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生肢解闺蜜、绫濑水泥杀人案为什么现在青少年会这么残忍?
2012年的时候,曾经有个新闻,广西一名13岁的小女生将同学约其至家中,杀害后,肢解并抛尸。
新闻刚出现的时候轰动了网络,无论从哪个角度,这个事情在当时都属于非常猎奇的案件。
而后杀人的少女被判交管所”教育“三年,前几天,赔偿判决出来了,杀人者赔偿受害者家属10.8万元。
这个结果,怎么说呢?可以说是让人觉得非常荒唐了。
杀害同学的原因,据说,起因只因为嫉妒同学漂亮;
这个让我想起几年前,重庆那个把婴儿从高楼抛下的10岁小女孩,动机只是因为觉得”好玩”;再比如今年年初,小学四年级的熊孩子猛推孕妇,宣称”只是想看她会不会流产“。
只是出于一些简单,微不足道甚至是无聊至极的理由,就可以对身边的人下死手,这种披着羊皮的小恶魔,让人不寒而栗。
恶魔养成
这样的事情,总会让人思考一个问题:
明明应该天真烂漫的年龄,为什么这些孩子可以做出如此可怕的事情?
答案其实没有很多人想象的那么复杂,因为恶魔不分年龄,他们的出现,家庭和社会无一能脱离责任。
犯罪界对凶恶杀人犯的形成原因,有一个通俗的说法:基因负责上膛,环境负责扣动扳机。
美国犯罪学家 罗伯特·K·雷斯勒,是FBI犯罪研究员,在深入研究了十二名在美国穷凶极恶的连环杀人犯,发现这些凶残的杀手无一例外在童年经历过父母离异、亲人去世、家暴,甚至强奸和虐待。
于是罗伯特提出他的结论:几乎所有凶恶的杀人犯,都有着一个悲惨的童年;而其童年的悲惨程度,与罪犯犯行的凶残度存在正相关。
简单来说,就是小时被虐,长大虐人;小时候越惨,长大了越狠。
2013年,那位把婴儿从25楼丢下去的10岁女孩李依芮,就出生在一个不怎么能让人愉快成长的家庭,邻居提到,经常能听到李家传出争吵和打骂的声音。
虽然我们暂时未能得知,广西这位杀死了自己同窗的女孩,是在一个怎样的环境下长大的,但我们可以推测,她的童年大概也幸福不到哪里去,甚至可以肯定,她一定处于一个能长期目睹暴力和伤害的环境里。
一个人对社会与他人的态度,最初是从原生家庭成员的关系里习得的;
一个人成长的环境如果是温暖并和谐的,他就会学懂温暖和谐,友善地对待他人;
一个人成长的环境如果是充满暴力和伤害的,他就会学会以暴力和伤害来与外界沟通;
得到过爱的人才会学懂爱,缺乏爱的人,只能学会冷漠和憎恨。
这位广西女孩在杀害自己同窗前,先以一起去她家玩为由邀请同学,并在受害者不觉之际用重物击晕,再使用工具实施谋杀,事后更是冷静地把尸体肢解,并分开装走,这并不是所谓的“激情犯罪”,而是有预谋的杀人案。
一个成年人,都未见得能安稳地杀死一只鸡;而一个13岁的女孩,竟然能完成预谋、杀人、肢解这个过程,不是对暴力耳濡目染的人,不可能具备这种心理素质。
震惊世界的少年杀人案
少年杀人案,在世界范围早就不是一个新奇之事,在上个世纪的日本,就发生过几件震惊世界的未成年人谋杀案。
1997年,日本神户市须磨区发生了几起连续的儿童杀害事件,手段极其凶残;其中一个男童被杀后,头部被切断分离,放置在一所小学门口;凶手甚至把威胁信寄到警察局,自称“校园杀手”。
警察一度将嫌疑人锁定在20-40岁的青年之中,后来经过持续的调查才发现,犯人居然只是一个13岁的小孩。
在上面的案件里,被称为“少年A"的犯人,由把同学约到郊外后用铁锤杀死,然后分解尸体,模仿宗教仪式布置现场,后从容回到家中;
被警察问道动机的时候,他阐述自己的动机,说:
「当我杀人或导致他人身体遭伤害时,我觉得自己从持续的憎恨中获得自由。我能够从中得到和平。减轻我的痛苦的唯一方法——就是增加其它人的痛苦。」
后来,少年A在少管所中出版的自传《绝歌》里,他揭露自己与家人感情疏离,由奶奶抚养长大,在奶奶过世后,少年A受到很大刺激,并开始有了幻觉,觉得自己慢慢成为一个“身体透明的幽灵“:
“学习和运动都不行,也不能和人好好沟通,走进教室也不会看他一眼的那个人。在走廊碰见也不会回头看他一眼的那个人。没有人叫他的名字。没人会在意他在不在。这就是我。”——少年A
“透明”,意味着没有被看见,没有被关注;一个不被看见,不被关注的人,也无法看见与关注别人;
后来在日本警察的调查中,检方一致认为少年A拥有“反社会人格”,并患有“同一性障碍”,无法将性欲与攻击欲分开;同时自我价值感低下,缺乏共情能力,并且长期持有虚无主义的人生观,这些综合因素导致了少年A走向极端犯罪。
此外,1989年在东京都发生的绫濑水泥杀人案,参与绑架,虐待,性侵受害者长达三个月,并最终杀害受害者的四名罪犯;
以及1999年在山口县光市发生的“光市母子杀人案”的犯人,因为全部为未成年人,与“神户儿童连续杀伤事件“一同,被列为日本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典型案例,被反复研究。
迟到的正义,唯一的死刑
和世界上很多国家一样,日本也有自己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日本刑法第41条规定:
“不满14周岁的人的行为,不处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给予刑事处分;
同时对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使是犯有应当判处死刑的罪行,也只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导致以上发生的几起的少年杀人案件,在审判和定罪的时候遇到极大的困难;
上文提到的,神户儿童连续杀人事件犯人东真一郎,被判进入少管所7年,已于2004年出狱;
绫濑水泥杀人案 四名犯人里,主犯被判处17年有期徒刑,参与者被判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其中被认为与案件关于度最低的从犯,仅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以上四名犯人已经全部出狱,当然,其中也有几个因为各种作死重进监狱的;
日本社会对此类事件的轻判,导致杀人犯很快就重入社会非常不满,舆论纷纷质疑日本的未成年保护法的合理性,然而并未导致日本少年法有太多的更改;
直到一个男人的出现——光市母女杀人案受害者的丈夫, 本村洋先生。
1999年年末,杀人犯福田孝行闯入被害者家中,企图强奸女主人未遂,于是怒修成怒掐死女主人进行奸尸,并因为“嫌吵闹”,把一旁哭泣的11个月女婴在地面重摔数次,然后用绳子勒死;
被捕后,福田孝行的表现无比嚣张——在一审中,得知自己因为年龄原因预计量刑大概只有8年的福田,在给友人的信里写道:
“这个世界终究是坏人获胜的,7,8年后等我出狱的时候,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
信中他又如此描述自己的行为:
“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
本村洋先生无法接受杀害自己妻女的凶手,居然只需要被判九年刑期;
他对日本司法的失望,对辩护律师荒唐的言辞和犯人嚣张的态度,让他开始了漫长的诉讼。
2008年,经过本村先生一次一次的诉讼,福田孝行的判决从最初8年变为无期徒刑,最终在三审中因为被陪审团一致认为罪大恶极且无悔改之意,被判处死刑,成为日本历史上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未成年人。
这个时候,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九年。可以看到,即使在日本这样一个法律与体制非常完善的国家,要给予未成人犯罪者刑事定罪,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犯人福田孝行」
辨别小恶魔
法律可能无法制裁这些未成年犯罪者,但我们可以辨别并远离他们。
小恶魔隐藏在我们周围,他们有些聪明绝顶,懂得如何展现出人畜无害的姿态;
但他们总会暴露一些特征,在心理学家Christpher.J.Patrick提出的人格模型里,几乎所有犯下故意杀人罪的犯人,不分年龄,都具有三大特质:
大胆而冒失(boldness)——非常冷静,特别对血腥和危险的场面有很高的容忍力。
无节制(disinhibition)——道德观念薄弱或者几乎没有,缺少适可而止的概念,不惜一切满足自己的欲望。
恶意(meanness)——没有或者很少有同情心,缺乏共情能力,几乎不会产生内疚感。
我们来设想你孩子的身边,有这样一个小孩:
幼年时生活在一个破碎家庭,长期目睹家庭暴力,并可能遭受过来自亲人的虐待;
少年时期性格孤僻,无法融入群体,并开始有虐待动物和纵火的习惯;
缀学,并开始因为偷窃,斗殴等犯罪频繁出入少管所;
那么他对于你的孩子,就是一个高度危险的人物,你要做的,是让你的孩子与这样的小孩保持距离。
亲情与爱,一切的根基
有人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那么反过来,如果不想成为一个可恨之人,那么首先就是不要成为一个可怜的人;
又或者说,不要让你身边的人,你的孩子,做一个可怜的人。
这个社会总是太在意下一代的成绩与发展,却没有多少人关心,他们活得快不快乐,健不健康。
两年前杀害自己母亲的北大学霸吴谢宇,就是我们对待教育态度问题的一个缩影:
吴谢宇从小就成绩优秀,多次获奖,人称“宇神”,并没有通过高考就被直接招入北京大学经济系;
他从案发一年前就开始策划杀人,杀掉自己母亲后,他用摄像头监视案发现场,并用活性炭处理尸体,再用利用短信从亲戚处骗取一百余万后潜逃;可见其心思之细密,智商之高。
但是这样一个精英中的精英,亲手杀死了养育了自己十几年的母亲,震惊了整个社会。他是一个精英,同时也是一个有心理障碍的人,一个可怜的人。
世界卫生组织曾经预测,到2020年以前,全球儿童心理障碍还会增长50%,将成为致病、致残、致死的主要原因之一。
世界卫生组织还指出,以下行为,可能会成为儿童心理不健全的隐患因素:
1少于六个月的母乳喂养(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母乳喂养时间为两年以上);
2在婴儿期至8岁期间,缺乏与孩子的身体接触;
3让孩童长期目睹、亲身经历家庭成员间的争吵与暴力。
我们太多人没有意识到,爱与关怀,才是一个孩子成长最重要的养分。
或许我们应该开始要意识到,比起成绩单,前途和补习班,孩子们更需要的,是父母和他的促膝长谈;
他们最需要的,可能是有人看见脆弱和无助,听见他们难以启齿的压抑与痛苦;
陪陪孩子,在一切还没有太晚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