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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改名为李冠丰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ww.tl6.net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现年82岁的中国军队歌唱家李双江与其妻子梦鸽一同聚餐的视频。综合媒体3月18日消息,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李双江身穿白色衬衣外搭黑色短款羽绒马甲,正在低头研究喝的饮料,而他的妻子梦鸽身穿深色衬衫,与友人进行交流。

画面中,李双江与妻子梦鸽聚餐地方房梁上满是花纹,右侧珠帘后有屏风,墙上画是宫殿,包厢内古风装修,被网友评论称奢华似皇宫。

据公开资料显示,李双江与妻子梦鸽均为解放军总政歌舞团演员,且均为中国国家一级演员,夫妇俩最擅长的就是“唱红歌”。不过,李双江儿子李天一当年造成的舆论影响颇深。2013年2月,李天一因涉嫌轮奸案被刑事拘留,后因可查资料显示未成年,移交少管所。对于轮奸事件,李天一表示事后曾给受害人付钱,两者是卖淫与嫖娼的关系。同时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表示受害人身份是陪酒女,并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随后,该案件于2013年9月开庭,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李冠丰有期徒刑10年。资料显示,李天一现名为李冠丰,出生于1996年,4岁选入中国幼儿申奥形象大使;4岁开始学习钢琴,8岁开始学习书法,多次获中国全国少儿钢琴、书法比赛等奖项,2009年还成为最年少的北京海淀区书法协会会员。

 

延伸阅读:案件背景

 

2013年2月22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发布通报称,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013年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013年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冠丰等五人控制。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被拘留的李天一是李双江之子。被害女子非京籍,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22岁(2013年),是河北人。与酒吧没有雇佣关系,只是做兼职的驻场,她们赚客人给的小费。

 

2013年9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2013年10月28日,北京一中院证实10月31日上午9时依法不公开审理李天一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

 

李天一等强奸上诉案于2013年11月27日上午九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维持原判。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北京海淀法院9月2日上午对被告人李天一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天一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13年8月31日梦鸽再度接受媒体访问,谈到其子李某和另外4名同案犯,她称被5个孩子的陈述所感动。

 

梦鸽称李天一本质善良、忠义,也热爱学习,还曝光了这些日子与李天一的书信内容:“妈妈,我现在知道18岁前为什么需要监护人,因为我们的心智不全,我们分不清善恶,分不清准确的是非。在我的这件事情上我清楚的认识到我错了,因为我做了一件自己并不是真的做了的事情,因为我的本意是和同学们在一起聚会一下,我的真诚是表达了我对他们的这份忠义,我很珍惜友谊,很珍惜同学们对我的友爱,我没有别的想法,也没有别的目的,就是想和大家聚一聚。所以造成了这样的事情,错在不该参与,错在不该轻易相信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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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李天一,改名,李冠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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