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局长周子雄灭门案:一只拖鞋找到凶手凌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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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广西贺州市发生了轰动全国的灭门惨案,此案被称为“局长灭门案”,全国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电视台对此案进行了报道,而最后凶手的落网又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今日说法》也在当年制作了关于此案的纪实节目。
本文主要根据官方媒体在《今日说法》和《社会与法》中的公开报道重新撰写。
2011年5月2日中午13点30分,广西贺州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警的是一个女人,她用当地的方言惊慌失措地对警察说:“一个家庭都出事了,好像是一家人都死完了……” 接警民警吓了一跳,一家人都死完了,他从来没有接到过这么可怕的报警电话。
警方迅速赶到贺州市闹市区的一栋民宅内。
这栋民宅一共有7楼,出事的一家人住在4楼。
这套住宅有一个宽敞的客厅和三个卧室,主卧室内发现一男一女两名死者,明显是夫妻俩,分别睡在两个卧室的两个孩子也一起遇害了。
一家人的身份很快查清,男主人叫周子雄,是一位领导干部,贺街地税分局局长,时年44岁。
女主人叫凌小云,个体商人,时年46岁。
两个孩子中的女孩叫周雪,刚刚十六岁,是一名高中学生;男孩叫周重林,是一名初中生。
他们在第一时间上报了广西公安厅。
最得力的刑侦专家迅速赶赴贺州,和贺州警方一起,成立了专案组。
首先发现尸体的是周子雄的母亲和他家的保姆,也是保姆报的警。
据保姆说,5月2日早上,死者周子雄的哥哥家中举办婚礼。
因为保姆和周子雄的母亲住在周子雄家楼上(5楼),所以在前一天,他们就约好一起去参加婚礼。
2日早上,保姆和周母下到四楼,发现周子雄家房门紧闭,以为一家四口还没有起床,于是就离开家先去吃喜酒。
她们以为周子雄一家会很快赶到,然而到了下午1点钟左右,依然不见这一家人的踪影,于是周母和保姆匆匆赶回家,周母用钥匙打开紧锁的门,才发现一家人都躺在了血泊之中。
受到强烈刺激后,周母突发心脏病,当天就住进了医院。
毫无争议,周子雄的4楼住宅就是凶案的第一现场。
当时周家的门锁着,是周母用钥匙打开的。
而警方在现场也没有发现攀爬和其他门窗被破坏的痕迹。
半夜三更,一家四口都在床上被害,不会有人去开门,除非周家晚上睡觉不关门,凶手得以潜入,但这种可能性非常小,更有可能的是凶手有周家的钥匙。
(周家主卧室,图片来源《今日说法》)尸检报告显示,4名死者的死亡时间是5月2日凌晨1点至3点之间,都是在睡梦中被人突然杀害的,没有丝毫反抗的迹象。
凶手使用类似锤子的钝器和利刃刀具作案,先用钝器击打受害人头部,然后再补刀。
因为一个人同时使用两种工具作案的可能性极低,警方据此分析凶手是两人或以上。
专案组还发现,凶手的心理素质极好,在作案之后,不慌不忙,居然用抹布对案发现场进行了细致地清理擦拭。
据警方估计,凶手作案过程大概是10至20分钟,而清理现场的时间要更长。
根据现场的作案痕迹,警方还发现凶手对周家四口人的居住情况非常了解,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他们首先来到主卧,杀害了最有反抗能力的周子雄夫妇,然后从容地一一杀害两个孩子。
现场没有明显被翻动的痕迹,床头柜和床底储物柜中的现金和首饰都完好,显然凶手的目标就是杀人。
勘查完作案现场,专案组明确了三点:
目前,他们只能从凶手有钥匙这一点入手,首先排查所有有可能接触到周家钥匙的熟人。
钥匙、足印和妹夫 周子雄夫妻收入不菲,他俩居住的这栋民宅,闹市临街,一共有7层楼,都是夫妻俩所有。
(周家的七层楼,图片来源《今日说法》)格局如下: 1楼出租给了商铺;2楼空置;3楼空置;4楼由周子雄一家四口居住;5楼由周子雄母亲和保姆居住;6楼空置;7楼空置。
要想进入周子雄家中,凶手必须同时有整栋楼的大门钥匙和4楼住宅的钥匙。
(周家四楼住所的门,图片来源《今日说法》)周家钥匙一共有5套,周子雄和凌小云各有一套,周子雄的母亲有一套,两个孩子共用一套,还有一套放在家中备用。
保姆没有钥匙。
而周家的这5套钥匙依旧在家中,因此凶手如果有钥匙,那一定是他偷偷配制的。
警方随后排查了贺州市的每一个配钥匙的点,没有发现有人配过周子雄家的这套钥匙。
警方从周子雄和凌小云的亲戚入手排查,因为亲戚是最有可能接触到钥匙的人。
周子雄家人口简单,周子雄只有随他同住的母亲和一个哥哥。
5月1日至5月2日,周子雄的哥哥一直在筹备自己女儿的婚礼,没有作案时间。
周子雄的母亲没有动机,也不具备作案能力。
周家亲戚排除完毕。
凌小云有一位母亲在世,娘家一共兄妹5人,凌小云在家排行第三。
她的大姐早年去世,除了凌小云,家中的大哥凌刚、弟弟和最小的妹妹凌小娟都和母亲住在一栋房屋里。
据凌小云的弟弟说,他们一家人的关系都很好,妹妹凌小娟和凌小云尤其要好,在凌小云刚开始做生意时,凌小娟还将自己所有的积蓄20万元拿出来,借给了姐姐做本钱。
(凌小娟和凌小云的合影,图片来源《今日说法》) 除了兄妹,凌小云还有好几个外甥和外甥女。
凶手会在凌小云的亲戚中吗?这些人里,谁有机会接触到凌小云家中的钥匙呢? 警方开始逐个排查。
排查过程中,专案组发现凌小云这么多的娘家亲戚中,唯一和她有矛盾和纠纷的就是她的妹夫,凌小娟的丈夫李凌。
(李凌,图片来源《今日说法》)
李凌为凌小云工作,是她的一个工地主管。
按照妹妹凌小娟的话来说,李凌就是姐姐的一条看门狗,任何事情都需要做,又苦又累,没有休息日,还得不到应有的待遇。
李凌之前在客运公司工作,辞职后在凌小云的工地上干活,本来说好2000元一个月的工资,包吃包住。
但凌小云变卦,只给他1500的月工资,并且只包吃不包住,还经常拖欠工资。
而就在案发前一天晚上,凌小娟还给姐姐打电话,替李凌讨要工资。
专案组在调查李凌之时,案发现场有了新的发现。
凌小云一家在4楼遇害,而警方在无人居住的6楼发现了一个穿着袜子的足印。
这个足印长度为25厘米,警方推算,这是一个身高1.6米至1.7米的男性留下的足印。
(6楼的足印,图片来源《今日说法》) 而李凌的身高是1.72米,并没有差很多,并且李凌具备作案动机,也有可能接触到凌小云家中的钥匙,具有作案条件。
专案组感到一丝兴奋,李凌很可能就是凶手。
随后,专家迅速将李凌的足印和案发现场的那枚男子足印进行比对,令专案组泄气的是,两者并不匹配,他们暂时搁置了对李凌的调查。
但因为是团伙作案,所以李凌也没有完全被排除。
对亲戚们的调查没有任何进展,警方开始转变思路,对周子雄和凌小云的社会关系进行了走访
情杀? 因为周子雄地税分局局长的特殊身份,此案被媒体披露后,社会上网络上一时间议论纷纷。
很多人猜测会不会是周子雄的工作原因,得罪了某些人,从而导致灭门惨案。
但是周子雄的同事对警方表示,周子雄在单位人缘很好,在工作上也是恪守本分,循规蹈矩。
很快,警方也排除了周子雄因为工作纠纷而导致的仇杀。
这时候,凌小云的妹妹凌小娟提供给警方一个信息。
凌小娟说这可能是姐姐外遇招致的情杀。
凌小娟告诉警方,姐姐凌小云之前有过一段婚姻,是因为和周子雄产生了感情才结束了第一段婚姻。
但姐姐和周子雄结婚后,感情很快恶化,分别都有外遇。
凌小娟还曾经对前去采访的记者说:“……5月1日那天晚上,我姐还去参加了同学聚会,听说她后来跟一个男同学一起走的,我就纳闷了,警察应该搞清楚,这个男同学到底有没有亲眼看着她安全走进家门啊!” 周子雄家的保姆也证实了凌小娟的话,她也说周子雄和凌小云的关系非常不好。
她说,凌小云经常出去吃饭、聚会,往往会玩到夜里一两点钟才回家,而周子雄就会好几天不理睬她。
凌小云还曾经很不忿地和保姆说:“他玩就可以,我玩就不可以。
” 这条线索给警方提供了一个新情况,因为情人和亲戚一样,都有可能有周家的钥匙。
警方迅速围绕这个方向展开调查,凌小云和周子雄果真都是有不止一个的婚外情人,但基本都属于逢场作戏的露水情缘,没有什么很深的感情,更谈不上深仇大恨,更重要的是他们都不具备作案时间。
情杀也被排除了。
没有工作纠纷,也没有感情纠葛,会是经济因素吗?周子雄的工作经济方面,警方之前已经做了排查,没有问题,那么凌小云呢? 凌小云是一个个体商人,从事水泥生意和承包建筑工程。
警方找到了凌小云留下的账本,发现她是一个做事极其有条理、一丝不苟的人。
无论是她自己的公司还是家里的账目都记得非常仔细,即使是买一袋奶、一斤芝麻,都会记在账本上。
专案组很容易就找出了和周子雄夫妇有经济矛盾和借贷关系的社会人士,大约有10多个人。
经过逐一排查,这些人也都不具备作案的条件。
5月5日,距离案发已经4天,警方的调查陷入了僵局。
全国范围内的很多电视台都对此案进行了报道,专案组的破案压力巨大,可就是找不到丝毫线索。
贺州警方悬赏5万元征集破案线索,并没有太多的消息。
5月8日,案发第七天,贺州警方将悬赏金额提高到20万元。
市民电话如潮水般涌入警方热线,可惜还是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女式拖鞋 案发第八天,顶着压力,反复研究案发现场的刑侦人员又发现了一个新的线索。
最初勘察现场时,警方就已经确定凶手作案之后用抹布清理过现场,而广西公安厅来的痕迹专家在进一步仔细勘察之后,发现抹布擦痕旁边,隐约显示出半个鞋印,而这个鞋印应该属于一个女性。
(半个鞋印,图片来源《今日说法》) 警官根据这个鞋印,迅速在贺州全城寻找符合的鞋,很快他们找到了一类女式拖鞋。
经周家保姆确认,这种鞋和她留在4楼门口的37码拖鞋一模一样,但案发之后就不见了。
(图片来源《今日说法》)警方推断,这双鞋已经被凶手带走了,而穿着这双拖鞋的应该是一个身高165以下的女性。
这一证据极大地缩小了警方的排查范围,他们开始重点调查周子雄夫妇的女性朋友和亲戚。
至此,警方已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至少有两名,一名是身高在1.6米至1.7米的男性,一名是身高1.65米以下的女性。
两人和周子雄极为熟悉,能够接触到钥匙,并且和周家有极大的矛盾。
究竟是谁? 案发第10天,一直在排查钥匙的刑侦人员又获得了重要信息。
受害人凌小云的母亲在案发后因刺激过大、伤心过度而卧床不起,直到一周之后才有能力接受警方的询问。
她告诉警方,案发的四五个月前,她曾经在凌小云家中的五楼住过一段时间,感觉不习惯,后来又搬回来与小女儿凌小娟同住。
她住在凌小云家中时也有她家的一整套钥匙(资料里没有明确说是哪一套,怀疑是备用的那套),而她搬回家中之后,委托小女儿凌小娟将这套钥匙还给了周家。
凌小娟身高1.61,穿37码鞋,和现场的那名女嫌疑人留下的痕迹吻合。
但是她是凌小云的亲妹妹,而且亲朋好友都说她和姐姐凌小云的关系最好。
凌小云死后,专案组和凌小娟已经接触过4回,凌小娟很健谈,无话不说,给人的感觉是个直肠子,所以在得知新的信息和证据之前,专案组从没有人怀疑过她。
据她的丈夫李凌说,凌小娟得知姐姐一家的噩耗后也是非常的伤心,吃不下饭,不会上网的她还每天晚上都让李凌帮她打开网页,看看案件的进展和网友的评论。
会是她吗?如果是她,那么她的丈夫李凌有没有参与呢? 接着,专案组调取了凌小娟的电话记录,很快发现在案发的前后几日,凌小娟和一个号码进行过频繁的通话,甚至在案发当天的8点多钟和凌晨的2点、3点、4点、5点,都有过通话。
对方号码属于一个叫刘胜明的人,他是谁呢? 警方很快查清楚,凌小云和凌小娟有一个几年前过世的大姐,大姐身后留下两个孩子,也就是凌小云和凌小娟的外甥女苏洁和外甥苏可章。
这个刘胜明就是苏洁的男朋友。
凌小娟为何会和外甥女的男朋友有如此频繁的联系呢,尤其是在案发当晚的后半夜?刘胜明的体态特征和身高体重都与案发现场6楼发现的那枚足印反映的形态特征非常吻合。
更让人可疑的是,案发当夜凌晨,天还没亮,他和女朋友苏洁就离开了贺州,辗转湖南、浙江,最后落脚在广东东莞市的一个小镇上。
抓捕 5月14日,案发后的第十三天,贺州警方到达东莞,找到了凌小云和凌小娟的外甥女苏洁以及她的男朋友刘胜明。
苏洁很快就向警方吐露,这件事都是她的小姨凌小娟主谋,动手的还有刘胜明。
凌小娟和刘胜明在审讯中供认不讳,承认是他们杀害了周子雄夫妇一家四口,还交代了,苏洁的哥哥苏可章也参与了作案。
而凌小娟的丈夫李凌完全不知情,根本不知道妻子的所作所为。
5月2日凌晨,凌小娟带上周家的钥匙和之前准备好的三把锤子、一把刀,叫上了外甥苏可章和刘胜明,凌晨1点,凌小娟用钥匙打开了楼门,进入了姐姐凌小云的家,上到4楼后,苏可章和刘胜明杀害了姐姐一家4口。
计划中,凌小娟还要到5楼把周子雄的母亲也杀掉,因为她知道,如果杀掉了周子雄的母亲,那么凌小云家的大部分财产都会由自己的母亲继承。
但是那天晚上,可能是周母反锁了门,他们怎么也打不开5楼的门,周母和保姆逃过一劫。
接着,刘胜明保险起见,前往6楼看看是否还有其他人,结果就在6楼的空房子里留下了那个穿袜子的足印。
临走之前,凌小娟用抹布擦拭了4楼的作案现场,当时她穿着保姆的拖鞋留下了半个鞋印,此后他们4人带着凶器和拖鞋逃离了现场,随后把作案的凶器丢到了贺州一个大桥下的河里。
经过三个小时的努力,警方在河里打捞出了作案工具,随后还找到了嫌疑人刘胜明丢弃的周家钥匙。
至此,此案的作案过程和证据基本确定。
但是为什么凌小娟要伙同其他亲人杀害亲姐姐一家四口,就连两个无辜的孩子也不放过?她对姐姐到底有着多大的恨意,才能够如此的残忍?
凌家姐妹凌小云(1965年生)和凌小娟(1975年生)相差十岁,出生和成长在贺州水岩坝锡矿矿区,她们的父亲在矿区做电工,母亲干些零活,照应家中的5个孩子,日子并不宽裕。
凌家大姐凌小萍自幼残疾,双腿无法站立,后来招了一个上门女婿,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
两人有4个孩子,大儿子就是这次抓获的嫌疑犯苏可章。
老家水岩坝上的人说起这个小伙子,突出的印象就是“从小游荡在街上,总是被别人欺负的那个”,还曾经因为偷盗被劳教过。
1981年,高中只读了一年的凌小云参加招工去了南宁修路,从此开始了她的打拼。
后来,初中毕业的凌小娟也投奔二姐去了南宁,在一家糖厂做工。
之后凌小娟从南宁回到贺州,和交管所的一名交警结婚。
而凌小云也在南宁结束第一段婚姻,回到贺州,嫁给在地税局上班的周子雄。
凌小娟和这名交警结婚期间,应该是她人生的高光时刻。
提起这段日子,凌小娟的口气中充满了骄傲:“我爱人是交警,是车管所管公章的那个人,谁都要找他盖章。
她(指姐姐凌小云)觉得妹妹嫁了一个这样的人,连我姐夫都让他三分,我姐夫还向他借钱,我在家里面像女皇似的被捧着。
”
(图片来源《今日说法》)凌小娟在这段优越的日子里也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娘家人,2000年姐姐凌小云投资水泥生意没有资金,妹妹凌小娟拿出了自己所有的钱(20万)借给了姐姐。
但凌小娟在家族内部女皇般的生活没能够长久,因为种种原因,她结束了第一段婚姻,然后嫁给了能力平平的李凌。
婚后的凌小娟没有工作,丈夫在姐姐手下打工,收入微薄,还经常被拖欠工资,还要抚养两个不到4岁的女儿,生活异常窘困。
而姐姐凌小云那边的生意越做越大,盖了新楼,买了新车。
凌小娟认为姐姐是靠她的钱发的家,在她如此困难之际,竟然没有给她分红,本金20万也不归还。
更让她心里不平衡的是,姐姐的经济条件那么好,却不像自己以前那样帮助兄弟姐妹,即使对母亲也不够大方。
所以亲戚们认为,凌小娟和姐姐凌小云之间真正的矛盾是在经济方面,金钱引发的怨恨日积月累使得凌小娟痛下杀手。
苏洁和苏可章的母亲,也就是凌小云和凌小娟的大姐,因为没有足够的医药费没能得到很好的治疗,最终离世。
而当时凌小云已经有了很好的经济条件,却没有施以援手,苏洁和苏可章心存不满,所以凌小娟也很容易说服他们参与谋杀。
她还许诺刘胜明,杀一个人给10万块。
但妹妹凌小娟在警察和记者面前一直强调,她并不在乎钱,而是姐姐太在意钱,伤害了她们姐妹的感情。
2011年5月1日晚上,凌小娟打算给孩子订牛奶,但手里没钱,就给姐姐凌小云打电话,要自己丈夫的工资,不料却遭到了拒绝。
姐姐在电话里的语气刺痛了凌小娟,她觉得自己被姐姐当成了一个乞丐一样,姐姐还说“我的孩子都不喝牛奶,你的孩子喝什么牛奶”。
凌小娟说自己被激怒了,她决定当天晚上就下手……
审判 2011年10月25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人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和刘荣波(刘胜明的朋友,帮助他在案发后逃离贺州)四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奇怪的是,苏洁不在审判之列。
警方透露的消息是,苏洁先前知道凌小娟的计划,心有不忍,还偷偷藏过几回周家的钥匙,不让凌小娟发现,但她也始终没有公开制止。
笔者没有看到更多的资料显示她为什么会免于起诉,可能她只是知道大概的计划,真正动手的那天她完全不知情。
法庭上,凌小娟当场翻供,说一切都是没有出现在杀人现场的外甥女苏洁主谋,自己只是被迫参与。
在众多证据面前,法官没有相信凌小娟的狡辩。
11月9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刘荣波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宣判后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3人不服,均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凌小娟更是辩称其没有纠集、指使、亲自动手杀人,属一时糊涂、精神激动参与犯罪活动。
其辩护人亦向二审法院申请对凌小娟作司法精神病鉴定。
经查,凌小娟本人及其家族均无任何精神病史,其案前、案中、案后均无任何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表现。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驳回其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
认定凌小娟等3上诉人杀人动机卑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
且无任何法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无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依法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案犯伏法了,但这样家庭内部的谋杀惨案却总是让人难以平静。
笔者认为,金钱一定是本案案发的一个触发动机,但是凌小娟残忍作案的背后更多的可能是源于对姐姐的嫉妒。
凌小娟实际上一直无法接受第一段婚姻结束之后的生活落差,在接受采访时还津津乐道地强调自己之前在家族中的“女皇地位”。
随着姐姐的事业越来越成功,成为整个家族的主心骨,而自己没有工作,就连丈夫也屈居姐姐之下,看她的脸色过日子。
渐渐地,凌小娟的心理开始扭曲,将姐姐视作自己失败人生的替罪羊,将所有的不如意和怨恨都发泄到了她的身上,对她进行彻底的毁灭,连她的孩子也没有放过。
参考资料:
本文主要根据官方媒体在《今日说法》和《社会与法》中的公开报道重新撰写。
2011年5月2日中午13点30分,广西贺州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警的是一个女人,她用当地的方言惊慌失措地对警察说:“一个家庭都出事了,好像是一家人都死完了……” 接警民警吓了一跳,一家人都死完了,他从来没有接到过这么可怕的报警电话。
警方迅速赶到贺州市闹市区的一栋民宅内。
这栋民宅一共有7楼,出事的一家人住在4楼。
这套住宅有一个宽敞的客厅和三个卧室,主卧室内发现一男一女两名死者,明显是夫妻俩,分别睡在两个卧室的两个孩子也一起遇害了。
一家人的身份很快查清,男主人叫周子雄,是一位领导干部,贺街地税分局局长,时年44岁。
女主人叫凌小云,个体商人,时年46岁。
两个孩子中的女孩叫周雪,刚刚十六岁,是一名高中学生;男孩叫周重林,是一名初中生。
他们在第一时间上报了广西公安厅。
最得力的刑侦专家迅速赶赴贺州,和贺州警方一起,成立了专案组。
首先发现尸体的是周子雄的母亲和他家的保姆,也是保姆报的警。
据保姆说,5月2日早上,死者周子雄的哥哥家中举办婚礼。
因为保姆和周子雄的母亲住在周子雄家楼上(5楼),所以在前一天,他们就约好一起去参加婚礼。
2日早上,保姆和周母下到四楼,发现周子雄家房门紧闭,以为一家四口还没有起床,于是就离开家先去吃喜酒。
她们以为周子雄一家会很快赶到,然而到了下午1点钟左右,依然不见这一家人的踪影,于是周母和保姆匆匆赶回家,周母用钥匙打开紧锁的门,才发现一家人都躺在了血泊之中。
受到强烈刺激后,周母突发心脏病,当天就住进了医院。
毫无争议,周子雄的4楼住宅就是凶案的第一现场。
当时周家的门锁着,是周母用钥匙打开的。
而警方在现场也没有发现攀爬和其他门窗被破坏的痕迹。
半夜三更,一家四口都在床上被害,不会有人去开门,除非周家晚上睡觉不关门,凶手得以潜入,但这种可能性非常小,更有可能的是凶手有周家的钥匙。
(周家主卧室,图片来源《今日说法》)尸检报告显示,4名死者的死亡时间是5月2日凌晨1点至3点之间,都是在睡梦中被人突然杀害的,没有丝毫反抗的迹象。
凶手使用类似锤子的钝器和利刃刀具作案,先用钝器击打受害人头部,然后再补刀。
因为一个人同时使用两种工具作案的可能性极低,警方据此分析凶手是两人或以上。
专案组还发现,凶手的心理素质极好,在作案之后,不慌不忙,居然用抹布对案发现场进行了细致地清理擦拭。
据警方估计,凶手作案过程大概是10至20分钟,而清理现场的时间要更长。
根据现场的作案痕迹,警方还发现凶手对周家四口人的居住情况非常了解,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他们首先来到主卧,杀害了最有反抗能力的周子雄夫妇,然后从容地一一杀害两个孩子。
现场没有明显被翻动的痕迹,床头柜和床底储物柜中的现金和首饰都完好,显然凶手的目标就是杀人。
勘查完作案现场,专案组明确了三点:
凶手是周家的熟人,有周家的钥匙。
是目标明确的仇杀;
凶手是两人及以上的团伙作案;
由于凶手仔细清理过案发现场,警方并没有得到诸如毛发、血迹等凶手的生物学遗留。目前,他们只能从凶手有钥匙这一点入手,首先排查所有有可能接触到周家钥匙的熟人。
钥匙、足印和妹夫 周子雄夫妻收入不菲,他俩居住的这栋民宅,闹市临街,一共有7层楼,都是夫妻俩所有。
(周家的七层楼,图片来源《今日说法》)格局如下: 1楼出租给了商铺;2楼空置;3楼空置;4楼由周子雄一家四口居住;5楼由周子雄母亲和保姆居住;6楼空置;7楼空置。
要想进入周子雄家中,凶手必须同时有整栋楼的大门钥匙和4楼住宅的钥匙。
(周家四楼住所的门,图片来源《今日说法》)周家钥匙一共有5套,周子雄和凌小云各有一套,周子雄的母亲有一套,两个孩子共用一套,还有一套放在家中备用。
保姆没有钥匙。
而周家的这5套钥匙依旧在家中,因此凶手如果有钥匙,那一定是他偷偷配制的。
警方随后排查了贺州市的每一个配钥匙的点,没有发现有人配过周子雄家的这套钥匙。
警方从周子雄和凌小云的亲戚入手排查,因为亲戚是最有可能接触到钥匙的人。
周子雄家人口简单,周子雄只有随他同住的母亲和一个哥哥。
5月1日至5月2日,周子雄的哥哥一直在筹备自己女儿的婚礼,没有作案时间。
周子雄的母亲没有动机,也不具备作案能力。
周家亲戚排除完毕。
凌小云有一位母亲在世,娘家一共兄妹5人,凌小云在家排行第三。
她的大姐早年去世,除了凌小云,家中的大哥凌刚、弟弟和最小的妹妹凌小娟都和母亲住在一栋房屋里。
据凌小云的弟弟说,他们一家人的关系都很好,妹妹凌小娟和凌小云尤其要好,在凌小云刚开始做生意时,凌小娟还将自己所有的积蓄20万元拿出来,借给了姐姐做本钱。
(凌小娟和凌小云的合影,图片来源《今日说法》) 除了兄妹,凌小云还有好几个外甥和外甥女。
凶手会在凌小云的亲戚中吗?这些人里,谁有机会接触到凌小云家中的钥匙呢? 警方开始逐个排查。
排查过程中,专案组发现凌小云这么多的娘家亲戚中,唯一和她有矛盾和纠纷的就是她的妹夫,凌小娟的丈夫李凌。
(李凌,图片来源《今日说法》)
凌小娟据说和姐姐凌小云关系很好,但妹夫李凌就不一样了。
李凌为凌小云工作,是她的一个工地主管。
按照妹妹凌小娟的话来说,李凌就是姐姐的一条看门狗,任何事情都需要做,又苦又累,没有休息日,还得不到应有的待遇。
李凌之前在客运公司工作,辞职后在凌小云的工地上干活,本来说好2000元一个月的工资,包吃包住。
但凌小云变卦,只给他1500的月工资,并且只包吃不包住,还经常拖欠工资。
而就在案发前一天晚上,凌小娟还给姐姐打电话,替李凌讨要工资。
专案组在调查李凌之时,案发现场有了新的发现。
凌小云一家在4楼遇害,而警方在无人居住的6楼发现了一个穿着袜子的足印。
这个足印长度为25厘米,警方推算,这是一个身高1.6米至1.7米的男性留下的足印。
(6楼的足印,图片来源《今日说法》) 而李凌的身高是1.72米,并没有差很多,并且李凌具备作案动机,也有可能接触到凌小云家中的钥匙,具有作案条件。
专案组感到一丝兴奋,李凌很可能就是凶手。
随后,专家迅速将李凌的足印和案发现场的那枚男子足印进行比对,令专案组泄气的是,两者并不匹配,他们暂时搁置了对李凌的调查。
但因为是团伙作案,所以李凌也没有完全被排除。
对亲戚们的调查没有任何进展,警方开始转变思路,对周子雄和凌小云的社会关系进行了走访
情杀? 因为周子雄地税分局局长的特殊身份,此案被媒体披露后,社会上网络上一时间议论纷纷。
很多人猜测会不会是周子雄的工作原因,得罪了某些人,从而导致灭门惨案。
但是周子雄的同事对警方表示,周子雄在单位人缘很好,在工作上也是恪守本分,循规蹈矩。
很快,警方也排除了周子雄因为工作纠纷而导致的仇杀。
这时候,凌小云的妹妹凌小娟提供给警方一个信息。
凌小娟说这可能是姐姐外遇招致的情杀。
凌小娟告诉警方,姐姐凌小云之前有过一段婚姻,是因为和周子雄产生了感情才结束了第一段婚姻。
但姐姐和周子雄结婚后,感情很快恶化,分别都有外遇。
凌小娟还曾经对前去采访的记者说:“……5月1日那天晚上,我姐还去参加了同学聚会,听说她后来跟一个男同学一起走的,我就纳闷了,警察应该搞清楚,这个男同学到底有没有亲眼看着她安全走进家门啊!” 周子雄家的保姆也证实了凌小娟的话,她也说周子雄和凌小云的关系非常不好。
她说,凌小云经常出去吃饭、聚会,往往会玩到夜里一两点钟才回家,而周子雄就会好几天不理睬她。
凌小云还曾经很不忿地和保姆说:“他玩就可以,我玩就不可以。
” 这条线索给警方提供了一个新情况,因为情人和亲戚一样,都有可能有周家的钥匙。
警方迅速围绕这个方向展开调查,凌小云和周子雄果真都是有不止一个的婚外情人,但基本都属于逢场作戏的露水情缘,没有什么很深的感情,更谈不上深仇大恨,更重要的是他们都不具备作案时间。
情杀也被排除了。
没有工作纠纷,也没有感情纠葛,会是经济因素吗?周子雄的工作经济方面,警方之前已经做了排查,没有问题,那么凌小云呢? 凌小云是一个个体商人,从事水泥生意和承包建筑工程。
警方找到了凌小云留下的账本,发现她是一个做事极其有条理、一丝不苟的人。
无论是她自己的公司还是家里的账目都记得非常仔细,即使是买一袋奶、一斤芝麻,都会记在账本上。
专案组很容易就找出了和周子雄夫妇有经济矛盾和借贷关系的社会人士,大约有10多个人。
经过逐一排查,这些人也都不具备作案的条件。
5月5日,距离案发已经4天,警方的调查陷入了僵局。
全国范围内的很多电视台都对此案进行了报道,专案组的破案压力巨大,可就是找不到丝毫线索。
贺州警方悬赏5万元征集破案线索,并没有太多的消息。
5月8日,案发第七天,贺州警方将悬赏金额提高到20万元。
市民电话如潮水般涌入警方热线,可惜还是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女式拖鞋 案发第八天,顶着压力,反复研究案发现场的刑侦人员又发现了一个新的线索。
最初勘察现场时,警方就已经确定凶手作案之后用抹布清理过现场,而广西公安厅来的痕迹专家在进一步仔细勘察之后,发现抹布擦痕旁边,隐约显示出半个鞋印,而这个鞋印应该属于一个女性。
(半个鞋印,图片来源《今日说法》) 警官根据这个鞋印,迅速在贺州全城寻找符合的鞋,很快他们找到了一类女式拖鞋。
经周家保姆确认,这种鞋和她留在4楼门口的37码拖鞋一模一样,但案发之后就不见了。
(图片来源《今日说法》)警方推断,这双鞋已经被凶手带走了,而穿着这双拖鞋的应该是一个身高165以下的女性。
这一证据极大地缩小了警方的排查范围,他们开始重点调查周子雄夫妇的女性朋友和亲戚。
至此,警方已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至少有两名,一名是身高在1.6米至1.7米的男性,一名是身高1.65米以下的女性。
两人和周子雄极为熟悉,能够接触到钥匙,并且和周家有极大的矛盾。
究竟是谁? 案发第10天,一直在排查钥匙的刑侦人员又获得了重要信息。
受害人凌小云的母亲在案发后因刺激过大、伤心过度而卧床不起,直到一周之后才有能力接受警方的询问。
她告诉警方,案发的四五个月前,她曾经在凌小云家中的五楼住过一段时间,感觉不习惯,后来又搬回来与小女儿凌小娟同住。
她住在凌小云家中时也有她家的一整套钥匙(资料里没有明确说是哪一套,怀疑是备用的那套),而她搬回家中之后,委托小女儿凌小娟将这套钥匙还给了周家。
凌小娟身高1.61,穿37码鞋,和现场的那名女嫌疑人留下的痕迹吻合。
但是她是凌小云的亲妹妹,而且亲朋好友都说她和姐姐凌小云的关系最好。
凌小云死后,专案组和凌小娟已经接触过4回,凌小娟很健谈,无话不说,给人的感觉是个直肠子,所以在得知新的信息和证据之前,专案组从没有人怀疑过她。
据她的丈夫李凌说,凌小娟得知姐姐一家的噩耗后也是非常的伤心,吃不下饭,不会上网的她还每天晚上都让李凌帮她打开网页,看看案件的进展和网友的评论。
会是她吗?如果是她,那么她的丈夫李凌有没有参与呢? 接着,专案组调取了凌小娟的电话记录,很快发现在案发的前后几日,凌小娟和一个号码进行过频繁的通话,甚至在案发当天的8点多钟和凌晨的2点、3点、4点、5点,都有过通话。
对方号码属于一个叫刘胜明的人,他是谁呢? 警方很快查清楚,凌小云和凌小娟有一个几年前过世的大姐,大姐身后留下两个孩子,也就是凌小云和凌小娟的外甥女苏洁和外甥苏可章。
这个刘胜明就是苏洁的男朋友。
凌小娟为何会和外甥女的男朋友有如此频繁的联系呢,尤其是在案发当晚的后半夜?刘胜明的体态特征和身高体重都与案发现场6楼发现的那枚足印反映的形态特征非常吻合。
更让人可疑的是,案发当夜凌晨,天还没亮,他和女朋友苏洁就离开了贺州,辗转湖南、浙江,最后落脚在广东东莞市的一个小镇上。
(刘胜明,图片来源《今日说法》)
抓捕 5月14日,案发后的第十三天,贺州警方到达东莞,找到了凌小云和凌小娟的外甥女苏洁以及她的男朋友刘胜明。
苏洁很快就向警方吐露,这件事都是她的小姨凌小娟主谋,动手的还有刘胜明。
东莞方面传来消息后,在贺州的专案组立马逮捕了凌小娟。
凌小娟和刘胜明在审讯中供认不讳,承认是他们杀害了周子雄夫妇一家四口,还交代了,苏洁的哥哥苏可章也参与了作案。
而凌小娟的丈夫李凌完全不知情,根本不知道妻子的所作所为。
早在案发的一年之前,凌小娟就已经开始计划杀人的事儿了,还一再要求苏洁配合她,由苏洁帮助她配好了凌小云家的钥匙,最后还让苏洁的男朋友刘胜明、苏洁的哥哥苏可章一同参与作案。
5月2日凌晨,凌小娟带上周家的钥匙和之前准备好的三把锤子、一把刀,叫上了外甥苏可章和刘胜明,凌晨1点,凌小娟用钥匙打开了楼门,进入了姐姐凌小云的家,上到4楼后,苏可章和刘胜明杀害了姐姐一家4口。
计划中,凌小娟还要到5楼把周子雄的母亲也杀掉,因为她知道,如果杀掉了周子雄的母亲,那么凌小云家的大部分财产都会由自己的母亲继承。
但是那天晚上,可能是周母反锁了门,他们怎么也打不开5楼的门,周母和保姆逃过一劫。
接着,刘胜明保险起见,前往6楼看看是否还有其他人,结果就在6楼的空房子里留下了那个穿袜子的足印。
临走之前,凌小娟用抹布擦拭了4楼的作案现场,当时她穿着保姆的拖鞋留下了半个鞋印,此后他们4人带着凶器和拖鞋逃离了现场,随后把作案的凶器丢到了贺州一个大桥下的河里。
经过三个小时的努力,警方在河里打捞出了作案工具,随后还找到了嫌疑人刘胜明丢弃的周家钥匙。
至此,此案的作案过程和证据基本确定。
但是为什么凌小娟要伙同其他亲人杀害亲姐姐一家四口,就连两个无辜的孩子也不放过?她对姐姐到底有着多大的恨意,才能够如此的残忍?
凌家姐妹凌小云(1965年生)和凌小娟(1975年生)相差十岁,出生和成长在贺州水岩坝锡矿矿区,她们的父亲在矿区做电工,母亲干些零活,照应家中的5个孩子,日子并不宽裕。
凌家大姐凌小萍自幼残疾,双腿无法站立,后来招了一个上门女婿,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
两人有4个孩子,大儿子就是这次抓获的嫌疑犯苏可章。
老家水岩坝上的人说起这个小伙子,突出的印象就是“从小游荡在街上,总是被别人欺负的那个”,还曾经因为偷盗被劳教过。
1981年,高中只读了一年的凌小云参加招工去了南宁修路,从此开始了她的打拼。
后来,初中毕业的凌小娟也投奔二姐去了南宁,在一家糖厂做工。
之后凌小娟从南宁回到贺州,和交管所的一名交警结婚。
而凌小云也在南宁结束第一段婚姻,回到贺州,嫁给在地税局上班的周子雄。
凌小娟和这名交警结婚期间,应该是她人生的高光时刻。
提起这段日子,凌小娟的口气中充满了骄傲:“我爱人是交警,是车管所管公章的那个人,谁都要找他盖章。
她(指姐姐凌小云)觉得妹妹嫁了一个这样的人,连我姐夫都让他三分,我姐夫还向他借钱,我在家里面像女皇似的被捧着。
”
(图片来源《今日说法》)凌小娟在这段优越的日子里也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娘家人,2000年姐姐凌小云投资水泥生意没有资金,妹妹凌小娟拿出了自己所有的钱(20万)借给了姐姐。
但凌小娟在家族内部女皇般的生活没能够长久,因为种种原因,她结束了第一段婚姻,然后嫁给了能力平平的李凌。
婚后的凌小娟没有工作,丈夫在姐姐手下打工,收入微薄,还经常被拖欠工资,还要抚养两个不到4岁的女儿,生活异常窘困。
而姐姐凌小云那边的生意越做越大,盖了新楼,买了新车。
凌小娟认为姐姐是靠她的钱发的家,在她如此困难之际,竟然没有给她分红,本金20万也不归还。
更让她心里不平衡的是,姐姐的经济条件那么好,却不像自己以前那样帮助兄弟姐妹,即使对母亲也不够大方。
所以亲戚们认为,凌小娟和姐姐凌小云之间真正的矛盾是在经济方面,金钱引发的怨恨日积月累使得凌小娟痛下杀手。
苏洁和苏可章的母亲,也就是凌小云和凌小娟的大姐,因为没有足够的医药费没能得到很好的治疗,最终离世。
而当时凌小云已经有了很好的经济条件,却没有施以援手,苏洁和苏可章心存不满,所以凌小娟也很容易说服他们参与谋杀。
她还许诺刘胜明,杀一个人给10万块。
但妹妹凌小娟在警察和记者面前一直强调,她并不在乎钱,而是姐姐太在意钱,伤害了她们姐妹的感情。
2011年5月1日晚上,凌小娟打算给孩子订牛奶,但手里没钱,就给姐姐凌小云打电话,要自己丈夫的工资,不料却遭到了拒绝。
姐姐在电话里的语气刺痛了凌小娟,她觉得自己被姐姐当成了一个乞丐一样,姐姐还说“我的孩子都不喝牛奶,你的孩子喝什么牛奶”。
凌小娟说自己被激怒了,她决定当天晚上就下手……
审判 2011年10月25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人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和刘荣波(刘胜明的朋友,帮助他在案发后逃离贺州)四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奇怪的是,苏洁不在审判之列。
警方透露的消息是,苏洁先前知道凌小娟的计划,心有不忍,还偷偷藏过几回周家的钥匙,不让凌小娟发现,但她也始终没有公开制止。
笔者没有看到更多的资料显示她为什么会免于起诉,可能她只是知道大概的计划,真正动手的那天她完全不知情。
法庭上,凌小娟当场翻供,说一切都是没有出现在杀人现场的外甥女苏洁主谋,自己只是被迫参与。
在众多证据面前,法官没有相信凌小娟的狡辩。
11月9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刘荣波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宣判后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3人不服,均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凌小娟更是辩称其没有纠集、指使、亲自动手杀人,属一时糊涂、精神激动参与犯罪活动。
其辩护人亦向二审法院申请对凌小娟作司法精神病鉴定。
经查,凌小娟本人及其家族均无任何精神病史,其案前、案中、案后均无任何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表现。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驳回其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
认定凌小娟等3上诉人杀人动机卑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
且无任何法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无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依法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案犯伏法了,但这样家庭内部的谋杀惨案却总是让人难以平静。
笔者认为,金钱一定是本案案发的一个触发动机,但是凌小娟残忍作案的背后更多的可能是源于对姐姐的嫉妒。
凌小娟实际上一直无法接受第一段婚姻结束之后的生活落差,在接受采访时还津津乐道地强调自己之前在家族中的“女皇地位”。
随着姐姐的事业越来越成功,成为整个家族的主心骨,而自己没有工作,就连丈夫也屈居姐姐之下,看她的脸色过日子。
渐渐地,凌小娟的心理开始扭曲,将姐姐视作自己失败人生的替罪羊,将所有的不如意和怨恨都发泄到了她的身上,对她进行彻底的毁灭,连她的孩子也没有放过。
参考资料:
《今日说法》《案发现场的女人》2011年10月24日
《社会与法》《庭审纪实:局长灭门案》2011年12月10日
魏一平《姐妹情仇——广西贺州“局长灭门案”追踪》《三联生活周刊》2011年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