

每一个杀人狂魔的诞生都意味着会有很多无辜的人面临着被伤害甚至丧失生命的危险,所以没有一个杀人狂魔会让人感到不害怕,恶魔存在的本身,就有一种让人不敢想象的恐怖。

我们或许在新闻上听到过很多杀人狂魔的故事,但是最可怕的不是他们的案件,而是他们的作案手法,毁尸灭迹的方式,和他们扭曲变态的内心,以及他们对这个社会造成的影响。恶魔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虽然现在的法律越来越完善,但是在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法律还存在很多漏洞,也不是很普及,并且警察的侦查仪器和破案手段还不是很先进,所以在那个时代,会有很多违法犯罪的案件发生,抓捕罪犯的时间也比较长,这就导致罪犯会很猖狂,无视法律的威力。

但是没有一个违法犯罪的人可以躲过法律的制裁,即便再猖狂的恶魔,也会被关进正义的牢笼。上个世纪80年代在香港就发生了一起恶魔连环杀人碎尸案,这个案件一经公开,立刻在全国引起了轩然大波,甚至惊动了世界。香港连环杀人碎尸案这名案犯叫做林过云,原名林国裕,1955年生人,是香港本地人。从18岁开始就开启了他“不平凡的一生”。1973年,林过云因猥亵女子被警方抓捕,后来审问过程发现发脑子有问题,经过医生诊断发现林过云确实有精神问题。后来把他转到精神病院治疗,并改名为林友强。

1978年,林友强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并改名林过云。1982年2月3日,林过云拉载月我总会的舞女陈凤兰回家,林过云趁着陈凤兰睡着了,把她拉到没人的地方,把她勒死后把尸体藏在自己家中。林过云开始实施他的变态罪行次日,林过云用电锯把陈凤兰的尸体一块一块割开,还用摄像机记录了全过程,最后把死者的生殖器官泡在米酒缸中。5月29日,林过云拉载商场收银员陈云洁,用同样的方法勒死了她,把尸体运回家后,林过云也是打开摄像机,开始分尸,并且把陈云洁的乳房和阴部做成了标本。

6月17日,林过云又以同样的手法杀害了女清洁工梁秀云,7月2日,内心扭曲的林过云竟然对17岁的梁惠心下手了,在林过云的车上勒死梁惠心后把尸体带回了家,林过云先是对梁惠心的尸体进行了奸尸,之后就开始用摄像机记录她的分尸过程。林过云罪行暴露林过云做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内心却越来越变态。1982年8月18日,警方接到一家冲洗公司的报案,冲洗公司老板说有一个男人到他的公司来冲洗照片,他一看,全是女性私处的照片。

警方接到报案立刻来抓捕林过云,并到林过云家里搜查,发现了林过云之前制作的身体器官标本和录像带。林过云就交代了自己的所有罪行。1983年4月8日,法院判处林过云绞刑,但是香港在1966年以后就没执行过死刑,所以林过云改判为终身监禁。总结林过云就是人间的恶魔,每个人都会有人性中阴暗的一面,只是有人不把这一面展现出来,并且能够控制自己的黑暗心理,不去触碰法律的边界线。一旦人们让阴暗的人性占据了自己身体的主导地位,必定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但是不管多么阴暗凶残的人,都逃不出法律这张大网,善恶终有报,因为自己扭曲的心理造成那么多无辜的人受害,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人生在世,要清楚是非善恶。注: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猜你喜欢看:孙殿英借悍匪张平威名,大卖“殿鹰”牌鸦片,赚了个盆满钵满!中国十大悍匪之魏振海落网记:高智商恶魔悲剧一生上世纪80年代,悍匪王彦青在狱中挖了一年地道,带着六人逃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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