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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王嘉梅命案:香港16岁援交少女王嘉梅碎尸案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ww.tl6.net

几年前,在一趟长途旅行的绿皮车上,我看了《踏血寻梅》这部电影。这部电影改编自香港的真实案件——16岁援交少女王嘉梅碎尸案。

 

陈旧的车厢内气味有些复杂,已经摇晃了8小时的火车让人感到一种无从排解的厌烦感。我随着电影,渐渐沉入一种绝望的氛围。这趟旅途也因为这部电影,让我无法忘记。

 

看完《踏血寻梅》后,我搜索了关于这个案件的资料,经过艺术化加工的电影,远没有真实案件令人震撼。饰演王嘉梅的春夏因为电影成为金像奖影后,而真实的王嘉梅,被陌生人杀死在香港,尸体散落各处,再也回不去湖南老家,生命永远定格在16岁(嘉梅1991年出生,2008年时周岁16岁,有一些报道使用了其虚岁17岁)。此案还因为凶手将王嘉梅的尸块混入市场肉档中,一度令香港市民陷入恐慌。

 

今天,我们再重新讲述这个让人如坠冰窟的案件。

 

(文中货币的计量单位为港元;香港报道均未打码,此文中照片沿用;一些粤语表述翻译为普通话)

(《踏血寻梅》主题曲)

 

嘉梅

 

2008年4月29日,16岁少女王嘉梅已经失踪第三天了,家人遍寻不着,终于报警。

 

王嘉梅并不是本地港人,她原籍湖南郴州。1991年王嘉梅出生,3年后,父母离婚,母亲嫁给香港人陈先生。2000年,母亲带着姐姐阿平先来到香港,王嘉梅则先被放在东莞寄宿。

 

2005年,她终于被母亲接到香港,与母亲、64岁的继父和19岁半的姐姐阿平一起,住在大埔太和邨居和楼,这是香港政府为低收入者提供的一种公屋。继父的经济条件确实不佳,母亲需要靠拾荒为生。

 

 

来到香港的王嘉梅,新生活开始的并没有那么顺利。

 

她就读于大埔三育中学,学习成绩还不错,获得过两次奖学金,在中学二年级时曾获紫玛瑙奖(意味着中英数需要最少一科的总成绩是全级第一名)。

 

(获得紫玛瑙奖的嘉梅)

 

但她与同学师长的关系并不好,姐姐阿平说,王嘉梅曾说,“我有自闭,不想说话”。她性格比较固执,不仅跟同学关系差,还可能遭到师长针对。

 

在家中,王嘉梅与继父也经常争执,关系极差。

 

除了学习,王嘉梅一直在谋求收入。来港后,她曾在炸鸡店兼职。2007年,嘉梅报读了一项模特课程,她跟家人说自己兼职模特助理,每个月有两三万元收入。但不久,嘉梅就辞工了,姐姐说,没有看到她把收入带回家,也不知道她是否有被骗钱。

 

(充当人体彩绘模特的王嘉梅)

 

2008年1月,不知是否出于想帮助母亲缓解经济压力的原因,读中学三年级的王嘉梅想辍学。母亲与姐姐百般劝阻,而王嘉梅只说“读那么多书都没用”。她终于还是放弃了学业,孤身进入社会。

 

爱漂亮的王嘉梅喜欢化妆和漂亮衣服,她家里有不少10厘米高跟鞋,两姐妹经常分享衣服鞋子,还一起报读了化妆课,每周去上课3次。姐姐注意到,嘉梅有不少校外的朋友,虽然不知道是男是女,但“年龄都比她大,由20多岁到50岁都有,晚上好多电话找她,她有时亦会在外过夜,说与朋友玩乐。”嘉梅还跟家里人说,自己已经交了男朋友,只是从来没带回去见家人。

 

母亲和姐姐并不知道,此时的王嘉梅在New-3Lunch论坛(香港一个网上成人讨论区,提供聊天、体育、赌博、灵异、风月等综合成人信息)上注册了名叫KIMI的账号,上传性感照片,在嫖妓讨论区留言进行援交,并且有两个MSN账户,用来招揽客人。她标价每晚1500-2600元。

 

 

2008年4月13日,有记录显示,王嘉梅在论坛上再次留言,并且在深夜外出。

2008年4月24日,有客人留言评价了KIMI,说她“十分瘦小,好可爱……已看了身份证,保证够年纪了……不过这样子不像……”在援交讨论区,有一个头像酷似嘉梅的少女以KIMI为名开帖,说“我是KIMI,第一次做,这个月要还五万块钱给人家”,也因此,后续有报道指出,嘉梅之所以进行援交,是因为模特课程,欠下外债。在一个星期内,有超过500人在这个帖子中留言,其中有人声称,已经根据其他客人的评价找KIMI做过性交易。也有报道称,嘉梅之前只接过3个客人。

 

4月27日,王嘉梅失踪了。当天,香港青年谢彦德接到朋友丁启泰打来的令他毛骨悚然的3个电话,说自己杀死并分尸了一个女孩。

 

“肥仔泰”

 

24岁的丁启泰是家中的长子,和嘉梅一样,他也是16岁开始出社会工作。

 

(丁启泰,犯案时约177cm,90+公斤)

 

丁启泰自称小时候比较顽皮,横行霸道。5岁时,他和父亲、母亲、弟弟一家四口到内地游玩时出了车祸,丁启泰脑部受伤,还亲眼目睹了母亲因车祸身亡。母亲去世后,母亲的家人都责怪他的父亲,认为是他害死了母亲,父亲生活在愧疚中。两年后,父亲再婚,一家人住在南山邨,继母很疼他和弟弟妹妹。

 

(丁启泰幼时)

 

8岁时,丁启泰因为有情绪病和学习障碍,被家人带去进行精神评估,后来进入特殊学校就读。15岁时,他因为打人被判进入男童院(是一种未成年男孩心理健康教育与康复治疗机构)。

读到中学一年级时,丁启泰就辍学了。他说:“我自问不是读书的材料,又贪玩。整天朝家里大把大把地要钱去玩,他们都不给,所以我不想读书,想快点出来做事,我喜欢自给自足的这种感觉。”

 

2007年6月,丁启泰疑与父亲不睦而外出自行居住,以每月2000元的房租居住在石硖尾仁发大厦的套房。外租后,原本常因小事口角的父子俩关系反而有所缓和。

 

2002年,丁启泰在大排档送外卖,月收入大约4000多元,半年后辞职。大排档的老板后来回忆,他当时染着金发,花名是“肥仔泰”,当时就经常吹嘘自己的嫖妓战绩,也见过他跟别人因为金钱问题产生争执。

 

2005年,丁启泰和表弟一起在工地做过冷气工程学徒,他的老同事说,他当时比后来还要胖,很爱吹嘘和炫耀,整天都想着不劳而获,经常去大陆吃喝嫖,还吸毒,钱常常不够用。有时候,丁启泰连吃饭的钱都要跟同事借,总想走旁门左道捞快钱。他曾向财务公司借钱,第一次就借了六万,但很快就因为他邀请工友到大陆寻欢花光,他又向财务公司借钱,前后一共借出二十万元,曾遭登门讨债,需要搬家躲避。

 

丁启泰还贩卖过走私烟,后来在深水埗开商店卖毛绒公仔,每月有两万元左右的收入。虽然收入尚可,但他的日子过得却不宽裕,他每月要花费一万元以上在不良嗜好上,饮酒、嗑药、嫖妓,他样样不落。丁自称,他曾吸毒吸到作呕、流鼻血和飚冷汗。但他享受那种亢奋的感觉。

 

其实,丁启泰在内地有一个女友,但他闲时仍经常浏览援交网站,四处招嫖。他说,男人就像偷腥的猫,很难抗拒那种诱惑。

 

4月27日凌晨,丁启泰和十年老友谢彦德等去尖沙咀金龙会玩乐,期间,丁服用了摇头丸,还吸食了K粉。早上八九点,终于散场,丁离开前又吃了一颗摇头丸。

 

(丁时常光顾的金龙会)

 

丁启泰回家后,最后一粒摇头丸的药力发作了。他感觉到“好嗨”,难以入睡,于是上网找到了两周前他在论坛认识的援交女孩——KIMI。

 

分尸

 

丁启泰在事后声称,他和王嘉梅大概在中午12点左右见面,吃过午饭后,就回到丁租住的套房发生关系。两人吸食K粉后,状态亢奋,“我呢在床上跟她玩得很激烈……我揽住她,抓她的胸,另一只手摸她下体……”

 

(丁租住的套房)

 

下午3点左右,丁启泰清醒了。据他所说,他恢复意识后,才发现王嘉梅躺在床上,有血从嘴巴里流出,浑身冰凉,已经没有呼吸和脉搏。他说她的身上并没有伤痕,但家中只有他们两人,所以他推测,正是自己杀死嘉梅。他说,隐约记得自己曾掐住她的脖子一两分钟。

 

下面这段含有可能令人不适的分尸细节信息,介意可跳过

 

丁启泰事后说自己“又怕又乱”,5-10分钟的惊惶过后,他自称自己“愚蠢的”决定分尸。他花了6个小时肢解王嘉梅。据他回忆,在套房狭小的厕所中,他先从喉咙放血10-15分钟,免得过程中有太多血溅出,再用砧板垫着斩断骨头,挖出内脏,剥皮削骨,因为嘉梅体型瘦小,大部分时候,砍两三刀骨头就会断开。他说,在此期间,他发现很难把皮肉一起割开,就开始“研究”先剥皮的方法,因为“见人砍猪肉都是这么切”。为了防止马桶堵塞,他将内脏、皮和肉逐一切成小块,一点点扔到马桶冲掉。在处理手指和脚趾时,每扔一个便冲一次水,确保顺利冲走。其他比较大块的骨头,比如手臂、脚掌和脊骨,丁启泰尽量把肉都削掉,好让“人看上去不像人骨,好似猪脚”,以混进市场里的猪骨中。

 

在给谢彦德打出的3个电话里,丁启泰说,这个女孩子跟他讲,说自己好想死,他还详细描述了自己分尸的感受,他说,“原来人里面有好多肥膏(脂肪)”,又说“不想看到这个女孩的样子,所以把她的脸皮撕烂扔掉”。

 

事后,在庭上他承认碎尸“变态”及“恐怖”,但当时,他只想“尽快搞定那具尸体。”

 

朋友阿明在当天下午12点、2点和晚上7点也3次电话联系了丁启泰,向他购买走私烟。阿明说,“他当时超级清醒,对答如流!”而7点时,正是丁在肢解嘉梅的时候。

 

分尸完成后,大约晚上10点左右。丁启泰开始处理无法被马桶冲走的部分。

 

丁带着嘉梅的头颅乘坐巴士到九龙城码头,将头颅扔进大海,然后搭乘的士回家。事后警方不解他为何乘坐巴士去,却乘坐的士回,他才吐露自己是为了躲避警方路障。

 

除了头颅外,其他大块的带骨头的尸块被他分两次潜入石硖尾街巿的猪肉档,倒入装猪骨的竹箩。

 

(丁投掷尸块的肉档)

 

回家后,丁启泰仔细清理了现场,丢掉了床褥和分尸菜刀,然后取走了嘉梅钱包内的三千四百元。她的证件和电话等私人物品被砸烂后丢弃。凌晨3点,丁处理完了一切证据,然后就回家睡觉了。

 

杀人后的第二天,丁启泰就又约了另一个15岁的未成年援交少女上门,花费一千多元,在他前一天与王交易的床上发生了关系。

 

丁对自己翌日就有心情招妓的询问如此回复,“我不断回想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那个女人会死?搞到每晚都睡不着。我害怕我再继续想下去,我会变得神经兮兮的!所以我要像什么都没发生的时候那样生活,让自己不要再乱想。”

 

他确实如常生活着。杀人后的十日内,他卖走私烟、嫖妓、饮酒、吸毒,很快花完了从王嘉梅钱包里拿走的三千多元。

 

被捕

 

丁启泰杀人后唯一的反常,可能是给谢彦德打出的3个电话。他一时问他:“信不信我杀了人?”一时又说“跟你说笑的!”谢彦德一次在丁面前“按了3个电话键”,丁马上喝问他是否要报警。

 

深受困扰的谢彦德在一周后看到了一则失踪少女的新闻,报道中提到的失踪少女的特征、失踪事件和地点,都和丁跟他说的颇为相似。谢终于下定决心报警。

 

(报警的好友谢彦德)

 

5月6日,丁启泰被捕。

 

被捕后的丁启泰起初并不承认杀人,他也否认认识王嘉梅。

 

据丁上庭时称,被捕后到警局时,警员告诉他,他们已经拘捕谢彦德,如果丁不认罪,就会“拉朋友下水”,他不希望“搞到朋友”,这才承认杀人,但也只承认是吸毒后“失去意识误杀”。

 

丁启泰认罪后,重案组探员在凶案一带的下水道等中搜寻,找到人体组织和碎块。最终,警方将在污水渠捞到的八件人体组织交还给她的家人。后又有飞虎队蛙在九龙城码头打捞王嘉梅的头颅等,但并无所获。

 

(搜寻尸体)

 

7月27日,案件开庭审理。由四男三女组成的陪审团,中午退庭商议后一致裁定,被告丁启泰谋杀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另有非法弃置尸体罪判处监禁4年,同期合并执行。

 

 

 

高等法院的法官韦毅志指出,被告丁启泰肢解死者王嘉梅的行为,如同野蛮人,令人恶心和恐怖。

 

痕迹

 

虽然案发前已经退学,但嘉梅去世后,不少知道消息的同学和网友都上网留言对她表示哀悼。她的同学tungtung这样写道:“今天都找了社工聊天,才好多了,有点难过到说不出话,后来才渐渐好一点。”

 

另一位叫做shumwing的同学则写道:“嘉梅,很想念你啊……如果要我放弃朋友……我宁愿要你……因为我爱你这一位朋友。”

 

还有其他同学说,学校也有老师因为嘉梅的惨案不开心。小小的嘉梅,还是在冰冷的都市,留下了一些温热的痕迹。

 

案发后,嘉梅的母亲和姐姐阿平始终不愿相信嘉梅在做援交。母亲其实已经与继父签字离婚,本打算和两个女儿搬出去住,对姐姐说过“要挣钱养妈妈”的嘉梅,已经做不到了。

 

时隔一年后,姐姐接受采访时,消瘦不少,做完成呈堂证供后,她曾在庭外蹲着痛哭“我已经承受了很大压力……很辛苦……”因为怕妹妹的事情影响到生活,她已经改名。母亲一直不愿相信嘉梅已经离开,还在等她回来,事发后一年左右时才搬离原本的住所,继父也已经离世。

 

丁启泰的父亲则在案发后陷入了困惑,他想不明白为何“连蟑螂都不会踩死”的儿子为何杀人,他说,“阿泰虽然脾气差一点,但本性纯良,我不相信他会变得没人性!”“他小的时候不让人杀小昆虫,他连蟑螂都说不好踩死了,我不相信他会变成现在这样!我总是想,(杀人)会不会是别人做的?我很无奈,很迷惑。”

 

在丁5月被捕后,丁父因为要兼顾货车司机工作,又在庭外奔波,还要去牢房探望儿子,导致糖尿病和高血压恶化,在8月离世。丁没有见到父亲最后一面,只是在押解下到灵堂奔丧。

 

丁启泰接受采访说,他相信有报应,他最亲的人离世就是对他的报应。他也做好了坐一辈子牢的心理准备,他在庭上看到王嘉梅的姐姐,想到对方失去妹妹,心里很不好受,要记者跟嘉梅的家人说一声对不起。

 

动机

 

丁启泰最初被捕后,并没有直接交代分尸情节,而是说自己把王嘉梅的尸体用手推车推到九龙城码头弃尸。因为该路线会经过漆咸道行车隧道,警方质疑他如何能徒步走过,他被问出破绽,才交代“我当时是拎着那个死者的头!”继而交代了分尸一事及坐公车去丢弃头颅等细节。

 

有犯罪心理学家认为,丁的犯罪过程冷静缜密,堪比臭名昭著的香港雨夜屠夫林过云(点击阅读)。丁在得知这种说法后,犹豫了一下说:“我觉得我不如林过云恐怖,他拿人的内脏收藏。不过我觉得自己很可耻。”

 

丁确实不是林过云那样的变态连环杀手,但冷静程度确实不遑多让。香港城市大学的犯罪学课程主任黄成荣说,大部分杀人犯都会因为紧张和害怕,在犯罪的第一现场方圆100米内处理尸体,这一般也是警方重点搜索的范围。但丁以非常漫长的时间,一点一点将人肉削下,可谓极度没人性,也极度理智。而且很多人都是在自己家或后花园藏尸,迟早都会被发现,丁将头颅、骨头、人肉分开处理的做法,也明显比他们“更有智慧”。

 

丁启泰的几个朋友,在事后说起他时,也都使用了“聪明”这个形容词。其中一位说,丁聪明又有口才,如果肯走正道,一定能成为一个好推销员。

 

但同时,认识他的人也都不约而同的提到丁的冲动。好友谢彦德提到,虽然没有看过丁真的在吸毒后做出太冲动的行为,但他“容易发脾气”,喜欢讲粗口发泄,还喜欢独处,比较内向。其他前同事也说他虽然有时比较古怪,也整天把“抓个女的奸了她”挂在嘴边,但大家也只是笑他变态,喜欢吹牛,没人当真。

 

丁在被捕后,一再指出,自己分尸的决定很“愚蠢”,也不认同警察说他抛尸计划周密。

 

我理解中,丁自称的愚蠢,是指他的冲动。因为冲动,他或许一时意气用事,杀死嘉梅;因为冲动,他分尸了嘉梅,不得不花费6小时做这件事;也因为冲动,他难以按捺,将自己的所作所为告诉了朋友。他连打3个电话倾诉,听事后的描述,他的话也并不是一些杀手炫耀性的讲述,过程明显也算不上“快乐犯罪”。

 

和一些偏执类型的犯罪人相比,他也没有合理化自己的罪行。只是坚称自己是吸毒过量,过失杀人,而不是谋杀。若不是警察问出他话中漏洞,他被迫交代分尸,他坚称杀人时因吸毒而失去意识,或许还可信几分。

 

丁启泰杀人的可能性一,是他所说是真,他确实因为药物而意识昏乱,激情杀人,事后完全不记得过程。但我认为这很难解释分尸,尤其是撕掉脸皮细节。

 

更大的可能性,是他杀人的原因如此令他难以面对,即使伏法后,他仍然不想说出。因为不承认谋杀,就无需说明动机。在案发时隔一年后的采访中,他依然坚称是过失杀人,还问记者是否相信他。

 

后来有知情人说,丁外表肥胖丑陋,还把援交的少女当女友看待(这里不确定是否特指王嘉梅),城大教授黄成荣说,对欢场女子过分投入,但被对方的话刺中了外貌等缺点,导致他在盛怒下杀人,是很有可能的。

 

我倾向于相信这个知情者的说法。据丁交代,他因不想看到王嘉梅的脸,所以剥落她的脸皮,但有无数轻松方法可以回避看到嘉梅的脸,比如先用布把头颅包起来等等,断不会特地去剥落脸皮。这全然违背一般人的行事规则,而且带有很强的仇恨和发泄意味。不想看见对方的脸带有强烈的象征性,说明他极度厌恶对方。

 

而且另有报道称,丁自述在嘉梅死时仍然“眼碌碌(眼珠还能转)”,又与丁说他恢复意识才发现嘉梅已经死去的说法矛盾,可能,这又是冲动之下脱口而出的实话。

 

丁的人生中,近距离目睹了两次死亡。5岁时母亲在他面前因为车祸离世。24岁时,他亲手结束了另一个生命。

 

丁启泰杀死王嘉梅,是一个空虚的失控的灵魂,吞噬了另一个无助的弱小的灵魂。他到底是不想看到对方的脸,还是不想面对对方眼中的自己?

 

虽然丁启泰被捕,但这个案件,依然是某种意义上的悬案。丁是不是失去意识后作案,如果不是,到底因何而起了杀心,可能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踏血寻梅

 

由王嘉梅案改编的电影《踏血寻梅》于2015年4月6日在香港上映。获得第52届台湾电影金马奖9项提名  ,第35届香港电影金像奖7项奖项。

 

 

2011年,由导演翁子光花39个月写就的剧本,在HAF(亚洲电影投资会)创投会上获得剧本奖项,却因为他不想拍成一部商业惊悚片,而一直拿不到投资。直到2014年才正式开始拍摄。

 

在电影中,导演对案件的一些细节进行了更改,这些改动也给号称改编自真实事件的电影带来了一些争议。

可能灵感来自于丁启泰跟谢彦德打电话提到的那句,这个女孩跟他说自己好想死,故事被改编成孤独的援交少女王佳梅(原型王嘉梅)遇到自卑的货车司机丁子聪(原型丁启泰)后,二人颇为投契。

 

在二人认识之前,生活都不甚如意。

 

湖南少女王佳梅来到香港后,受困于家境贫穷,在学校也受到排挤。她一心想当模特,却屡屡碰壁。后来为了快速提高收入下海做援交,好不容易遇到让她心动的男人,以为不收对方钱,就是对方女友,却被他当着女友的面羞辱。

 

 

而丁子聪的一段暧昧关系无疾而终,女生对他丝毫没有感情。他不乏偏执,因为二人曾仅有的一次肉体关系中对方正来例假,他就常常割破手掌自渎。

 

 

失意的两人在网络相识,谈论死亡和孤独,见面后,彼此信赖,倾诉内心。

 

 

因为王佳梅意外怀孕,又信仰基督教,无法堕胎,也无法自杀,所以在二人欢爱时,求助丁子聪杀死自己,说“我好想死”。丁自首后讲述了肢解王佳梅并剥落她脸皮还肢解的原因,“我一点也不讨厌王佳梅,我怎么会讨厌她,我甚至喜欢了她。我讨厌的是人,我不希望佳梅是人,所以我杀了她。”

 

 

电影的内核,是两个孤独灵魂的救赎。故事中的丁子聪,几乎是用自己献祭,成全了佳梅。

 

 

某种意义上,电影中求仁得仁的佳梅,可能比现实中瘦小稚嫩、到异乡不久就葬身冰冷都市的嘉梅,更幸福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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