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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8岁女童黄娜新加坡集市失踪案:卓良豪为何杀黄娜?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ww.tl6.net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这起案件发生于2004年的新加坡。

当年,此案轰动一时,新加坡媒体连续几周天天报道。




失踪的女孩 2004年10月10日星期天晚上大约10点,新加坡警方受理了一起失踪案。

 报案人叫李秀琴,是个中国人,住在巴西班让果蔬批发中心(PasirPanjangWholesaleCenter)八座二楼的一套出租屋内。

失踪的是与她同住一屋的八岁女孩儿,黄娜。

 




 

 (黄娜)那天下午约1:30,黄娜告诉李秀琴,她要出去给在中国的妈妈打国际长途电话。

由于黄娜常常自己一个人去打电话,李秀琴并不以为意。

 可到了2:30,李秀琴还不见黄娜回来,开始担心了。

她到黄娜上学的学校和批发中心的餐厅附近找了一圈,都没找着,便喊了其他三个室友,帮忙一起找。

 到了晚上10点,仍然不见黄娜的踪影,李秀琴便报了警。

 



散落各地的一家人 在女儿失踪的这一天,黄娜的母亲黄淑英在国内探亲。

 黄淑英和黄娜的生父黄庆龙都在1973年出生于福建莆田。

1995年,这两个来自农村家庭的年轻人相识了,并因为黄淑英怀孕,于不久后结婚。

 1996年黄庆龙只身去了新加坡,在巴西班让果蔬批发中心找到了一份蔬果包装的活。

不过,由于他并没有工作签证,属于非法滞留与打黑工。



(巴西班让果蔬批发中心) 1999年,独自抚养黄娜的黄淑英发现丈夫在新加坡有婚外恋,与他离婚,然后得到女儿的监护权。

后来黄淑英再婚,嫁给了福建商人郑文海。

 为了让女儿得到更好的教育,2003年5月5日黄淑英带着女儿来到新加坡(我后面会说明她是怎么入境的)。

她在巴西班让果蔬批发中心里找了份临时工,黄娜则进了附近的锦泰小学上学。

 黄淑英的雇主EngChowMeng,大家都喊他Kelvin,是个蔬果供应商。

Kelvin在批发中心七座有一家蔬果店(“AllSeasonsFruitsandVegetablesSupplier”),在十五座还有个仓库,用来储藏存放蔬果及干货。

 2003年初,黄淑英再次怀孕,并在年底产下她与第二任丈夫郑文海的女儿。

黄淑英平日在新加坡陪读,而丈夫和第二个女儿都在福建。

为了照顾黄娜的同母异父妹妹,她从此往返于新加坡和福建之间。

 按照时间推算,当黄淑英带着黄娜于2003年5月到新加坡时,她应该是怀着身孕的。

至于到了年底,她是在哪里生产的,我并没有找到资料。

 2004年9月27日,黄娜的8岁生日前一天,黄淑英又回了福建,并预计停留两个星期。

回国前,她将女儿托给了同住的室友之一李秀琴,并给了她100 新币,支付女儿的日常开销。

 或许由于妈妈经常不在身边,黄娜性格独立机灵。

这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儿会自己去上学、在批发中心的美食区吃饭,甚至下厨给自己和别人烧饭。

洗澡用的是公用的澡间,而日常游戏玩耍就在批发中心的拍卖场里。



(妈妈在工作时,黄娜经常在这个临时搭建的床上休息) 黄娜也很习惯接触母亲之外的大人。

在批发中心里工作的人,很多都认识这个有礼貌、见人便喊阿姨叔叔的女孩。

 案发时,黄娜已经二年级,身高约一米二,皮肤白皙,一头长直黑发。

网上有博主称,黄娜的学习很好,尽管来新加坡才一年多,英语成绩已经达到中等水平。

小小年纪的黄娜对未来也有自己的想法。

她希望成为一个医生,因为可以挣比较多钱,让妈妈过上好日子。

 案发那天下午,黄娜在家附近的电话亭给母亲打了电话,让她给自己带一个电子英语词典和一双凉鞋作为礼物。

母女俩在电话里讲了大约6分钟。

这是黄淑英最后一次听到女儿的声音,也是黄娜最后一天被看见。

 



全民协寻 那天,批发中心里好几个人都看见了穿着蓝色牛仔外套、百慕达短裤,光着脚丫的黄娜。

 距离家里500米不到、批发中心美食区咖啡店职员林小姐(C.B.Lim)称,那天下午1点多,她看见黄娜光着脚走过,便问她,怎么没穿鞋啊?黄娜朝她笑了笑,一句话没说便溜了。

 还有好几个人看见,黄娜失踪的那天,在批发中心里工作的阿豪手里提着一袋芒果,在仓库附近跟黄娜肩并肩走在一起。

警方密集地审问了阿豪,但没有逮捕。

 案发后接下来几天,警方以批发中心为起点,进行了大规模的搜索。

 位于新加坡南部的巴西班让果蔬批发中心,每天进出的人无数,加上当时监控摄像头数量并不多,只能通过走访、问话来进行调查、搜集线索。

根据报道,警方出动了70多名警员,彻查批发中心里一千多个冰库和储藏室,也传了上百个人来问话。



(批发中心平面图) 女儿失踪两天后,黄淑英就回到了新加坡。

她带着手机和女儿的照片,大街小巷地找人。

女儿平日里喜欢去的地方,她都找过了,连工地、下水道也不放过。



(搜寻街道) 她也走遍了武吉知马山和花葩山,据称因为黄淑英的表妹告诉她,自己梦见黄娜被困在山里。



(搜寻山里) 媒体报道上,黄淑英眼里含着泪,嘴里喊着女儿的名,手里捏着女儿玩具衣服的画面令许多观众揪心。

数百个民众自愿加入搜寻。



(寻女儿的母亲黄淑英) 两个星期内,7000份印着黄娜照片的传单及海报在失踪地点附近的街道上被发给了过往的行人,而印制、发出这些传单的人包括陈近南(JosephTan)。

祖籍福建的陈近南创立了一个协助寻找失踪人口的公益团体,名为“罪案图书馆”(CrimeLibrary),除了这个团体的职员与志愿者,他个人经营的一家环保公司职员也加入了搜寻行列。




 

(印着黄娜照片的海报)一个60岁的退休公司老板YeoAikSeng掏出一万新币作为悬赏,给提供有效信息者。

不久后,另一个48岁的新加坡民众LowTiamSoon加上了5000新币。

 一家网络设计公司的总经理特别建了一个网站来收集、汇整所有相关的信息与线索。

出租车公司“Comfortdelgro” 也要求旗下的师傅们加入搜寻。

 这场被警方称为近5年来最大规模的搜寻,甚至超越了国界,找到马来西亚去了。




 

(协助搜寻黄娜的公益团体“罪案图书馆”) 在马来西亚柔佛地区(与新加坡交界处),30辆出租车师傅在车子前座以及后面的挡风玻璃上贴了协寻海报,还发给所有乘客。

至少5家咖啡馆老板也在店里张贴了海报。



(协助搜寻的的士) 在警民合力把新加坡翻了个底朝天的同时,侦查工作也在积极地进行着。

10月21日,警方公布了卓良豪的照片,请民众协助提供此人的下落。

 大家还记得吗?他就是那个最后被目击与黄娜在一起的人。

 



“叔叔”卓良豪 22岁的卓良豪(TookLengHow,又译“杜龙豪”),被大家称为阿豪。

他身材瘦长,说话轻声细语。



 (卓良豪)阿豪于1981年12月6日生于马来西亚槟城,家里有4个兄弟姐妹,他排行第二,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父母开了一家咖啡店。

 18岁时,阿豪独自离家到新加坡去务工。

案发时,他在槟城老家还有个印尼籍的华侨妻子尤丽(YuLi,又译“尤莉”),以及一个11个月大的儿子。



(尤丽与儿子) 在批发中心干蔬果包装的阿豪,与黄淑英是同事,有段时间还曾是舍友。

2003年9月,他们的雇主Kelvin向黄淑英分租了一间房给阿豪住。

2004年2月,黄淑英带着黄娜搬到批发中心的八座二楼,与几个中国人合租。

不久后,阿豪也搬去了直落布兰雅组屋区。

 黄淑英与阿豪关系很好,黄娜也与他非常熟悉、亲近,常常跟他一块儿玩,还喊他叔叔。

批发中心里的人常常看见阿豪骑摩托车载着黄娜,或拿东西给她吃。

 根据辩方律师苏巴士·阿南丹(SubhasAnandan)在2009年出版的回忆录,黄淑英知道女儿失踪时,一开始并不怎么担心。

一方面,黄娜的早熟和独立程度令人惊讶。

根据多处媒体报道,才8岁的她曾经独自一人搭乘飞机回福建。



(苏巴士·阿南丹自传 The BestICould,2009)而且,黄淑英很信任阿豪,认为他不会干出伤害女儿的事。

她向媒体记者称:“我不相信是他(阿豪)带走了我的女儿。

他没有理由这么干。

我们都认识的。

”“他很喜欢她,老是带东西给她吃,而且从不带她到市场外面。

我知道他绝对不会伤害她的。

”阿豪是否辜负了黄淑英的信任?他不是已经去了好几趟警局,接受问话了吗?警方为什么要公布他的信息? 



从证人到嫌疑犯 10月19、20日两天,阿豪都去了犯罪调查局(theCriminalInvestigationDepartment,CID)接受问话。




 

(新加坡警局總部) 19日阿豪告诉警方,10日那天他干完活留在批发中心里,没有回家。

下午1点多,他在批发中心的十三座见到了黄娜,那时黄娜已经打完电话。

 他给了黄娜2个芒果后便让她回家,看着她朝家的方向走去,接着他便回到了十五座的仓库。

阿豪很配合,还主动提出带调查员到他遇见黄娜的地方。

 隔天,在被警方盘问多次后,阿豪改变了供词,称自己知道黄娜失踪的始作俑者是谁。

他声称,一个也在批发中心工作的人掳了她,为了给黄淑英一个教训,因为黄淑英在批发中心里“搞得大家都很不愉快”。

 阿豪爽快地承诺,他可以让对方放了黄娜,但联络电话存放在手机里,他必须得先拿到他的两只手机,一只在家里,另一只在批发中心里。

 21日凌晨1:15,阿豪在警方的陪同下回家取了手机后,又一起到批发中心取了第二只手机。

接着,阿豪带警方去他遇见黄娜的地方(另一个说法是,他看见黄娜被掳走的地点)。

 一切完成后,负责调查的警官让阿豪留在批发中心里,第二天早上再自行到警局进行先前安排好的测谎。

阿豪却称,他宁可跟着警官回局里,因为他担心第二天睡晚了。

 回程路上,阿豪称他饿了,于是他们停在路边一家饭馆吃东西。

阿豪点了一份咖喱鸡肉煎饼。

吃了一半,阿豪称要上厕所,没想到却趁机从后门跑了。

 大家是不是觉得这里很矛盾?如果他想逃跑,那先前为什么不答应留在批发中心?那样不是有更充裕的时间吗? 我特别查看了法院文件和警方记录,都是这么写的。

 前面提到,阿豪在黄娜失踪后被警方密集地约谈。

我的猜测是,由于这时他的身份是证人,而非嫌疑犯,加上他的配合度高,所以警方让他留在批发中心休息。

 但他开始慌张了,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特别是第二天早上要测谎。

(为什么要担心测谎呢?大家接着读便知道了。

) 事实证明,在警方眼皮子底下逃跑只是让自己更可疑。

原本警方找阿豪只是为了问话,他逃跑之后,便被列为嫌疑犯了。

 



一只山坡下的纸箱 阿豪在几个好朋友的帮助下,一路逃回了槟城老家,还在朋友的安排下开了几次记者会,大谈特谈了这件事。

 他告诉马来西亚的媒体记者,自己很同情黄淑英。

“我想告诉她,我也爱黄娜,因为我自己也有个孩子。

我希望大家不要胡乱指控我,真相总会大白的。

” 他甚至提到马来西亚与新加坡的政治议题,并称愿意牺牲自己个人的自由来维持两个邻近国家的关系。

后来为他辩护的律师阿南丹称,阿豪似乎要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英雄。

 10月30日,这个自认可以影响两国关系的“英雄” 向马来西亚警方投了案。

当天晚上,一组新加坡警员带着他回到了新加坡。



 经过几个小时的审讯,10月31日早上10点,阿豪带着警方来到直落布兰雅山公园。

这个公园距离阿豪的住处只有几分钟,距离批发中心里黄娜最后被看见的地方约15分钟的车程。



(图示:直落布兰雅山公园) 与此同时,警方也首次透露,他们在批发中心一间储藏室里找到线索,并认为那里就是案发地点。

这个储藏室其实就是一个普通三居室的客厅大小,用来存放蔬菜和干货。

房间里的百叶窗一直都是拉上的。

 根据报道,阿豪用纸笔画下前往公园的一条路,以及路上一个三角形状的路牌,称路牌附近可以找到黄娜。

根据这线索,20个警员在那附近展开了搜索。

半小时后,在30米山坡下一个草丛杂乱浓密处,警方找到了一个发散着浓重尸臭味的纸箱。



(案发现场:纸箱) 纸箱的尺寸为50X40X30厘米,用胶带裹得紧紧实实。

拆开后,里头是一个被塑料袋层层包裹着的物体,塑料袋一共有九层。

塑料袋最里层,一个全身赤裸、一头长发的小女孩,蜷缩着身子,困在这个大小还不到她身高一半的纸箱里。

而这个纸箱,正是批发中心用来装蔬果的纸箱。

 由于尸体已高度腐烂、严重分解,警方只能凭借DNA比对来确认身份,但黄淑英仍然以一颗稍微外翻的牙齿,认出了女儿。

   第二天,阿豪以谋杀的罪名被逮捕、起诉。



(弃尸现场) 



反反复复的供词
 在调查期间,阿豪给出不同版本、前后矛盾的供词。

 我前面提到,他一开始称,他看着黄娜朝家的方向走去,自己便回了批发中心。

但隔天又称,其实是批发中心里的人掳走了黄娜,为了给黄淑英一个教训。

阿豪第5次与检方的精神病医生面谈时,称自己“亲眼目睹3个中国大汉绑走了黄娜”,之前对此却只字未提(部分资料称4个)。

 对此,阿豪的律师阿南丹在回忆录里也有描述:“我们与阿豪配合的过程中,发现他有很多幻想,让我们经常无法理解他说的话。

有时,他称有4个来自中国的杀手来谋杀黄娜,因为她妈妈在中国对某些人干了些不好的事。

由于阿豪知道内情,他们便强迫阿豪勒死黄娜,将指纹留在她身上,他因此无法告发这些人。

这些人还逼他包裹了黄娜的尸体,并告诉他丢在哪儿。

” 当阿南丹和助理告诉阿豪,监控器没有发现任何外国杀手的身影,阿豪称他们身手矫捷,来无形去无踪,几乎可以隐形。

他甚至还称自己是个帮派的头目,却无法解释清楚。

描绘这些情景的阿豪,脸上总带着微笑。

 法官、检方和辩方如何看待这些不同版本的供词呢?我直接翻译了最后成为呈堂供证的版本,以及检方起诉的陈述摘要。

 根据阿豪的供词,那天他在十三座遇见黄娜,两人说好了去仓库玩捉迷藏。

他们常常玩这个游戏,但这一天发生了意外。

 作为游戏的一部分,阿豪把黄娜的脚踝捆绑起来,熄了灯后走出储藏室,让黄娜有时间躲起来。

(我玩过的捉迷藏都是跑来跑去的,不理解不能走动了要怎么躲起来。

) “没多久后,我走进办公室(储藏室)…我敲着桌面,忽然听到一声很大声的声响(后来理解为黄娜不小心碰撞到一些箱子)……我马上开了灯。

我看见她躺在地板上。

她看起来不太对劲。

她好像在吐血,因为鲜血从她的右嘴角流出来。

她看起来像在抽筋。

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她身下的地板上有一大片尿…我不晓得该怎么办。

我想解开她脚踝上的绳子,但不知道怎么把结打开。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她发愣。

 当我坐在那儿时,我的脑袋一片空白。

她的身体在抖动。

忽然我想起来在电视里曾看过,用手背在一个人的脖子后面劈打,这个人会暂时昏迷,不久后苏醒过来。

我马上这样试着打她。

第一次她没反应,第二次我用力了点,但她仍然没有反应。

第三次我更用力了,我看着她,但她血流得更多了……这下我的脑袋完全一片空白。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但我把双手放在她的脖子上,接着开始压。

压的时候我闭上了眼睛。

一会儿我松开了手,看着她。

她看起来还是一样。

我又闭上了眼睛,双手压着她的脖子。

这次我更用力了。

过了一会儿,我松开了手,睁开眼睛看她。

这一次,她的脸色变得惨灰白,但眼睛还是睁开的。

 接着,我移动她的身体,让她就着原来的姿势,但头的另一边靠在地上。

这一次她开始打嗝。

她打了很长时间,这让我很害怕。

我站起来,用脚踩跺在她的脖子上三次。

她继续打嗝,她每打一次,我便更害怕,因为她的脸色灰白,但眼睛仍然睁得大大的。

我脱下她身上的外套,盖住她的脸……我想她那天穿着某种裤子。

我没能脱掉她的裤子,因为她的脚踝被绑住了。

我真的不晓得为什么那时我要试着脱掉她的裤子。

我把盖住她的外套掀开一点点,从缝隙里看见她仍在打嗝。

我把右手放在她的身体后面,把中指插入一个开口。

我不确定那个开口是肛门还是阴道。

我认为一定是肛门。

 我不晓得为什么我把中指插入那儿。

我把中指抽出,看着中指,发着愣。

当我再朝她望去时,很惊讶地发现她的下体有血。

” 庭审时还播放了一段案发现场模拟的录影,用影像呈现了以上的描述。



(案发现场模拟) 检方起诉的陈述摘要如下: “2004年10月10日,被告干完活后留在批发中心里。

大约下午1:30,他在十三座看见死者,以跟她玩捉迷藏为由,将死者诱导到十五座的仓库。

在仓库里,死者被脱光了衣服、四肢被塑胶绳子捆绑,并被性侵。

为了确保死者不声张此事,被告徒手闷住她的口鼻长达至少2分钟,直到她的身体发软。

为了确保死者已死,他在她头上跺脚、猛踹她的头部。

被告接着用数层塑料袋包裹死者的裸尸,再将尸体放入纸板箱后,用胶带封了起来。

最后,被告在公园里把纸箱丢到斜坡下。





(案发现场模拟) 根据法医的尸检报告,死因是“严重气道闭塞”。

此外,法医在尸体的好几处都发现了淤青,包括右边太阳穴、头皮、嘴唇、下巴最底部的小块区域以及两侧较大区块。

死因是机械性窒息。

 其他证据显示,封纸箱的胶带与警方在仓库里找到的是同一卷。

那胶带是用来封蔬果货运的。

除此之外,那卷胶带上也比对出阿豪的指纹,而包裹尸体的塑料袋跟批发中心里用的那些是一样的。

仓库里还找到几百条阿豪及黄娜的衣服纤维。

 辩护律师阿南丹认为,阿豪误杀了黄娜,所以这是一起意外导致的悲剧。

他提出2点来反驳检方。

 一, 检方无法证明,黄娜的死亡是阿豪直接导致的。

 检方对“严重气道闭塞”的解读是,阿豪用双手闷住了黄娜的口鼻,导致她无法呼吸、窒息死亡。

阿南丹却称,尽管尸体伤口符合被捂住口鼻窒息的推论,但无法排除死者被呕吐物噎着而窒息的可能性。

这里介绍一个相关的法律概念:“排除合理怀疑”(beyondareasonabledoubt)。

这是一个用于刑事案、标准较高的举证原则。

在此原则下,检方想要证明自己的观点与事实符合,必须排除其他所有符合常理的、有根据的怀疑。

阿南丹用这个原则来反驳检方对死因的推论,而他的论点并非没有根据。

法医在接受交叉诘问时答称,另一个可能的死因是,黄娜癫痫发作,产生痉挛,在吐血的同时被自己的呕吐物噎住,导致气管堵塞死亡。

因为淤青的舌头、呕吐、尿失禁等种种现象与癫痫发作的症状一致。

 

二,阿豪患有精神分裂症,这严重阻碍了他的判断能力,他的刑责应该被减轻。

 辩方的专家证人精神病学家纳古伦兰博士(Dr.RNagulendran)称,根据“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阿豪有三项罹患精神分裂的症状。

 1.妄想、幻觉。

2.行为举止非常杂乱不一致,或极为慌张。

3.情感迟钝。

 另外,纳古伦兰博士还给阿豪进行了测验,发现他的智商只有76,心智发展明显迟缓(通常70以及以下被归类为弱智、低能)。

 博士称,阿豪在调查期间给出的那些反复又矛盾、甚至是异想天开的供词,明显来自于他的妄想与幻觉。

 他声称阿豪视黄娜为自己的女儿,案发时,他扼掐黄娜的行为是一种突然间失去理智、无法解释的人格分裂症状。

在黄娜死后,阿豪也经历了情感呆滞、无法表达情绪的状况,这与平日的他截然不同。

 这些迹象都显示,阿豪无法为自己在案发时的行为负完全的责任。

 律师阿南丹称:“我第一次与阿豪见面时,便知道他不对劲。

他脸上经常出现病态的笑容,那些迷糊困惑而且不着边际的咆哮与胡言乱语,都显示出他的心智不正常。

” 阿豪的母亲LooSweeHeow称儿子“卡到阴”(中邪、撞见鬼)而且“经常一个人无缘无故地发笑”。

此外,阿豪曾两次、在不同的地方找过灵媒求助。



(左一、二:阿豪的父母) 可阿豪的同事和朋友们却给出了相反的证词。

 他们称,案发后阿豪的举止行为与案发前基本上没什么差异。

要硬说有的话,他貌似无精打采,也比平常喝更多的酒。

 那些阿豪向医生报告的症状,譬如看见闪光和人影,以及失眠等,很可能是超时工作所引发的。

包装蔬果的时间确实不固定,产量多的时候常常得超时工作,导致作息颠倒,影响了睡眠。

 他们还指出,黄娜失踪后那几天,尽管阿豪没有什么异常的行为,但当被旁人问及黄娜时,他明显地表现出恼怒、沮丧、烦躁不安。

这表示,他的情绪表达没问题,不像纳古伦兰博士说的那样情感呆滞。

 检方指出,罹患精神分裂、且症状严重的凶嫌在杀人后突然恢复正常意识,并着手隐藏、消灭犯案证据,只是凶手为了躲避刑责的推脱之词。

 法官认为,“目击3个中国大汉掳走了黄娜”是个蓄意的谎言。

如果阿豪真的看见黄娜被掳走,他早就应该告诉警方和同事,无需隐瞒。

 很多质疑的网友认为,因为没有发现精液,所以性侵的动机不存在。

 阿豪、他的家人、辩护律师、和某些专家证人都称,尽管阿豪与黄娜两人的年龄差距比较大(22:8),但他们经常在一起玩。

阿豪称自己待黄娜像女儿,而黄娜信任他、喊他叔叔。

 但如袜皮指出,大部分性侵都发生在熟人之间,特别是儿童性侵案,凶嫌很多是那些平时看起来对你很好、带你玩的成年人。

玩伴不能否定性侵的企图。

而且阿豪承认自己曾用手指插入死者的下体,所以没有精液不代表没有性侵。




 

(到法院旁听审理的民众) 



判决 2005年7月11日此案开庭。

经过13天的审理,法院于8月26日宣判阿豪谋杀罪名成立,被处绞刑。

 法官认为尸体伤口与勒毙的推论吻合,而阿豪在犯案时精神不但正常,而且心思缜密,犯案过程及手法一丝不苟、注重细节。

 尸体不但被裹了9层塑料袋,装着尸体的纸箱还有次序地被胶带封得紧紧实实,这些举动都是为了防止气味发散。



(纸箱包裹有序、紧实) 装着黄娜衣服的塑料袋被丢在十六座、没有监控器的垃圾桶,而不是位于十五座、离案发现场最近的垃圾桶,因为十五座垃圾桶正对着一个监控摄像头。

 纸箱封好时,天色还亮着,这时丢弃箱子容易被发现,风险太大。

阿豪在市场里待到5:30,接着向一个在市场里打工的朋友借了一辆摩托车骑回家,在家里看电视。

到了晚上8点,他骑车回到仓库去取箱子,把箱子固定在摩托车后面,骑车去了公园,把箱子丢弃在公园里。



(图示:夜晚的直落布兰雅山公园) 法官还认为,阿豪尽管没有护照却成功潜逃出境,这也证明他胆大心细。

 他是怎么办到的?他打了一辆出租车到关卡附近,在21日凌晨3:40穿过连接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新柔长堤。



(新柔长堤,连接新、马的两座桥之一,作者 CalvinTeo) 先前阿豪被约谈时,警方给了他一个访客专用的识别证,他便挂在胸前。

戴着这个有CID徽章的识别证,他大摇大摆地走过新加坡海关的检查站。

阿南丹猜测,一定是那个识别证让移民检查官误认为阿豪是个警官,便让他通过而没有要求看护照。

 死刑的判决宣布后,阿南丹代表阿豪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案件审理过程,阿豪看来清瘦、疲惫而苍白,但还算平静。

有时候,他会望向记者,露出微笑。

阿豪的父母、妻子以及她怀里不停哭闹的儿子,都在场。

 此案上诉期间,很多民众主动到阿南丹的律师事务所,要求签署特赦请愿书。

阿南丹当然喜见民众的热情支持,便组织了特赦请愿的签署活动。

 请愿书最终被送达总统手中时,签署人数已超过3万。

特赦请愿书一般处理时间是3个月,但这次总统花了5个月考虑。

 2006年1月,最高法院以二比一(审理法官有三个)驳回起诉,维持原判。

投了同意票的那个法官认可阿豪是过失杀人,认为判决最多只是一年的监禁。

 特赦请愿最后未能通过。

2006年11月3日,阿豪在新加坡樟宜监狱上了绞刑架,时年24岁。



(阿豪死前在监狱里穿着家人带给他的新衣服拍了照)



(樟宜监狱)



后续
 黄娜死亡的消息震惊了新加坡民众。

在她失踪后,数百个民众搜寻了三个星期,却得到这样的结果,大家都难以接受。

 11月8日,一千多个民众来向黄娜道别、向黄淑英致哀。

出殡的队伍绕过锦泰国小、西海岸市场等黄娜生前最喜欢玩耍的地方。



棺材的盖子上摆满了黄娜最喜欢的Kitty猫玩具,边上贴满了Kitty猫贴纸,灵车的四个角落也各挂了一个Kitty猫玩偶。

民众也带来了很多黄娜最喜欢的糖果和零食。

她被火化后,骨灰被黄淑英带回福建。



(灵堂:黄娜改为跟继父姓郑) 案子结束了,可随着案件调查和媒体时刻关注,黄娜的母亲黄淑英、生父黄庆龙、继父郑文海都被曝出曾在新加坡被监禁过。

 前面提过,结了婚的黄庆龙于1996年只身来到新加坡打黑工,并在1997年被遣返。

他后来第二次入境,1999年他再次因打黑工被监禁。

 1999年黄淑英第一次来新加坡,是为了来看她的前夫。

在发现他有外遇后,她决定留下来工作。

2001年(另一说是1999年),移民局突击检查批发中心,她因非法滞留以及打黑工被监禁后遣返。

 黄娜失踪后,黄淑英被曝光非法入境打黑工,当局调查了黄淑英并严厉警告。

11月底,她带着黄娜的骨灰回到福建。

她是怎么办到被遣返后再次入境的?原来坐牢期间,她的狱友教她如何钻空子。

她回国后,在热铁板上摁上了她右手的每一个指头,以及左手的大拇指。

她的六个手指头都烧伤了,这也烧毁了她的指纹。

等伤口痊愈后,她付了8000美元给蛇头,安排她和黄娜回到新加坡。

 黄娜父母打黑工的事实改变了民众对他们一开始的同情,有人批评黄淑英作为一个母亲的失职,才导致疏于照顾的8岁女儿遭遇不幸。

 同时,律师阿南丹的书里提到,批发中心谣传着黄淑英的私生活问题,以及与阿豪有亲密关系,但阿豪向他否认两者有染。

 2004年11月11日南洋科技大学传播系的LeeChunWah教授写了篇文章,分析黄淑英和继父郑文海在案件调查期间的各种行为,以及丧礼上的情绪反应,提出质疑。

例如,继父在丧礼上嚎啕大哭,而母亲在火化后捡骨灰时,却冷静得像没事。

 



(捧着黄娜遗照的继父郑文海) 



(捡骨灰)也有人传言,新加坡民众给黄淑英捐献了新币12.5万(约人民币60万)的白事红包,都被她拿回福建莆田老家盖了豪宅。

据称这个豪宅“楼高4层,占地4个篮球场”。



(传说中的豪宅)最后愈演愈烈,甚至有新加坡民众相信,杀死黄娜的凶手是她的父母。

但我一开始就提到,黄娜失踪时,她的母亲黄淑英根本不在新加坡。

 因为黄淑英本身不是个完美的母亲,后期舆论风向的转变,使她从受到极大的同情到遭到质疑。

几万人签名请求特赦阿豪,同时把矛头指向了黄淑英。

 生命宝贵,孩子的陨落更令人惋惜、难受。

他们还来不及体验人生的美好,却因意外或世界的暗黑而早逝。

 愿天下所有孩童都能平安快乐,成长路上一路蹦蹦跳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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