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史上最著名悬案:黑色大丽花案(下)
如何评价肖特?
我感觉我写这个案子最大的意义就在于,给予受害人公正的评价。无论是对凶手还是受害人,我都不希望被道德说教或者情绪宣泄主导,从而标签化、脸谱化他们。
【没药花园】伊丽莎白·肖特不是妓女。
我见到对本案的中文介绍,要不说受害人是好莱坞演员,要不说她是妓女。但如果了解了她生前的细节,必然可以得出结论:伊丽莎白·肖特不是妓女,除非我们对妓女这个职业的定义有什么误解。
检察官在1947年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受害人不是妓女。到了1960年代,一个美国作家以此为蓝本创作了一个小说,主人公是个妓女。而后这个说法和其他的信息混合起来,二次传播,给许多人留下了肖特就是妓女的印象。
伊丽莎白·肖特的生活作风确实有争议,但她并没有用性去交换报酬。虽然她约会过大量男性,但她其实并没有从他们身上获取什么钱,最多就是混顿饭吃,偶尔拿一点小额零花钱。在离开洛杉矶前往圣地亚哥时,她晚了一个月房租都交不起。如果她真的是妓女,以她的条件要保证房租和三餐还是可以的,不至于身无分文。她更不会拒绝马克·汉森的要求。
那她是因为”淫荡“才见那么多男性吗?似乎也不是,根据警方找到的和她短暂交往过的一个军人(不是付克林)所言,他们一晚上做了许多次,她做爱时表现性冷淡,毫无兴致。由于她拒绝了许多男性的性要求,再加上这样的证词,导致一些人揣测她是女同性恋,另一些人认为她的生理结构有问题。
但这些无端揣测太容易被证伪。她和戈登以及付克林是热恋过的,她也一直喜欢英俊的男士,是个妥妥的直女。而尸检报告中丝毫没提到她的生理结构有任何问题。
【没药花园】要理解她的行为和心态,需要了解一下时代背景。
美国在上世纪女性性解放的时期其实就两个,一个是1920年代,一个是1960年代,其他时间都挺保守的。1940年代的二战以前,经济大萧条,女性大多是全职太太,男性承担了provider(供养人)的角色。哪怕带了孩子离婚、丧偶的女子,也往往嫁给另一个男人以获得衣食住行。像肖特的母亲菲比这样自立、顽强的女性是很了不起的。当时女性在婚前常见的职业也非常符合性别成见,都是服务员、记账员、护士、小学老师一类。
二战期间是特殊情况。由于大量男性劳力被征去战场,许多岗位都缺人,急需女性来填补空缺。社会舆论引导对女性的一些传统约束放松了,鼓励女性走出家门,独立自主,于是就有了下面这种宣传照。所以本案件中也出现了女警察,女记者。
不变的规律是,当女性越经济独立,社会对女性就越包容。因此二战期间,算是介于1920和1960之间的一次对女性束缚的放松。
1945年二战结束,大量退伍军人涌回国,立刻填补了各种岗位,政府急需让他们能找到工作,维持社会稳定,所以又开始大肆宣扬女性的母亲、太太的角色。当时女性的理想人生是,高中毕业、年轻貌美之时就嫁给一个有体面工作的丈夫,然后安心在家料理家务,教育孩子,举办派对,辅佐丈夫的社交和事业。现在一些上流社会圈子中还是这样的传统价值观。
【没药花园】贪心的后果
1946年左右的好莱坞还很辉煌,虽然往后,因为电视机的出现等等,好莱坞的黄金时代结束了。当时的洛杉矶有大量高消费的酒吧,有钱男性经常出没,也是像肖特这样的女性结识男性的好去处。
在美国,约会和男女朋友,并不能划等号。她这频繁约会状态有点像整日在相亲。1940年代相亲时的消费由男方买单是自然的,你说她纯粹为了骗吃才去相亲吗?也不是,她也确实是希望能遇见一个丈夫的。肖特的一些女性朋友都提到,她迫切想要结婚。
我认为她确实想通过频繁约会寻觅未来的丈夫。只是从1946年7月至1947年1月在洛杉矶的半年间,未遇到合适的结婚对象罢了。这不单单是运气原因,还有她自身的原因。
她遇到的大多是已婚人士或者花花公子,比如婚后想出来偷腥的曼利,比如借助金钱玩弄女性的马克·汉森。
伊丽莎白在西部的大半年与几十、甚至上百个男性出去玩耍过,但警方只找到三人曾与她发生过性关系。她本身迷恋的,是那些可能成为结婚对象的军官帅哥。对于其他纯粹想猎艳或者她不感兴趣的男性,她总是会以“自己是处女”或者“已经结婚了”来拒绝对方的亲密要求。她拒绝这些男性,或许也是因为她清楚,自己不会得到承诺。
但她明知道自己无心和他们发展,却依然利用他们的好色之心来为自己提供一些便利,足以说明她的虚荣和贪心。她喜欢去高消费场所享受。虽然她本人并不喝酒,但她喜欢去好的餐厅吃饭、去舞厅跳舞、去剧院看表演……这些都是她自己负担不起的。
想要寻觅一个好夫婿和目光短浅的小享受不能兼得,显然前者对于她当时的命运更重要,但她却没有衡量利弊得失。
她常年混迹酒吧,频繁和不同男性结伴出入,造成旁人对她的误解,也损坏了她自己的名声,因此导致恶性循环:一些想寻觅妻子的单身男子不会接近她,也不会对她认真。
【没药花园】谎言连篇
安是肖特最接近的朋友,但恐怕也算不上闺蜜,因为肖特几乎不和她提自己的事,只是在有需要帮忙时找她。安后来的一些证词更正了社会对肖特的印象。她说,肖特不抽烟,也不喝酒,每次出门打扮都很得体,穿戴整洁,完全不像她在好莱坞这个圈子里认识的生活失控的女孩,每天喝得醉醺醺,烟不离手。
一些和肖特约会的人都提到,肖特对于穿着打扮很在意,约会时总是打扮得很漂亮、高雅,不是那种媚俗诱惑的风格。马克汉森也提过:肖特是“乖乖女”类型,不是性感诱惑型。
但不可否认,肖特谎话连篇。不同的人说谎,是出于不同的目的。
她最后一次被马克汉森赶出家时,马克汉森开车把她放在了马路上。她问马克汉森能否旅行回来(她说自己要去加州北部,其实是去了南部)继续住他家,汉森说:“我觉得不行,你最好找个其他地方。”但汉森说,肖特并没有开口跟他提出借钱,反而撒谎说自己在机场附近的一家咖啡馆工作,有收入来源。
如果是一个精明的女子,大概会哭哭凄凄说自己可怜,顺便借点儿钱,但她没有。比起缓解经济窘迫来说,自尊心对她更重要。
仔细看她的谎言,她说谎是因为两个目的:自尊心和摆脱纠缠。
一,她想显得自己活得很好,以维护自己的自尊心。比如她向母亲、姐妹和其他人撒谎自己在航空公司工作,自己在医院当护士(都是让人羡慕的职业)……这大概和一些喜欢用照片在朋友圈营造自己是白富美的女孩是一个心态。这可能源自她的一种自卑,怕别人看不起她,可怜她。从她的成长经历看,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她从6岁到18岁,靠母亲独自养家,经济困难,她虽然长相漂亮,常常受到别人的夸奖,但物质一直很缺乏。
二,她撒谎是为了躲避一些男人的纠缠,比如曼利看到她的两条上臂外侧都有一些抓伤,问她怎么回事。她说自己有个意大利黑发男友,很爱吃醋。但警方并没有发现这样的人。她不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可能也是留了一手,日后可以躲避对方纠缠。
【没药花园】情商低。
办案警察Harry Hansen评价“她显然智商很低”,但我认为她的情商更低。以她的情商根本应付不了周旋于众多异性之间,可她却选择这条路。
她对别人的帮助和请客来者不拒,但需要她付出时,她不愿意和对方有身体亲密就算了,连走心应付都不愿意。她在约会时常常心不在焉,态度敷衍。她可能给某些男性留下一种“你得讨好我,但我对你没兴趣”的高姿态。这种态度很容易激怒对方,让他们觉得自己被愚弄,被轻视。
她也没什么女性朋友。安出于同情帮助她,但她很少给予安。她很少向人说自己的事,往往说出口的也是吹牛。
这样的一种状态也属于我以前写过的好高骛远之人,他们常常对现实生活很难产生情感联系,很难用心去体会当下。
相对而言,能成为演员的安,情商不知高出多少。安对于马克·汉森的心思清清楚楚,但她在向警方说了这些大实话后依然可以和汉森成为”好友“,她的男友也是汉森的朋友。她蹭住他的豪宅,得到他的各种照顾,是最稳定的一个“房客”。后来马克·汉森回归家庭了,安依然和他保持友谊,一直到两人去世。
伊丽莎白完全不具备这样的情商,她和马克汉森相处的短短一个月就把两人关系搞很僵,两次被撵出门。
【没药花园】
媒体为了增加戏剧性和娱乐性,不断妖魔化受害人。无良媒体对伊丽莎白的消费和污蔑,如同是对这个女孩的二次杀害。
比如在发现尸体没几天,就有媒体引用某“友人”的话,说伊丽莎白已经从一个天真的女孩堕落成一个疯狂勾引男人、行为不端的女子。
一些媒体写,她失踪那天穿了黑色透明上衣和紧身裙。1940年代这样的打扮充满性暗示和诱惑,暗示她自作孽,吸引了杀手。但其实她失踪那天穿的只是黑色套装和米色大衣,并不暴露。
在我看来,伊丽莎白是个孤独、懒散、随性、虚荣、自得其乐、不务实、低情商、对前途迷茫的女孩,在抱有幻想成为一名演员的同时,也碰运气寻找着可以成为丈夫的男人。这是一个真实的人,生活中随处可见。
在杰克·韦伯(Jack Webb)1958年的书中,他称呼伊丽莎白是“典型的倒霉的大萧条时期的孩子”,童年时经历了经济残酷的日子,在青春期时,却又和美国一同进入一个“赚的容易、活的轻松、爱的随意”的战争时期。
尸体及现场
1947年1月10日,安回到了马克·汉森家,听他说起接到伊丽莎白电话一事。她当时觉得很纳闷,伊丽莎白不是说要去北方找姐姐吗,为什么去了圣地亚哥?
1月12日凌晨,马克·汉森家的电话被人骚扰。电话每隔五分钟就响一下,但接起来却没人说话。安把电话拿到了她自己的房间,由她来接电话,可骚扰电话继续,依然没人说话。于是她威胁对方:“如果你继续打来,我就报告电话公司,追查你的号码。”后来骚扰就停止了。当然,这个怪事未必和伊丽莎白有关联。
在1月9日至1月15日之间,在后来警方的调查中,有大量人声称见到了伊丽莎白和不同的人在一起,在做不同的事。我读了太多太多线索,但是这些线索却没有两条可以互相印证的。
1947年1月15日早上10点,肖特的尸体在路边被发现。
警方在抛尸现场没有得到太多线索。他们在路边发现一个汽车轮胎的痕迹,里面还有一个带血迹的鞋后跟的印子。在附近不远的行车道上,他们找到了一个曾用于装水泥的麻袋,里面也有一些血迹。
鉴于她身体下面的草地很潮湿有露水,警方猜测凶手是在凌晨2点时放置的尸体。
本案第一次使用传真技术。以往警方都要把指纹寄到华盛顿去和系统中的指纹比对,再把结果传回来,要花一周时间。可这次得益于传真,不到一小时就确定了死者的身份。
法医于第二天解剖尸体。他们认为她已经死亡大约十小时,所以她的死亡应当是1月14日晚上或者1月15日的凌晨。
鉴于1月9日傍晚以后,再没有可靠的证人目击她的出现,所以她可能是在和凶手相处五天后,才被杀害。至于这五天的相处起初是自愿的,还是一开始就遭到囚禁,无从判断。
根据我读到的解剖报告和看到的尸体特写,简单陈述下尸体的状态。
死者在生前受到的虐待主要集中于头部。她的右侧脸和前额都有淤青,遭到过用棍棒之类钝器用力打击。她的死因就是被重力击打头部造成脑震荡和颅内出血,以及脸上伤口造成的失血过多。
鼻梁两侧有几乎对称的带锈色的小伤口。她的手腕、脚踝和脖子上都有被束缚过的痕迹。
有人推测她是被固定在一种铁装置上,这个装置扣住她的双手和双脚,并且架住她的脖子和鼻子两侧。这个装置如此固定住她的头部,或许就是为了方便凶手割出她嘴巴两侧的小丑笑容。这说明可能凶手在囚禁她之前就打算要完成这一步。
她的右乳、右前臂,左大臂,左乳都有肉缺失。凶手如同凌迟一般,拿刀从她身上不同部位割下肉块。她的大腿上方本来有一个纹身,那一块肉也被挖了下来,被放在了阴道中。
她的下身从腰部完全斩断,用的手法是1930年代在美国医学院传授的半体切除术。这种手术一般是当病人在盆骨周围有致命伤或者肿瘤时,不得不走的最后一步——放弃臀部、盆骨、下体和双腿,以求活命。
(很想放图片,但怕吓到胆小宝宝们)
半体切除术是在人体的第二和第三腰椎之间截断。据说人的全身只有从这个位置切割,才能把身体一分为二而不用弄断骨头。
由于切割的线条直而流畅,警方和查看过解剖报告的医学人士认为,凶手接受过一定的医学训练,疑似是技术精湛的外科医生所为。
在伊丽莎白的肚脐眼下方,有一条10公分多长的伤口,一直延伸到阴部。这道伤口把皮肉划开,露出内脏。这道伤口左右有许多皮肤表层的割伤。而她的阴部有许多十字形割伤。她的阴毛比较稀疏,可能被人从根部用刀割掉过,而不是直接拔掉的。割掉的阴毛在她的直肠中发现。
她的肛门扩大,可能生前或者死后被强奸,体内没有发现精液,也可能是被仔细清洗的缘故。由于用力清洗,她体内还留下了硬刷子上的毛。
大部分割伤是在她死后进行的。而她的小丑式笑容,可能是在活着时被割开的。
破案
警方在调查中很快得知了伊丽莎白·肖特的闺蜜是安。1月16日,警方开始寻找安。当天下午,安在马克的陪伴下去警局接受调查。
本案报道后,先是收留她的桃乐丝一家向警方告知她此前在圣地亚哥的活动。随后警方也开始大规模寻找一个叫曼利的男子,他是桃乐丝一家口中最后接走伊丽莎白的人。
曼利有天突然发现警方在报纸上找自己,吓坏了,立刻给妻子打电话交待一切,并表忠心:“我爱你,胜过世界上任何男人爱自己的妻子。”
曼利在1月20日被警方找到并拘留。后来记者找他采访,他一五一十全交待了,还懊恼地说:“以后再也不会让任何女士搭车。”
媒体拍到了他和妻子拥吻的照片,发现他的妻子也有一头红发,十分美貌。
曼利在14、15日有可靠的不在场证明,且他两次通过了测谎仪,最终警方把他放了。
总体而言,曼利是胆小怕事的类型,本想背着老婆偷腥,却不想不仅没偷到,自己试图偷情一事还上了报纸头条。对于伊丽莎白来说,唯一庆幸的是,她也只是利用他当了司机。
以曼利的性格和心理素质来看,我认为是他是凶手的可能性很低。他在军队中时就存在精神不稳的情况,时不时会崩溃,甚至出现幻听。这个案件导致他极度脆弱的神经彻底崩溃。在1954年时被诊断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被他妻子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其次,凶手和伊丽莎白的关系应当比较隐蔽。但曼利在1月那几日和伊丽莎白外出就餐、喝酒,有大量目击证人,若案发第一个就成为警方怀疑对象。假设真的是他杀了伊丽莎白,他应当会毁尸灭迹,不会故意暴露尸体,并做出一系列吸引眼球之事。
凶手的来信
黑色大丽花案由于惊悚的抛尸现场和年轻性感的受害人,得到了各大媒体的疯狂追逐报道,更是连续35天占据《洛杉矶观察报》的头版。据说这是美国史上纸媒报道最多的案件。也可以理解,当时也没电视,主要新闻来源就是报纸和广播。当时报道该案的媒体都尝到了销量暴增的甜头。
凶手似乎也很享受这样的轰动效应。他主动接触媒体,进一步挑拨公众的神经。
1947年1月21日,案发后第五天,曼利逮捕第二天,一名男子打电话给报道此案最活跃的《洛杉矶观察报》。他自称是杀死伊丽莎白的凶手,说他不满意报社的报道,并称自己过阵子会自首。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他说会先给报社寄一些伊丽莎白的纪念品。
说到做到。三天后,1月24日,当地邮递员发现了一个可疑的黄褐色大信封。信封上收件人是:“《洛杉矶观察报》和其他媒体”,以及一句话:“里面有大丽花的所有物。”
信封上的字是从报纸上剪下一个个单词拼凑而成。
包裹内装的,正是警察寻找的伊丽莎白手提包里的物品:伊丽莎白的出生证明、名片、一些收据、她自己和别人的照片,灰狗大巴站寄存行李的凭证,以及一本黑色通讯录,封面上烫金印着马克·汉森这个名字。
这本通讯录本来有400页,大部分都是伊丽莎白本人的字迹,其中三处被撕掉了几页,另外有许多处都被剪掉了一些内容。不清楚是她本人所为,还是凶手所为。
包裹以及里面的东西,都曾浸泡在汽油中。尽管如此,警方还是在上面找到了几个残缺不全的指纹,送到FBI做分析。可惜,指纹在传输中有所损坏,不能和数据库中的任何指纹匹配。
也正是由于通讯录,警方把马克·汉森找来问话,他表示这本通讯录是自己给伊丽莎白的,自己并没有使用过。
而在同一天,有市民在偏僻小巷的垃圾箱上,发现了一只女式手提包和一双黑色羊皮高跟鞋。此地距离发现尸体的地点大约3公里远。
最后见到死者的曼利指认,这些都是伊丽莎白1月9日当天的穿戴。可惜这些物品也被人用汽油清洗过,没有留下指纹。而伊丽莎白当天所穿的衣服一直未找到。
疑似凶手还在不断挑衅警方。
1月26日,《洛杉矶观察报》又收到一封手写信件,写道:“这样吧。1月29日,早上10点,自首。和警察们玩够了。黑色大丽花复仇者。”警方不能确认这信是不是来自凶手,或者和此前的信件是不是同一个人,但他们也只能一试。
1月29日上午,警察在信中提及的地点等待凶手出现,可惜,他们什么都没等到。而同一天下午1点,《洛杉矶观察报》办公室又收到一封用剪报贴的信,写着:“改变主意了。你们是不会和我公平交易的。杀死大丽花是正当之举。”
后来《洛杉矶观察报》又陆续收到不少剪贴信,譬如一封写了:“如果只判十年我就自首。别企图找到我。”
另一封写了:“‘慢慢来’,凶手说。黑色大丽花案。”
只有凶手才会取得、清洗、并匿名提供伊丽莎白的私人物品,所以那通匿名电话和包裹应该来自凶手。由于匿名电话中确实提到过自首,那么后来约好自首、耍弄警察的寄件人也许是同一个人。
而至于后面的一些信件,很可能只是无聊的人受到媒体报道的启发后,模仿凶手搞的恶作剧。
有哪些主要嫌疑人?案件进展如何?没时间只能下次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