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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中杰特大杀人,10天内连杀9人,沉迷网络17岁成A级通缉犯!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ww.tl6.net

白中杰,男,生于1993年9月26日,学历初中,住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金堡乡羊满哨行政村老城二组人。

体态偏瘦。

2010年8月,不到17岁的白中杰因涉及抢劫、杀人团伙犯罪案件被公安部通缉。

于8月4日,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将其成功抓获归案。

白中杰也是目前公安部A级通缉令中最小的一个罪犯。
 

金堡乡是一个偏僻的小镇,小镇入口有一家五金店,这是白中杰的家。

白中杰是出生在东莞的外来工子女,他出生三个月后,父母便将儿子送回老家,让爷爷奶奶照看。

至此,白中杰成了“留守儿童”。

白中杰3岁后,想念儿子的白俊华索性将儿子接回东莞。

可是半年后,他们又把小中杰送到奶奶身边。

直到5岁多后又才接到东莞,在东莞前后共有4年多的生活经历,之后他们举家回到了贵州老家。

白中杰从小调皮,上学以后,他迷恋上了网吧,结交了三教九流,甚至发展到大年三十都泡在网吧的地步。

据悉,白家对白中杰的管教很严,“小时候不听话,他爸爸就会打他。

打得很凶,我看过他身上的伤。

”一位村民说。

白中杰的玩伴也曾看到白父打他,“用细的棒子打,有时候头上都有伤痕。

他很怕父亲。

”据白父讲:我只有在忍无可忍时才会出手,上初中后打得就少了。

初二下学期,白中杰父母关系破裂。

其实,那时他的父母早已离婚了,但一直瞒着他。

怕影响到他的感受,尽管离婚,他们仍苦心经营着一份假象。

他们从不当着孩子面吵架。

每晚睡觉,他父亲还是先到白母房间待着。

等白中杰睡熟了,再出去。

早上7点半再来叫醒儿子。

即便如此,白中杰依然察觉到父母关系的古怪。

有一次,邻居和白中杰开玩笑,说他很快会有一个新妈了。

从此以后,白中杰开始变得沉默,不爱说话。

之后的日子,白中杰开始疯狂的迷恋网吧,放假了,他也不回家。

 “觉得他泡在网吧,更像是在逃避什么。

”白中杰的好友张明说。

儿子迷上网络后,白中杰父亲还放弃了一年能挣近5万元的工作,回家看着他,每天接送他上学。

2008年,进入高中,白中杰的成绩一度不错。

高一期末考试,他考上了全校前50名才能进的尖子班。

但白中杰依然迷恋网络。

高一下学期,白中杰开始旷课,并且旷课的频率增加,时间变长。

高二上学期,白中杰干脆就不回教室上课了。

随后,白中杰退学,回家帮忙照看店铺。

成为无业游民后,白中杰开始逐渐的离家出走。

白母说,“有时候,他穿着新衣服出去,回来却换了一件陌生旧衣服。

问他,他说是跟朋友换了。

他在外面不回家,身上没钱,问他怎么生活,他说是别人请客。

”2010年4月19日,白中杰这次离家出走和以往不同,他再也没回来过。

在镇远县城,一个店铺的老板娘介绍说:总能见到白中杰跟着一个20多岁的人,在火车站附近收保护费。

白中杰的一位同学说,“白中杰有点愚忠,谁对他好,他就听谁的话。

”白中杰的自白书中写道:“父母婚姻破裂,我在家如此郁闷,不如到外面自己去闯,给他们一个惊喜,一家人也许就能回到从前了!因而让网上认识的社会上的朋友把我接走了。

我们来到了深圳,由于他们没有正当职业,每天花费又不少,便总叫我去找钱。

” “我个子小,力量弱,找钱太少,他们便揍我。

他们规定我每天要交多少多少钱,否则便不会给我好果子吃。

之后他们塞给我一把刀,说一起去抢劫计程车,如果见势不对,叫我就用刀子吓唬司机。

在一次抢劫中,司机极力反抗,由于我坐在前排,他便对我产生了威胁。

我情急之中便用刀捅向了他,后来他死了。

之后我就完全变了,杀一个是死,杀十个也是死,今后只要发现不对劲就出手,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

2010年7月12日至2010年7月25日期间,白中杰、何俊、曾祥友、邹泽、游祥炎,购买作案工具,采取相互交叉作案方式,假冒乘客,将“黑的士”骗至偏僻处,抢劫杀害驾驶员。

此外,他们还驾驶抢来的车辆假扮“黑的士”搭载乘客,劫杀乘客,并侵犯了两名女乘客。

短短13天,共造成9人死亡,抢劫财物总价值人民币19万余元。

主要涉事案件2010年7月9日,被告人何俊伙同白中杰预谋抢劫,何俊为此购买了仿真手枪、尖刀、尼龙绳等作案工具。

7月12日上午10时许,何俊、白中杰在贵阳八中附近,骗租乘坐被害人杨某某(殁年50岁)的车。

当车行至花溪区奶牛场一偏僻处时,何、白两人分别持仿真手枪、尖刀威胁杨,并将杨捆绑,从其身上劫得现金20元和手机等财物,后为灭口又杀死杨,两人将杨的尸体装入编织袋放入汽车后备箱中。

2010年7月12日下午5时许,何俊伙同白中杰将杨某某的车假扮成黑车,在贵阳市市区寻找作案目标。

当晚8时许,被害人邹某(女,殁年17岁)搭乘该车,何、白两人分别持仿真手枪、尖刀威胁邹某索要钱财无果后,逼迫邹某打电话约其有钱的朋友廖某某(被害人,女,殁年18岁)见面,何、白两人接廖某某上车后,挟持邹、廖至平坝县与织金县交界的天织公路23公里斯拉河附近一小路边,分别将邹、廖强X。

7月13日晚,两人再次强X邹某、廖某某。

次日早晨,两人将邹某、廖某某捆绑后推入河中致邹某溺水死亡,而逃脱的廖某某被何俊发现后勒死。

2010年7月15日上午9时许,何俊邀约曾祥友实施抢劫。

当日上午11时许,两人在贵阳市云岩区医院附近,骗租乘坐从事非法营运的被害人李某某(殁年20岁)所驾轿车。

车行至花溪区大寨村哑巴坡时,何俊、曾祥友用凶器威胁李某某并捆绑,劫得现金200余元和手机等财物。

之后,两人用尼龙绳、尖刀将李某某杀死,后将李的轿车丢弃。

2010年7月20日上午11时许,何俊、曾祥友在贵阳八中学附近,骗租乘座受害人赵某某(殁年21岁)的轿车。

当车行至南郊公园上坝一偏僻处时,何俊、曾祥友分别持刀威胁捆绑赵,从赵身上劫得现金200余元和手机等财物。

随后,何、曾两人将赵带至阿哈水库附近山上的松林中杀害。

后何俊、曾祥友驾驶赵的轿车在贵阳市区继续寻找作案目标。

当日下午5时许,被害人代某某(女,殁年26岁)搭乘该车,何俊、曾祥友持凶器威胁代某某,从其身上劫得现金90余元和手机等财物。

之后,何俊要求代某某与曾祥友假扮情侣,并谎称待下名乘客上车就可让代离开。

当日晚上8时许,被害人罗某某(殁年20岁)搭乘该车,何俊、曾祥友从罗身上劫得现金600余元和手机等财物,并于次日凌晨4时许,将代、罗挟持至白云公园附近一山林中勒死。

为方便实施抢劫,何俊、曾祥友预谋抢劫一辆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并邀约邹泽参加。

2010年7月22日上午,何俊、邹泽来到南郊公园丫河寨附近守候。

中午1时许,曾祥友乘坐被害人肖某(殁年23岁)的摩托车来到约定地点。

何俊与邹泽立即现身,与曾祥友一起持刀挟持肖某到附近山上,劫得现金100余元和手机等财物。

随后,何俊指使曾、邹二人用尼龙绳、刀杀死肖。

2010年7月25日,何俊邀约游祥炎参与抢劫。

当日上午10时许,何俊乘坐被害人郑某某(殁年51岁)的轿车到贵溪饭店门口接上曾祥友、游祥炎。

车行至花溪区大寨村哑巴坡时,三人分别用凶器威胁郑某某,并从郑身上劫得现金500余元、银行卡、手机等财物后,将郑挟持至路边树林中,在何俊指挥下,曾、游二人用尼龙绳、尖刀杀死郑某某。

7月26日,游祥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何俊被抓获后配合公安机关将曾祥友抓获。

另查明,1991年10月28日22时许,曾祥友和周华志、李国法等人在贵州省黔西县城关镇西门老桥处会面。

周华志去附近小卖部买酒时,与被害人张某某(殁年29岁)等人发生争执。

曾祥友、李国法等人上前殴打张某某。

期间,张某某因被曾祥友方人员持剑刺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被抓后,主犯何俊、曾祥友、邹泽均被判死刑。

而白中杰因作案时未满18周岁,但其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

游祥炎参与抢劫一次,杀害一人,但他主动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行为,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

至此,这起轰动全国的劫杀事件,终于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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