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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英生案:于英生“杀妻冤案”始末,于英生真凶武钦元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ww.tl6.net

2013年8月,于英生被宣告无罪,随后当庭释放,此前他被羁押17年。

 

导读

曾经,于英生的生活让人羡慕。他是区长助理,市委组织部重点培养的“跨世纪干部”,有地位,有前途,但17年的冤狱生活埋葬了一切。如今,52岁的于英生自由了,但没了完整的家,没了仕途,鬓角也已发白。现在,于英生还在适应生活的节奏,极少接受媒体采访。他说,讲一次,就像把自己身上的伤口扒开一次,淌着血给别人看。 

 

回顾一:于英生杀妻案案件经过

 

于英生杀妻案时间轴

 

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南山路,于英生之妻韩某在家中被人杀害。

 

1996年12月22日,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随后,蚌埠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其父亲、哥哥奔波申诉10余年。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依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13年6月27日,安徽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随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

 

2013年11月27日,武钦元在蚌埠被控制,并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2015年1月5日,芜湖市中院根据安徽省高院的指定管辖,对嫌疑人武钦元进行不公开审理。于英生对武钦元提出民事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抚养费、赡养费等。

 

2015年5月15日,安徽省芜湖市中院对武钦元强奸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判处武钦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武钦元疑为蚌埠“于英生杀妻案”凶手,其原系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

 

2016年1月15日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安徽蚌埠“于英生杀妻冤案”真凶武钦元强奸上诉一案公开开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事发前,34岁的于英生担任蚌埠市原东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是市委组织部重点培养的跨世纪干部。

 

 

于英生杀妻案发现真凶真凶为交警

 

2013年12月3日,蚌埠市公安局在微博发布长微博称,该市警方运用高科技手段破获一起17年前发生在该市的强奸杀人案。据微博通报,于英生无罪释放后,蚌埠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再侦程序,抽调40多名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安徽省公安厅也派出刑侦专家,全力指导侦破此案。案件侦破过程中,专案组对原案卷材料和物证资料进行全面细致梳理,获得了案发现场犯罪嫌疑人DNA关键证据。

 

由于案发时间久远,摸排工作困难重重,专案组通过缜密分析、大胆设想,联系全国多家刑事科研单位进行反复比对、分析,运用高科技手段成功检测出犯罪嫌疑人DNA样本中的独特信息,经江苏、安徽等多地警方的密切协查,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武钦元。

 

2013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武钦元在蚌埠被警方控制,并供认了17年前的犯罪事实。

 

据其供述,案发当日早晨,他进入于英生家中,见被害人韩露身着睡衣且独自在家,遂心生歹意,对其实施强奸。作案过程中,武钦元用枕头捂住韩露面部,致其死亡,伪造现场后逃离。

 

 

回顾二:于英生的十七年

 

1995年,于英生在蚌埠淮河闸上留影,当时他在蚌埠市委办公室机要科工作。

 

于英生获释后,获得国家赔偿并补发了17年的公务员工资,共计百余万,目前其正在诉请追究当年公检法系统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2岁的于英生自由了,但没了完整的家,没了仕途,鬓角也已发白。

 

聊起这17年,他觉得就像一场噩梦,直到看见外面的世界,他还有些恍惚。

 

去年8月13日,于英生走出法院坐在车里,跟身边的于宁生说,“哥,你掐我一下。”

 

1996年12月之前,于英生的生活让人羡慕。

 

他是区长助理,市委组织部重点培养的“跨世纪干部”。有地位,有前途。

 

17年的冤狱生活像把刀,蛮不讲理地在原有的生活轨道上切下去,不由你抗辩。

 

 

自由:鱼儿归水

 

“梦”太长,以至于现在,于英生还在适应生活的节奏。

 

5月19日晚,去饭店的路上,于英生感慨蚌埠变化太大,弄得他不敢轻易出门。他选了一家熟悉的饭店:回蚌埠的第一顿饭,家人和朋友在那给他接风。

 

张耀曾是于英生的代理律师。他回忆,接风宴上,他话不多,却恰到好处,“见过世面,毕竟做过区长助理,经常得迎来送往。”

 

可惜17年前的“世面”,和现在有天壤之别。

 

很多时候,于英生分不清东南西北,监狱的布局让人混沌,他说在监狱里待太久了,方向感变差了。

 

今年清明节,于英生和以前的领导骑车去巢湖,一天最长骑了200公里,算是充分领略了自由的含义。

 

他一直努力熟悉外面的世界。半年多来,于英生已走了10多个省份,去年12月坐飞机去云南,他说头一次坐那么大的飞机,有点害怕,起飞前还特意给家人发了短信。

 

不只短信,于英生也开通了微博和微信,QQ空间里,他起名叫“鱼乐之水”,“我是条鱼,渴望呆在水里,现在的生活就是水。”

 

在合肥疗养了一个月,于英生回家了。他的儿子和姥姥在一起住,刚开始警察上门告诉老人,说于英生无罪释放了,老人不接受,认为他还是凶手,“你们拿张判决书,说他杀人就杀人,说没杀就没杀了?”

 

直到真凶落网,岳母才认他。老人哭了,说女婿怎么受了这么多年委屈,代别人坐了这么多年牢。岳母亲自下厨做菜,一家人团圆了。

 

出狱后,于英生极少接受媒体采访,他对张耀说,讲一次,就像把自己身上的伤口扒开一次,淌着血给别人看。

 

 

证据:不承认的“口供” 

 

去年12月2日,他主动打破了关于那段往事的沉默。

 

那天,已恢复工作、到民政局上班的于英生很兴奋。

 

蚌埠市民政局的刘先生回忆,于英生进门就说,“新闻见报了,我老婆的案子凶手抓到了!”他时而长叹,仿佛大仇得报,“你说巧不巧,我老婆被害也是12月2日,也是星期一。”

 

1996年12月2日,于英生早起上班。最先发现妻子韩露遇害的是她父亲,老人看见,原本在厨房的煤气罐摆放在床边,煤气阀门开着,附近还点着根蜡烛。20天后,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

 

证据呢?

 

在彼时“重口供、轻证据”的年代,于英生的口供最终成了定案的依据。

 

但于英生说,在公安局接受讯问的七天七夜里,直到最后他也没承认杀人。

 

那七天,警察分成四班,24小时轮流审问,不让睡觉,不让休息,“就这样我也没承认。”警察问他死者体内的精液是谁的,于英生说不知道,警察就反复问,直到DNA鉴定报告显示,样本99.99999%与于英生不符,他们才作罢。

 

连续的审问让于英生神志不清,警察就让他假设,假设你了解案情,过程应该是怎样的?让他给警察分析一下。

 

口供录完了,尽管8岁的儿子前后有三份证言,说爸爸妈妈从不吵架,但于英生还是成了杀妻嫌疑人。

 

让于家至今耿耿于怀的,是当初在现场留下的两枚指纹。

 

按照当年警方的说法,现场除了于英生一家三口的指纹,再没有外来指纹信息;于英生说,后来省检察院复查案件,到蚌埠搜集证据时,却发现了两枚陌生的指纹。

 

时至今日,省市两级检察院都拒绝再提及此事,但巧合往往让人有意无意地将事情勾连在一起。

 

1998年2月,因为证据不足,于英生的案子已被市检察院退查了两次。看守所所长告诉他,他可能被无罪释放,“但问题是马上市里开两会,公安局长就要到检察院做检察长,如果真这样,肯定出不去。”

 

“如果”变成了现实。

 

 

冤狱:“给自己打气,活下去”

 

于英生最不愿和别人提起的,是在看守所的日子。

 

看守所条件差,他得了疥疮,一到被窝里就痒。治疗疥疮很简单,只要用疥疮膏或者一块硫磺皂洗几个澡就能好,于英生恳求了很多次,看守所就是不给,让于英生必须认罪,才能给。

 

于英生不认,身上都抓烂了,后来,驻看守所的检察官看不过去了,偷偷给他一块硫磺皂,但只洗了一次澡,就被看守所的管教发现,没收了。

 

2000年的一天,市政协委员们去看守所视察,哥哥于宁生因为工作关系随同,在号房外高墙的过道上,于宁生特意落在委员们身后,挨个朝下面的号房喊,“于英生,于英生”,不一会儿,一个哭腔传来,“哥”。

 

那是事发后四年,于宁生第一次看见弟弟。弟弟脸上挂着伤,他跟我讲,“伤是之前几天市领导视察,他喊冤,被管号干部打的。”

 

看守所里,于英生见到的熟人不只是哥哥。

 

一次领导来视察,于英生冲到门口大声喊冤。这个领导是他以前的同事,前同事望着他,对同行的人说,“这个人杀妻子,该杀!”

 

于英生说,他曾想过死,但一想到妻子不明不白地遇害,心里就放不下,“妻子比我还冤,我要是死了就对不起她,也让凶手逍遥法外,我给自己打气,必须活下去。”

 

2002年,随着案件终审裁定,于英生被押解到阜阳监狱服刑。

 

监狱里的犯人有娱乐活动,但在里面生活了10多年,于英生从不唱歌,他拒绝穿囚服照相,“它不应该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我也不会把这里的一点一滴带出去。”

 

很多人说,于英生是现实版的《肖申克的救赎》,他沉默了半晌,最后说,“我比电影里的人要悲惨。”

 

他觉得,生活永远比电影更戏剧,有更多的意想不到。

 

 

抗争:从没离希望这么近

 

从第一天到阜阳监狱,于英生就说自己没犯罪。

 

监狱分监区的指导员张旭告诉他,可以通过正当途径申诉,牢房里,于英生给检察院、法院写申诉信,张旭让他把信交给自己,开始于英生不放心,担心指导员不会帮忙寄出去。后来从父亲口中得知,检察院和法院都收到信了,“我到现在都感激他。”

 

于英生自学法律,还托家人、狱警帮忙买书。监狱里,他自考了法律专科,拿到了法律专科毕业证,还学会了用电脑。

 

监狱里规定,犯人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可以挣分,1到3分不等,1分可以减刑3天。

 

2005年8月,《法制日报》和司法部举办“我与法的故事”征文大赛,于英生拿了安徽省唯一一个三等奖。

 

于英生做勤杂犯,担任监区宣鼓员,向狱友宣传法律政策。在监狱里看报纸,他看完赵作海的新闻,觉得自己也有盼头了,“司法环境在变好。”

 

去年7月4日,监狱长突然找到于英生,说马上把他调到犯人医院去,还叮嘱他“现在起你什么都别干了,好好休养”。

 

正值盛夏,于英生被安排进一间有空调的病房,他知道那“星火”近了,因为就在年初,最高检的检察官还特意从北京来监狱找他,核实了证据。

 

“我心里狂喜。”于英生说,但又不敢表现出来,别人问起,他就说去医院看病,“我不敢讲,17年了,离希望从来没这么近过,越近越怕失去。”顿了顿,他反问,“能理解我吗?”

 

于英生被宣判无罪后,于宁生领着弟弟大踏步走出法院,扭头对弟弟说,“天亮了”。

 

但于英生没法释怀。

 

监狱里,每年妻子的生日、结婚纪念日、遇害日,于英生都牢牢记着,他想念那张脸。有次妻子问他,你知道谁是真凶吗?他说知道。醒来才发现是场梦。

 

去年11月27日,警察拿着一个男子的照片让于英生认,他反复端详,“不认识。”照片里的男子,是犯罪嫌疑人武钦元。

 

“我恨他。”于英生说,他希望法律这次能做出公正的判决,“只有这样,我经历的苦难才更有意义。”

 

 

 亡灵:两座墓碑

 

 

5月21日,蚌埠市民政局内,于英生眼望窗外的高楼大厦。获释9个多月,他还在试着融入一座全新的城市。记者拍完照,他看着照片里的自己,“唉,真的老了。”

 

回蚌埠后,在父亲坟前,于英生磕破了头,“爸,我回来了。”

 

于英生说,他最对不起的人就是父亲于道欣。“我不知道他在外面受了多少委屈。”

 

为了给儿子申诉,于道欣北京、合肥跑了几十趟,直到2005年8月,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控审处检察官李革民说,案子已经9年了,老人家您急也没用,即使法律错了,纠错也是漫长的过程。

 

于道欣老泪纵横。

 

在监狱这么多年,每到中秋和春节前,父亲都要坐火车从蚌埠赶到阜阳,带上山东老家的花生和地瓜干,还有带鱼,那都是儿子最爱吃的。

 

监狱里有亲情同居室,每次和父亲同住,于英生都打一盆水,给父亲洗脚、剪指甲。

 

2005年春节,监狱接见室外面,于英生和父亲照了张相,相片里,于英生特意脱下了囚服囚帽,露着黑色羽绒服,这是他和父亲最后一张合影。

 

2009年春节,父亲最后一次探视,告诉他申诉可能就要从省检察院的控审处移交到公诉处,“父亲总能给我正能量,每次他都会带来一点希望。”

 

2009年6月23日,于道欣去世,终年79岁。老人终究没能等到儿子重获光明的那天。

 

哥哥于宁生觉得,公正不仅是惩罚真凶,也要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责任。直到现在,他还在父亲生前的住所设着灵堂,“我要求不高,至少在我父母遗像前鞠三个躬,就原谅他们。”

 

17年,风沙一点一点磨砺,墓园里,妻子韩露的墓碑上,字迹已模糊不清。

 

墓碑是岳父母和儿子立的,墓园工作人员说可以重新立个碑,加上他的名字。于英生想了想,没加,只把字重新刷了一遍,“人装在心里就行了。”

 

半年来,有人给于英生介绍对象,见过面,于英生再没接触对方。“我怎么会忘记她(妻子),现在没法接纳另一个人。”

 

 

残局:帮儿子一把

 

当年和于英生一起被重点培养的干部,其中两个人当上了副市长。出狱后,于英生的行政级别恢复为正科级,和案发前一样。

 

于英生觉得,仕途这两个字,在人生里已经被强行删除了。

 

“这就是命,命里有这一劫吧?”他开始信命,也在想办法修复命里的残局。

 

自己已然这样了,如今他想帮儿子一把。

 

同事刘先生曾见于英生在电脑前打字,材料是写给市领导的,“大概意思是希望政府能帮忙落实孩子的工作。”

 

春节后,儿子也被安排到民政系统,没多久就被评为单位的“服务之星”,照片贴在墙上,这让于英生脸上有光。

 

没能为父亲尽孝,于英生希望在岳母这弥补。73岁的岳母带着外孙租房住,他计划着给岳母再买套房。

 

冤狱换来的国家赔偿加上补发的17年公务员工资,一共100多万。于英生先是补交了17年的党费,又在民政局附近买了新房,两室两厅,6000多一平米,10月份房子就盖好了。

 

他自己现在租房过,岳父去世前为了看病,卖掉了于英生夫妻的三室一厅,如今房子已经变成了花店和文具店。

 

于英生再也没走近过他以前的家,每次路过,他刻意不去看那栋房子,“只要看见,就想起以前。”

 

那栋房子周围,他还能记起和妻儿最后相处的画面:那是个冬日的周末,一家三口沿着淮河路往家走,8岁的儿子一手挽着妈妈的胳膊,一手拉着于英生,腰里挎着父亲的BP机,觉得自己很威风。

 

 

回顾三:我要听听,他是如何杀害我妻子的

 

1月5日中午,52岁的于英生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走出来,重重地舒了气。“一进法院就感觉比较压抑,曾经我在那个位置站了许多次。”

 

于英生所说的“那个位置”,是蚌埠“杀妻冤案”的嫌疑人武钦元站的地方,那是被告席。

 

这天上午,武钦元因涉嫌强奸、杀人,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这一次于英生坐在了旁听席上,“我要听听,他是如何杀害我妻子的”。

 

18年前,时任区领导的于英生被错判为杀妻凶手,蒙冤入狱,丢掉了仕途,也改写了人生。

 

 

冤案

 

“杀了人难道可以心安理得地活着?”

 

这是于英生第一次真正见到武钦元。

 

“他全程不敢正眼看我,只有一次偷偷瞄了我一眼。”于英生说,一有发言机会,武钦元就会重复,“对被害者家属,以及于先生说对不起”,他说自己进了看守所,才知道于先生遭受了多大的苦难。他在看守所反思,于先生的孩子那么小就没了母亲,父亲又坐牢。

 

武钦元看起来很诚恳,但于英生认为,武有一半是真心后悔,另一半大概是为了减轻罪责。

 

据武钦元供述,案发前一个月,他通过熟人认识了于英生的妻子韩露,并对韩产生了好感,还得知了韩的住处。案发当天早晨7时30分左右,他来到韩家中,见她独自在家,便心怀不轨,实施强奸,致韩窒息死亡。

 

发现韩没有动静后,武钦元在她颈部割了几刀,并打开煤气罐,点燃蜡烛,试图破坏现场,又拉开室内抽屉,制造盗窃假象。

 

除了个别细节“记不清了”,武钦元对检方提到的其他证据均无异议。他说他错了,要忏悔,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18年了,我做梦就等着这一天。相信法律会让他得到严惩,告慰我妻子的亡灵。我妻子也可以瞑目了。”于英生说,“但(武钦元)把人杀了道个歉就完事了?这么多年难道真的可以心安理得地活着?”

 

于英生对武钦元提出民事赔偿诉讼,包括死亡赔偿金、抚养费、赡养费等共计147万元。

 

中午12时10分,庭审结束,当天没有宣判。

 

于英生作为受害人家属,独自参加了旁听。

 

“每次都站在被告席上,这次坐在旁听席,感觉很不同。有时候恍惚间觉得像梦一样。”于英生说,自己最后一次站上被告席是2013年8月13日,他记得很清楚,省高院宣告他无罪并当庭释放。

 

 

“真凶”

 

“业务很精城府很深”

 

武钦元被抓前,警衔是三级警督。在同事印象中,他业务精通,前两年还受过奖励,但很少聊起家人,平时一起吃饭话也不多,“城府似乎挺深,像是有心事”。

 

2007年,安徽省人事系统组织当年一大批“合同制”交警统一考试,解决公务员编制,武钦元通过了考试。“我们是同一批转编制的。”四大队综合科王主任说,进入公务员序列后,武钦元的工资涨到了3000多元,性格也开朗了些,他喜欢上了网球,一有时间就约朋友切磋球技。王主任最后一次见武钦元,是2013年8月下旬,当时于英生已被无罪释放。“武钦元刚(从借调单位)调回四大队不久,又要调到‘四小车辆’执法队,来我这领服装时话很少。”2013年10月底,武钦元上了新闻。当天,电视播放了一条“蚌埠市交警支队‘四小车辆’综合整治办展开执法检查”的新闻,画面中,身为综合整治一大队大队长的武钦元穿着制服接受采访。据知情人透露,于英生被宣告无罪之后,武钦元频繁关注公安网站。11月27日,武钦元在和朋友打网球时被警方控制,在场的人说,他没有任何反抗。

 

“17年,一点痕迹不露”

 

武钦元的哥哥说,弟弟毁了两个家庭,一个于英生的,一个自己的。

 

1月5日庭审当天,武钦元的哥哥和弟弟同样在法院门外等候庭审结果。武家人和于家人,相隔不到10米,互相都认出了对方。于英生的哥哥念叨着“我就知道他们也得来”,然后坐在原地,把脸扭向另一边,沉默一会说,“事情都是姓武那人干的,和他家里人没什么关系”。“我们没脸去跟人家当面道歉。”武钦元的哥哥说,“17年,一点痕迹也没露”,如果早知道,可能还会劝他自首。家里人也不指望什么了,只希望法院能公正判决,“他害了人一家,该受到应有的惩罚。”

 

 

回顾四:凶手武钦元强奸杀人手段极其残忍

 



武钦元。

 

武钦元,男,生于1969年,原蚌埠交警支队警察,三级警督,安徽杀妻案主犯。

 

2015年年1月5日上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对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武钦元强奸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经过4个多月的审理,法院查明,1996年武钦元通过朋友认识了被害人韩某。1996年12月2日早晨,在韩某丈夫于英生上班后,武钦元来到韩某家,敲门进入后,欲与韩某发生性关系,遭到韩某拒绝。于是武钦元通过捆绑双手、捂压口鼻等暴力手段对韩某实施了强奸,事后发现韩某窒息死亡。随后武钦元找来菜刀割断韩某颈部,切断韩某家中电话线,翻乱抽屉,伪造犯罪现场,并将液化气罐打开搬至屋内,点燃蜡烛,意图制造爆炸彻底毁灭犯罪现场。

 

案件发生后,韩某丈夫时任蚌埠市东市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的于英生被指有重大嫌疑,并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2013年8月13日,经过安徽省高院复查再审,于英生被宣告无罪,结束17年漫长冤狱。2013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通过现场物证、技术分析和当年精液样本的DNA比对,将犯罪嫌疑人武钦元控制,在经过4次询问后,武钦元才供述了17年前强奸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武钦元案公开宣判

 

2015年5月15日下午,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钦元强奸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判处武钦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武钦元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和被害人韩某发生性关系,并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致被害人死亡,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法院认定被告人武钦元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因无证据证明其有故意杀人的动机,故对公诉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不予支持。

 

此外,对于于英生及家属向被告提出147万元民事赔偿的请求,法院最终判处武钦元赔偿5.2万余元。

 

于英生当日参加了宣判,对于判决结果,于英生代理律师李仁厅表示,于英生本人比较满意,对于民事赔偿金额部分,于英生及家属还未表态是否会上诉。李仁厅同时表示,相关部门对冤案追责已经启动,且有一段时日,当事人希望尽快公布结果。武钦元当庭未表示是否会上诉。

 

2016年1月15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 

“法律本身没有问题,只是运用法律的人,有时还有着私念和偏见。

 

希望我的遭遇能让执法者把视野放得更远,让与我有相似苦难的人获得自由。如果我的经历能换来司法的进步,我愿意做一块铺路石,这不是摆高姿态,是心里话。”

 

——17年冤狱当事人于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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