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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ww.tl6.net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国古代非常重视婚姻制度,一大重要表现就是结婚程序十分讲究,甚至堪称繁琐。早在先秦时期的《礼记》就规定了“婚姻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很多人可能会说,其他程序都能理解,就其中一项“问名”,为啥结婚还要问名字呢?古人交通不发达,结婚对象常常都是乡里乡亲的,随便一打听不就知道了吗?您可别小看了女子的闺名。在我国古代,未婚女子的名字只有家人知道,对外是保密的。这涉及到一项传统习俗:中国古代的女子隐名现象。名讳文化强调隐名古代女子为何隐名,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中国古代形成的名讳文化。总体而言,中国古代男女都存在讳名现象,这是源于中国特有的避讳习俗。因为在迷信巫术的古人看来,一个人的名字和生辰八字十分重要,一旦为外界所知,就有可能在极特殊情况下被居心叵测之人施以巫术,给本人带来生命威胁。因此,非常强调讳名。

《礼记》对名字的使用规定道:“父前子名,君前臣名。”要求名字只能在最亲近、最尊贵的人面前使用。从殷商卜辞来看,商王占卜时,称王而不呼名;周初分封则以爵位代替称名。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还提到民间禁忌美女蛇:“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所以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万不可答应。”

科技不发达的古代,人们非常迷信巫术。(1987年版电视剧《红楼梦》剧照,赵姨娘和马道婆密谋以巫蛊之术贻害王熙凤和贾宝玉,方式就是在两纸人上写下二人姓名和生辰八字,然后“念咒做法”)有趣的是,这种讳名现象也得到了人类学研究的确认。在北非埃及人、北美印第安人、南美智利人等族群中,也“不约而同”存在以姓名保密来避免巫术迫害的情况。男尊女卑限制女性第二个原因,则是由于中国封建时代男尊女卑的道德规范。众所周知,我国古代有两项重要的成人礼:男子冠礼,女子笄礼。《礼记·曲礼》有云:“女子许嫁,笄而字”。可见与男子行冠礼加字的礼制规范相同,女子满15岁,行成人礼表示能嫁人的时候,不仅已经有名,还可以加字。但《礼记·曲礼》又说:“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要求婚配男女只能通过媒妁之言知晓对方的名、字。可是在实践中,男性由于有大量的社交需求,根本不可能做到姓名保密,而女子受到男尊女卑的道德规范,只能在家族内活动。



古时女子活动范围主要局限在家族内部(1987年版电视剧《红楼梦》剧照,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等在家中组办诗社)此外,不同于男子取名的正规、庄重,古代女子取名相对随意,一些人家的女子甚至没有正式名字,常常依年龄排序称大女、二女、三女或者大姐、二姐、三姐。‍‍这样“不走心”的名字,已然放弃了社交的旨趣,仅在家庭等有限范围内使用。只有在“行媒”时,特定的男方才能知晓其名、字。



大女、二女、大姐、二姐,是古代平民家庭常为女子取的名字(1987年版电视剧《红楼梦》剧照,尤二姐进贾府成为贾琏的妾室)并且,古代对女子的道德训诫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即使女子未婚时还有自己的名字,婚后也不再拥有姓名,贵贱皆莫能外。独孤皇后、长孙皇后、武则天,即使这些地位尊崇的贵族女性,也均未能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真实名字。



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有人说,人名是社会文化的镜像。虽然姓名使用的语言材料是有限的,但来自社会的姓名意义却是无限的。女子隐名现象的存在,是数千年男女地位不平等的直观体现。如今,不仅不再会有女子隐名现象的存在,更有很多杰出女性因对国家、民族的突出贡献而名留史册。回忆历史,我们感慨时代进步的同时,也愈加敬佩无数先辈为消弭性别差异而付出的心血和努力。吾辈爱自由,勉励自由一杯酒。男女平权天赋就,岂甘居牛后?

——秋瑾,《勉女权歌》

[1]焦杰.从中国古代女性名字的演变看社会性别文化的建构[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1):25-28.

[2]纳春燕,马斗成.论古代女子隐名现象的社会文化根源——以隋唐女性为主要讨论对象[J].唐史论丛,2019(02):19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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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吾家女初长成,深闺人未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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