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岳弑亲案:18岁少年林清岳、苏彦哲、赖英毓、刘玉熏、江玉如、卓思吟,在家中砍杀父母
案发:不见踪影的订报人
1998年10月11日上午7点多,送报生一如往常骑着摩托车来到林家送报。
通常,这家主人听到引擎声就会到院子里来拿报纸,和送报生打招呼,可今天却一点声响也没有。
位于台北县林口乡下福村20邻4号的林家,坐落在距离林口闹市约半小时车程的山区,一连串曲折蜿蜒的山路之间,位置很隐蔽。
如果路不熟,不太容易找到。
(林家)
这栋宽敞的独门房屋,砖红色的外墙后边依傍着山,门前有一片广阔的院子,自成一个独立王国。
可这王国也不孤立,院子的出入口有条路向外延伸,而院子边上那排树篱笆的另一头就是邻居的房子。
其实一般送报生把报纸放入信箱或朝屋里一丢便离开了。
可这个送报生觉得今天挺反常,便左顾右盼,多看了几眼。
他发现门口有一些以前没见过的污渍,更是觉得奇怪。
在大声喊了几声、仍然无人应答后,他便到隔壁邻居家问了一声。
邻居林达雄于是与他一同前往林家查看。
尚未进屋,一阵令人作呕的血腥味便扑鼻而来,而门后的那一幕是他们始料未及的:林家夫妇林银树、曾玉甘倒卧于客厅一片血泊中,早已断气。
两人浑身是血,身上多处被砍伤,惨不忍睹。
恐怖现场
警方接到报案后,很快便到达现场。
媒体报道形容“现场一片凌乱,血迹喷溅的程度,像是顽童撒了一屋子的墨水,横竖交错在客厅每一个角落”。
血迹除了四处喷溅,还有大片拖行的痕迹,而且满屋都是,视线所及处遍地血淋淋的,非常触目惊心。
(林家一楼客厅) 由于案情重大,这一天现场来了不同的检警单位进行了解与支援,连警察署长也前来指导。
法医在现场验尸就花了三个多小时,之后侦查过程又剖尸、更加详尽地检验了一次。
根据2002年判决书公布的验尸报告,两个受害者身上一共有112处刀伤(多数媒体报道为109处刀伤),多数集中于头部及上半身。
林父在头颈部、肢体共有60处刀砍伤,左手掌的拇指和食指都被砍断,中指也连带被砍伤。
林母全身有52处刀砍伤,包括她的头盖骨、脸部等都有不规则的刀伤,最长的伤口长达20多厘米。
除此之外,两人的手臂和手肘上都有多处防御性砍伤,林父有10处,而林母则有13处。
这表示,受害者与凶嫌曾发生激烈打斗。
警方初步研判,凶手应该有3人以上。
媒体记者透过两扇玻璃镶木大门打探现场。
他们形容,一楼客厅密密麻麻地竖立着红色的直立标示牌,在地面一滩滩暗红色血迹旁、在东倒西歪的桌子、椅子等家具边上。
调查人员用这些以数字编码的牌子来标示、还原命案发生过程。
这些标示牌数量众多,显示了这起命案惨烈的程度。
但后来发现,客厅并不是第一现场。
二楼的卧室才是凶嫌最早行凶的地方。
调查人员在主卧室床上发现大量血迹。
从这里开始,血迹朝着房间门口的方向不规则地滴撒在地板上,还有凌乱的拖行痕迹。
靠近房间门口的墙上,有几个明显的血掌印。
后来经过比对,这些血掌印证实属于林父。
另外,房间里也有激烈打斗的痕迹。
梳妆台、椅子、梳妆台上的物品,以及衣柜附近,都有被敲击、碰撞过的痕迹。
警方还在二楼到一楼的楼梯上采集到血脚印。
经过事后比对,有夫妻两人的脚印,以及几枚不完整的鞋印。
沾着血的脚印和鞋印大多指向一楼。
据此警方研判,夫妻两人被凶嫌追杀,分别从卧室奔到楼下。
没吠叫的狗、不见踪影的儿子 调查人员清查家中贵重物品,尽管林父的劳力士手表还在,现金却已不翼而飞。
警方第一时间直觉地认为,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
可如果是抢劫杀人,家里养的几条大狗怎么没有叫呢?被查访的邻居们称,从前一晚到案发当天早上,他们不但没有听见狗叫声,也没有听见任何打斗、叫喊的声音。
如果狗真的没有吠叫,而不是街坊邻居们没听见,那会是熟人犯案吗? 其实邻居们有很多是林家的亲戚,包括林父的弟弟。
亲戚们称,林父、林母有一个18岁的儿子林清岳,可警员在林家调查了一整天却没有见到他,林母买给他的红色马自达轿车也不在车库里。
邻居称,这并不奇怪,因为林清岳贪玩,常常不在家。
可据说案发前一晚林清岳是在家的,还带了一群朋友。
另一方面,警员在二楼林清岳的卧室里发现了几枚不属于林家夫妇的血鞋印。
警员也以林清岳卧室的状况来推测、模拟案发现场,并称“凶嫌貌似很从容地坐在房间里的梳妆台边,用卫生纸擦拭他身上的血迹,再将卫生纸丢弃到垃圾桶里”。
警员还发现,衣柜里折叠整齐的衣服有翻动过的痕迹,貌似被取走了几件。
一排吊挂着的长外套看起来像被人快速地拨弄过,与其他整齐的部分很违和。
他们在卧室里外都找不到包包,于是推测是被拿来装衣服、带走了。
哪个凶手会在犯下杀人案后取走衣服?据此,警方初步研判有两个可能性。
一,林清岳被凶嫌绑架了。
二,林清岳涉案。
随着警方同时也朝着林家夫妇的人际关系、生意竞争、债务纠纷、甚至是情杀的方向调查,这家人的生平也一点一滴地进入公众视野。
成功的厨师夫妇、被溺爱的独子 48岁的林银树和47岁的妻子曾玉甘经营着外烩生意,也就是煮流水席。
夫妇两经营地很成功,据说在当地颇有名气。
他们不仅生意顺风顺水,同时也进行其他投资,家境很富裕。
(林银树、曾玉甘) 根据报道,林父性格热情好客、待人慷慨豪爽,从未与人结怨或发生纠纷。
在林母之前,他有过一段婚姻,育有两个女儿。
离婚后,女儿们与前妻同住,而案发时,两个女儿都已成年。
林家留了一个房间,是特别为不定时来探望父亲的女儿准备的。
林父与林母结婚后生下林清岳。
夫妻只有一个儿子,平日自然宠爱有加。
(林清岳) 尽管流水席生意为林家带来丰厚的收入,但夫妇俩并不打算让儿子继承衣钵。
他们满怀希望儿子能好好读书,并且以家里优渥的经济条件,全力支持儿子的学习。
据网上传闻,林清岳上初中时,父母就给他买了一辆摩托车,方便他上下课代步,还给他买了国外进口、最新型的笔记型电脑。
到了18岁可以驾车的年龄,父母更给他买了一辆红色的马自达跑车,传闻价值新台币百万(当时折合人民币约20万)。
(林清岳的私家车) 可物质上的优渥并没有让林清岳如父母期待地专心于学习,反倒是荒废了功课。
初中毕业后,林清岳没有考上高中,而是上了五年学制的中专(台湾称为“五专”),可他只念了三年便辍学了。
失望的父亲让他来帮忙家里的流水席生意,但他吃不了苦,不久便不干了。
离开学校后,林清岳通过介绍,任职于一家伴游公司。
这个公司专门提供大桃园地区酒店公关小姐的招募应聘、供应和接送,直白地说,林清岳的工作内容就是接送小姐上下班、运送服务。
曾有传闻,他以轿车接送性工作者被警方逮捕,令父母气急败坏。
我没有找到能够证实这条传闻的信息,但这并非不可能。
毕竟色情行业在台湾是违法的。
林清岳有可能涉案吗?警方在进行专案小组会议时,曾针对这一点特别提出讨论。
尽管警方根据案发现场对此产生怀疑,却很不乐意做这样的推测,暗自希望他们的判断是错误的。
如此凶狠地砍杀父母的案例在世界各地都极为罕见,而且案发现场的惨烈状实在令人难以相信这会是儿女对父母做出的行为,更何况林家夫妇如此疼爱儿子。
警方既怀疑又怕误判,同时为了诱导林清岳出现,便故意向媒体发出消息,称不排除抢劫杀人。
果然,林清岳出现了。
整夜守在林家屋外的警察们,第二天早晨7点左右等来了林清岳等四个人:苏彦哲(男)、江玉如(女)、赖英毓(女)。
根据媒体报道,林清岳出现时非常镇定冷静,“仿佛像个外人”,被逮捕、进行审问时依然如此。
拙劣的不在场证明 被分开讯问的四个人口径一致地提供了不在场证明。
10月10日晚上他们是在家的,但大约11点便由林清岳驾车,一起去了阳明山及白沙湾夜游。
“那你们怎么一大早就回家了?”“我是早上看到电视,知道家里发生事情,所以才赶紧回来。
”“早上看到电视?在哪里看的?几点钟看的?看哪一台?”如果他们确实去了阳明山和白沙湾(海边),哪里能看到电视?又怎么能看到新闻报道?四个人在回答问题时都支支吾吾的,明显事先串了供。
他们的不在场证明只是自曝其短,加深警方的怀疑。
可警方却找不到直接证据,于是决定打心理战术。
他们将四个人带去一个大礼堂,让四个人在四个角落里同时接受讯问。
在空旷的大堂里,他们可以远远地看见彼此,却听不到警方问了什么、朋友们说了或没说什么。
这一招很快便奏效了。
四个人开始显得焦虑、手足无措,一时间乱了方寸。
侦讯时,警员们发现他们四个人的手指甲、脚指甲与皮肤连接的缝里都呈现暗红色。
林清岳称,他们在阳明山上被很多蚊子叮咬,那些血迹是抓挠时留下的。
警员采集了他们手脚指甲里的暗红污垢,做了血迹检测。
脚指甲里的污垢和手指甲一样呈阳性(血迹)反应,而且十指都有,这就无法用抓挠蚊子叮咬来解释了。
不仅如此,手脚指甲里的血迹与案发现场的血迹是一样的。
对此,四个人皆百口莫辩。
办案警员称,两个女孩子先动摇,一个接着一个,不久后全部都供认了。
林清岳也认了罪,供认称是他亲手杀害了父母。
他们也供出另外两个共犯:刘玉熏、卓思吟。
警方很快地在两人各自的家里逮捕了她们,并将林清岳的轿车拖回来采证,同时进行尸体解剖、再次检验。
一起杀害父母的朋友林清岳伙同以下五个朋友,一起杀害了他的双亲。
苏彦哲(男):18岁;赖英毓(女):约20岁,林清岳女友;刘玉熏(女):约20岁,与江玉如、卓思吟是医校同学;江玉如(女):未成年;卓思吟(女):未成年。
(林清岳与五名共犯)媒体报道对于五人的实际年龄稍有不同。
根据判决书,案发时苏彦哲已满18岁,而卓思吟与江玉如则不满18岁,属于未成年,案件起诉后移由少年法庭审理。
1997年林清岳在伴游公司里认识了苏彦哲,两人是同事。
林清岳离职之后,他们仍然玩在一起。
1998年6月,林清岳和苏彦哲经人介绍认识了江玉如和刘玉熏,据说林清岳拜了刘玉熏为干姐。
同年7月,江玉如和刘玉熏介绍他们认识了卓思吟,接着在9月认识了赖英毓。
不久后林清岳与赖英毓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赖英毓便搬进了林家。
而早在几个月前(6、7月),苏彦哲也已搬进林家。
(赖英毓、林清岳,来源台湾网络) 案发时,林清岳与苏彦哲认识约一年,与其他3个女孩儿才数个月,与赖英毓相识甚至一个月不到。
尽管这2男4女彼此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却玩得很好,彼此经常联系。
苏彦哲和赖英毓应该是被林清岳邀请、搬进林家,反正林家的房子够大,有足够的房间。
这时,三个人应该都没有工作,住在一起既方便联系,还可以省下房租费用。
判决书上写着:“三人均不事生产、只知嬉闹玩乐”,而林父、林母并不乐意这三个年轻人成天玩乐。
1998年中秋节前几天,林父在苏彦哲和赖英毓面前训斥、责打林清岳,使他深觉颜面尽失。
其实这并非第一次,而每次发生这样的事,林清岳便“怨恨难平、隐忍积恨日深”,杀害父母的意念也越来越坚定。
10月3日,林清岳在住处告诉五个朋友,他想杀害父母,并说明了理由。
五个人听后一致认为林清岳受尽委屈,并为他打抱不平,于是一致同意帮他杀害父母。
接下来的几天,他们数次一起讨论杀害的方法以及如何分工,有时候是六人,有时候是其中几人。
刘玉熏、卓思吟、和江玉如都是护校毕业生,对药物比较了解,便提议以安眠药泡茶让他们喝下,让他们先昏迷。
卓思吟也提议用注射药剂来杀害他们,将尸体移入林清岳平常开的轿车,再把车子推下山,制造车祸意外死亡的假象。
林清岳的想法则是用刀进行砍杀,搞成抢劫杀人的模样。
卓思吟在案发当时是桃园一家大型医院里的护士,林清岳便让她从医院里窃取安眠药、注射剂,以及针筒。
卓思吟答应了,并于10月7、8日趁人不注意,偷了两种具安眠和镇静作用的药剂共约50颗,两瓶氯化钾注射液、以及带针头的针筒2支。
(图示:氯化钾注射液) 窃取当天,卓思吟将部分药剂在医院里交给了林清岳和刘玉熏,由林清岳带回并藏在家里。
为了测试效果,赖英毓和苏彦哲还事先试吃了安眠药。
10月9日早上7点24分,卓思吟从医院下班,并带出其余的药剂和针筒。
接着,她和其他五个人碰头,一群人来到刘玉熏家中。
他们玩了一天,于第二天(10月10日)傍晚来到林家。
那时林家夫妇外出吃喜酒了,并不在家。
6点左右,六人在二楼林清岳的房间里商量着当晚杀害林家夫妇的相关事项。
林清岳让卓思吟和刘玉熏将安眠药磨成粉,准备放入茶里让父母喝下,并让卓思吟在其父母昏睡之后给他们注射氯化钾。
讨论结束后,林清岳和苏彦哲在一楼客厅等着父母回来,而其他四人则待在林清岳的房间里,一起玩牌、看电视。
人伦悲剧林家夫妇在9:30到10点之间回到家。
一进门,林父看见两人在玩牌、看电视便来了气,当场骂了林清岳不知长进,还用手打了他的头几下。
苏彦哲在一旁看了十分尴尬,便自己上了二楼。
被父亲责打后的林清岳非常愤怒,心里的积怨骤然升起,当下决定按照计划进行杀害父母。
当父母在客厅里休息、看电视时,他上了二楼告诉其他五个人他的决定,接着拿出安眠药粉,下楼到厨房里泡了两杯茶,准备给父母喝。
但加了药剂的茶水竟然变成蓝色,他担心引起父母怀疑,便将掺了药的茶水倒掉了。
林清岳喝了2、3杯米酒后,上楼向五人称,安眠药昏迷的计划行不通,改成刀杀。
他与苏彦哲让四个女孩儿各持一把刀,万一他们两个没能砍死林家夫妇,便让她们四个接着砍,直到林家夫妇丧命。
任务分派完成后,六人在房间里继续看电视、玩牌。
大约11点,林家夫妇上楼就寝。
林清岳和父母的卧室隔着一间浴室。
林家夫妇就寝后,林清岳两次独自经由浴室进入父母的卧室,查看他们是否已入睡。
第三次,他和苏彦哲一起潜入,在确定父母已经熟睡后,林清岳下楼到饭厅,从他父亲的流水席工具箱里拿出2把菜刀,回到二楼。
他将一把菜刀递给苏彦哲,并说好一人砍杀一个。
这时是凌晨1:30左右。
手持凶器的林清岳和苏彦哲再次从浴室进入主卧室,而卓思吟、赖英毓、刘玉熏三人则到楼下厨房去找凶器。
赖英毓拿了一把水果刀,卓思吟和刘玉熏则各自拿了一把菜刀。
握着菜刀的林清岳站在父母熟睡的床边,举刀向睡在外侧的父亲颈部砍下第一刀。
父亲的大叫声惊醒了熟睡中的母亲。
她坐起身,林清岳手一挥,手里的刀锋朝母亲的头部落下。
接着三个人便纠缠、扭打成一团。
判决书里写着,此时林母不断地呼喊哀求:“阿弟,不要这样!”而林父则是大叫:“我是你爸爸!”当他们发现儿子无动于衷、仍然继续砍杀,林母冲出房间下楼,林清岳马上跟在后面,继续追杀,而林父则抱着羊毛毯,也冲下楼。
刘玉熏、卓思吟、赖英毓三个人在楼下,听见楼上的人从楼梯奔滚而下,被不绝于耳的打斗和哀叫声吓坏了。
她们丢了手里的刀,赖英毓和刘玉熏害怕地相拥、躲在一楼厨房,再趁机从厨房后门跑到车库里。
卓思吟则一个人躲在一楼的厕所间。
原本在二楼林清岳房间里的江玉如听到动静,也找到了一把菜刀,预备按照原定计划接着砍杀林家夫妇。
但此时,菜刀的刀柄脱落,而她也被满地鲜血和砍杀惨状所惊吓,退回房间,呆坐在床边,不能动弹。
在一楼,林清岳继续一刀刀地刺向母亲的头部与身体,林母最后不支倒地,伏卧在客厅的地板上。
此时,他看到刚从楼上下来、站在楼梯口的父亲,便举起客厅里的木头椅子,向父亲扔砸过去,林父则用手里的毯子抵挡。
林清岳上前,在饭厅门口的鞋柜边上连续挥砍林父的头部与身体。
这时,苏彦哲也追赶下楼,到了楼梯口。
林母这时在地板上挣扎着前进,试着起身打开大门。
林清岳瞥见便转身追砍母亲,还对苏彦哲称:“我父亲交给你了!” 倒在鞋柜边上的林父爬起来,从苏彦哲的后方勒住他的脖子。
苏彦哲高喊救命,林清岳听了跑过来拉开父亲,将他推倒在饭厅的餐桌边,接着举刀落向父亲。
同时,他还朝着苏彦哲称:“我母亲交给你了!” 苏彦哲被拉开后,朝着林母走去。
由于当时没开灯一片漆黑,在地板上爬行的林母看见向她走近的人影(苏彦哲),大喊着求救:“你是谁?你是谁?快打电话报警!”苏彦哲听了便用菜刀砍断电话线。
此时,林母再次不支倒地,苏彦哲拿着菜刀砍杀其头颞部三刀,然后用脚踢了踢她,想确定她是否已死。
砍杀了父亲后的林清岳走到饭厅,回头看见父亲竟然又挣扎着爬起,吃力地走向饭厅的侧门。
他再度上前追砍,并拿起地上的玻璃酒瓶击打父亲。
林父摇摇晃晃地打开侧门,但最终仍然倒地,半身卧在门槛外,手上的手表和戒指也掉落在门外的地上。
林清岳怕被人发现,便和苏彦哲合力将林父抬入屋里。
这时,林清岳发现父亲的身体仍然在抖动着,便又砍了几刀。
一直躲在厕所间的卓思吟这时走了出来。
担心父母尚未死亡的林清岳让她上楼去取针筒和注射液。
卓思吟于是上楼,从房间里取出一支针筒,将未经稀释的氯化钾注射药液抽取于针筒里。
但下楼后,眼前的惨状使她不敢下手注射。
林清岳将针筒接过来,在林父胸前和林母右腋下各注射了半针筒。
原本躲在林清岳房间里的江玉如跟着上楼取针筒的卓思吟下了楼,楼下满地狼藉、血迹斑斑的惨状让她大受惊吓。
她到林母边上确定她已断气,接着便从厨房的侧门跑出屋外。
林父、林母于10月11日凌晨2点30分左右因出血过多而死亡。
毁灭证据 一切都结束后,六个人担心满地鲜血被邻居发现,林清岳于是让江玉如、赖英毓、刘玉熏用家中的水管、刷子和扫把清洗地板上的血迹,试图消灭杀人证据。
接着,六个人讨论用酒精膏和瓦斯来纵火以毁尸灭迹、烧毁房子。
林清岳找出林父存放在家中、流水席用的瓶装酒精膏一箱(十二瓶),分与其余五人泼撒于屋内。
(图示:酒精膏) 林清岳又让赖英毓上楼,到他的房间去整理、收拾物品。
于是,其他四个人将酒精膏泼撒于一楼客厅、饭厅、沿着楼梯到二楼。
林清岳从屋外搬进来二桶煤气,让苏彦哲将一桶搬上二楼、放在二楼客厅中间、并打开开关,接着让他沿着煤气桶泼撒酒精膏到父母的卧室。
他自己则把另一桶煤气放在一楼客厅,打开开关后,沿着煤气桶泼撒酒精膏到一楼的厨房,试图引发火灾。
为了筹得逃亡的费用,林清岳指示苏彦哲,让他在林父睡前换下来的裤子里,以及林母的皮包里各窃取现金2万多新台币(一共约人民币8千多),并交给林清岳。
其余四人与此窃盗行为无关。
大约凌晨3点,卓思吟、赖英毓、刘玉熏将作案用的菜刀、水管、鞋子、血迹斑斑的衣裤、针筒、酒精膏空瓶等搬上林清岳平日驾驶的轿车后车箱。
在六人一起搭乘林清岳驾驶的车离去之前,林清岳让苏彦哲从厨房的侧门点燃酒精膏,企图烧毁一切、毁尸灭迹。
苏彦哲用打火机点燃了酒精膏,却又踩熄了火苗才上车。
车子离开几分钟后,林清岳发现房子没有如预期的起火燃爆,便调头返回查看。
他再次让苏彦哲点燃报纸后插入酒精膏瓶,但苏彦哲点燃报纸后又将火苗按熄,才从厨房的侧门丢入。
最后火苗仍然没有燃烧,案发现场被完整地保留下来。
这一车六人朝着桃园虎头山(朝南约40分钟车程)的方向前去。
在车上,林清岳将2万多块交给江玉如保管。
在虎头山公园,他们在公用厕所的洗手台边清洗身上的血迹、更换衣物。
接着一群人又开车来到桃园大园乡海霸王餐厅(约30~40分钟车程)附近的河沟,林清岳下车将凶器和证物丢弃于河沟里。
但丢了一条水管后,林清岳发现有人在观看,于是便上了车。
4点多,刘玉熏和卓思吟在敏盛医院大园分院下车,林清岳载着其余3个人继续南下,约5分钟后,在大园乡仑后桥上将2把菜刀等物件、剩余的药剂丢弃于桥下的河沟。
上午7点多,他们来到桃园县中坜市温馨汽车宾馆投宿,林清岳又将另一支针筒丢弃于宾馆附近的水沟。
当天中午,四人再度启程南下。
途中因车子故障送修,于是改为打车,当天晚上在新竹的欧丽宾馆投宿。
隔天10月12日凌晨4点左右,林清岳、苏彦哲、赖英毓、江玉如在宾馆里讨论、串供不在场证词后打电话给刘玉熏和卓思吟,告知她们串供的内容。
接着,林清岳打电话给叔叔林政为,谎称他在电视上看到新闻报道才知道家里出事了。
当天早上大约7点,他和苏彦哲、江玉如、赖英毓一起打了出租车回到家中。
分析 这起案子的动机得到特别多的关注:林清岳为什么要夺去生他、养他19年父母的生命? 媒体以林清岳“只因几句打骂便杀害父母”之类的标题,大肆报道这起案件。
判决书上写着,林清岳父母因他的“学习、品性表现不尽理想,屡加责罚打骂,亲子间摩擦日生”,而萌生杀意。
尽管亲子关系多元而复杂,可无论在哪个社会里,很多父母和子女都在其中得到爱、温暖和支持。
相较之下,林家的亲子关系里更突出的是无法沟通的挫折与愤怒、相互不能理解的痛苦与恨,以及随之而来致命的对立。
林家两代人到底经历了哪些事,导致这起人伦悲剧的发生? 林清岳对学习既没有兴趣,也不愿意跟着爸妈做流水席,学得一技之长。
从伴游公司离职后便无所事事,成日游手好闲,整天跟朋友玩在一起,或在家抽烟、喝酒、打牌等等。
父母看了心里失望又着急。
林父对林清岳管教比较严格,甚至会动粗打他。
一个被媒体记者采访的男性亲戚证实了家暴的事实,称林清岳经常被父母打。
但这并没有什么效果,林清岳依然我行我素。
(亲戚说辞) 在监狱里辅导林清岳的牧师黄明镇称,林清岳自称父亲不高兴的时候会“打他,揍他,推他去撞墙”,林清岳在撞墙后时而眼冒金星。
(教诲师说辞)这样的管教不仅发生于私底下,林父也经常在同伴面前当众羞辱、辱骂林清岳。
我前面提过,共犯之二的苏彦哲和赖毓英在案发前便住进了林家,而他们两个便经常目睹那些令人尴尬发窘的场面。
林父的教养方式没有顾及儿子的尊严和感受,让林清岳感觉很没有面子,种下仇恨的种子,久而久之恨意也逐渐累积。
案发前一天晚上,林父当着苏彦哲的面责打林清岳,成了恨意爆发的导火线。
在此之前约一个星期,林父也当众责打了林清岳。
根据判决书,就是在这次冲突后,林清岳开始与朋友们谋议杀害父母。
心理咨商师林萃芬分析称,管教不当会引起反弹。
小时候受到高压管教或体罚只能忍耐,但长时间忍耐之后便会产生一种“等我长大后可以回击了,也要打回去”的反转心理。
这个视角指出,林家夫妇身上那109刀是林清岳长时间心里累积愤恨的结果。
根据林清岳的自白、判决书以及媒体报道,他心里的恨萌芽于与父母之间频繁的冲突互动。
那么,这些冲突的根源是什么呢? 从父母的立场,对儿子期望的落空导致了林家夫妇的失望与愤怒。
当林家夫妇发现无法寄望于儿子的学习,便退而求其次,只要求品格。
就算不能在学习上胜出、出人头地,脚踏实地地跟着父母做流水席,也是个稳定的职业。
只可惜为时已晚。
林清岳从小到大衣食无虑,可能已经习惯了无需劳动便有收获,不乐意干流水席这种辛苦活,整日游手好闲,还干起了和色情业沾边的事。
林家夫妇与儿子没有从以往的互动模式中建立有效的沟通管道,形成健康良好的互动,以至于到后来,他们的亲子关系已是疏离而对立。
但是,如果高压管教是林清岳杀害父亲的动机,为什么连最疼爱他的母亲也不放过? 1. 你们的就是我的? 相对于父母亲期望落空的焦虑,很多弑亲犯则怀有扭曲的啃老心态。
无论自己几岁、在任何情况下,他们都认为父母照顾自己是理所当然的。
这种心态是如何养成的? 林父的妹妹称:“我哥哥嫂嫂在办酒席都很忙,比较没有时间去管教他。
”
(忙于工作的林家夫妇)从摩托车、最新型笔电、到百万跑车,媒体报道认为林家夫妇试图用金钱和物质弥补他们对孩子的疏忽。
尽管后来林父不再供应儿子的花费,但林母仍然会私底下瞒着林父给他钱。
另一个男性亲属说:”(林清岳)都是被他妈妈宠坏了。
他妈妈如果有挣钱,都默默地私底下拿给他,不敢让他的爸爸知道。
“在父母对他无止尽地给予之后,林清岳有了“你们的(财产)就是我的”这样的想法。
一名审讯林清岳的警员称,林清岳的想法是,我又没有学坏,只是抽烟喝酒,你们有那么多钱,为什么不给我?根据报道,林父断了他的经济来源,让他连给车子加油的钱都没有,这使林清岳觉得“很没面子”,相当恼怒。
当他得不到他认为自己应得的,心里也就更容易感到愤愤不平。
判决书上提到,林清岳在伙同、怂恿朋友犯案时,曾经以能够得到遗产、奠仪、保险金等来说服他们参与。
根据“你们的就是我的”这样的思维模式,这些财物不过是他应得的,而非夺取。
回到前面那个“因反弹高压管教而萌生杀意”的说法。
尽管高压管教或许并不假,但这真的构成了杀害父母的充分理由吗?这是林清岳单方面的说辞。
监狱里辅导林清岳的教诲师得到的所有信息也都来自林清岳,而那个被媒体记者采访时称林父家暴的亲戚,也有可能是为了让法官轻判林清岳才这么说。
林家夫妇疼爱儿子是毋庸置疑的。
但如果只是为了报复父亲的家暴,林清岳没有必要连宠爱自己的林母都一起杀害。
有人认为,林清岳作案时已经失去理智,成为发泄愤恨情绪的野兽,所以才连同母亲一起杀害。
可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命案。
当林清岳伙同朋友杀害父母,林母也在他的计划中。
林清岳犯案的部分动机有没有可能是,当父母紧缩、甚至断绝他的经济来源,他愤而下毒手?因为只有父母双亡,他才能名正言顺、理所当然地继承财产,包括奠仪。
(为财杀害父母?)
2. 同伴影响:何谓朋友?
这起案件震惊社会之处还包括,一群刚成年或未成年的青少年犯下重大命案所敲起的响钟。
2004年,在台湾警察大学担任犯罪防治研究所所长的黄富源指出,青少年犯罪的共犯率高居不下。
历年来,成人共犯率平均维持在10%,但青少年的共犯率却高达50%以上,是成年人的五倍。
这六个人彼此相识并不久,感情却这么好,甚至愿意为了林清岳作出如此重大违法的事? 判决书上写着“六人感情甚笃,自认彼此意气相投、患难与共”,于是“一致同意”杀害林清岳的父母。
媒体报道称,手头阔绰的林清岳,俨然成为朋友圈里的大哥,意思是,这群朋友簇拥着林清岳是因为他的钱。
出手大方或许可以帮助我们赢得一时的好感,但仅仅为了钱,五个人便被唆使犯案的可能性并不高。
血气方刚的青少年之间,对彼此常有一种同仇敌忾的情怀,这也是本案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
长期缺乏父母的陪伴的林清岳,在朋友身上找到了陪伴、认同与接受。
即便这份认同及陪伴一开始是因为林清岳优渥的经济条件而来。
林清岳数次向五个朋友抱怨父亲的行为,而苏彦哲与赖英毓也曾亲眼目睹林父对林清岳动手,能够同理林清岳的情绪。
就是因为他的朋友能够同理他,林清岳才感觉被接受。
那是一种“当我受了委屈,你会维护我、为我出头抱不平”的友谊与义气,即便这种出头会涉及不正当行为。
其他因素还可能包括同伴压力。
这是同辈之间相互施加的一种影响力,可以鼓励一个人为了遵守团体社会规范而改变其态度、价值观、行为。
这种压力在所有的年纪都会发生,特别是青少年。
在这个时期,人格外需要寻找认同以及归属感,于是更容易受同伴压力影响,由于害怕被同伴排挤而放弃自我、做出顺应别人的选择。
这五名共犯如何认知“一起杀害朋友的父母”的心理过程我们不得而知,但从他们在犯案现场的反应,我们或许可以略见一二。
六个人说好了一起动手,但案发时毫不犹豫的只有林清岳一个人。
尽管事先都拿了凶器,但面对血腥的暴力与痛苦的哀嚎,四个女孩慌乱、害怕地躲了起来。
尽管引起诸多争议,但相对于林清岳,最后苏彦哲被认定的砍杀刀数却是不成比例地少:109:3。
而且,事后苏彦哲不顾林清岳要求,三番两次的熄灭火苗,拒绝纵火焚烧现场。
他没有解释为什么他不愿意,以及既然他不愿意,为什么不直接告诉、阻止林清岳。
为什么其他五人在案件中的参与及反应与事先讨论的不同? 或许是,他们确实有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意愿,但心里隐约觉得这是不对的行为。
同时,实际与想象的巨大差异使他们受到震撼与惊吓,因而不知所措。
在庭审期间,五个共犯都试着上诉、撇清自己在案件里的责任,而林清岳却一肩扛起所有责任。
尽管林清岳两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对他的行为无法谅解,却也劝他不要维护朋友。
有人说,林清岳是主谋,横竖是死路一条,将罪责揽到自己身上还能帮到朋友。
但林清岳这么做,也有可能是对朋友展现义气的一种方式。
无论是同仇敌忾、同伴压力、甚至是为了钱,牧师黄明镇以“懵懂无知”来评论这六个青少年的行为。
当他们计划整起案件时,心里真的明白、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对自己的生命和未来有什么影响吗?
(意识到铸成大错的少年林清岳)
判决 林清岳被判决死刑,于2002年伏法,年仅22岁。
对于这个判决,法官提供以下理由:“不思图报父母养育浩恩,仅因不满父母管教,即逆伦弑亲,并持刀挥砍父、母头部及身体要害数十刀,致父母惨死,犯罪情节重大,罪无可赦,实有与社会永久隔绝之必要。
” 伏法前的最后审问,林清岳向法官表示:“我做错事了,这是应该的。
”抱着赎罪的心情,他捐出了器官。
(林清岳伏法前很后悔) 而五名共犯的刑期如下:苏彦哲15年10个月、赖英毓10年、刘玉熏5年、江玉如14年、卓思吟判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