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案要案纪实绫濑水泥杀人案
1989年日本女子高中生【古田顺子】被杀埋尸事件,是指发生在1988年11月至1989年1月,在日本东京都足立区绫濑的绑票、禁锢、强奸、谋杀和尸体遗弃的严重罪案的通称,震惊整个日本社会的真实杀人事件。亦称【绫濑水泥杀人案】。由於案件严重,加上涉案者当时均未成年,而且犯罪历时长,对当时的社会造成极大的打击。因为这是(日本)第一次用水泥弃尸,所以之后渐渐开始有人加以模仿。在日本,也因为此案件而特别修改了《少年法》。此事件是平成元年发生的,对日本社会影响深远。
被害人埼玉县17岁女高中生【古田顺子】(FurutaJunko)的遗体,在东京都江东区若洲内(现若洲海浜公园敷地)被人发现以水泥密封在圆柱油桶内。凶手是四名16到18岁的高中辍学学生,将被害人监禁41日,期间施以强奸、殴打、焚烧等暴行致死。
案件详情犯罪少年
由于凶嫌皆未成年,并未公开姓名,这里使用A、B、C、D、E、F、G来区分。
A,男(18岁)【宫野裕史(现改名为横山裕史)】主犯,2008年刑满出狱。
B,男(17岁)【小仓让(现改名为神作让)】(KamisakuJo),4个凶手中唯一被公开姓名的(一般少年犯的身份在法庭以外是受保护的,故外界不知道嫌犯身份。1989年4月20日,『周刊文春』[ShukanBunshun]﹝1989年4月20日出版﹞揭露了这些少年犯的真实姓名,并称“禽兽是不被允许以人类的权利保护的”。),神作是他在出狱后的新姓氏,据说是被收养;91年入狱,99年被释放;在他出狱之后的2004.年5月19日,又因为监禁与殴打友人而被判4年徒刑。
C,男(17岁)【凑伸治】拘禁住所提供者,现居住在千叶市
D,男(16岁)【渡边泰史】成为闭居症患者
E,男【中村高次】曾在自己的网志以说笑的口吻回忆这件事,对此毫无反省
F,男【伊原】为送报员
注:包括以上6人在内参与了犯罪的几名少年在该案件披露后,为了不让更多的人得知自己的杀人凶手身份,了解到自己无法被原谅的犯罪行为,现均已更改姓名!
主犯少年A﹝当时18岁﹞是个无业游民,家住东京都足立区,家里有双亲和一个妹妹。父亲在证劵公司上班,母亲则是钢琴老师,两人工作都很忙碌,A从小就得不到双亲的关爱。而父母亲彼此的关系也不和谐。A从小脾气就很暴躁,国中时学习柔道,因此也推甄上东京都内某所私立大学的附属高中。但是因为A太强了,在学校常常被学长欺负。为了发泄怨气,A会在街上找小混混和中年男子的麻烦,在家则会对母亲拳打脚踢,家庭关系因而崩坏。A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时被学校退学,之后跑去当瓷砖工人,同时也加入飞车党。平时靠飞车抢劫来赚外快,这期间又染上毒瘾,开始和流氓打起交道。
少年B﹝当时17岁﹞是次嫌人物,在小学3年级时双亲离异,母亲在酒店上班,对他疏于照料。有一个姐姐。国中时曾经有一年是A的学弟。毕业后考上私立高中,但在一年级第二学期被退学。之后读了2个多月的夜校,白天的工作则不定。
少年C﹝当时17岁﹞五岁的时候父母离异,母亲是美容师,工作忙碌无时间照料C,父亲离婚后不久死于交通事故。家中有一个姐姐。中学时A的后辈,和他差一届。高中进工业学校就读,但很快就被退学。之后不停地换工作。
少年D﹝当时16岁﹞少年D的家是整个事件的舞台。他的父母亲在同一家诊疗所工作,父亲是行政主任,母亲是护士。夫妻俩同样感情不合睦,在家中口角不断。除此之外,家中还有一个哥哥。国中时是A的学弟,和A差两届。高中就读工业高中,但读了一年就休学了。而后没有固定工作整天游手好闲。
A富有领导性,他成立了一个叫做「极青会」的少年流氓组织,并担任组织首领,平时主要是强迫推销店家买花等等。同时他和B、C、D三人的关系匪浅。
A因为帮D的哥哥找偷车贼,变得能够自由进出D的家。同时A又跟C的姐姐交往,所以C之后就理所当然地变成A的小弟。
这群少年的父母因为害怕自己的小孩,因此就算孩子有脱轨的行为他们都不敢责斥。4人每天晚上,都会聚集在D家的二楼,A当时就已经在用自己的新车SILVIA从事犯罪,例如强拉女子上车后施以强暴、或者是飞车抢劫等
【古田顺子】(FurutaJunko),17岁,埼玉县高二女学生。
案件具体经过1988年11月8日,A、B、D三人在足立区轮奸了一位正要骑脚踏车回家的女性﹝当时19岁﹞。当时A开车载着B、D两人,邀这名女性上车兜风,女性不予,三人用车子挡住她的去路后,B抢走了她的脚踏车钥匙,将她强押上车。为不让她逃走,还将车子刻意驶上高速公路,在车上还用「我们刚从少年感化院出来」、「我们去大洗﹝地名﹞吧。现在那边的海水很冷、浪又大」等言语威吓她让她放弃抵抗后,把她带到宾馆强暴。
11月25日晚上6点左右,A到D的家里约他一同去抢劫。D于是跟朋友借了摩托车,两人一起出门行抢。
晚上8点过后,他们骑着摩托车在琦玉县三乡市内游荡,途中遇见了打完工骑着脚踏车正要返家的县立八潮南高中3年级学生──古田顺子﹝17岁﹞,A对D说:「你去把她踹倒,之后就交给我」。于是D就骑着车接近顺子,用左脚狠狠地从她的腰部右方踹下后,将摩托车骑到转角处观看。
顺子顿时失去平衡,连人带车地跌落到路旁的水沟。A借机靠近关心,并将她扶起后说道:「那个人是个疯子,我也被踢过,等等搞不好有危险,我送你回家吧」。之后他将顺子带到附近某个仓库角落,恐吓她说:「我是流氓,你被我们盯上了,跟我上床我就放过你」,然后将她带到宾馆强暴。
晚上10点,A打电话给先行返家的D,听到B和C也在他家后,便叫他们3人出来。4人将顺子带往D家的2楼监禁。
这天,D的父亲因为参加员工旅行不在家,家里只有母亲和D的哥哥G。
11月28日,A以「给你们看个好东西」为由,把E﹝当时17岁﹞和F﹝当时16岁﹞约出来,之后在一伙人在D的家人熟睡的深夜轮奸了顺子。顺子拼命的抵抗。在楼下的母亲似乎被吵醒了,但是顺子的脸被压在寝具上而无法出声求救。他们更将顺子部分的阴毛剃掉,还把各种异物塞进她的阴道里凌虐她。
11月30日晚上9点,D的母亲首度看见顺子,叫D赶快让她回家。但一个礼拜过后,她发现顺子还在2楼,便直接要顺子快回家,但似乎没什么效果。
另外,这段期间他们曾经让顺子打电话回家,叫她跟家里的人说自己是离家出走,请家人不要报警。电话打了不只一次,平均5天打3通,顺子的父母便因此相信女儿是离家出走。
而后他们不分昼夜地玩弄顺子的肉体,每当她受不了凌虐昏倒时,少年们就会把她的头浸到水桶里,让她清醒后在继续凌虐。这段期间他们轮流地监视,不让她逃跑。
12月初的某日下午4点,少年们因为昨晚夜游正呼呼大睡,顺子趁机从2楼来到1楼的客厅,打算报警。但不巧,被睡在电话附近的A发现。很快地,警方利用逆侦测查到D家的电话打过去做确认时,A接起电话敷衍警方说:「没事,我搞错了」,便挂上电话。A和B因为此事,对顺子的凌虐手法也更加残暴,打她、踢她、甚至还拿打火机烧伤她的脚背。除外,还喂她吸食强力胶、强灌她威士忌等酒类以此为乐。
当时日本有一位演员叫做武田铁矢,他曾唱过一首歌名叫『声援』,里头有一段歌词是「加油、加油」。某日A在凌虐顺子时唱着这首歌,并且逼她跟着唱。而顺子在私底下也会用这段歌词激励自己。
12月5日,东京的中野车站内发生了电车追撞事件。A故意欺骗顺子说:「你老子坐在那台电车上挂了,现在电视正在播。你看到没有」,当她露出担心的表情后又故意问她:「你现在是什么心情」,「我很难过」听到顺子的回答后A又告诉她:「其实我是骗你的」。A、B、D三人藉此不断重复着「死了啦」、「还活着」之类的话语,让顺子的心理陷入极度的不安当中。
12月10日,顺子开始央求少年们放她回家。于是A就问道:「你回家后要怎么跟你老娘说」。「我会跟我妈说,我这段期间都在新宿游玩」「穿学校制服能在新宿玩这么久是吗」A如此回答她,同时施以暴行,对她又踢又打。甚至还将打火机的填充油倒在顺子的脚上点火,看她惊慌失措地要将火拍息的样子取乐,如此行为持续了好几次。
12月中旬,因为顺子的尿弄脏了棉被,B跟D狠狠地打了她一顿。不断殴打的结果,顺子的脸部异常肿胀,完全看不出五官轮廓,惨不忍睹。「搞屁啊你,变成大饼脸了你看看」不知是谁说出这句话,少年们笑成了一团。
12月底,施暴程度越演越烈的同时,少年们给顺子吃的食物也越来越随便。食物主要是D的哥哥G﹝当时17岁﹞负责。刚被监禁的第一天还有叫外卖,后来只剩下一天一瓶牛奶,偶尔配上一块面包。也不让她去厕所,叫她尿在纸杯里,再强迫她喝下。「我什么都做请你们放我回家」顺子不断地苦苦哀求。如此,她被强迫全裸跳舞、在大家面前自慰、甚至还被人用直径3公分的铁棒和玻璃瓶塞入下体。
D的双亲此时已经感到不对劲,但是却怕在追问下去儿子会发飙,因此一直对二楼的声音充耳不闻。顺子因为脚上的烧伤化脓无法行走,身体也变的越来越虚弱,还散发出恶臭。A因为讨厌这股臭味,比较少到D家去。
少年们看到顺子变成这样觉得很难处理,但又怕把她放了她会去报警。于是他们开始期望顺子死去。他们在顺子听不到地方,说了以下的对话。
「要把她杀了找地方埋吗」「要杀的话不如把她剁成肉酱」
「放在汽油桶里面烧掉也不错」「灌水泥丢到海里谁也不会发现」
「干脆伪装成自杀怎样?把她带到富士树海伪装成上吊」
整体对话里夹杂了嘻笑、打发时间的感觉。
1989年1月4日─监禁第41天,早上6点,A因为通宵打麻将输了10几万火气正大,便将这股怒气发到了顺子身上。B、C、D三人因为讨厌顺子脚上的腐肉味,三人聚在C家里打电玩。A到C家找他们后,一伙人往D家二楼前进。少年们配合着音乐的旋律殴打顺子,顺子因此口鼻流血,地上被鲜血给染红了。此外他们把点火蜡烛,拿到她的脸上滴蜡,让她整个脸上都是蜡油。C因为不想沾到血,于是将A吸胶用的塑料袋套在手上,痛打她的肩膀和手。最后顺子全身僵硬,开始痉挛。
途中,A拿出了一支铁棒,前端附有1.7公斤的铁球,D将那支铁棒往顺子的肚子上捶了下去。轮到A来施暴时,B、C、D三人便在一旁出主意,一附半开玩笑的神情,让暴行更加严重。在A施暴的过程中,顺子意识到自己即将死去。
早上10点暴行结束。A用录音带的磁带绑住顺子的脚防止她逃跑后,一伙人出门洗三温暖。
隔天5日早晨,不知该如何处理尸体的少年们,将尸体用毛巾包住放在旅行袋内提上车,之后将顺子的尸体连同她的书包一同放入从附近工地偷来的汽油桶里,倒入水泥。水泥是A从他以前工作的地方拿来的。
A在这个时候找到了当时由长渕刚主演的热门连续剧『蜻蜓』的完结篇录像带。这是因为顺子一直很期待这部连续剧的完结篇,而被绑架的那一天正好是精彩大结局,但是她却没能收看到。曾有几次听她说过很遗憾之类的话,所以A才想把录像带一起放进去。虽然这对顺子和其家人并无实质上的帮助,但这却是A在这起案件中唯一看得到人性的地方。但关于此事,A被逮捕后对警方供称:「与其说是可怜她,倒不如说是怕她变成鬼来找我」
早上8点,他们原本想将汽油桶丢弃到海里,但是将车子驶至江东区若洲15号地若洲海滨公园整备地时,心里害怕,便将汽油桶从抛出车外,丢弃在整备地里。
不良仲间の家に监禁し暴走族仲间十数人で轮奸、関系者は100人に及ぶ。期间几位少年杀人犯邀请了不良少年朋友多达数十人来侵犯受害者。该事件是日本少年犯罪史最悪事件之一。1990年5月21日,东京地方法院受理此案的检察官称之为“我国犯罪史上罕见重大凶恶犯罪”。
拘捕与刑罚1989年1月23日,A跟B因为去年12月在足利区内把一名坐台小姐带入宾馆施暴,被绫濑署警方以妇女施暴罪嫌逮捕。(就是一开始的那段描述)
3月29日,东京都足利区绫濑署的2名搜查员来到练马的少年收容所,提调A跟B。因为在搜索他们的家里时发现了女用内衣,警方认为他们可能还有涉及其它刑案,因此来这里问口供。「你怎么可以杀人呢」对这句搜查官随口说说的一句话,A误以为其它的少年们对警方供出顺子的事,便回复道:「对不起,我杀了她」。搜查员听了大吃一惊,因为他原本只不过是想要套话罢了。
另一方面,在顺子被杀害后,D也因为对其他的女性施暴而被逮捕、拘禁过,但因为涉嫌杀害顺子,他在4月1日又遭到了逮捕。同时,共犯C、E、F、G也遭到逮捕,整起案件虽然加害人还未成年,但因为情节重大,本案从少年法庭被移交到东京地方法院。
1989年4月20日,『周刊文春』[ShukanBunshun]﹝1989年4月20日出版﹞揭露了这些少年犯的真实姓名,并称“禽兽是不被允许以人类的权利保护的”(注:一般少年犯的身份在法庭以外是受保护的,故外界不知道嫌犯身份。)随后,古田顺子的真实姓名与她的私人生活也被各大媒体巨细靡遗的报导。
1989年7月31日在东京地方法院,A、B、C、D四人首次公审。4人以妨碍自由、妨碍性自主、非法监禁、杀人、尸体遗弃等罪名起诉,面对法官的询问,4人异口同声地坦承罪行。但B和D的律师则主张自己的当事人是「伤害致死」,而A也改口说自己是「过失致死」,他表示虽然自己没有打算杀顺子的意图,但也知道继续施暴下去或许会导致她死亡。检察官希望4名嫌犯能与成人犯罪受同样的刑罚,但是法官以嫌犯年龄不足,而将他们以少年犯受审。4名凶手最终以伤害致死罪被起诉,而非谋杀。
1990年5月21日,检察官在东京地方法院的公审上论告求刑时,说出了在过去的刑事案件上罕见的重话:「本案是我国犯罪史上罕见重大凶恶犯罪」「根本不用斟酌被告的动机」「凌辱的手段完全超乎想象」。
据说旁听这次公审的记者事后表示:「好像过去全部的刑事审判时用到的词句全部用上了」。
7月19日,东京地方法院分别宣判
A有期徒刑17年﹝求刑·无期徒刑﹞
B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求刑·有期徒刑13年﹞
C不定期有期徒刑3~4年﹝求刑·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D不定期有期徒刑4~6年﹝求刑·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检方认为刑期过轻采取上诉。
1991年7月12日,东京高等法院宣判
A有期徒刑20年
B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C不定期有期徒刑5~7年
D不定期有期徒刑5~9年
法官在宣判时表示:「本案不能因为被告未成年就从轻量刑」。
相关日文原文:91年7月12日东京高裁はAに惩役20年、Bに同5~10年、Cに同5~7年、Dに5~9年の不定期刑を言い渡した。
注:但法院还是遵循着日本的"永山基准"[1],按照犯罪性质、犯罪动机、犯罪的样态,特别是杀人的残忍度、结果的重大性、特别是被害者人数、被害人家属的感情、社会的影响、犯人的年龄、前科、犯罪后的表现来判断(判决书下划线处:死刑制度を存置する现行法制の下では、犯行の罪质、动机、态様ことに杀害の手段方法の执拗性・残虐性、结果の重大性ことに杀害された被害者の数、遗族の被害感情、社会的影响、犯人の年齢、前科、犯行後の情状等各般の情状を并せ考察したとき、その罪责が诚に重大あつて、罪刑の均衡の见地からも一般予防の见地からも极刑がやむをえないと认められる场合には、死刑の选択も许されるものとい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1],这判例一直要到2008年4月24日,福田孝行杀人案(后改名大月孝行)才打破,是死刑犯中最年轻的。[2]
而E、F、G则移交少年收容所。
4名被告的父母虽然向死者家属谢罪,但不被接受,想要到顺子的坟前上香致歉,也遭到了拒绝。
之后A的母亲变卖房子筹了5000万円,赔偿给死者家属。
B的父亲也希望能弥补死者家属,他开始在下班后打工储蓄赔偿金,并将所得存入律师管理的银行账户中。
评论家赤冢行雄将这一类型的犯罪命名为拦路之狼的「狂宴犯罪」,以1983年的「横滨流浪者袭击杀人事件」为先驱、1988年的「名古屋情侣杀人事件」、以及之后的这起「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尸命案」都是此类型的犯罪。
整起事件虽然到此结束,但还有下文。
案件下文2004年7月3日,琦玉县八潮市的一名计算机操作员──神作让﹝当时33岁﹞遭到逮捕,他涉嫌绑架、监禁一名男性友人﹝当时27岁﹞,并对他施暴伤害。而神作让就是「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尸命案」中,被东京高等法院判处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的少年B。
2005年3月1日,东京地方法院判处神作让有期徒刑4年﹝求刑有期徒刑70年﹞。
对此判决多数日本人表示无法理解,在日本巨大的网络论坛”2CH”上骂声一片。
对于判决的理由,法官菊池则表示:「原本期待被告能够改过自新,被没想到被告又犯案,这带给社会很大的冲击。但也不能否认,有前科这一点的确间接影响到他改过自新」。判决后,菊池法官对神作让说道:「期许你这次服刑完毕后能够改过自新,重新出发」。之后,被告对判决不服上诉。
5月13日神作撤销上诉,全案有期徒刑4年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