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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庭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ww.tl6.net

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庭审判决书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内,审判长对劫杀苍南女民警等一系列受害者的连环抢劫强奸杀人罪犯施某、叶某及吴某三人进行宣判,三罪犯均被最高院核准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完毕,三人即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至此,三男子奸杀苍南女民警案终于尘埃落定,网友众说纷纭。一部分网友对于女民警的财富来源产生质疑,另一部分人则将目光转移到法律的公平之上,为何普通百姓的命案就那么难,苍南女民警被奸杀的命案就能速侦破?

  新闻回顾

  2010年10月初,施某、叶某、吴某三人决定把驾驶好车的女人连人带车绑架,得手后杀人灭口,再将车卖掉大赚一笔。10月7日下午,在苍南一老参茸市场停车场内,他们趁汪某某打开新买的宝马X1轿车车门之际,强行将其控制在车内,由施某驾车飞快逃离现场。翻查皮包时,三人才发现他们的抢劫杀人目标是一名女民警。

  法院查明,施某等人还3次抢劫3名妇女并强奸其中2人、杀害1人,另有4次预谋抢劫因故未实施。
审判长对劫杀温州苍南女民警等一系列受害者的连环抢劫强奸杀人罪犯施某、叶某及吴某三人进行宣判,三罪犯均被最高院核准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完毕,三人即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至此,该案终于尘埃落定。

温州三男子奸杀苍南女民警抢宝马被执行死刑 图为庭审现场

图为庭审现场

 

  抢劫时才发现对方是女警

  施某、叶某、吴某三人正是劫杀温州苍南女民警汪某某的歹徒。

  2010年10月,施某、叶某、吴某三人决定把驾驶好车的女人连人带车绑架,得手后杀人灭口,还能将车卖掉大赚一笔。

  三人通过多次蹲点,选好开车路线及埋尸地点,同时准备好了假手枪、绳子、手套、胶带纸、铁锤、手电筒、帽子等相关作案工具。

  10月7日下午,他们将目标锁定在了苍南一老参茸市场停车场内,正准备走向新买的宝马X1轿车驾车离开的汪某某身上。

  三人趁汪某某打开车门之际,强行将其控制在车内,由施某驾驶轿车飞快逃离现场。

  驾车逃离途中,三人从汪某某包内劫取现金1870元、银行卡,逼问密码后在ATM机上取得现金人民币2700元。

  翻查皮包的时候,三人意外发现了一本警官证,这才发现他们的抢劫杀人目标是一名女民警。

  三人最后交代,由于他们身上有明显特征,一人是结巴、一人手有残疾,因此害怕放了汪某某之后,汪会记住他们的特征而报警。因此,在抢劫之前,他们就没有想过放汪某某活着回去。

  挖坑过程还强奸女警

  他们开着宝马直奔福建,并在福鼎市前岐镇寻找到一个埋尸地点。

  在他们挖坑过程中,汪某某曾向施某苦苦哀求:“求求你放过我吧,家中的孩子不能没有母亲。”然而施某并不为所动,还强行与汪发生了性关系。

  随后,三人采用扼颈、勒颈方式将汪某某杀害,并劫取其佩戴的手表一只、项链一条、戒指三枚。在掩埋过程中,为确保汪某某死亡,三歹徒轮流使用锄头击打汪某某头部。

  惨遭这3人毒手的还不止是汪某某,法院查明,施某等人还7次在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平阳县萧江镇、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等地预谋和实施抢劫,其中4次预谋抢劫因故未实施,3次抢劫3名妇女并强奸其中2人、杀害1人。

  法院认为,施某、叶某、吴某抢劫后为灭口故意杀人,杀人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

网上盛传的苍南县女民警汪某与她的宝马小型越野车照片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公安局一名女民警汪某,在开着新买的越野车去接女儿的途中,被三名男子劫杀。他们将女民警埋尸野外后驾车潜逃。今天,三人已被民警押解回到苍南。

  事情发生在2010年10月8日凌晨1时许,苍南县接到居民吴某某报案称:10月7日下午5时许,其嫂子汪某(女,37岁,苍南县灵溪镇人)驾驶新购置未上牌的小型越野车去接女儿回家。然而,女儿是自行回家了,但汪某却一直未归,且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经侦查发现,专案组在福建省福安市境内成功锁定3名犯罪嫌疑人行踪,在两地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在福建省政和县境内截获该案的失踪车辆,并先后抓获叶某某(男,1986年3月18日出生,苍南县灵溪镇人)、吴某某(男,1970年5月2日出生,苍南县灵溪镇人)、施某某(男,1978年10月24日出生,苍南县渔寮乡人)等三名犯罪嫌疑人。经审讯,初步查明此3名犯罪嫌疑人为劫车已将汪某某杀害,并埋尸野外后驾车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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