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黑市交易:贩尸人盗墓偷屍...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ww.tl6.net
提到盗墓,中国和埃及一直是挖坟掘墓的高发地区。
不管是中国的帝王陵,还是埃及的金字塔,每当现世之时,基本早都已经被盗墓贼洗劫过不止一次了。
可为什么我们很少听说西方世界有什么盗墓事件呢?大家都知道,无论是古希腊还是古罗马,崇尚的从来都不是厚葬。
因此欧洲的贵族们一般葬在教堂里,一口石头棺材,一套盔甲宝剑。
金银财宝往往藏在另外的地方,墓穴里最多放一张藏宝图。
这种薄葬的习俗使得欧洲贵族的墓地与有大量陪葬品的中国和埃及古墓比起来,显得有些穷酸,实在是不值一盗,盗墓贼出工一趟,还不够误工费的。
那是不是欧美就没有盗墓贼了?怎么可能?有一点是肯定的——有墓就有盗墓贼。
西方国家想要干这行的人,要么跑到有厚葬文明的中国、埃及甚至波斯或者印度,化身成探险家,盗他乡的墓;要么就留在自己的国家,墓里没有金银财宝,只能沦落成盗尸贼,掘故乡的坟。
英国: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英国有一个著名的时期,叫做“血腥法典”(BloodyCode),从17世纪晚期开始到19世纪初,刑罚十分严酷,许多人犯了一点点罪就会被判处死刑。
比如有人在夜里涂了个黑脸出门,不好意思,绞刑。
严酷的刑罚并不会让社会风气多么好,反而会导致民不聊生。
英国政府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在1823年颁布了《死刑裁决法案》,减免大量死刑罪名。
虽然社会风气因此逐渐恢复正常,但这个法案出乎人们意料地影响了一个看似八竿子打不着的领域——医学教育领域。
当时,现代医学处于蓬勃发展期,英国全境各个医学院每年大概需要一共500具尸体,死刑犯正是医用尸体的唯一合法来源。
没有了尸体,很多医学院甚至没法考试,准医生们也无法毕业。
这种急需尸体的大环境让黑市尸体交易量大增。
一些人为了赚钱,打上了亡者的主意,甚至还有一些人,故意杀人,制造尸体卖掉换钱。
黑尔和伯克正是那个时期的著名尸体贩子,他们利用开旅馆之便,谋害房客,一年之内杀了16个人,全都暗中倒卖给爱丁堡大学的私人医生兼解剖学教师罗伯特•诺克,每具尸体7-8英镑。
案发后,伯克被处以绞刑,讽刺的是他的尸体也被送进医学院,供爱丁堡大学医学教学使用。
实际上,只要不去杀人,偷尸体相比直接盗取钱财只算轻罪。
盗尸的代价并不高,导致盗尸行为在英国屡禁不止。
后来盗墓贼的手段越来越职业化,他们知道腐烂的尸体医学价值不大,卖不上价钱,所以会挑选新墓,在靠近头部的地方挖一个洞,用绳子将尸体拖拽出来。
这种方法耗时短,很难抓住蛛丝马迹,当时的人没有办法,在亲人下葬后不得不每天守护坟墓,少数有条件的会打造铁棺材,或者加防盗围栏。
防盗的铁笼子,名为“安息”这种方法其实没有起到太大作用。
有买卖,就有杀害,没有需求,才能没有市场。
1832年,英国颁布了《解剖法》,规定解剖者必须有相关证明才能上岗,还要接受审查;医学解剖只可以用死在狱中或者救助院的人,普通人想要捐尸体,只能捐赠直系亲属的……法律一出台就开始起作用,比铁栅栏见效快得多,英国的盗尸人终于越来越少,人们不再需要日夜担心刚刚去世的亲人突然从墓地消失了。
美国:盗墓猖獗之中发现新商机众所周知,美国文化的源头在欧洲,英国在19世纪之初流行偷尸体,美国的盗墓大潮则发生在19世纪末。
连偷尸理由都大同小异,基本都是因为医学研究需要大量尸体,才滋生了黑市交易。
美国当时的尸体交易黑市十分猖獗,连国会议员都没有逃过盗墓贼的毒手。
这名议员名叫约翰·斯科特·哈里森,他的特殊之处在于,他爸是总统,他儿子也即将在他死后出任总统,他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个既是总统之子又是总统之父的人。
只有我不是总统1878年5月25日,约翰去世。
就在他去世的前几天,有个叫迪文的侄子刚刚死亡,葬在哈里森家族的墓园中,尸体却被盗了。
为了防止约翰的尸体也离奇失踪,他的儿子们(包括未来的总统本杰明·哈里森)要求深挖墓穴,并加盖水泥以防失窃。
几天后,哈里森家族的人推测迪文的尸体被卖到了辛辛那提的医学解剖室,于是前去寻找,却一整天也没找到。
就在他们要离开停尸房的时候,突然发现本应该安详躺在家族墓园里的约翰的尸体被吊在解剖室的一根柱子上。
愤怒的本杰明试图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后来并没有什么结果。
像英国一样,人们会安装“安息”,也会亲自看守家人的墓地,有钱人还会雇佣保安,持枪守护,但都收效甚微。
这时候有人发现了商机,发明出“棺材鱼雷”,还申请了专利。
所谓的棺材鱼雷,并不是长得像棺材的鱼雷,而是对普通棺材进行改造,加上保护装置——在棺材内部安装霰弹枪,在尸体手臂和脚等部位拴上线,一旦盗墓贼开棺偷尸,就会被霰弹打成筛子。
这不跟咱们中国古墓里面反盗墓的伏弩、悬剑差不多嘛。
一碰机关就自动发射利箭,盗墓贼只要遇到就必死无疑。
美国人的另一项发明是在棺材外找个隐蔽的位置,安装一颗带有保护壳的地雷。
盗墓贼来偷尸体,就会引爆地雷,当场被炸死。
有朋友会问了,那美国人的棺材板儿不得炸飞了啊?哎,人家也想到了,所以这个地雷还得搭上配套的金属外壳棺材,来一波捆绑销售。
资料显示,1881年1月17日夜间,在俄亥俄州一座公墓,三名盗墓贼在作案期间引爆了地雷,一人丧命,一人断腿,只有在后面放风的盗墓贼没受伤,直接被逮捕了。
专利注册好了,也需要卖得出去产生收益。
因此当时美国的心机商人为这些棺材做了大量广告,广告词大意是:“我们的棺材,让您安然长眠。
所有打扰死者安眠的人,都将灰飞烟灭。
”
这和古埃及著名的图坦卡蒙法老诅咒有什么区别?“谁要是干扰了法老的安宁,死亡就会降临到他的头上。
”
差不多一个意思。
这棺材广告,碉堡了。
到了20世纪初期,美国也觉得不能再放任盗墓贼偷尸体,扰乱社会治安,刷新人类道德底限,于是立法禁止医学院私自接收尸体。
买方不存在,卖方随即消失。
与双方一起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估计还有上面那些“特种”棺材的生产厂商吧……
据说,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都曾在黑市买过尸体,以此来学习研究尸体解剖,这段经历的真伪不得而知,但我们用屁股都可以想明白,这些非法的、不道德的勾当都是在奇葩的需求之下诞生的。
如果没有医学研究的需求滋生出盗尸产业链,西方可能根本不会出现盗墓现象——因为反盗墓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薄葬。
在这方面,西方是彻彻底底的“薄”,有时候连棺材都没有——举个例子啊,2012年在英格兰莱斯特市,英国约克王朝末代国王理查三世的墓地被发现。
等大家凑过去一看,哇靠的类,这位国王可真寒酸,下葬连个棺材板儿都没有,偷个锤子啊。
这应该就是最NB最有效的反盗墓手段,您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