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红色通缉令,重庆亮点茶楼王婉宁的催命符
晃着高脚杯品红酒,满桌秀色可餐的佳肴;开着顶级豪车,出入高档餐厅;怀抱金发碧眼美女,赌场里一掷千金……阳光、沙滩、美酒佳肴、异域风情,外逃的通缉犯总在幻想逃脱本国制裁后能享受如此美妙生活。而一纸“红色通缉令”却成为他们的催命符,让他们的美梦变成“黄粱一梦”。
2014年4月份,根据群众举报,北京市公安部门对快播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一案进行立案调查,主要犯罪嫌疑人快播创始人王欣外逃。公安部门立即对犯罪嫌疑人王欣实施网上追逃,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最终被有关国家截获,并在8月8日被公安部门押解回国。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欣逃往境外100多天,终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而这其中,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功不可没。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前局长朱恩涛说,红色通缉令由经办国国际刑警中心局局长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秘书长共同签发,各国中心局据此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捕。各国警方在接到红色通缉令以后,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临时拘捕和引渡,大大加快了办案速度,简化了引渡程序。
如今,逃往境外成为很多罪犯在面临刑事风险时规避法律责任的最佳选择,尤其是重大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中,这种做法已经日益普遍。但是,红色通缉令却是让外逃涉案人员无法释怀的梦魇。
什么是红色通缉令?
“红色通缉令”(Red Notice)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它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各国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心局可据此通报立即逮捕在逃犯。红色通缉令被公认为是一种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无论哪个成员国接到“红色通缉令”,应立即布置本国警力予以查证;如发现被通缉人员的下落,就迅速组织逮捕行动,将其缉拿归案。
通常情况下,“红色通缉令”上除了印有犯罪嫌疑人的大头照,还包括两大部分的主要内容:一是身份描述,如姓名、国籍、外貌特征等,有的还标明了指纹、护照或身份证件号码等;二是司法内容,主要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通缉的法律根据,包括案情摘要、同案犯、罪名、引用法律条款、刑期、执法时效和逮捕证、判决书等。
印有犯罪嫌疑人头像的“红色通缉令”
国际刑警组织各成员国家或地区的中心局一般会在内部网络上输入通缉人员信息,然后将其导入内部执法网络,有的则将信息归入口岸管理部门。一旦嫌疑犯在这些口岸出现,执法部门的信息系统就会发出警报,从而当场把犯罪嫌疑人抓获。
“红色通缉令”的有效期是5年,期满后如果仍没抓到犯罪嫌疑人,可以再续5年,直到抓住为止。
红色通缉令的中国战果
从1984年9月至今,中国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已有30年,发出的红色通缉令总数在1100份左右。每年大约30-40份。这近千份红色通缉令里,80%左右的通缉对象涉嫌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暴力、毒品等犯罪。
红色通缉令被称为“外国逃犯的枷锁”,因它而被捕归案的逃犯每每都能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除了近日的王欣,其实还有许多其它的成功案例值得再次一说。
1998年5月17日,中国银行南海支行储蓄员麦容辉和信贷员谢炳峰携赃款经香港潜逃至泰国。2000年8月,麦容辉被“红色通缉令”追得走投无路,不得不自首。2000年9月28日,他被引渡回国。谢炳峰于2000年11月8日被泰国警方抓获,11日被引渡回国。
2000年10月,中国警方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泛金三角地区的头号大毒枭谭晓林发出红色通缉令,并于次年在缅甸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其抓捕归案。
2001年“广东开平支行案”案发后,中国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了“红色通缉令”,并通过国际执法合作,迅速冻结了涉案三人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在香港、美国和加拿大的资产。此三人曾担任开平支行的行长、副行长和经理,并逐级递进地担任了中行开平支行行长。1993年前后,他们开始利用职务之便窃取银行资金,至案发时所盗用资金已高达4.83亿美元。后经中美两国执法机关密切合作,美方没收了余振东转往美国的部分赃款,并于2004年将余振东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2009年5月6日,美国拉斯维加斯联邦法院分别判处许超凡和许国俊入狱25年和22年,并勒令其退还4.82亿美元的涉案赃款。
2009年6月,重庆警方展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并迅速锁定重庆“亮点”茶楼以王婉宁、王紫绮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该团伙通过实施拐骗妇女、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行为,实行财物控制、人身控制、精神强制等手段,组织强迫二千余妇女卖淫。在警方的收网行动中,王紫绮、陶铭古、钟光玉等涉案主犯和骨干成员相继落网。但首犯之一的王婉宁闻风潜逃国外,先后躲藏到奥地利、菲律宾等国。2009年11月17日,国际刑警组织应中国国际刑警国家中心局的请求,向全球发出“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和“司法协助请求书”,全力追捕王婉宁。2011年3月30日凌晨,两国警方联手将躲藏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中国城某快餐店的王婉宁抓获,并快速办完引渡程序,于次日引渡回国。
2013年8月12日,上海保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公司顾问江杰已离境,有携款潜逃嫌疑。中国中心局很快申请到“红色通缉令”,向190个国际刑警成员国发布协查通报,特别对斐济及其周边的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进行了情况通报。8月17日,中国警方收到斐济执法部门的回音。两天后,陈怡、江杰两人在斐济执法部门的协助下,被中国警方抓获回国。从案发到落网,不到一周时间,几乎可以用“神速”来形容。
遭遇红色通缉令的外国名人
维基解密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曾因公布了大量关于美军参与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秘密文件,引起轰动。但是,阿桑奇却在随后遭他人“揭秘”。
2010年8月20日,瑞典当局称怀疑阿桑奇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强奸了一名妇女,还在瑞典一座小镇对另一名妇女进行了性骚扰。3个月后,根据瑞典提出的“强奸和性骚扰”指控,国际刑警组织对阿桑奇下发红色通缉令。12月7日,英国伦敦警方宣布,阿桑奇向警方自首。随后,英国最高法院宣布将把阿桑奇引渡瑞典接受犯罪调查。最后,不服判决的阿桑奇逃入厄瓜多尔驻英国伦敦大使馆,寻求政治避难并获得收留。
2011年,利比亚国内发生武装冲突,交战双方为穆阿迈尔•卡扎菲领导的政府和反抗卡扎菲的势力。最终,反对派在8月夺取了首都的黎波里,而卡扎菲则一度逃避追捕。9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卡扎菲及其两名亲信发出红色通缉令,呼吁188个成员国协助将其逮捕。不过,卡扎菲没能等到被捕的那天就在其家乡苏尔特遭反对派虐杀身亡,终年69岁。
中国红色通缉逃犯多于东南亚被捕
我们注意到,这些年遭遇红色通缉令的中国逃犯大多是在东南亚的国家被捕。究其原因在于东南亚一带的国家对于发自中国的红色通缉令会给予较大的重视,甚至允许中国执法人员入境与该国开展联合执法,这基于两国友好关系及长期的司法合作,但这对一些欧美国家却很难做到。
比如美国认为红色通缉令不是在美国领土实施拘留的有效凭证。如果是以引渡为前提的逮捕,首先需要由国际事务部门决定,该红色通缉令中所涉罪行是否符合美国引渡程序要求。也就是说,要看红色通缉令的发出国和美国之间是否有引渡条约或协议,该罪行是否符合引渡条约或协议的规定;该部门认可后,由检察官申请签发一份国内逮捕令;此后法院发出引渡令也需要美国国务院最后做出引渡与否的决定。
截至今年7月底,中国已与51个国家签订含有刑事司法协助内容的条约,与38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但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而一般涉嫌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的外逃人员官员往往又把发达国家作为目的地。因此,中国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在反腐、洗钱,以及司法协助方面的合作还需不断加深,这样红色通缉令必将在引渡外逃犯罪嫌疑人回国受审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结语:
今年开始,中国已经掀起了一场从内到外的追逃旋风。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整合成立国际合作局,加强国际合作、切断贪官外逃之路思路更明确。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等部门纷纷将打击外逃贪官列为反腐败重点工作。7月,公安部已启动“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公安机关已将30名重大经济犯罪境外逃犯成功缉捕回国。(详情可回复“猎狐”获取《环球人物》独家报道:《中国“猎狐”实录:由一张猫的照片抓捕海外逃犯》)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中国加大境外追逃力度,同更多国家开展执法合作,很快,境外再非那些外逃人员的乐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