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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洋、林森浩投毒案: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ww.tl6.net

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接到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称:怀疑本校学生黄洋被人投毒。接警后,上海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进行侦查,在对黄洋的行动轨迹及接触环境分析后,警方初步认定该案的投毒人,很可能是与黄洋同一宿舍的林森浩。而与此同时黄洋的病情急转直下,于最初的呕吐,到后来的肝功能损伤,直至最后的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最终,黄洋于2013年4月16日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而在被列为投毒嫌疑人初期时,林森浩一直三缄其口,未向警方透露实情,在警方多次审讯,彻底击破其心里防线后,林森浩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交代了其犯罪动机及过程。

2010年8月,林森浩入住了复旦大学宿舍楼421室,第二年,黄洋也被调入该寝室内,两人都是2010级硕士研究生,都是医学专业,但专业方向不同。据了解,自两人住一起后,经常因一些琐事产生矛盾,而林森浩对黄洋也日益不满,仇恨日益增加。

直到2013年3月29日,临近愚人节时,林森浩听到黄洋与同学讨论整蛊节目,便想趁此机会整治黄洋,而他选择的方式便是投毒。

林森浩想起先前曾参与课程实验,用到一种名为“N-二甲基亚硝胺”的剧毒化学用品,当时该化学用品没有用完,保存在了实验室内,林森浩便假以取物为借口,从他人处借了钥匙,成功带走了75ml的N-二甲基亚硝胺和一支已经吸了约2ml的N-二甲基亚硝胺注射器。

N-二甲基亚硝胺

 

林森浩将取走的N-二甲基亚硝胺注射进了宿舍内的饮水机(后经警方检测,饮水机内的N-二甲基亚硝胺至少30ml,致人死亡剂量10倍以上)。

2013年4月1日,黄洋在宿舍内喝了饮用水后,出现了恶心,呕吐等症状,当日前往中山医院就诊,4月2日,黄洋出现肝功能受损情况,3日,黄洋病情严重,并紧急转至重症监护室。4月16日,黄洋因急性肝坏死,导致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4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申请批捕林森浩,黄浦区检察院在接到申请后,批准了逮捕需求,并于同年11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检方出具了被告人的精神鉴定报告,报告显示被告人精神状态正常,具有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被告人称自己并未故意杀人,只是处于整人的目的,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希望从轻处罚,但法院并未采纳辩护人的意见。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过辩护人和家属多次申诉,及法院死刑复核,2015年12月9日,最高法下发核准林森浩死刑的裁定书,并于同年12月11日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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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黄洋,林森浩投毒案,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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