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淫魔:王南丰连环杀人26女命案
每逢节日,尤其是过年那几天,很多寺庙都会排长队烧香。
现在眼瞅着就要过年了,指尖陀螺网想起一个20年前的案件——“连环杀人僧”隐藏在寺庙里强奸26人(其中甚至有11岁的幼女),杀死7人。
在菩萨佛祖的眼皮子底下,这个“花和尚”竟然用寺院清净之地作掩护,让我满脑子都是86版西游记老鼠精的画面。
在西游记播出10年后的1996年,此案要比电视剧残暴恶心太多了。
第一个受害者第一个受害者是来自四川的小陈。
小陈孤身一人从四川千里迢迢赶到嵩山,主要是受了电影《少林寺》的影响。
我猜她是没来得及约到小姐妹就匆匆出发,准备好好感受一下佛教文化的魅力。
现实和预想总是有差距,到了嵩山,小陈用一上午就转完了少林寺和塔林几个著名景点,根本没逛够。
她想,来都来了,不好好逛逛都对不起车票钱。
于是,小陈在吃午饭时跟餐馆老板打听有没有其他能逛的地方。
老板就跟她说了一个无名寺庙。
那个年代的旅游景点都不发达,也就少林寺旁边的路能修一修,其他地方都是野山野路野景点,那个无名寺庙也不例外,只有一条野路能通,根本没人走。
小陈也是胆子大,没怎么想就上了路。
这一去,就是一个月。
小陈在开始“说走就走”之旅时,只跟公司请了一周假,这都一个月没上班了,还是公司同事先反应过来。
他们联系上了小陈的家人,才发现人没了!报警之后,由于案件跨了省,最后只能按旅游失踪处理。
两个月过去,警方接到报警,在嵩山某处山谷发现了一具尸体。
经法医鉴定,尸体就是失踪的小陈。
她衣着不整,浑身只剩一条内裤和鞋袜,虽然全身多处骨折,但很明显不是失足坠落也不是跳崖自杀,而是在死前被暴力强奸了!然而尸体高度白骨化,线索少之又少,警方排查了几个月也没有进展,小陈之死成了悬案。
第二、第三个受害者转眼一年过去,嵩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子里出了件大事——13岁的小女孩梅梅失踪了。
那天,梅梅自己到舅舅家玩,舅舅在家里等了好几个小时都不见人,赶紧联系了梅梅的父母,才发现孩子失了踪。
接下来也是报警、排查一整套流程,梅梅依然不知所踪。
梅梅一家就这样在煎熬中过了三周,一名村民带来了消息:在经过一片树林时,他突然听到有狗疯了一样冲着一个地方狂吠,他上前查看,发现了一具赤身裸体的女尸……尸体已经开始腐烂,生前有被强奸的痕迹,身上没有任何衣物,嘴、双手都被胶带捆得死死的,正是失踪了三周的梅梅。
辖区出现了如此恶性的杀人事件,警方正准备全力调查,没想到刚过半个多月,又出现了一名受害者!受害者姓田,刚22岁,是跟团到嵩山旅游的外地人。
因为有旅行团,田田失踪的第二天就有人报了警,警方发现田田的尸体也很快——五天后,田田的尸体出现,像梅梅一样,浑身赤裸,嘴和手上都被绑了胶带。
哦对,唯一不同的是,田田被砸碎了脑壳,现场十分恐怖。
警方想起了一年前的受害者小陈,如果这三条人命都是同一人所为,一个丧心病狂的连环杀人魔就在他们身边!
嚣张的淫僧警方开始大力排查附近的嫌疑人,但让人闹心的是,警方这边查着,罪犯那边并没有停手——截止到2001年,又有三名女性被奸杀,其中甚至包含一名50多岁的老年妇女。
2001年夏天,案件出现了转机。
一天,嵩山警方接到了一名40岁女性的报警电话,电话那边说,她被一个和尚强奸了。
“下午五点多,我下班回家,遇到一名和尚,差不多和自己同龄,很瘦个头不高,他告诉我是外地的一名僧人,要去什么寺庙挂单,不知道路,让我帮忙带下他,因为确实山里岔路挺多的。
我就答应了。
送他过树林的时候,他一把勒住我的脖子,还强行扒了衣服,我恳请他‘我儿子都高中毕业了,我知道你想干嘛,我不在乎,请求你不要杀我。
”受害者没有反抗,于是和尚在“办完事”之后没有杀她,对她说:“好,我可以今天放过你,你敢报警,我杀掉你全家,报警也没用,没人能抓到我!”受害女性是嵩山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她在危机中记住了犯人的相貌和口音,甚至表示,自己曾经在当地见过这个和尚,应该就是本地人。
警方大为振奋,立刻展开调查,确定了犯人就是嵩山上某寺庙里的和尚。
可能是“灯下黑”效应被报案者无意间打破了,警方迅速锁定了一个叫王大丰的道士。
是的,你没看错,道士!1996年,王大丰自称道士到嵩山某尼姑庵要求“挂单”,因为只有身份证,没有道士的身份证明,尼姑庵没有收留他。
但是这个王大丰脸皮比较厚,说自己可以干体力活,最终还是留了下来。
一开始,他每天劈柴烧火做饭,很勤快。
不过没过半个月,他就原形毕露,开始偷看尼姑洗澡!就这么过了5年,2001年,王大丰盗窃香火钱被发现,庵里实在忍不了此人,把他赶了出去。
那么问题来了,警方怎么查和尚查到了道士身上?因为姓王的被赶出去那天,一套僧衣不小心从行李里掉了出来,被眼尖的尼姑发现,转述给了警察。
警方锁定了王大丰,很快掀了他的老底。
王大丰本名王南丰,就是附近的农民。
1996年,他持刀伤人逃逸,成了通缉犯,因为儿时有在寺庙做义工的经历,他想到了用寺庙作掩护“躲灾”。
混进尼姑庵之后,他夹着尾巴做人,机缘巧合之下在山路上遇到了本案的第一个受害者,小陈。
在强奸了小陈之后,王南丰本来洋洋得意准备离开,没想到小陈说了一句:“别以为你会没事,你会坐牢,警方一定会找到你。
”他被刺激得兽性大发,直把小陈推下了悬崖。
第一次杀人之后,他又苟了起来。
随后几次顺利躲过警方的排查,他色心又起,对山下的村民下了手。
在杀害梅梅时,小女孩对他的僧人打扮根本不设防,他因此尝到了甜头,觉得自己假扮和尚实在是太高明了,于是之后总是以和尚的形象作案……在警方的审讯下,王南丰交待,从1996年到2001年,他一共作案20余起,杀害了7人。
最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他趁四下无人的时候,在寺庙大殿内强奸过3名女性香客。
至于那些被强奸却没有丢命的女子,王南丰说:“因为很多受害者都好面子,没有报警,只要不强烈反抗的,我都放过,要说报警的,我都会杀死她们。
”
王南丰最后数罪并罚,被判死刑,盖木欧瓦了。
指尖陀螺网觉得,跟死刑的结果相比,他带给人们的警示更值得深思:看似热闹的景点,也有光明照不到的角落;看似正派的僧人,很可能是披着假皮的罪犯;而看似毫无线索的命案,受害者众多却无人敢报警的窘境如何打破?曾经,只有目睹过“现场”的诸天神佛才能帮上忙;以后,希望人间自有它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