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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莲花宫街三尸案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ww.tl6.net

饱受欺凌一刀了

斧底浴血三冤魂

 

「莲花宫街三尸」当年轰动港九,头条大案自然骇人听闻。

但今天没有人会讨论这些,亦没多少人会知晓,惨案迄今余半世纪又八年,凡事俱往矣,不变的仍是那古朴优雅的莲花宫,它见证了历史。
 

 

 

当天所见,围绕莲花宫附近街头小巷坐着的公公婆婆,也有七、八十岁吧,悠然自得地歇息闲谈,他们又可否记得当年?

 

经朋友指引,确认案发地点为莲花宫右边的莲花街小巷,跟「冰室」仅隔数丈咫尺,我喝着咖啡对望而坐,目不转睛,脑中浮现了画面(当然那时候我尚未出生,想象力却是有的)。

惨案的历史由来,要回到1958年的夏天……

 

 

「有记士多」位于铜锣湾大坑区莲花街2号木屋,老板娘冼莲(62岁),又名五姑,丈夫彭苏已离世,她育有六子一女,继大儿子耀才(30岁)、次子锦才(26岁)、三子有才(年龄不详)、四子适才(年龄不详)、五妹(姓名年龄不详)、六子英才(20岁)和小儿洪才(18岁),除次子锦才婚后在外居住,其他子女则租住浣纱街9号某单位(离「有记」仅数个铺位),此外还有五姑的内侄梁忠(18岁),因人数众多,个别几个儿子会寄宿于「有记」的阁楼或小店门前,日间则帮母亲料理店中业务。
 

 

 

「有记」虽名为士多,平日贩卖糖果香烟汽水杂物之类,但主要生意来源是晚上在士多内外开设麻雀与天九牌耍乐,从中抽利,畅旺时可达10台之多,收入相当可观。

莲花街这条小巷有「铜锣湾红灯区」之称,晚间一到,流连者众,品流复杂,有妓女、老同(道友,即是吸毒的人)、烂仔(小混混)、警察,总之兵贼难分,一起聚赌,不亦乐乎,而不时发生的赌账纠纷、打架,已司空见惯。
 

 

1958年2月某天,「有记」又发生了小风波,彭氏兄弟英才与洪才与赌客李林(40岁,绰号「大鼻林」)发生争执,兄弟二人指大鼻林玩麻雀抹牌时「出术」(出老千),后者则指兄弟二人欠赈不还,其时梁忠(五姑内侄,彭氏兄弟表亲)亦加入骂战,三人对一,已有摩拳擦掌之势,稍后警员林志坚(绰号「马骝王」)到达才平息纠纷。

马骝王是驻铜锣湾警署,编号1714警员,与五姑「合作关系」一直良好,也是「有记」的「包庇人」。

马骝王跟同僚把大鼻林拖至后巷拖以毒打,更命令他以后不能再踏足「有记」。

满面血污的大鼻林愤然离去,之后的几个月他的确没有再在「有记」现身。
 

 

其实大鼻林跟彭氏兄弟中的英才、洪才,和两人的表亲梁忠素有仇隙,三人对大鼻林也看得极不顺眼,经常指骂并驱赶他于「有记」之外,至于马骝王,更是大鼻林的头号敌人,恨之入骨,愤不得将其除之而后快。
 

 

1958年7月22日晚上天气炎热,「有记」关门后,五姑在阁楼准备休息,而洪才与一名士多伙记郑观胜(18岁)在小店门外几张麻雀桌上盖了被铺准备入睡,英才则早已入睡,位置是在两人侧边不远的木板上,梁忠在「有记」后巷洗澡,其后也睡在小店门外侧的帆布床上。
 

 

 

7月23日凌晨5时,郑观胜感觉睡在身边的洪才疯狂地挥动四肢,半分钟后停止,呼之没反应,微暗昏黄的街灯下,隐约看见洪才满身鲜血,已呈昏迷状,相信是被他人伏击,惊魂未定之际,发觉自己的头部和脸上也有血液流出,汗衫也染满血红色,自身亦恐难免,但检查身体各处并无损伤,定神稍刻后才懂得狂呼救命,在「有记」阁楼的五姑听闻呼叫,是第一个走出查看,看见儿子洪才满身鲜血不能动弹,旋即疯狂似的跑到浣纱街9号找其他儿子前来救援,回到现场,方知其六子英才在不远位置,也是同一命运,但死状更惨,躺于木板上,头颈几乎分离,鲜血从木板空隙潺潺滴在地上,当当作响。
 

 

在莲花街与浣纱街交界的露宿者「醉猫」相当机警,听闻喧哗与呼叫声后立即报警,警方与救护人员于凌晨5时45分左右到达,发现莲花街横巷还有另一名重伤者躺在沙堆中,他就是梁忠,都是颈部中刀,尚有气息但离死不远,警方相信他是被袭击后,负伤逃到横巷,惜失血过多不支倒地,送往医院之前,已告不治。
 

 

 

有关人员(仵工)将两具尸体搬上黑箱车,其中彭氏兄弟头颈之间只有少许皮肉相连(法医后期证实死者伤口深达三寸),仵工唯有小心翼翼将尸体移动,恐稍有不慎,死者便会身首异处,其时凌晨6时,天色已光,五姑看着自己两名儿子的恐怖死状,当场晕厥,一同送院。
 

 

 

尸体移走后,警方在莲花街附近小巷找到了一把染血的斧头,几乎肯定就是凶器,不远处也搜获一个木匠工具箱。

根据几方面的线报,警方欲找寻一名40岁涉案疑凶名叫李林(即「大鼻林」),木匠,居无定所,但案发前露宿大坑街市内,案发后失踪。
 

 

 

其实这个大鼻林也有点小来头,从前他在大陆珠江三角洲跟几位江湖同党是「大天二」(恶霸的意思),稍有名气,好勇斗狠,包烟包娼杀人越货,从不手软。

大陆解放之后,他们一同逃到香港,加入14K党组织,可惜风光不再,各人唯有四出谋生,有做泥水、三行、木匠等散工度日。
 

 

案发后大鼻林流连于九龙区,先向老板讨回欠薪,并跟以前的「兄弟手足」见面。

1958年7月26日凌晨7时,七名警员于深水埗鸭寮街公厕门口捕获大鼻林,他态度随和,没有反抗,彷佛在等待此刻日子的来临,对于杀死三人之罪行更是直认不讳,当警方表明要拘捕他归案时,他完全采取合作态度,上午11时30分就被带往中央裁判处第四庭过堂。
 

 

案件于1958年9月16日开始在中央裁判署初级侦讯,大鼻林被控三项谋杀罪,他坐在犯人栏上神态自若,不时发出微笑,死者家属与控方凡30证人先后上庭作供,控方高级法医官彭定祥说明三名死者都是喉咙被斩一刀致命,身体别无其他损伤,其中死者彭英才、彭洪才伤口深达三寸,气管和声带完全被斩断,此情况下会在两三分钟之内毙命,死者的伤口与呈堂凶器所见的斧头吻合。

控方证人苏义作供:「我跟大鼻林是认识多年的同乡朋友,案发后当天早上,他向我借了十元和一套衣服,告别前神情有异,喃喃自语说十元是给自己买花圈的,又说自己杀了三个人,我当时只觉得他胡闹乱说疯话,但翌日看见报章新闻,证实事件。

 

9月24日,全部证供完结,被告李林(40岁,绰号「大鼻林」)被控于1958年7月23日凌晨在铜锣湾大坑区莲花街小巷谋杀彭英才(20岁)、彭洪才(18岁)及梁忠(18岁),法庭依例逐一宣读大鼻林的三项谋杀罪,当第一项读毕,他就显得极不耐烦:「不用这么累赘,都说了三个都是我杀!」态度傲慢,目中无人。
 

 

 

案件最后于1958年11月11日在高等法院再开审,由高院副按察司葛理格审理,被告大鼻林站在犯人栏中,解开衣衫,谈笑自若,一派豪迈之气。

法庭遴选了四男三女的陪审团,便对被告解释:「所选的陪审员乃决定汝之生死,若有反对者,可以提出。

」大鼻林大笑说:「每位都喜欢!不反对。

」当控方问及他的杀人经过,他就显得洋洋得意:「我是木匠,劈人头就像劈木头,快而准,绝无差池。

」控方续问:「那你有没有宗教信仰?」他则发出诡异傻笑:「我什么都信!」庭上的大鼻林说话一直快人快语,不时反唇相讥。
 

 

翌日11月12日,案件即将审结,被告大鼻林自辩前坚持要求死者家属及警员「马骝王」出庭听听他的说话,各人进庭后,他就滔滔不绝,句句铿锵:「我做人比较简单,你敬我一尺,我回你一丈,无可厚非。

但你开罪了我,一刀见血,也很平常。

彭氏两兄弟和梁忠,狗眼看人低,不懂尊重别人,对我当众指骂,出言侮辱,有时一句说话,可以杀死十几人,你们知不知道?至于马骝王(林志坚),他身为警务人员,公私不分,包庇「有记」,将我殴打,案发前在大坑区内遇上他,问候语竟是"是否欠揍?再揍如何?"。

被打之后我病了20天,不能工作,同僚也嘲笑我,顿觉生不如死,但死前也得找几个憎恨的人一起陪葬吧。

我的杀人计划第一个目标就是马骝王,可惜他之后被调往赤柱工作,我的计划落空了……」

 

案件最终定夺,陪审员退庭商议5分钟,一致裁定被告谋杀罪名成立,法官披上黑纱,宣布罪名,当读到「要把你带回原来的监狱,进行问吊,直至气绝身亡……」大鼻林闻判随即插嘴:「气绝身亡,好!杀人填命,这才是对的!」

 

 

1958年12月16日凌晨7时,大鼻林于赤柱监狱内执行环首死刑,结束他荒诞而可悲的四十年人生。
 

 

大鼻林确实是一个比较异类的杀人犯,不仅有勇气连杀三人,也可对自己的生死处于泰然,这样的思维、人生观也颇为特别。

没错,世间上确实有不少偏激者,因为人生苦短,生无可恋,但就是没有自杀的勇气,唯有杀人令自己可以在法律上接受死刑,结束生命。
 

 

2014年,台湾发生的「郑捷随意杀人事件」就是一例,他于2016年5月10日被执行枪决,伏法身死,愿望达成。
 

 

 

那大鼻林究竟又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一个视死如归的硬汉子?抑或是一名凶残成性的狂徒呢?莫衷一是,或两者兼备,读者自己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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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香港莲花宫街,三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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