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嫌犯庭审毫无悔意被判死刑
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嫌犯庭审毫无悔意被判死刑
劫杀警花罪犯庭上毫无悔意,浙江省苍南县一名女民警被3个劫匪劫持并杀害的消息传遍整个温州。在女警察失踪的第三天,这个连环抢劫杀人团伙落网。
5月5日9时,温州中院对“苍南女民警被劫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施某、叶某、吴某分别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3名被告人的脸上,没有一丝悔意。
记者看到,此案的判决书长达43页,判决书上记载的3名歹徒的作案手段,可以说是“令人发指”。
残害警花人性泯灭
女民警姓汪,遇害时37岁,是苍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女侦查员,破过不少大案。因外貌出众,同事们称她是苍南县公安局“最美丽的警花”。
2010年10月7日下午5时许,汪某驾驶新购置的未上牌的宝马越野车去接女儿放学。遭早已踩点的施某、叶某、吴某劫持,他们劫取汪某身上现金1870元及银行卡,逼问密码后取现2700元。
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嫌犯庭审毫无悔意被判死刑
三人交代,由于他们身上均有明显特征:一人结巴、一人手有残疾、一人大舌头,很害怕被害人会记住他们的模样。施某交代,“抢劫前我们就没有想过让她活着回去。发现她的警察身份后,就更坚定了杀意”。
在将汪某劫持至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一僻静处后,叶某、吴某挖坑准备杀害女警,这一过程中,汪曾向施某说:“你放过我吧,家中的孩子不能没有母亲。”但汪某等人性泯灭,将汪杀害。
受害者名单一长串
施正赞三人抢劫杀害的不仅仅是汪某一人。
警方查明,除杀害女民警外,从2010年9月底以来,该团伙还7次在浙江苍南县灵溪镇、平阳县萧江镇、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等地3次抢劫3名妇女并强奸2人、杀害1人,4次预谋抢劫因故未实施。从其作案对象看,下手目标基本是开豪车的女性,手段都异常残忍。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3名歹徒作案时手段残忍泯灭人性,在庭审中却都以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要养来求情。对此,法院均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