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通缉犯成瑞龙案件纪实
成瑞龙(1973年1月10日—2010年11月2日),男,广东连州人,出生于广东连州大路边镇浦东管理区旱冲村。
于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间分别伙同他人在肇庆、佛山、桂林、重庆持枪抢劫、杀人作案6起,杀害6人,致伤2人,并且枪杀了4名警察。一共犯案10起,杀害13人,劫财28.8万元。此后,成瑞龙一直潜逃。2009年5月31日,南昌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终于将成瑞龙抓获,并于2010年11月2日上午,被执行死刑,年龄37。
抢劫伤害
1995年的某一天晚上,我跟兰启荣以及同村兄弟成×、成海芳等人,一起密谋抢劫南海桂城一个经营海鲜的老板。我叫兰启荣先想办法把老板住宅楼下的防盗门打开,然后我们3个人上楼。兰启荣在楼下望风。我们兄弟3人进入事主家之后,将海鲜老板一家3口绑架,把事主母子控制在小孩住的房间里,我则负责看管海鲜老板,并与其谈价钱。老板最终愿意出20万元。 我跟事主谈好赎人的价钱后先走了,临走时我还将老板的手机和1万元港币、几千元人民币拿走。成×跟成海芳继续留在事主家里控制母子俩。老板开他的小货车回他的档口拿钱,我叫兰启荣去收钱。收钱后,我与他们约定在一间士垛会合,但只有成×芳、成海芳来了。成×芳告诉我:成×被抓了。 我叫成海芳跟我们一起逃跑,但他说另外有地方去。我就分给他4万元,然后各自分手。 过了很长时间,我从报纸新闻得知,成海芳与我们分手后,追踪而至的警察发现了他,在抓捕过程中反抗,被警察开枪击中,抢救无效死亡。
抢劫杀害地产大亨
逃离佛山后,到处东躲西藏,逃避警察追缉。一年以后来到广西桂林,尽情挥霍享受抢来的十几万元钱财,并与兰启荣各自搭上了一个女朋友,过上了一段安逸日子。 我女朋友李×茹和她姐姐都在桂林从事桑拿按摩。有一天,我女朋友的姐姐说,她的老板娘去日本旅游结婚花了五六十万元人民币,那老板娘的老公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很有钱。 在桂林住了差不多一年,在佛山抢来的十几万元已挥霍得差不多了。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当地警方清查出租屋,我和李×茹租住的地方被查封了,李×茹的2万多元“非法所得”也被没收了。我们的生活突然朝不保夕了。我想到了李×茹姐姐所在酒店的桑拿部老板。 我和兰启荣来到桂林七星公园附近一个豪华住宅小区踩点。我们商量,绑架了房地产老板后,一定要勒索1000万元。拿着这笔钱潜逃出境。我们坐火车离开桂林来到湖南永州,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作案工具后,返回桂林,大约晚上10时潜入老板住的那座楼房,在楼顶静候。 这件事情虽然已过去了十几年,但由于是第一次干这么“大”的事,我还清楚记得那晚的情景:我同兰启荣从小区左边那个楼梯上到平台,平台的左边就是房地产老板的房子,右边也有一栋楼。我们就在老板住房对面的楼顶观察等候。凌晨1时许,老板回来了。 我们两人赶紧跑下楼,在一楼与二楼之间的楼梯拐弯处埋伏。老板一到,兰启荣就冲出来,用尖刀顶住他的胸口,威胁他不要动。我用铁链将老板双手反锁起来。老板拼命反抗,我把他摁倒在地。后来发现他浑身无力,不停喘大气,却说不出话来。仔细看看,原来是兰启荣用力过猛,把尖刀顶入了他的胸口。 我们抢过老板的皮包,匆匆离开此地。临走时,我拿刀向老板背部狠狠捅了几刀。我打开老板的皮包,包里除了一条比较小的黄金项链,还有10万日元和几张银行卡,但卡里没有存款。 在湖南永州市,兰启荣将那条小金链卖了1000多元。到浙江杭州市后,兰启荣又将10万日元拿去银行兑换。
枪杀警察
当时到了杭州。在杭州过了一段时间,我们打电话回桂林,知道风声不紧了,又偷偷潜回桂林,与女朋友团聚。1998年3月,兰启荣说广西北海市经济比较发达。我就叫他去那里寻找绑架目标,而我就留在桂林。 不久,他传来信息,说北海并非发达地方,还没有找到“有钱人”,但他发现一个年龄比较大的警察一个人住在一栋楼里,身上佩带一支手枪。我叫他留意那警察的行踪,有机会就抢他的枪。几天后,兰启荣说已把枪搞到了。我叫他去灵山百货大楼与我会合。在灵山见面后,他把枪交给了我,我们坐车往广东。 路上,兰启荣告诉我,为搞这支枪,他杀死了那名老警察。他首先潜入那老警察的家里,静候老警察回来,当老警察上楼梯时,他用一把事先准备的铁锤,当场将警察砸死,随即抢走他身上的手枪和弹夹中的子弹。 得到这支枪后,我有空就偷偷拿出来练习瞄准。后来我在一次入屋盗窃中,竟然偷到了7发子弹。
枪杀路人
我和兰启荣从广西灵山到达广东肇庆,就想用手中的枪“干事”。到肇庆,立刻寻找作案目标。多天后,终于在一家证券交易所发现一个大约20多岁、身材瘦小、戴眼镜的男子,男子要从银行取10万元现金,但银行只给他提5万元。第二天下午3时多,那男子又到证券交易所提取了5万元,然后回单位上班。我们一直等到他下班,看见他开着小车回家。我坐摩托车紧跟其后,那男子下车后走进一条小巷,我也跟着走进小巷。走到了一栋房子的楼梯转弯处,我忽然从后面用枪顶着他,叫他不要动。但他面无惧色,与我扭打起来。“呯———”的一声,我的枪走火了,打伤了我自己的手臂。我挟持着该男子,把他拖下楼。这时兰启荣赶到,两人合力把他拖到一楼的一个杂物房门口。听到楼下的枪声,楼上有人探头出来查看,接着又缩进去了。我估计他们已报警,又一笔“生意”失败。我朝该男子头上开了一枪。兰启荣只抢到这个人身上的手机。还有一些钱。其他没有拿就跑了。“路上我们商量到佛山后找南海那个做海鲜生意的老板,一方面搞点钱,另一方面又可以报复他,因为他害得我一个兄弟死了,一个兄弟被抓了。”
“1998年5月22日晚上9时多,我们在佛山亲仁西路下车,沿着路边店铺走了大约100米,后来穿过绿化带进入人行道。这时有两个男子共乘一辆女装摩托车在我们身边停下来。男子下车后,说他们是警察,叫我们接受检查。这两名不穿制服的警察,分别检查我们两人的身份证。我有个假身份证,但是很容易看出来,我就说没身份证。我当时想,杀了那么多人,进去就死定了,要脱身必须杀了这两个警察。
当时我夹着一个黑色的手提包,带密码的,那个警察叫我打开包让他检查,我把包给他后退了两步,当时枪在我的腰带里,我突然从腰里拔枪出来,黑暗中警察发现我拔枪,赶快后退了两步,我也退后二步,立即向那警察开枪。警察应声倒下。检查兰启荣的那个警察听到枪声,前来抓捕我们,我又赶紧向他开枪,这个警察也倒下了。兰启荣跑过来,与我一起离开现场。我们过了汾江桥,拐弯往中山公园方向走,却见到有两个警察开着警用摩托车来,在我们身边停车,要检查我们的证件。我还没等他们停好车,就掏出枪来向他们射击,其中一个警察倒在地上。我们趁机分头逃跑。”大约一星期后我回到桂林,继续住在女朋友李×茹家里。过了两三天,我忽然感到警察已跟踪追查来到桂林了,必须远走高飞。 当时我的枪是放在右裤袋里的,我的手也插在裤袋里,紧紧握住子弹已上了膛的枪,随时准备掏出来射击。当我经过一酒店门口时,见到有人用炯炯有神的眼光盯着我,走过几步后,就听到他们在后面大声呼喊:“站住!我们是警察。”刚掏枪,过了桥马上转右,钻进了附近一片城中村。接着有一辆摩托车载着两个人追过来,坐在后面的人向我开枪。我见前面有条小巷,就不顾一切拐了进去。跑了十几米,我忽然又往回跑,因为我觉得开摩托车追过来的警察对我威胁最大,我要先干掉他们,才可能脱身。 那警察骑摩托车冲过要进小巷来追我,刚好我也到了巷口,我们几乎撞在一起了,距离只有二三米远。我立即举枪向他的胸部射击,他中弹倒在了地上。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被我击中胸部的警察,是桂林市公安局一名刑警副大队长。枪击刑警副大队长后,东躲西藏五六个月,大约是1999年春节前,我独自流落在重庆市郊区,一晚我只穿一件单衣,忍着饥饿寒冷,在郊区农民的草堆里熬到下半夜,进入一家储蓄所行窃,偷了一些钱。 天快条小巷,谁知我的举动引起了一个治安队员怀疑,于是他追上来问我是干什么的,还叫我拿一边巷口时,这个一直跟踪我的治安员用对讲机呼叫其他队员过来帮忙,在巷口拦截我。 我一出巷口,就看见有几个人站在外面等着我走出来。几个治安队员拦着我,其中一个问我干什么的,要拿我身份证、检查我手拿的塑料袋。我突然从裤兜掏出枪来,向其中一个治安员头部开枪。其他治安员马上扑上来抓我,我又开了一枪,但没有打中人。后来我被治安队员掀倒在地上,几个人紧紧抓住我拿枪的右手,还有人抓我的衣服。他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我右手,我右手一松,他们就把枪夺去了。我再趁机把衣服一脱,跑掉了。大约是1999年3月,我辗转逃到江西信丰。 但是,我毕竟是个负案在逃、见不得光的人,只有靠偷靠抢维持生活。1999年七八月间,我从信丰县跑到大余县,发现一家宾馆防盗意识比较差,决定偷这个宾馆。 我发现时左右,我潜入了幼儿园。沿着楼梯上三楼往左边拐,进入靠近宾馆那座楼的房间。 我没有开灯,在房间里等时机。大约一小时后,我听到有人上楼的声音,我马上把门反锁,接着有人在开房门,并听到一个女孩说:“怎么开不了呢?”后来她下楼了,我赶紧开门离开这房间。 我刚走到楼梯口,就碰到小女孩上来了,假意帮小女孩开门时,小女孩突然警觉,她问我:“你刚才是不是在我的房间啊?”我说没有。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还责问我是不是小偷。我开始害怕了,继而恼羞成怒,突然用左手卡着她的脖子,把她拖进房内,将她强奸后杀掉。 干完这一切,对面宾馆房间的人还没有睡觉,我就挨着小女孩的尸体躺下睡着了。凌晨1时多,我醒了,打开书桌上的书包,发现她是个初二的学生。 我溜出小女孩房间,从幼儿园爬到宾馆围墙,再从围墙爬上二楼。在那个没有关窗的套房里的床头柜上拿了个皮包,里面有两万元人民币。2001年夏天,我还在南康县认识了一个不知道真实名字的同道朋友“小九一”,并一起在南康打家劫舍。 有一天,我,两人决定一同前往信丰找“长毛”,狠狠“教训”他一顿。我们到信丰后,找了半天都找不到“长毛”,就商量弄点钱回南康。 天亮前,我们往县政府的方向走去,看到有好多新房子,大都像有钱人家。我们就选择靠近大马路的一栋4层小洋楼下手。我们进入一户人家,发现一个房间没关门,轻推房门,见到一个大约30岁的女人和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在里面睡觉。 看到她们母子睡得那么香,我在外漂泊担惊受怕多年的怨恨不禁油然而生,甚至有一种报复杀人的冲动。 我们进去搜刮财物,“小九一”在翻衣柜时发出响声,惊醒了女主人。女主人看见我们,发出“啊———”一声大叫。我立即冲上去掐她的脖子。那女人也很强悍,一口咬住我的一根手指死死不放。“小九一”过来帮忙,先用匕首捅了她一刀,然后用力掰开她的嘴巴,把我的手指拉了出来。那女人带伤继续与我们厮打,并大声叫喊,我俩合力将她杀死。 那女人在挣扎厮打时,也把睡在旁边的小孩吵醒了。小男孩放声大哭。“小九一”一刀杀了他。随着逃亡日子的不断增加,也随着杀人越来越多,我的心变得越来越冷漠,还产生越做越大的欲望。 2005年1位保险柜盗走巨额现金。我们上了一辆公交车,谁知遇到警察盘查,而我那个手持很多现金和几部手机的“朋友”恰恰被警察盯上了。当时我坐在后排,眼见“朋友”落难,我拔刀向一名民警刺去,那民警躲避不及,从脸颊至耳际被狠狠刺了一刀,倒在车上。 另一个民警见状,冲过来与我搏斗。我挥舞刺刀,将那民警的手臂被划伤。我刺伤了两名民警,想趁乱下车逃跑。手臂受伤的民警也跳下车,捡起路边的一块砖头,猛力向我砸来,我头部被砸中,昏厥倒在地上。 我醒来时,已在看守所医院了。龙南民警审讯我,我就说自己名叫“周全”,福建人,自幼无父无母流落他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入狱服刑。
2010年11月2日上午11点左右,成瑞龙在佛山殡仪馆宣读最高法院死刑复核令时,他表情镇定;在宣读死刑令时,他左右腿交叉晃动,双手手指不时轻扣。成瑞龙的二审庭审辩护律师黄国根介绍,二审结束时,依成瑞龙的申请,法院曾安排成的父母、兄妹到法院与其会面,期间成瑞龙对家人表达了真诚的歉意,家属也对其进行了安慰,成及家属一起痛哭。午9点30左右,成瑞龙保持“斯文靓仔”的形象,笑眯眯的被两名全副武装的警察押进法庭。成身穿黑色外套,显得很有派头。在宣读死刑复核书的过程中,成多次向旁席张望,试图寻找亲人。在被押出法庭后,成瑞龙询问书记员,是否有通知家属到场,书记员表示,已经通知家属,但未有家属到场。成瑞龙对此表示很遗憾。杀人魔王也是罪有应得。就此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