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虐童案,体罚、拔甲、灌毒,两岁稚儿王昊被母亲潘美芳的男友刘金龙虐杀……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ww.tl6.net
今天要讲的案件,是一起虐童案。
作案人对年仅两岁的小王昊手段极其恶劣,不负责任的吸毒母亲、残忍的母亲男友和他的瘾君子朋友们,联合导致了这场悲剧,两岁的小生命在痛苦中消逝…… 2011年11月1日深夜,两岁男童王昊的尸体被抛在台湾新店慈济医院的一楼急诊室病床上,被人发现时,他的身上已经遍布尸斑。
对他施暴的不是别人,正是母亲的新男友刘金龙和他的三个瘾君子朋友。
(台媒整理的小王昊受虐的疼痛指数)根据尸检结果,昊昊受到的虐待不仅仅是棒打棍敲,更像满清十大酷刑。
他的指甲被尖嘴钳拔掉,膝盖关节处被钉入二十多根铁钉,鼻骨断裂、四肢皮肤淤紫,都是铁锤敲打所致。
在王昊的血液里,法医还发现了海洛因、酒精、安非他命的成分(据庭审现场证词称,昊昊有两个指甲是被迫吸食毒品后,精神恍惚中自己拔掉的,而主犯们则把这个场景当作搞笑节目观看)。
但令人震惊的是,即使整个案子已经证据确凿,民怨沸腾,最后主犯刘金龙却从死刑被改判为三十年有期徒刑,十五年之后就能假释出狱,其余从犯时间最短的仅需坐9年牢。
门铃响过,一个不明所以的老妇人刚探出头就被长枪短炮围住,站在最前方的记者把话筒对准老妪,“请问你对自己孙子王昊被虐杀一案有什么看法?” 惊愕的王家人此时才知道,原来新闻里那个被弃尸医院的两岁男童就是家里最受宠的小孙子小只(王昊小名),而不久前他们才和儿媳潘美芳通过话,对方告诉他们,昊昊过得很好,不需要爷爷奶奶过来探访,自己也没有时间接待他们。
被记者“突然袭击”后,王母迅速向潘美芳打电话质问,在电话那头却得知,孩子母亲已经被警方拘留,因为她不仅是涉嫌王昊凶杀案的帮凶,还早已成为警方通缉犯。
(王昊与母亲潘美芳合影) 时间要退回多年前说起,2007年王昊父亲王辉(化名)与潘美芳相识,两人情投意合准备结婚,但遭到王家人集体反对。
因为潘美芳家世复杂,家风不正,父母亲戚包括她自己都有吸毒史。
被父母阻挠婚事后,王辉并没有就此放弃,他一意孤行,决定先生米煮成熟饭,让家人不得不接受潘美芳。
2009年5月,王昊出生了,潘美芳夫妇抱着刚满月的孩子回到板桥老家。
面对无辜稚儿,王家父母松口,让两人办理结婚手续。
或许那时的他们也希望孩子的诞生能让这两个不着调的年轻人重回生活正轨。
但对于潘美芳夫妇来说,他们并没有意识到组建家庭需要自己承担怎样的责任,一年之后,这个小家几乎分崩离析——2010年1月王辉因运毒被宜兰警方拘留判刑(另一说法是其主动替潘美芳顶罪),潘美芳在这起案件中被轻判,因身体和哺乳原因可以延期服刑。
在入狱前,王辉收到政府发来的家属生活情况问卷调查,其中有一条是是否需要将小孩交予政府抚养,他勾选了否。
随着王辉入狱,潘美芳很快带着王昊离开婆家人视线,并且拒绝让孩子与对方接触。
(王昊与母亲和爷爷奶奶合影) 在王昊奶奶与姑姑王薇君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其实王辉入狱前明确提到过,是想把王昊交给自己母亲抚养的。
但潘美芳并没有理会丈夫的意愿,而是带着儿子一起不告而别,之后再未与王家人见过面。
每次王昊奶奶打电话给潘美芳,表示希望可以带昊昊出来玩一下时,潘美芳要么不接电话,要么说没空,甚至2011年春节时都没让老人见到孙子。
那么带着孩子在外的潘美芳实际在干什么呢?她依旧浸泡在毒品中,以贩养吸,身边都是毒友。
大多数时间潘美芳身上的钱并不够购买毒品,于是她会主动寻找金主,用身体换取毒资。
这个人其貌不扬,身高1米6几,体重近90公斤,不仅早已结婚,育有一双儿女,身边还围绕着三个依附他吸毒的女人。
只因为刘金龙会不时提供毒品给她,潘美芳义无反顾成为他的第四个情人。
(被逮捕的刘金龙)或许是潘美芳生得美艳,又常年依附男人生活,颇有御男之术,刘金龙对她的迷恋逐渐超过对其他情人。
除了毒品外,刘金龙开始在外租房与其同居,每月固定给包养费,这正和潘美芳心意,她迅速带着儿子王昊与刘金龙过日子。
可能那时的潘美芳还有些为自己的魅力窃喜,因为刘金龙平时几乎不怎么回家,也少拿钱给家里,日常家用全靠他的妻子开面馆维持生计。
虽然自己是小三,但刘金龙妻子也并不过问,不找她麻烦。
两人同居生活具体情况,潘美芳被审讯时没有提到细节,但刘金龙有家暴的习惯,这是他邻居接受当地记者采访时专门强调过的。
刘金龙爱喝酒,酒品很不好,每次喝醉之后就会殴打妻子和儿子,甚至好几次因为闹得动静太大,引得邻居报警(我认为正因此,刘金龙妻子才不关心丈夫去了哪里)。
总之同居不到一年,见识了刘金龙残暴本性的潘美芳只想赶紧离开火坑。
她常对刘金龙说,等王辉出狱,自己肯定是要带着孩子回去的,毕竟两人还没离婚。
同时因为刘金龙即将被送入戒毒所观察戒毒,潘美芳也因没有按时报到服刑而遭到通缉,她更加频繁地提出要离开的想法。
可想而知,偏执的刘金龙把一切怪罪在了年幼的王昊身上。
他认为,是这个小孩的存在,让潘美芳对“前夫”念念不忘,要和自己分手。
那么只要自己挟持了王昊,情人就不敢再轻易逃离。
突然刘金龙在房门口朝她大喊,“弟弟跟我去买东西”,接着便和毒友周建辉拉着王昊出门。
因为儿子不在身边,潘美芳只能等着刘金龙带他回来。
可是过了几小时后,只有刘金龙一人回家,王昊不见踪影。
她向刘金龙要求交还王昊,而男友一直敷衍她说,他要两人单独好好过,儿子已经交由保姆照顾,很安全,“阿嬷很疼小孩,(现在你不用照顾孩子)这样你才能去工作(贩毒)”。
实际上此时的王昊在刘金龙毒友周建辉、许冠雄和郑盛峰的住处被囚禁,并且一直遭受着非人虐待。
最初几天,只有刘金龙一人对王昊施暴。
因为突然离开母亲,年仅2岁对王昊一直哭闹着要找妈妈,每次听到孩子哭声,刘金龙就对他进行体罚。
他先要求王昊原地踏步,一边踏一边要给自己打“一二一”的拍子,只要节拍不对,脚步停下,他就会用顶端尖锐的竹耙子打在王昊手心、手臂、小腿,或是直接扇耳光,最后演变成把王昊抓起来狠狠往墙上丢。
每次体罚,都要打到王昊流血才停止。
有时候是因为孩子哭,有时候是因为他们吸毒后精神亢奋,把王昊当成发泄暴力的出口。
四人用榔头锤向孩子的鼻子、手臂、小腿,用电缆拍抽打他的臀部、脸部和四肢,拉扯他的生殖器取乐。
随着折磨手段越来越无人性,刘金龙四人从虐打孩子获得的爽感阈值也逐渐提高。
他们开始想尽办法让王昊更加痛苦。
因为几人在修理厂工作,身边不乏铁钉等零件,这些铁钉最后都钉入王昊的膝盖后侧关节处,一共二十多枚。
同时王昊右手食指指甲被几人用尖嘴钳拔掉,之后再“好心”地用烧红的铁钉顶部烙在孩子指尖,意为“止血消毒”。
我认为刘金龙的丧心病狂,或许也与潘美芳对孩子的看重相关。
在王昊失踪的二十天里,潘美芳没有相信男友说辞,她多次追问哀求刘金龙把孩子还给她。
刘金龙告诉潘美芳,“如果你再说这种话,我就开枪把你杀死,我再自己自杀。
”而潘美芳则回应他,“你要杀我可以,等我看完昊昊最后一面,你杀我,我才死而无憾。
”这些举动最终让刘金龙更加愤怒,对王昊迁怒更深。
四人的临时住所几乎没有隔音,为避免引来警察,刘金龙几人除了用袜子堵住王昊的嘴外,还开始向两岁的昊昊喂毒品灌药。
周建辉会在吸食海洛因后,立刻抓住王昊的脸,往他嘴里灌进一大口毒气,怕药量不够,几人还喂他吃下安非他命,灌下白酒。
(王昊被灌毒示意图) 据一审法庭现场笔录,嫌犯之一的周建辉供述,当时他们看见王昊毒瘾发作只觉得好玩,“他药瘾发作了,在地上捡东西,捡十几分钟捡不起来,蛮好笑的”。
在工寮的地上有许多废弃砖块铁板,被毒品腐蚀到精神恍惚的孩子一脚踢到铁板上,掀起脚趾甲也毫无知觉。
当他坐在地上把自己被掀开的指甲一点点往上扳开拔掉,周建辉几人只在旁边捧腹大笑,说,“天啊,他竟然不会痛。
” 从母亲身边被掳走后,两岁零五个月的昊昊在这样清醒时的极度痛苦和被迫吸毒后的恍惚中循环了整整21天。
直到2011年11月1日,刘金龙四人带着王昊准备自驾到新北市三峡区玩,为避免高速路收费站的警察发觉车里有孩子哭泣,他们在路边停下,由周建辉抓住王昊身体,郑盛峰把水和海洛因以9:1的比例调和,直接向孩子身体里注射高于成年人能承受标准的毒品。
很快,王昊安静下来,呼吸也逐渐停止。
2011年11月1日晚10点28分,一辆面包车停在台湾新店慈湖医院入口。
刘金龙指使周建辉处理好孩子尸体。
门打开,周抱着已经出现尸斑的王昊下车匆忙跑进医院,趁无人注意,把他丢在一楼急诊科的病床上,迅速离开。
(周建辉弃尸画面)
另一边,慈湖医院的急诊室里,穿梭在病人之中的护士发现远处无人监护的病床上有个被黑色外套包裹的小孩子,脸朝下趴着,毫无动静。
等她走近把孩子翻过身,直接吓到大叫。
这个孩子面部肿胀发紫,鼻骨塌陷,唇腭裂,几乎分辨不清五官。
虽然生命体征全无,医生仍坚持全力抢救,可惜当晚孩子仍宣告不治身亡。
在医生对王昊急救过程中,他们发现孩子手指溃烂,身上布满乌紫瘀伤,明显这些伤口都是人为造成的,施暴者很有可能就是男孩的监护人。
在医院内找不到这个陌生孩子的家属,也不清楚孩子身份,他们向新店警方报案,并配合调取监控录像查明真相。
因为孩子死状过于凄惨,当地警方连夜从医院监控中锁定抛尸者周建辉的身影,查看近40处闭路电视画面进行追踪,确定了嫌疑人住所。
2011年11月2日,新店刑侦队警员冲进某处眷村,找到一间挂满儿童衣物的破厂房,将周建辉、许冠雄和郑盛丰三人抓获。
被捕时周郑几人一边大呼自己不是凶手,一边称事情都是刘金龙一人干的。
至于“小六”现在人在哪里,他们并不知情。
(郑盛丰被捕) 抓捕刘金龙的过程比其余三人的要艰难很多,监控路线中,他拐过路口后便再无踪影。
所以刘金龙身在何处?最终警方在之前周建辉几人居住的屋内发现了他,因为他认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
(王昊生前被囚禁的出租屋) 能找到刘金龙,还得益于一场车祸。
就在11月3日早晨,警方移交周建辉三人进看守所的同时,刘金龙开着租来的车在碧潭桥头和人发生剐蹭,急于脱身的刘某直接掏出现金给对方,并留下自己真实姓名和电话号码,表示如果不够就联系他,但现在不要再找他麻烦。
登记这场车祸的交警发现肇事者名字与被通缉的“刘金龙”相同,他们联系当地派出所,根据监控画面比对面孔,确认是同一人。
随后,民警从刘金龙开车的车牌号联系到租车公司,再在辖区范围内寻找这台车的踪迹。
在警察地毯式搜索的过程中,或许是想减轻刑罚,郑盛丰主动向警方提供线索,“他(刘金龙)可能会回我们之前住的地方藏着”。
果然,新店刑警在囚禁王昊的铁皮屋内捉住了正欲逃跑的刘金龙,并在他身上搜出三把手枪。
因为王昊尸身惨状引起台湾媒体轰动,实施抓捕当天,多名记者随着警方来到铁皮屋外等候。
等刘金龙一现身,愤怒的记者们冲破警方薄弱防线,把他压在地上围殴踢踹。
人们质问他,“你怎么下得了手的?为什么要这样打他?!”而刘金龙仍坚称“人不是我杀的!”。
当检察官指着解剖台上瘦到肋骨凸显的童尸问他们,“这是不是王昊?”王昊奶奶与姑姑竟无法辨认,喃喃道“我不知道”,因为孩子遗体“好像外星生物一样,根本看不出是个人形。
” 当时还在上小学五年级的王昊同父异母的哥哥,坚持要见弟弟一面,站在尸体面前他哭泣了很久,最后崩溃地问,“他们怎么这么狠?” 2011年11月9日晚7点30,王辉在三名狱警戒护下前往板桥殡仪馆见了孩子最后一面。
看到孩子,他甚至不敢用力触碰他的身体,只一边崩溃大哭一边说好后悔。
根据王昊的验尸报告显示,除了血液中测出海洛因、安非他命、酒精成分外,从头部到脚底,他几乎每处肌肤都有外伤。
“一、前额、右后颈耳后方、两颊、下巴、鼻梁、左上臂、左肘、左腕、左右手背、右大腿、两下腿、两脚背多处擦伤或挫伤。
二、两肘、两踝、两脚骨红肿。
三、右臂部擦伤后变浅溃烂,有些伤口结痂。
四、右大腿后上面、左下腿前面、左胸数条条形伤。
五、两脚底及左大腿有约20个似剪刀之类造成的针刺伤口。
六、左第一趾指甲拔掉、左食指尖掌面裂为两半,指甲下瘀血、左中指尖掌面裂为五块,指甲下瘀血、左无名指尖外侧皮肉裂开、右食指指拔掉,尖部皮肉碎裂,右无名指下方瘀血。
七、头部皮肤挫伤。
” 由于非直系亲属,王昊姑姑王薇君还被检方拒绝近距离见尸,与检察官一番争吵后,她才征得检方同意,在不触碰侄儿身体的情况下看已经尸检完毕的王昊。
这次见面,让她坚定了为孩子找回公道的决心,“这种伤是一辈子的.....我在解剖室,(看到)他根本不像是一个小孩,尸检照片上,除了胸口的地方比较有肉色外,其他都是黑的紫的红的,遍体鳞伤。
” “他的手指都是残破的,两条腿已经肿胀,牙齿已经残缺。
而且,他的眼睛无法合上!”在王薇君看来,孩子死不瞑目,可以见得他对凶手们有多少怨恨。
而直到王昊火化前,王薇君都没有办法合上孩子眼睛。
她尝试过用胶水黏住孩子眼皮,还在孩子耳旁告诉他,她会替他找回公道,但最后王昊仍瞪着双眼被推进火花间。
孩子入土为安后,怀着满腔愤怒的王薇君作为受害者家属代表,坐上原告席,连同检方一起向刘金龙四人提起诉讼。
(抱着王昊遗像的王薇君) 虽然被记者围堵打骂,在连续11次开庭审理中刘金龙几人却毫无愧疚之意。
王薇君不止一次被刘金龙眼神威胁过,每次路过她身边时,他会狠狠瞪住她三分钟,表情凶恶。
法庭上,面对新店侦察佐游斯凯列举出的证据,刘金龙四人全部否认。
法官:“孩子的指甲是不是你们拔掉的?”刘:“是他顽皮,手指伸进电扇玩被卷伤。
” 法官:“孩子指头都破了,为什么没送他去医院?”周:“有啊,我们拿铁钉烧红给他熔起来...(指头)就熟了,电视里都这样演。
”林俊宏(刘金龙律师):“他们用铁钉烫孩子的手,可能是为其止血治疗。
” 法官:“你们有没有打小孩?为什么下手这么狠?”刘:“潘美芳也打小孩,打得比我还凶!我只有轻轻打,王昊不是我打死的。
11月1日那天我不在现场,还打电话问周建辉王昊现在还好吗?他们都说王昊很好没事,谁知道晚上他就被送到医院了。
”周:“我们送小孩去医院,就是想救他的。
” 在关于孩子被强行喂食毒品的问题上,四人连同其律师团队坚称,是孩子主动要求吸食的。
周建辉:“昊昊看我们吸安非他命,就好奇跟着吸。
我们喂他毒品也是好心,他很疼,就喂他一点止痛。
”嫌犯许冠雄的律师李耀馨帮助补充道,“昊昊可能痛到自己吸毒止痛。
” 以上所有狡辩在一审法官孙正华处全部驳回,他认定,年仅两岁的孩子不可能自行点火吸毒,也不会知道毒品是否能止痛。
所谓送小孩就医,等孩子死亡6个小时后才去医院,实际上是弃尸,至于铁钉治疗一说,简直违反常识,难以相信。
(王昊被虐打示意图) 2012年6月27日,刘金龙四人一审判决中,因故意伤害儿童、虐幼等十多项罪名,刘金龙被判处死刑,永久隔离,周建辉坦白案情,被判处终身监禁,郑盛丰和许冠雄分别被判监14年及13年。
在宣读判决书之后,法官孙正华难得一见地在法庭上发表了800字个人感触,他说,“很难想象一个2岁孩子,是怎样承受一个成年人都无法承受地这种痛楚。
凶手毫无悔意,为自己辩护,简直视人命为草芥,一点人性悲悯都没有!”
而这次,正义曙光没有再降临。
得知判处死刑后,凶狠的刘金龙一下子改变态度。
他不再瞪着王薇君,凳子只坐三分之一,流着泪向法官要求,“想向家属道歉”,还对着王薇君鞠躬。
之后他在监狱里给王家人写了数十封道歉信,还做手工,皈依基督教,表明自己已经有悔恨之心。
这些举动均影响了二审判决结果。
判决书表示,“孩子身上的伤均不是致命伤。
孩子中毒时,刘金龙在电话中指示周、郑二人将王昊送医,足见其良心未泯,有教化可能。
”最终二审判决中,刘金龙被改判30年有期徒刑,周建辉、许冠雄、郑盛丰三人分别改判为20年、9年、14年有期徒刑。
得知判决结果,悲愤的王薇君当庭拍打椅子,哭着跪在地上狠捶地板,高呼“我不接受!”事后她迅速联系媒体开发布会,公开王昊尸体背面照片,质问法官,“我心都要碎了!为什么!对小孩伤害成这样,还是良心未泯吗?!” “台湾司法已死,我会不停地上诉。
” “我绝不和解,我也不提民事赔偿。
因为你们赔不起,谁也赔不起这个孩子。
”
(王薇君在新闻发布会上痛哭) 2012年11月,王薇君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她带着尸检报告,表示可以证明王昊被送医时已经死亡4-6小时,同时准备了新证据,证明“刘金龙等人有杀害王昊的直接或故意的认定”。
终审开庭前,谢国栋立委承诺会帮助王昊家属求得正义,他在脸书上发起了联名上书要求四名嫌犯立即判决死刑的活动,截止2013年初,已经有超过50万人参与该活动。
只是公众舆论和家属眼泪没有动摇最高院法官的心,2013年7月10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四名罪犯被送往监狱服刑。
(400人在司法院门口静坐抗议二审结果)
她主动打电话到派出所,表示“不想逃了”,只希望能见儿子一面,送她去医院的人还是当时未被捕的刘金龙。
最终她没有见到王昊,因为她是被通缉人员,直接送入监狱收押。
但2012年3月,潘美芳就申请保释出狱待产成功,因为当时她已经怀有刘金龙的孩子,孕程5个月。
怀上这个孩子的时间,正是在王昊被虐打的21天里。
之后,在王薇君为起诉刘金龙四人奔走时,潘美芳没有再出面。
她待在家里保胎,并生下女儿。
根据台湾刑法第114条、监狱行刑法第11条,犯人怀孕5个月后直到生产后两个月可具保停止羁押、暂缓执行的规定,等检方终于可以要求潘美芳回监狱时,她先是拒绝,之后直接人间蒸发。
2013年6月,检方再次拘提无果,潘美芳又成为被通缉人士。
那么在她次年被捕之前,潘美芳躲在哪里?靠什么生活?答案很显然,还是依附男人以贩养吸。
2013年下旬,潘美芳在逃亡途中遇见了38岁的毒贩王贾杰,之后两人开始同居,一起贩毒吸毒,2013年11月,她怀上了王贾杰的双胞胎。
到2014年被捕时,潘美芳已经怀有6个月身孕,被捕的她再次逃过服刑。
抓捕现场,她交出身上藏有的225.87公克海洛因及776.4公克安非他命后,先想对警员行贿,“分你们10万,能不能别扣那么多毒品?”,见被拒绝,又改口称,“我只想做最后一次(贩毒)......(我想)做个好人,天不从人愿。
”
想做个好人的潘美芳很快交了3万元保释金出狱,接着又消失了,台湾现行的法令没有办法对她进行任何强制措施。
担心“王昊事件”再次重演的新北社会局工作人员只能多次联系她的朋友,询问她的近况,希望能追踪她到孩子出生,以此来保证孩子安全,评估由社会局还是潘美芳家属抚养。
潘美芳最后一次通过中间人回复社工时表示,“我的经济足够养活孩子,至于怀孕后期的照顾,我会考虑你们的建议,搬回家和我妈妈一起住。
”此后又无消息。
王昊事件刚被曝光时,潘美芳一直以一个“后悔的母亲”形象出现在媒体视野中,她总是流泪痛哭说看错了人。
但我觉得,潘美芳实际是自私的,孩子只是她钻法律空子,逃避惩罚的保命符。
根据办案警方调查,潘美芳一共有2段婚姻,育有5名子女。
她在每个孩子身边呆的时间都不超过一年,怀孕期间依旧吸毒,有3个孩子是在被通缉过程中怀上的。
她所谓的悔恨,慈母心,都是毒虫的面具,鳄鱼的眼泪。
就像在王昊事件中,她是个隐形人,人们讨论点在王薇君和刘金龙的据理力争上,却忽略了她的存在。
刘金龙是可恨的,但潘美芳没有强制要求刘金龙归还儿子,是因为对方的一句话,“孩子哭闹会引来警察,你想我们都被抓起来吗?”
时至今日,王薇君依旧没有放弃对公义的追求。
她的房间里立着一个相框,照片上是王昊开心笑着。
每次在公众面前出席,她都会提到王昊,提到当时的悲痛,“不要忘了昊昊,不要忘记他的痛苦,我们要保护孩子们不再受伤害。
” 在为侄儿维权的几年里,王薇君受尽冷眼。
有热血网友支持她,更多的是冷漠和恶意。
一审中她常被刘金龙恶狠狠地凝视,这让她始终害怕着自己有天走在路上会被刘金龙的小弟们跟踪捅刀。
从第二次开庭开始,她需要在凶手四人还原行凶场景时,用铅笔戳自己的手和腿,用痛意让自己冷静下来,不要哭,保持专注冷静,和凶手辩论。
二审时,法官会温言安慰发抖的刘金龙,却对她态度极差。
当她吼着“我不接受你的道歉!”法官喝令她不准这样做。
最高法审判结束后,在被害人保护协会志工的建议下,王薇君去申请领取被害人补偿金。
但在审议庭上,她被检察官接连质问,“不知道王昊妈妈跟你弟都吸毒吗?知道你弟前科这么多吗?孩子被带走,你们王家人不会报警吗?”实际上她的确不知道,因为潘美芳手上没有针孔,她也只见过几次到自己弟媳。
2013年,申领补偿金失败后,庭上检察官的这些话被媒体记录在一篇名叫《王昊惨死案,父肖想发丧子财》的报道中。
于是在ptt论坛以及fb等社交平台上,王薇君收到大量恶意留言,“你就是毒贩的姐姐,出来要钱的!”“请不要作秀了!”“你在炒作!”“你在法院门口静坐,就是想博选票,竞选议员!” 这些评论她都记得,但她没有退缩。
王昊的死让她从家庭主妇转变成为儿童及妇女权益保护者的先行者。
因为直面过昊昊的遗体惨状,她召集开创了公益组织“76行者遗体美容修复团队”,希望能让其他死者家属可以看着亲人体面离开,不要再受更多伤害。
她参与当地议员选举,致力于推动司法改革,推动《犯罪被害人保护法》修法。
从2012年开始,台湾大部分儿童、女性被虐待案,或是弱势群体维权案,她都参与过,出面为受害者争取公道和关注。
最近一次,是台湾高铁“太鲁阁”侧翻事件。
王薇君的一切努力都源自王昊案的遗憾,“我想尽力帮助所有无助的大众,更想借此疗愈救赎十年前无能为力的自己。
”
截止到发稿前,台湾已经修正了“虐童致死”问责的相关刑法,改进补充了“高风险家庭通告系统”的细节。
2012年7月27日,台湾儿少法中新增了一条条例,又名“王昊条款”。
儿童之父母、医护人及其他实际照顾儿童之人,有违反毒品危害防治条例者,于受通缉、羁押、观察、勒戒、强制戒治或入狱服刑时,司法警察、检察官或法院应查访儿童的生活与照顾状况,若查访发现异状,必须通知社政人员进行辅导,必要时须予以安置。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增订第54条之一
作案人对年仅两岁的小王昊手段极其恶劣,不负责任的吸毒母亲、残忍的母亲男友和他的瘾君子朋友们,联合导致了这场悲剧,两岁的小生命在痛苦中消逝…… 2011年11月1日深夜,两岁男童王昊的尸体被抛在台湾新店慈济医院的一楼急诊室病床上,被人发现时,他的身上已经遍布尸斑。
对他施暴的不是别人,正是母亲的新男友刘金龙和他的三个瘾君子朋友。
(台媒整理的小王昊受虐的疼痛指数)根据尸检结果,昊昊受到的虐待不仅仅是棒打棍敲,更像满清十大酷刑。
他的指甲被尖嘴钳拔掉,膝盖关节处被钉入二十多根铁钉,鼻骨断裂、四肢皮肤淤紫,都是铁锤敲打所致。
在王昊的血液里,法医还发现了海洛因、酒精、安非他命的成分(据庭审现场证词称,昊昊有两个指甲是被迫吸食毒品后,精神恍惚中自己拔掉的,而主犯们则把这个场景当作搞笑节目观看)。
但令人震惊的是,即使整个案子已经证据确凿,民怨沸腾,最后主犯刘金龙却从死刑被改判为三十年有期徒刑,十五年之后就能假释出狱,其余从犯时间最短的仅需坐9年牢。
门铃响过,一个不明所以的老妇人刚探出头就被长枪短炮围住,站在最前方的记者把话筒对准老妪,“请问你对自己孙子王昊被虐杀一案有什么看法?” 惊愕的王家人此时才知道,原来新闻里那个被弃尸医院的两岁男童就是家里最受宠的小孙子小只(王昊小名),而不久前他们才和儿媳潘美芳通过话,对方告诉他们,昊昊过得很好,不需要爷爷奶奶过来探访,自己也没有时间接待他们。
被记者“突然袭击”后,王母迅速向潘美芳打电话质问,在电话那头却得知,孩子母亲已经被警方拘留,因为她不仅是涉嫌王昊凶杀案的帮凶,还早已成为警方通缉犯。
(王昊与母亲潘美芳合影) 时间要退回多年前说起,2007年王昊父亲王辉(化名)与潘美芳相识,两人情投意合准备结婚,但遭到王家人集体反对。
因为潘美芳家世复杂,家风不正,父母亲戚包括她自己都有吸毒史。
被父母阻挠婚事后,王辉并没有就此放弃,他一意孤行,决定先生米煮成熟饭,让家人不得不接受潘美芳。
2009年5月,王昊出生了,潘美芳夫妇抱着刚满月的孩子回到板桥老家。
面对无辜稚儿,王家父母松口,让两人办理结婚手续。
或许那时的他们也希望孩子的诞生能让这两个不着调的年轻人重回生活正轨。
但对于潘美芳夫妇来说,他们并没有意识到组建家庭需要自己承担怎样的责任,一年之后,这个小家几乎分崩离析——2010年1月王辉因运毒被宜兰警方拘留判刑(另一说法是其主动替潘美芳顶罪),潘美芳在这起案件中被轻判,因身体和哺乳原因可以延期服刑。
在入狱前,王辉收到政府发来的家属生活情况问卷调查,其中有一条是是否需要将小孩交予政府抚养,他勾选了否。
随着王辉入狱,潘美芳很快带着王昊离开婆家人视线,并且拒绝让孩子与对方接触。
(王昊与母亲和爷爷奶奶合影) 在王昊奶奶与姑姑王薇君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其实王辉入狱前明确提到过,是想把王昊交给自己母亲抚养的。
但潘美芳并没有理会丈夫的意愿,而是带着儿子一起不告而别,之后再未与王家人见过面。
每次王昊奶奶打电话给潘美芳,表示希望可以带昊昊出来玩一下时,潘美芳要么不接电话,要么说没空,甚至2011年春节时都没让老人见到孙子。
那么带着孩子在外的潘美芳实际在干什么呢?她依旧浸泡在毒品中,以贩养吸,身边都是毒友。
大多数时间潘美芳身上的钱并不够购买毒品,于是她会主动寻找金主,用身体换取毒资。
这个人其貌不扬,身高1米6几,体重近90公斤,不仅早已结婚,育有一双儿女,身边还围绕着三个依附他吸毒的女人。
只因为刘金龙会不时提供毒品给她,潘美芳义无反顾成为他的第四个情人。
(被逮捕的刘金龙)或许是潘美芳生得美艳,又常年依附男人生活,颇有御男之术,刘金龙对她的迷恋逐渐超过对其他情人。
除了毒品外,刘金龙开始在外租房与其同居,每月固定给包养费,这正和潘美芳心意,她迅速带着儿子王昊与刘金龙过日子。
可能那时的潘美芳还有些为自己的魅力窃喜,因为刘金龙平时几乎不怎么回家,也少拿钱给家里,日常家用全靠他的妻子开面馆维持生计。
虽然自己是小三,但刘金龙妻子也并不过问,不找她麻烦。
两人同居生活具体情况,潘美芳被审讯时没有提到细节,但刘金龙有家暴的习惯,这是他邻居接受当地记者采访时专门强调过的。
刘金龙爱喝酒,酒品很不好,每次喝醉之后就会殴打妻子和儿子,甚至好几次因为闹得动静太大,引得邻居报警(我认为正因此,刘金龙妻子才不关心丈夫去了哪里)。
总之同居不到一年,见识了刘金龙残暴本性的潘美芳只想赶紧离开火坑。
她常对刘金龙说,等王辉出狱,自己肯定是要带着孩子回去的,毕竟两人还没离婚。
同时因为刘金龙即将被送入戒毒所观察戒毒,潘美芳也因没有按时报到服刑而遭到通缉,她更加频繁地提出要离开的想法。
可想而知,偏执的刘金龙把一切怪罪在了年幼的王昊身上。
他认为,是这个小孩的存在,让潘美芳对“前夫”念念不忘,要和自己分手。
那么只要自己挟持了王昊,情人就不敢再轻易逃离。
突然刘金龙在房门口朝她大喊,“弟弟跟我去买东西”,接着便和毒友周建辉拉着王昊出门。
因为儿子不在身边,潘美芳只能等着刘金龙带他回来。
可是过了几小时后,只有刘金龙一人回家,王昊不见踪影。
她向刘金龙要求交还王昊,而男友一直敷衍她说,他要两人单独好好过,儿子已经交由保姆照顾,很安全,“阿嬷很疼小孩,(现在你不用照顾孩子)这样你才能去工作(贩毒)”。
实际上此时的王昊在刘金龙毒友周建辉、许冠雄和郑盛峰的住处被囚禁,并且一直遭受着非人虐待。
最初几天,只有刘金龙一人对王昊施暴。
因为突然离开母亲,年仅2岁对王昊一直哭闹着要找妈妈,每次听到孩子哭声,刘金龙就对他进行体罚。
他先要求王昊原地踏步,一边踏一边要给自己打“一二一”的拍子,只要节拍不对,脚步停下,他就会用顶端尖锐的竹耙子打在王昊手心、手臂、小腿,或是直接扇耳光,最后演变成把王昊抓起来狠狠往墙上丢。
每次体罚,都要打到王昊流血才停止。
有时候是因为孩子哭,有时候是因为他们吸毒后精神亢奋,把王昊当成发泄暴力的出口。
四人用榔头锤向孩子的鼻子、手臂、小腿,用电缆拍抽打他的臀部、脸部和四肢,拉扯他的生殖器取乐。
随着折磨手段越来越无人性,刘金龙四人从虐打孩子获得的爽感阈值也逐渐提高。
他们开始想尽办法让王昊更加痛苦。
因为几人在修理厂工作,身边不乏铁钉等零件,这些铁钉最后都钉入王昊的膝盖后侧关节处,一共二十多枚。
同时王昊右手食指指甲被几人用尖嘴钳拔掉,之后再“好心”地用烧红的铁钉顶部烙在孩子指尖,意为“止血消毒”。
我认为刘金龙的丧心病狂,或许也与潘美芳对孩子的看重相关。
在王昊失踪的二十天里,潘美芳没有相信男友说辞,她多次追问哀求刘金龙把孩子还给她。
刘金龙告诉潘美芳,“如果你再说这种话,我就开枪把你杀死,我再自己自杀。
”而潘美芳则回应他,“你要杀我可以,等我看完昊昊最后一面,你杀我,我才死而无憾。
”这些举动最终让刘金龙更加愤怒,对王昊迁怒更深。
四人的临时住所几乎没有隔音,为避免引来警察,刘金龙几人除了用袜子堵住王昊的嘴外,还开始向两岁的昊昊喂毒品灌药。
周建辉会在吸食海洛因后,立刻抓住王昊的脸,往他嘴里灌进一大口毒气,怕药量不够,几人还喂他吃下安非他命,灌下白酒。
(王昊被灌毒示意图) 据一审法庭现场笔录,嫌犯之一的周建辉供述,当时他们看见王昊毒瘾发作只觉得好玩,“他药瘾发作了,在地上捡东西,捡十几分钟捡不起来,蛮好笑的”。
在工寮的地上有许多废弃砖块铁板,被毒品腐蚀到精神恍惚的孩子一脚踢到铁板上,掀起脚趾甲也毫无知觉。
当他坐在地上把自己被掀开的指甲一点点往上扳开拔掉,周建辉几人只在旁边捧腹大笑,说,“天啊,他竟然不会痛。
” 从母亲身边被掳走后,两岁零五个月的昊昊在这样清醒时的极度痛苦和被迫吸毒后的恍惚中循环了整整21天。
直到2011年11月1日,刘金龙四人带着王昊准备自驾到新北市三峡区玩,为避免高速路收费站的警察发觉车里有孩子哭泣,他们在路边停下,由周建辉抓住王昊身体,郑盛峰把水和海洛因以9:1的比例调和,直接向孩子身体里注射高于成年人能承受标准的毒品。
很快,王昊安静下来,呼吸也逐渐停止。
2011年11月1日晚10点28分,一辆面包车停在台湾新店慈湖医院入口。
刘金龙指使周建辉处理好孩子尸体。
门打开,周抱着已经出现尸斑的王昊下车匆忙跑进医院,趁无人注意,把他丢在一楼急诊科的病床上,迅速离开。
(周建辉弃尸画面)
另一边,慈湖医院的急诊室里,穿梭在病人之中的护士发现远处无人监护的病床上有个被黑色外套包裹的小孩子,脸朝下趴着,毫无动静。
等她走近把孩子翻过身,直接吓到大叫。
这个孩子面部肿胀发紫,鼻骨塌陷,唇腭裂,几乎分辨不清五官。
虽然生命体征全无,医生仍坚持全力抢救,可惜当晚孩子仍宣告不治身亡。
在医生对王昊急救过程中,他们发现孩子手指溃烂,身上布满乌紫瘀伤,明显这些伤口都是人为造成的,施暴者很有可能就是男孩的监护人。
在医院内找不到这个陌生孩子的家属,也不清楚孩子身份,他们向新店警方报案,并配合调取监控录像查明真相。
因为孩子死状过于凄惨,当地警方连夜从医院监控中锁定抛尸者周建辉的身影,查看近40处闭路电视画面进行追踪,确定了嫌疑人住所。
2011年11月2日,新店刑侦队警员冲进某处眷村,找到一间挂满儿童衣物的破厂房,将周建辉、许冠雄和郑盛丰三人抓获。
被捕时周郑几人一边大呼自己不是凶手,一边称事情都是刘金龙一人干的。
至于“小六”现在人在哪里,他们并不知情。
(郑盛丰被捕) 抓捕刘金龙的过程比其余三人的要艰难很多,监控路线中,他拐过路口后便再无踪影。
所以刘金龙身在何处?最终警方在之前周建辉几人居住的屋内发现了他,因为他认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
(王昊生前被囚禁的出租屋) 能找到刘金龙,还得益于一场车祸。
就在11月3日早晨,警方移交周建辉三人进看守所的同时,刘金龙开着租来的车在碧潭桥头和人发生剐蹭,急于脱身的刘某直接掏出现金给对方,并留下自己真实姓名和电话号码,表示如果不够就联系他,但现在不要再找他麻烦。
登记这场车祸的交警发现肇事者名字与被通缉的“刘金龙”相同,他们联系当地派出所,根据监控画面比对面孔,确认是同一人。
随后,民警从刘金龙开车的车牌号联系到租车公司,再在辖区范围内寻找这台车的踪迹。
在警察地毯式搜索的过程中,或许是想减轻刑罚,郑盛丰主动向警方提供线索,“他(刘金龙)可能会回我们之前住的地方藏着”。
果然,新店刑警在囚禁王昊的铁皮屋内捉住了正欲逃跑的刘金龙,并在他身上搜出三把手枪。
因为王昊尸身惨状引起台湾媒体轰动,实施抓捕当天,多名记者随着警方来到铁皮屋外等候。
等刘金龙一现身,愤怒的记者们冲破警方薄弱防线,把他压在地上围殴踢踹。
人们质问他,“你怎么下得了手的?为什么要这样打他?!”而刘金龙仍坚称“人不是我杀的!”。
当检察官指着解剖台上瘦到肋骨凸显的童尸问他们,“这是不是王昊?”王昊奶奶与姑姑竟无法辨认,喃喃道“我不知道”,因为孩子遗体“好像外星生物一样,根本看不出是个人形。
” 当时还在上小学五年级的王昊同父异母的哥哥,坚持要见弟弟一面,站在尸体面前他哭泣了很久,最后崩溃地问,“他们怎么这么狠?” 2011年11月9日晚7点30,王辉在三名狱警戒护下前往板桥殡仪馆见了孩子最后一面。
看到孩子,他甚至不敢用力触碰他的身体,只一边崩溃大哭一边说好后悔。
根据王昊的验尸报告显示,除了血液中测出海洛因、安非他命、酒精成分外,从头部到脚底,他几乎每处肌肤都有外伤。
“一、前额、右后颈耳后方、两颊、下巴、鼻梁、左上臂、左肘、左腕、左右手背、右大腿、两下腿、两脚背多处擦伤或挫伤。
二、两肘、两踝、两脚骨红肿。
三、右臂部擦伤后变浅溃烂,有些伤口结痂。
四、右大腿后上面、左下腿前面、左胸数条条形伤。
五、两脚底及左大腿有约20个似剪刀之类造成的针刺伤口。
六、左第一趾指甲拔掉、左食指尖掌面裂为两半,指甲下瘀血、左中指尖掌面裂为五块,指甲下瘀血、左无名指尖外侧皮肉裂开、右食指指拔掉,尖部皮肉碎裂,右无名指下方瘀血。
七、头部皮肤挫伤。
” 由于非直系亲属,王昊姑姑王薇君还被检方拒绝近距离见尸,与检察官一番争吵后,她才征得检方同意,在不触碰侄儿身体的情况下看已经尸检完毕的王昊。
这次见面,让她坚定了为孩子找回公道的决心,“这种伤是一辈子的.....我在解剖室,(看到)他根本不像是一个小孩,尸检照片上,除了胸口的地方比较有肉色外,其他都是黑的紫的红的,遍体鳞伤。
” “他的手指都是残破的,两条腿已经肿胀,牙齿已经残缺。
而且,他的眼睛无法合上!”在王薇君看来,孩子死不瞑目,可以见得他对凶手们有多少怨恨。
而直到王昊火化前,王薇君都没有办法合上孩子眼睛。
她尝试过用胶水黏住孩子眼皮,还在孩子耳旁告诉他,她会替他找回公道,但最后王昊仍瞪着双眼被推进火花间。
孩子入土为安后,怀着满腔愤怒的王薇君作为受害者家属代表,坐上原告席,连同检方一起向刘金龙四人提起诉讼。
(抱着王昊遗像的王薇君) 虽然被记者围堵打骂,在连续11次开庭审理中刘金龙几人却毫无愧疚之意。
王薇君不止一次被刘金龙眼神威胁过,每次路过她身边时,他会狠狠瞪住她三分钟,表情凶恶。
法庭上,面对新店侦察佐游斯凯列举出的证据,刘金龙四人全部否认。
法官:“孩子的指甲是不是你们拔掉的?”刘:“是他顽皮,手指伸进电扇玩被卷伤。
” 法官:“孩子指头都破了,为什么没送他去医院?”周:“有啊,我们拿铁钉烧红给他熔起来...(指头)就熟了,电视里都这样演。
”林俊宏(刘金龙律师):“他们用铁钉烫孩子的手,可能是为其止血治疗。
” 法官:“你们有没有打小孩?为什么下手这么狠?”刘:“潘美芳也打小孩,打得比我还凶!我只有轻轻打,王昊不是我打死的。
11月1日那天我不在现场,还打电话问周建辉王昊现在还好吗?他们都说王昊很好没事,谁知道晚上他就被送到医院了。
”周:“我们送小孩去医院,就是想救他的。
” 在关于孩子被强行喂食毒品的问题上,四人连同其律师团队坚称,是孩子主动要求吸食的。
周建辉:“昊昊看我们吸安非他命,就好奇跟着吸。
我们喂他毒品也是好心,他很疼,就喂他一点止痛。
”嫌犯许冠雄的律师李耀馨帮助补充道,“昊昊可能痛到自己吸毒止痛。
” 以上所有狡辩在一审法官孙正华处全部驳回,他认定,年仅两岁的孩子不可能自行点火吸毒,也不会知道毒品是否能止痛。
所谓送小孩就医,等孩子死亡6个小时后才去医院,实际上是弃尸,至于铁钉治疗一说,简直违反常识,难以相信。
(王昊被虐打示意图) 2012年6月27日,刘金龙四人一审判决中,因故意伤害儿童、虐幼等十多项罪名,刘金龙被判处死刑,永久隔离,周建辉坦白案情,被判处终身监禁,郑盛丰和许冠雄分别被判监14年及13年。
在宣读判决书之后,法官孙正华难得一见地在法庭上发表了800字个人感触,他说,“很难想象一个2岁孩子,是怎样承受一个成年人都无法承受地这种痛楚。
凶手毫无悔意,为自己辩护,简直视人命为草芥,一点人性悲悯都没有!”
而这次,正义曙光没有再降临。
得知判处死刑后,凶狠的刘金龙一下子改变态度。
他不再瞪着王薇君,凳子只坐三分之一,流着泪向法官要求,“想向家属道歉”,还对着王薇君鞠躬。
之后他在监狱里给王家人写了数十封道歉信,还做手工,皈依基督教,表明自己已经有悔恨之心。
这些举动均影响了二审判决结果。
判决书表示,“孩子身上的伤均不是致命伤。
孩子中毒时,刘金龙在电话中指示周、郑二人将王昊送医,足见其良心未泯,有教化可能。
”最终二审判决中,刘金龙被改判30年有期徒刑,周建辉、许冠雄、郑盛丰三人分别改判为20年、9年、14年有期徒刑。
得知判决结果,悲愤的王薇君当庭拍打椅子,哭着跪在地上狠捶地板,高呼“我不接受!”事后她迅速联系媒体开发布会,公开王昊尸体背面照片,质问法官,“我心都要碎了!为什么!对小孩伤害成这样,还是良心未泯吗?!” “台湾司法已死,我会不停地上诉。
” “我绝不和解,我也不提民事赔偿。
因为你们赔不起,谁也赔不起这个孩子。
”
(王薇君在新闻发布会上痛哭) 2012年11月,王薇君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她带着尸检报告,表示可以证明王昊被送医时已经死亡4-6小时,同时准备了新证据,证明“刘金龙等人有杀害王昊的直接或故意的认定”。
终审开庭前,谢国栋立委承诺会帮助王昊家属求得正义,他在脸书上发起了联名上书要求四名嫌犯立即判决死刑的活动,截止2013年初,已经有超过50万人参与该活动。
只是公众舆论和家属眼泪没有动摇最高院法官的心,2013年7月10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四名罪犯被送往监狱服刑。
(400人在司法院门口静坐抗议二审结果)
她主动打电话到派出所,表示“不想逃了”,只希望能见儿子一面,送她去医院的人还是当时未被捕的刘金龙。
最终她没有见到王昊,因为她是被通缉人员,直接送入监狱收押。
但2012年3月,潘美芳就申请保释出狱待产成功,因为当时她已经怀有刘金龙的孩子,孕程5个月。
怀上这个孩子的时间,正是在王昊被虐打的21天里。
之后,在王薇君为起诉刘金龙四人奔走时,潘美芳没有再出面。
她待在家里保胎,并生下女儿。
根据台湾刑法第114条、监狱行刑法第11条,犯人怀孕5个月后直到生产后两个月可具保停止羁押、暂缓执行的规定,等检方终于可以要求潘美芳回监狱时,她先是拒绝,之后直接人间蒸发。
2013年6月,检方再次拘提无果,潘美芳又成为被通缉人士。
那么在她次年被捕之前,潘美芳躲在哪里?靠什么生活?答案很显然,还是依附男人以贩养吸。
2013年下旬,潘美芳在逃亡途中遇见了38岁的毒贩王贾杰,之后两人开始同居,一起贩毒吸毒,2013年11月,她怀上了王贾杰的双胞胎。
到2014年被捕时,潘美芳已经怀有6个月身孕,被捕的她再次逃过服刑。
抓捕现场,她交出身上藏有的225.87公克海洛因及776.4公克安非他命后,先想对警员行贿,“分你们10万,能不能别扣那么多毒品?”,见被拒绝,又改口称,“我只想做最后一次(贩毒)......(我想)做个好人,天不从人愿。
”
想做个好人的潘美芳很快交了3万元保释金出狱,接着又消失了,台湾现行的法令没有办法对她进行任何强制措施。
担心“王昊事件”再次重演的新北社会局工作人员只能多次联系她的朋友,询问她的近况,希望能追踪她到孩子出生,以此来保证孩子安全,评估由社会局还是潘美芳家属抚养。
潘美芳最后一次通过中间人回复社工时表示,“我的经济足够养活孩子,至于怀孕后期的照顾,我会考虑你们的建议,搬回家和我妈妈一起住。
”此后又无消息。
王昊事件刚被曝光时,潘美芳一直以一个“后悔的母亲”形象出现在媒体视野中,她总是流泪痛哭说看错了人。
但我觉得,潘美芳实际是自私的,孩子只是她钻法律空子,逃避惩罚的保命符。
根据办案警方调查,潘美芳一共有2段婚姻,育有5名子女。
她在每个孩子身边呆的时间都不超过一年,怀孕期间依旧吸毒,有3个孩子是在被通缉过程中怀上的。
她所谓的悔恨,慈母心,都是毒虫的面具,鳄鱼的眼泪。
就像在王昊事件中,她是个隐形人,人们讨论点在王薇君和刘金龙的据理力争上,却忽略了她的存在。
刘金龙是可恨的,但潘美芳没有强制要求刘金龙归还儿子,是因为对方的一句话,“孩子哭闹会引来警察,你想我们都被抓起来吗?”
时至今日,王薇君依旧没有放弃对公义的追求。
她的房间里立着一个相框,照片上是王昊开心笑着。
每次在公众面前出席,她都会提到王昊,提到当时的悲痛,“不要忘了昊昊,不要忘记他的痛苦,我们要保护孩子们不再受伤害。
” 在为侄儿维权的几年里,王薇君受尽冷眼。
有热血网友支持她,更多的是冷漠和恶意。
一审中她常被刘金龙恶狠狠地凝视,这让她始终害怕着自己有天走在路上会被刘金龙的小弟们跟踪捅刀。
从第二次开庭开始,她需要在凶手四人还原行凶场景时,用铅笔戳自己的手和腿,用痛意让自己冷静下来,不要哭,保持专注冷静,和凶手辩论。
二审时,法官会温言安慰发抖的刘金龙,却对她态度极差。
当她吼着“我不接受你的道歉!”法官喝令她不准这样做。
最高法审判结束后,在被害人保护协会志工的建议下,王薇君去申请领取被害人补偿金。
但在审议庭上,她被检察官接连质问,“不知道王昊妈妈跟你弟都吸毒吗?知道你弟前科这么多吗?孩子被带走,你们王家人不会报警吗?”实际上她的确不知道,因为潘美芳手上没有针孔,她也只见过几次到自己弟媳。
2013年,申领补偿金失败后,庭上检察官的这些话被媒体记录在一篇名叫《王昊惨死案,父肖想发丧子财》的报道中。
于是在ptt论坛以及fb等社交平台上,王薇君收到大量恶意留言,“你就是毒贩的姐姐,出来要钱的!”“请不要作秀了!”“你在炒作!”“你在法院门口静坐,就是想博选票,竞选议员!” 这些评论她都记得,但她没有退缩。
王昊的死让她从家庭主妇转变成为儿童及妇女权益保护者的先行者。
因为直面过昊昊的遗体惨状,她召集开创了公益组织“76行者遗体美容修复团队”,希望能让其他死者家属可以看着亲人体面离开,不要再受更多伤害。
她参与当地议员选举,致力于推动司法改革,推动《犯罪被害人保护法》修法。
从2012年开始,台湾大部分儿童、女性被虐待案,或是弱势群体维权案,她都参与过,出面为受害者争取公道和关注。
最近一次,是台湾高铁“太鲁阁”侧翻事件。
王薇君的一切努力都源自王昊案的遗憾,“我想尽力帮助所有无助的大众,更想借此疗愈救赎十年前无能为力的自己。
”
截止到发稿前,台湾已经修正了“虐童致死”问责的相关刑法,改进补充了“高风险家庭通告系统”的细节。
2012年7月27日,台湾儿少法中新增了一条条例,又名“王昊条款”。
儿童之父母、医护人及其他实际照顾儿童之人,有违反毒品危害防治条例者,于受通缉、羁押、观察、勒戒、强制戒治或入狱服刑时,司法警察、检察官或法院应查访儿童的生活与照顾状况,若查访发现异状,必须通知社政人员进行辅导,必要时须予以安置。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增订第54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