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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李思怡事件:3岁半的李思怡,被活活饿死在家里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ww.tl6.net
一些网友都说指尖陀螺网小编的文章特点就是图片太多,那我们今天发一篇几乎没有什么图片的文章。

不是我们不发图,是实在没有多少图,因为这是将近20年前发生的一件事。

2003年,别说手机,是个连ADSL电话拨号宽带都没普及的年代。

那年没有触摸屏,全部都是按键手机,代表作是诺基亚6108。



这个真实的案例就发生在那个年代。

2003年6月21日傍晚,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西路65号院一幢的居民和往常一样在院里聊天、打麻将。

几天来他们一直闻到一股奇怪的“臭味”,令人难以忍受,于是,他们开始寻找来源。



接到报警后,当地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民警从阳台进入厨房,再经厨房进入客厅。

进入客厅后,民警发现主卧室的木门的明锁扣被绿色毛线绳拴着。

民警将主卧室门上拴锁扣的毛线解开,接着民警试着推主卧室的门,感觉到有阻力,推开一半,发现门后有一具小女孩的尸体。

随后进行的尸表检验显示,死者“头发已大部分脱落……尸体高度腐败,腹部及四肢皮革样化,头面部、颈部及会阴部有大量蝇蛆附着……”解剖检验也排除了李思怡因暴力打击致死和因中毒致死的可能性,警方、检察官和法官一致推断李思怡死于饥渴,也就是说,是被活活饿死的。

这是后来收拾的房间,当时的小李思怡就困在这里。



李思怡,没有父亲,只有妈妈。

李思怡的妈妈叫李桂芳。

李桂芳,没有工作,吸毒、贩毒、偷窃、“乱搞”,还是一个缓刑犯。

姥爷死后,她和妈妈失去厂惟一稳定的合法收入。

邻居偶尔给的一两个馒头,二姨偶尔给的十块二十块钱,构成全家的全部合法收入。

母女俩主要依靠李桂芳的非法收入维持生存,包括偷窃、贩毒以及变相的卖Y。

尸检报告显示,李思怡“发育一般,营养较差”。

在短暂的生命中,她很少有欢笑和歌声。

她已经习惯了,所以总是不声不响、不哭不闹。

她被大人和孩子排斥,没有伙伴,也很少出门玩。

她没有什么玩具,只有一个破旧的绒毛熊。

当妈妈白天“外出找钱”时,她就被独自锁在家里。

而夜晚降临的时候,陪伴她的只有黑暗。

她经常忍饥挨饿,小小年纪就学会了隔着窗户的铁栏杆向过往的邻居乞讨。

从邻居的描述中知道她“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扎着两根羊角辫”。

她甚至没有户口。

如此悲惨的生存机会也被剥夺,在炎热的夏季,经受着饥饿、干渴、黑暗、孤独、恐惧和绝望的漫长煎熬,最终死去。



李桂芳的丈夫在一次打群架时,用刀子捅死了人,被判重刑。

丈夫判刑后,俩人离婚,孩子判给男方,由爷爷、奶奶抚养。

离婚后李桂芳回到娘家与父母同住。

离婚不久,李桂芳开始吸毒。

1997年,李桂芳因吸毒被劳教一年半,1999年春节前被放了出来,但半个月后又开始吸毒。

据李桂芳自述,解除劳教后,结交了一个男朋友,两人感情很深。

那个小伙子知道她吸毒,但还是愿意与她结婚。

考虑到自己吸毒,而且年龄也比对方大很多,她拒绝了对方的要求。

但是,在两人分手前李桂芳怀了孕。

不顾亲人和邻居的反对,李桂芳生下了孩子,取名“李思怡”。

李桂芳说:“‘思’表示思念爸爸,‘怡’是为了好听。

’她至今不愿说出孩子父亲的名字。

李桂芳自己说,李思怡是1999年12月出生的。

而她的毒瘾也是越来越大,最多的时候,一天要吸两份,一年就要吸掉十多万元。

离婚时分得的数目可观的财产被吸光之后,李桂芳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

2001年,李桂芳因参与贩毒被判刑。

因为当时李思怡还不到一岁,法院判处缓期执行。

2002年7月,由于经济困难,李桂芳曾经自己要求去戒毒,但是离开戒毒所不久又开始复吸。

2002年上半年,92岁的父亲撒手西去,李桂芳与女儿的生活来源,除了小偷小摸和贩毒就是来自“男朋友”。

这是小思怡家里唯一的摆设。



破旧的沙发和小思怡唯一的玩具。



李桂芳当时最后的一个“男朋友”是2002年3月结交的。

可是好景不长,2003年1月,这位“男朋友”因为偷东西被劳教。

此后,母女俩常常一起挨饿。

为了活命,李桂芳经常到超市、杂货铺偷面包和豆奶。

被抓住了,就哭诉求饶,人们可怜她,骂她一顿也就算了。

李桂芳外出“找钱”时,就把李思怡锁在家里。

两三岁的孩子就一个人呆在家里,等妈妈给她送吃的回来。

有时饿极了,她就趴在北卧室的窗台下,隔着铁栏杆向过往的邻居要吃的。

人们可怜孩就给她个馒头或面包,她就着凉水吃下去。



姥爷死后,李思怡就过着这样有一顿没一顿。

由于处于缓刑状态,不得随便外出,加上外出往往是“干坏事”,所以李桂芳不愿让别人知道她不在家。

家委会主任说,如果孩子向别人要吃的,就暴露了她不在家,所以为了不让人知道她外出,有时她会把孩子锁在里屋。

李桂芳自己说她很爱李思怡。

邻居们也说她很爱孩子。

只要李桂芳回到家里,母女俩就有说有笑。

只要有可能,李桂芳外出时总是带上李思怡。

李桂芳的朋友们也很喜欢李思怡。

家委会主任说,李思怡没有被人领养的主要原因就是李桂芳舍不得把孩子送人。

据家委会主任说,李桂芳是全小区最受排斥和鄙视的人。

没有人和她来往。

她也有自知之明,从来不和邻居来往。

“她的朋友都是些乱一七八糟的人,她只与那些社会渣滓来往。





6月4日,李桂芳的两个朋友邀她一起吃午饭。

她带上孩子,4个人一起吃了午饭。

这是李思怡吃的最后一顿饭。

此时大约是上午11时。

吃饭时3个大人商定去金堂县“找些钱”。

之后,李桂芳先把孩子送回家。

那几天李思怡正在生病,上午还到医院打过针,回家后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李桂芳用一条绿毛线绳拴住了主卧室的门,然后锁上房门出去了。

此时是下午1点多钟。

到了金堂县后,李桂芳独自去了一家超市。

她在超市偷了两瓶洗发水,保安向派出所报案。

值班民警黄小兵赶到超市把李桂芳带回派出所。

凭着警察的职业嗅觉,黄小兵看出李桂芳是吸毒人员,提出要作尿检。

黄小兵为此请示副所长王新,得到批准。

尿检结果呈阳性。

在第一份笔录中,记录着李桂芳告诉黄小兵,家里只有一个小女孩,无人照看。





黄小兵向王新汇报了李桂芳尿检的情况,并请示是否对其实行强制戒毒。

王新再次批准。

此时是6月4日下午5时左右。

黄小兵也向王新汇报了李桂芳家里还有一个无人照顾的小女孩。

黄小兵还向团结村派出所核实了李桂芳的情况。

这是团结村派出所接到的与此案有关的第一个电话,接电话的是在这里实习的成都市警察学校在校学生穆羽。

王新又请示当时金堂县公安局的值班领导。

王新的请示报告里写明了李桂芳家里有一个无人照顾的小孩,但值班领导仍然批准了对李桂芳强制戒毒。

这样对李桂芳强制戒毒的手续就齐全了。

晚上22时左右,城郊派出所出动两辆警车押送李桂芳和另一名姓刘的吸毒人员去成都的戒毒所。

李桂芳在第一辆警车上,王新做驾驶员。

据李桂芳自己陈述,她拉住车门不肯上车,哀求王新让她先回家安顿孩子

上车后,她仍不断地请求路过青白江时让她回一下家,把孩子安顿好了再跟他们走。

她还请求王新给她二姐打个电话,请她帮助照顾一下孩子


但是,尽管李桂芳不断重复她的请求,就是没人理睬。

从金堂县到成都,青白江是必经之路。



李桂芳对这条路很熟。

当她发现车已经过了青白江时,开始用头连续猛撞车门

在这种情况下,王新终于同意给打电话。

李桂芳说了她姐姐家里的电话号码。

王新让同车的卢晓辉给李桂芳姐姐打电话。

卢晓辉打通了电话,但是没人接。

王新又让卢晓辉查到了团结村派出所的值班电话。

这个电话也打通了,接电话的又是穆羽。

此时是6月4日晚上10时30分左右,这也是团结村派出所接到的第二个与此案有关的电话。

根据派出所的值班记录和电信局的记录,法庭确认了这次电话。

在这一事件中,团结村派出所两次接到城郊派出所打来的电话,他们知道李桂芳被强制戒毒,也知道李桂芳家里的情况,而团结村派出所距离李桂芳二姐家不足200米,距离李桂芳家也仅仅一个街区,但是他们什么也没有做。

在戒毒所办理完各种手续之后已是6月5日凌晨。

在王新离开戒毒所之前,李桂芳再次请求王新落实孩子的事情。

王新说已经告诉团结村派出所了。

随后,王新等人返回金堂县,再次路过青白江时,同样没有停车



第二天上午,黄小兵值班。

上午9时左右,王新、卢晓辉让黄小兵再与团结村派出所联系,黄小兵回答说联系了。

据黄小兵说,他给团结村派出所打了电话。

但是电信局也查不到这个电话的记录。

按法律规定,黄小兵应该在三日之内将《强制戒毒通知书》送达李桂芳的家属、所在单位和居住地派出所,但是黄小兵没有送。

事发之后,人们发现,这3份通知书还躺在他办公桌的抽屉里。


从6月5日上午直到6月21日傍晚,无论是金堂县城郊派出所,还是青白江区团结村派出所,都无人再过问这件事。

就这样,从6月4日中午到6月21日傍晚,三岁的李思怡一个人被锁在家里。

邻居们讲,李思怡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梳着两个羊角辫,很会讲话,招人疼爱。

小孩子经常站在北卧室的窗口,隔着铁栏杆向外看,见到有人经过就打招呼,见到男的就喊叔叔、爷爷,见到女的就喊阿姨、奶奶。

饿了的时候,会对路过的人喊我饿,听到的人会送给她一个馒头,或是给她买个面包。

在邻居们的记忆中,小思怡很少出来玩,大部分时间被锁在家里,也很少听到她的哭声,就是饿的时候也不哭。

也许她已经习惯了被锁在屋里独自忍受饥饿。

这是小李思怡经常趴着的窗口。



邻居们都说李思怡“嘴甜”。

李桂芳也说自己的女儿“很乖,很聪明,嘴很甜,见到人,不管认识不认识她都喊。

”他们也许没有意识到,“嘴甜”,这可是这个两三岁孩子的求生之道啊!如果她的嘴不甜,恐怕连3岁都活不到,早就饿死了。

这是现在的样子:



这是她家的格局,卧室其实距离大门不远,小思怡就被关在里面,无法出来求救:



即使到现在,大家也没能想明白,从照片看最里面的卧室明明离房子大门不远啊,思怡拍打、哭泣,楼上路过的人怎么会听不到!6月21日傍晚,小思怡已经被锁在家里17天,接到报警后,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民警憧开了房门,并在主卧室的门后发现一具小女孩的尸体。



尸体半右侧仰卧在地上,头朝东,脚朝西。

上身穿白色带绿圆点的背心,外套一件红色短袖T恤,下身赤裸,没有穿袜子和鞋。

尸体已高度腐败,全身蝇蛆附着。

头发大部分脱落,头部和颈部已白骨化,只有四肢及躯干的皮肤是完整的。

警方、检察官和法官一致推断李思怡死于饥渴。

人们发现,门上有她的手抓过的痕迹,她的指甲有不同程度损伤,所有的柜子都有被翻找过的痕迹。

她可能晚上受到惊吓曾经躲进衣柜。

通过地上的痕迹,屎尿被小心地放在卫生纸里的状态看,这个小女孩一直在求生,并慢慢死去。

这是她生前最“贵”,最舍不得玩的一个玩具:



小思怡怎么都不会想到,从2003年6月4日这一天开始,妈妈再也没有回来……整整17天,这个世界照常运转着,没有任何人知道有个3岁的小女孩在屋子里无助、痛苦地挣扎。

那段时间天气非常热,她没有东西吃,也没有水喝,活活渴俄而死。

死前,她曾努力想打开门,门上留下一串细细的血迹。

直到6月21日人们破门而入时,她倒在门后的地上,头发已大部分脱落,尸体高度腐败,并有大量绳蛆附着。

经法医检查,她的小脚已经踢肿了,门后有一块脱落的漆,右手指甲不同程度损伤。

有记者描述说:她一定一次次踮起脚尖想打开暗锁,她一定一次次扑打着房门大声哭喊:妈妈,我饿!妈妈,我渴……直到喊不出声音。

她的名字首先出现在成都的地方报纸上,继而出现在全国各地的媒体上。

当时的互联网虽然不发达,但是依旧群情激昂,网友愤怒到红了眼睛!哭喊着,拍桌子,握紧了拳头!甚至连李家的邻居们也被骂上了:“不要放过那些可恶的邻居!我不相信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会一点儿都听不见孩子的哭声,一天两天三天,一家两家三家,他们全都是死人吗?孩子活着他们听不见哭声,死了怎么就能闻到臭味呢?难道他们只有嗅觉,没有听觉吗?这个罪恶的小区,雷劈它!”在那个没有照片的年代,光靠文字依然能引爆大家的愤怒!当时往外抬尸体的时候,一位大娘看到了,当场崩溃。

“娃娃被布裹着,放在地上,水从布里流出来”,大娘说:“娃儿死得好惨啊!”
2003年6月24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对此事作了初步处理:对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刑警队长、副所长王新、副所长卢晓辉,以涉嫌读职罪,移送检察机关;对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刘继国,副所长王际勇,民警黄小兵、王华麟,停止其执行职务,免去青白江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所长王国富所长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团结村派出所教导员邱小琳,停止其执行职务;对团结村派出所市警校实习学生穆羽作开除学籍处理;金堂县公安局政委吴仕见引咎辞职。



最终,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对造成3岁幼女李思怡活活饿死的民警王新和黄小兵公开宣判,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王新和黄小兵有期徒刑3年和2年。

18年后的今天,小思仪如果还活着,应该已经22岁了,大学毕业,正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纪,可是她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那残酷的17天里。

一直到今天,她的网上纪念馆还在有人祭奠:



不断的有网友想着她。



但是现实中已经很少有人记得她了。

有网友不远千里费劲千辛万苦才找到了她的墓碑,已经淹没在一片玉米地里:



拨开重重植被才隐约看到:



或许,那么多年过去,大家都已经遗忘。



小思仪生前只有一只毛毛熊,赶来祭奠的网友放下了一只毛毛熊,和小思仪生前很喜欢吃却怎么都吃不到的零食。



或许没有人再会想得到这里躺着一个悲惨离世的小女孩,唯一陪伴她的只有一只毛毛熊。



没有人知道小思怡长什么样子,一张照片都没留下来,留下来的只有一张凭借着印象做出的剪影。



这个事情留给我们的思考实在太多太多……多到我们很难去细数当地那么多部门的责任,只要有任何一个地方能够关注到小思仪的生活,或许她就不会那么悲惨的离世。

李思怡的妈妈李桂芳于2007年因为吸毒过量去世。

18年后的今年,我们再次祭奠小思怡,希望人世间不要再出现这样悲伤的惨剧!小思怡,叔叔阿姨们没有忘记你,永远不会忘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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