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然冰母子双尸案:原配林黎云跨海行凶,伪造性侵现场?
近三十年前,25岁的青岛姑娘纪然冰与她年仅五个月的孩子在美国一间高档公寓内被人残忍杀害。四个多月后,此案才宣告侦破,纪然冰情人彭增吉的妻子林黎云因涉嫌谋杀被美国警方逮捕。
同时期,南加州发生了辛普森杀前妻案,两个案子几乎是同时在洛杉矶开庭审理,此案也被称为华人版辛普森案。
此案的审判一波三折,对于林黎云到底是不是真凶,至今有不少争议。除了法律问题外,此案也被某些媒体冠以“全球华人包二奶第一案”,一部分人认为林黎云丧心病狂,为了争风吃醋连婴儿都不放过;另一部分人认为纪然冰插足他人家庭是咎由自取。
很早前就有同学想让我写这个案子,但由于该案发生时网络尚不发达,网上能找到的中文信息太少。去年底我总算买齐当年在《侨报》工作的记者吴琦幸写的三本旧书(买回来才发现两本内容一样),书的内容最详细,因此主要参考它们。此外也在英文新闻档案网站上查阅了当年英文媒体的报道(如《洛杉矶时报》等)和网上的庭审视频等。
前半部分参考这些资料,对于互相矛盾的信息进行了辨别,以我自己的线索讲述这起案子的经过,后半部分是我个人对林黎云到底是不是凶手,以及该如何评价本案的三位当事人,给出的分析和看法。
(本文字数:8,207)
发现尸体
1993年8月17日,炎炎夏日,台湾富商彭增吉先从北京坐飞机来到香港,随后飞往美国,打算去看望纪然冰母子。纪然冰是彭增吉的情人,五个月前在洛杉矶一家医院诞下一子,随母姓,取名纪启威。
(纪然冰和她儿子,也是《海外孽缘》一书封面)
彭增吉在香港登机前给纪然冰打了电话。纪然冰的声音听上去十分开心,表示自己会开车去洛杉矶机场接他。不曾想,那个电话成了两人之间最后一次联系。
8月18日上午10点多,彭增吉搭乘的联合航空航班降落在旧金山机场。他趁着转机时,匆匆在机场商店为儿子纪启威选购了一只玩具熊,又立刻坐上美国国内航班,前往洛杉矶。
但是,当18号下午2点左右,他降落在洛杉矶机场后,却没有在接机口等到纪然冰的身影。于是他只能叫了出租车,前往纪然冰母子在橙县米逊威荷市的住所。
纪然冰租住在一个带公共泳池、假山、喷泉的高档开放小区。小区里有许多栋相似的新建两层公寓楼,而母子俩住在其中一栋的二楼的一间公寓。
彭增吉在下午两点半到达。他看到纪然冰那辆红色本田小车停在楼下,判断她在家,但上楼按门铃,却无人应答。他猜想,或许纪然冰带着儿子、搭朋友的车出去玩了,便在玩具熊的发票后留言,说自己在物业办公室等她,然后把发票夹在门上。
他带了行李找到附近的公寓管理处,自称是纪然冰的丈夫,希望能拿到公寓门的钥匙,但由于他的名字不在租约和应急联系人名单上,物业工作人员不能提供,而是让他在办公室休息等待。
他在沙发上打了个瞌睡,一直等到五点半,物业下班,依然不见纪然冰回来。物业工作人员只能把他请了出去,还笑道:“这下然冰回来要挨骂了。”
彭增吉没地方可去,只能继续在公寓门口和楼下来回走动,直到深夜十一点多。等了八个小时的彭增吉实在等不下去了,便再次踱回公寓门口,用力推了推门。没想到,门却推开了,原来它并未上锁。
接下来触目惊心的一幕出现在彭增吉的眼前。
纪然冰穿着无袖黑底白点连衣裙,斜躺在客厅沙发上,脚上没穿鞋子。她的胸前及左腰被大片血迹染红,一条血染的内裤被退到了大腿处。她的左手捂住胸部(警察拍的现场照片里左手是放下的),右手张开、横在身前,似乎要抵挡袭击,左脸有青肿,左眼张开,右眼微闭。
彭增吉在房子里转了一圈,没有看到儿子纪启威。他声称想打电话报警,却一时没找到电话,他奔出门去,敲开了邻居的大门。
邻居约翰正在看NBA,开门后见到一个亚裔男子满脸惊恐地说,他的太太被杀害,儿子也不见了。
约翰让他进屋借用电话报警。
8月18日23:35,橙县警局接到了报警电话。
据第一个到达现场的警察巴伦所言,他在23:40就来到现场,看到彭增吉正在公寓的一间卧室里来回踱步,巴伦立刻持枪上前,叫他出来,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彭增吉神情紧张地说:“我的儿子不见了。”
后来警察在婴儿床上发现了男婴尸体。这个胖胖的可爱男孩,双眼紧闭,右手严重充血,皮肤发紫。他的嘴巴里被塞了一件衣服,塞得很深,巴伦用了很久才掏出来。
来自中国的母子惨死在治安良好的富人社区,立刻成了当地的轰动新闻,也在平静的华人社区炸开了锅。
有邻居常常看到这个美丽高挑的亚洲女子独自推着婴儿车散步,一度猜测她和孩子的来历。而现在,她和那段不能见光的情缘,也随着这起凶残的谋杀案暴露在阳光下。
相识
纪然冰于1967年10月13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父亲是建筑师,母亲是医生,家庭算的上书香门第。
纪家三个女儿都培养得很优秀。姐姐纪可可(化名)在案发时是电机工程师,妹妹正在念大学。
1985年,18岁的纪然冰考上了青岛海洋大学的海洋化学系。在同学记忆中,她性格活泼,成绩优异,每年拿奖学金。
她身高1米72,网球、排球、篮球都很在行,尤其擅长排球,多次代表学校参加比赛。
许多见过纪然冰的人都提到了她的美貌,曾有人描述:高挑白皙,苗条秀丽,大眼睛,高鼻梁,乌黑长发带点天然卷,像个模特儿。
1989年,21岁的纪然冰大学毕业。当时改革开放不久,涉外的工作比较吃香。纪然冰通过层层选拔,进入青岛中外合资的五星级酒店“王朝大酒店”,担任公关及销售部经理的助理兼秘书。她的工作能力受到同事和经理的肯定。
工作第二年,她就遇见了改变她人生的彭增吉。
彭增吉于1943年出生在台南,比纪然冰年长24岁,是一家跨国电子通讯设备公司——程远电子公司的老板。据他自己对记者介绍,当年上海出租车上使用的移动对讲机都是他的公司生产的。
在台湾有这样一批商人,7、80年代去美国销售自家产品,到了80年代后期美国经济下行,而大陆又改革开放了,他们便纷纷前往大陆开拓市场。
彭增吉就是其中一员。他在新竹、台北有两家工厂,在上海、厦门、深圳、青岛、新加坡、美国圣地亚哥都有分公司。据猜测,在90年代初期,他的身家已超过两亿美元。
彭增吉已经结婚,太太是与他一起打拼了二十多年的台湾女子林黎云,比他小六岁。当彭增吉在大陆开展事业时,贤惠的林黎云留在台湾照看两家工厂。而他们的两个儿子则分别在美国加州的一所大学和一所高中读书。
认识的人评价彭增吉性格温厚敦良,沉默寡言,很有礼貌。曾见过他的记者吴琦幸(也是几本书的作者)这么描述他:“从外表上,看不出彭增吉已是50岁的人了。一头乌黑的头发,双眼炯炯有神,厚实的嘴唇紧闭,显示出一种信心和毅力,方方的脸庞上刻着几条风霜留下的纹路。说话的声音低沉有力,还真是一个有魅力和实力的男子。”
1990年8月,彭增吉在自己的经理以及犹太好友马乐伯(BobMarmorstone)等人的陪同下到青岛开会,共待四天。据彭增吉回忆,有天晚上,他们去海天大酒店的KTV唱歌,海天的一个经理介绍,可以叫上在王朝大酒店当公关的纪然冰。
他们的车开去纪然冰的住所接她。看到高挑的纪然冰上车,彭增吉对同行的马乐伯用英文评论道:“果然青岛姑娘都是大高个啊。”没想到坐在副驾的纪然冰听懂了,回头朝他们一笑,往旁边挪了挪身子,怕遮挡他们的视线。
彭增吉发现这个年轻女孩不仅漂亮,而且英语很好,心生好感。
当晚,他们三人加上纪然冰的一个女友,一同在酒吧喝酒、聊天。结束后,彭增吉又通过他的下属,邀请纪然冰和女友参加第二天公司的晚宴。
马乐伯在晚宴时就注意到,彭增吉对纪然冰似乎一见钟情,说话的声调和眼神都比往常温柔,时刻关注着纪然冰的一举一动。
交往
虽然晚宴第二天,彭增吉就回了上海,但此后两个月,他无论身在上海还是台湾,都和纪然冰私下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感情迅速升温。
彭增吉曾在给纪然冰的信中写道:“你年轻热情的精神,使我无法忘怀,每天晚上在梦中与你相聚。”
浓情蜜意时,他还称呼她为“冰宫里的小公主”,“然冰吾爱”。
两人似乎熬尽相思之苦,他说:“我很快会有一个10天与你相聚。”
于是那年10月,纪然冰收到了彭增吉汇去的300美元旅费,从青岛赶去上海与他见面,并一同去哈尔滨参加一个为期两三天的商展。
在旅行中,彭增吉买了两条长裙送给纪然冰,而纪然冰则回赠一件王朝大酒店的广告衫。此后也是这件广告衫导致林黎云发现两人私情。
1991年元旦,纪然冰说服了家人,离开她成长、读书、工作的城市,前往上海,担任程远通讯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执行秘书,而总经理是彭增吉本人。
彭增吉在一封信中写道:“让我们两人手拉着手向前,不管困难有多大,要为一个目的去争取。”
他后来称,这个“目的”只是指做一番事业,这也是纪然冰的心愿。
纪然冰在王朝大酒店的工资是90美元,按照当时1:4.78的汇率,大约是430元人民币。彭增吉给她开的月工资起薪是750元,高出了不少。同时彭增吉为她长包了静安寺的希尔顿酒店,月租高达1000美元左右,纪然冰一住就是九个月,从公司账上付了9000美元。在上海人均月工资也只有281元的1991年,这笔住宿开销可以说十分奢侈了。
出于对她的信任和对她能力的欣赏,彭增吉很快让纪然冰担任上海分公司的财务主管,而他在台湾两家工厂的财务主管一职,正是由他的太太担任的。
自从纪然冰到了上海分公司后,流言蜚语就传了开来。据其他同事说,从那以后,彭增吉的办公室门上就多了一块“请勿打扰”的牌子。
用其他人的眼光来看,纪然冰就是彭增吉包养的“二奶”。
彭增吉曾在案发后为纪然冰辩解,称她并不贪图他的财产,她本身聪慧、能干,对他的事业帮助很大。
1991年10月,纪然冰到美国参加培训,在程远通讯公司所在地圣地亚哥,学习财务管理及市场营销。后面我会写到,此次出国“培训”其实另有隐情。
1992年3月,她回到国内,两个月后就被派到青岛,筹建捷安捷电子公司。这个公司由彭增吉出资,由纪然冰任董事经理,马乐伯任总裁。有资料说公司一直到案发前都处于筹备阶段。
赴美产子
1992年6、7月,纪然冰发现自己怀孕。照彭增吉的说法,两人本打算在上海租房养胎,但怕人多眼杂,曝光私生子的事,于是纪然冰主动提出去美国生孩子。
1992年8月,纪然冰以彭增吉名下圣地亚哥分公司雇员的身份持商务签证,来到美国。她并未告知家人自己怀孕,而是骗父母自己到美国参加公司培训。
她到了美国后先住在一家旅馆,后来住进了一个合租独立屋的主卧,直到快生产前一个月,才搬出来,住到案发的公寓中。
那间公寓距离彭增吉夫妇那栋当年价值38万美元的豪宅不过5、6公里路程。
纪然冰到美国产子的费用都由公司支付,包括每月850美元房租和其他开销。她也确实很勤奋,哪怕有孕在身,也没放弃远程工作,周围人经常听到她给国内打电话谈论捷安捷的业务。同时,她还考了托福,准备去读工商管理硕士。在租房的表格里,纪然冰称自己的职业为自雇,每月收入2000美元。
1993年3月16日,25岁的纪然冰在美国纪念医院生下一个男孩,当时彭增吉陪在左右。纪然冰提出,想让孩子随自己姓。他们在出生证上分别列为父亲和母亲。
纪然冰在出院后,和彭增吉一起雇了一个叫李妈的中国保姆。之后,彭增吉很快回了大陆,李妈和母子俩朝夕相处了三个多月。
据李妈回忆,在这期间,彭增吉只去短暂探望过一次,但几乎每天都会和纪然冰通话,若有几天彭增吉不方便通话,纪然冰便怅然若失。她把感情全都倾注在孩子身上,十分疼爱他。
李妈曾好奇问纪然冰,彭先生是否有家室,她说纪然冰当时的脸刷得变白,并表示自己不知道。
(李妈公开接受电视台采访)
李妈自称在1993年7月20日左右辞职,但也有知情人说李妈是被辞退的,因为纪然冰嫌她爱打听私事,嘴又碎。
从李妈离开到纪然冰遇害的近一个月时间内,纪然冰一直在物色新保姆,却没找到合适的。所以案发当晚只有她和儿子独自在家。
纪然冰在美国期间认识了一个年纪相仿的在餐馆打工的女孩王娜,两人成为密友。纪然冰向王娜倾诉了自己和彭增吉的情人关系,并表达了想嫁给彭增吉的渴望。
就在案发前三天,8月15日(星期天),王娜和她的飞行员男友举行了婚礼,纪然冰当伴娘,推着婴儿车,带了儿子一同参加。
婚礼结束后,她陪新郎新娘去海边拍照,当时纪然冰羡慕地对王娜说:“哪一天我也能跟彭先生走上这一步!”
证据
警方对彭增吉审问了十个小时,了解到他持台湾护照,在圣地亚哥拥有一家电子设备公司,有个台湾太太,与纪然冰是情人关系。
根据其他人回忆的纪然冰生前的活动,尸体的状况,以及她胃里的食物残留,有过一万多宗案例经验的法医,把死亡时间定在8月17日21点至18日凌晨3点。由于彭增吉是在8月18日下午2点才降落在洛杉矶机场,自然有不在场证明。
在排除彭增吉的嫌疑后,警方放他回家。
关于本案的线索,我整理如下:
一,法医判断:纪然冰被刺身亡,身中18刀,另有一刀为擦伤。凶手把一件T恤衫塞进5个月大的纪启威的喉咙处,并用毛毯和枕头重重压住他的脑袋,估计长达四、五分钟才松手,致其窒息死亡。(可能因为有毯子遮盖,彭增吉未第一时间发现儿子。)
二,纪然冰的内裤被脱到大腿处,显示出猥亵或性侵的意图。负责收集证据的刑事专员富勒特意从纪然冰的下身、内裤及地毯上采集了分泌物,但后来并未检测出精液和其他人的DNA。
三,尸体旁边有奶瓶和毛巾。她的左肩下压着一条血染的奶巾,右侧沙发上放着一个奶瓶。
四,纪然冰身上穿着一件波点无袖连衣裙。据彭增吉和李妈回忆,纪然冰居家时穿的随意朴素,只有出门、会客或者彭增吉在家时,才会换上洋装并打扮。因此,警方推测她晚上可能会客。
五,卧室门口发现一个纽扣,但与纪然冰屋内的衣服都不匹配,来自外面的人。
六,在纪然冰公寓门外发现了一根染成棕色的长卷发,这不是纪然冰的头发,最终也没找到头发的主人。因为是在公寓门外,所以未必和本案有关,任何经过的人都可能留下。
七,据李妈回忆,纪然冰是个非常谨慎小心的人。她平时说话都轻声细语,唯一一次生气,是责怪李妈给一个送挂号信的邮差开了门。她时常叮嘱李妈出入要锁门,若陌生人敲门,都不要开门。本案案发是晚上,且只有母子在家,若是陌生人敲门,以纪然冰的性格恐怕是不会开的,因此这个人应当是她认识的人。
八,案发后的第二天早上,一名警察拍摄了36张现场照片。血迹从纪然冰公寓门内的地毯一直延伸到沙发。此外,大门外平台地上、大门内侧手把下方、大门外离地10厘米的地方、浴室门边及婴儿摇椅上都有。在客厅与婴儿室的门框上,距地面一米多高的地方有两处血渍。
在大门外有一个由极细小的血珠形成的扇形区域,以及前门外侧也有类似的小血珠区,警方推断是从身上直接喷出来的痕迹。检方后来推断,纪然冰在开门一刹那,凶手就拿刀刺向她的左胸,血液飞溅到了门外。她后退到屋内,倒在了沙发上,凶手进一步行凶。凶手在杀害她后,又进入婴儿室闷死纪启威。
九,现场提取到了70枚指纹以及不少脚印。由于纪然冰不太社交,认识的人有限,华裔女法医郭方之美把脚印指纹一一比对,全都找到了对应的人:要不是纪然冰自己的,要不就是她的朋友的,而她的朋友已经排除了嫌疑。所以,凶手很可能是戴手套、鞋套作案。
与之印证的是,警方在客厅茶几上采集到一枚塑胶手套的沾血水印。这个手套印的纹路呈钻石型,是家庭厨房常用的塑胶手套,但与纪然冰的厨房洗水槽内发现的塑胶手套纹路不同。由此可见,凶手心思细密,准备充分,自带手套。
十,在沙发下找到一把厨房用刀,刀的形状与伤口形状符合,但是刀上却又干干净净,没有找到指纹和纪然冰的血迹,此外在现场没有发现其他疑似凶器。
【没药花园】结合上一条看,我个人判断:凶手既然连手套、鞋套都自备,不太可能进入屋内临时找凶器。而且凶手离开时,把鞋套、手套一并带走,没有理由留下最重要的凶器。由此可见,这把刀可能是凶手从纪然冰家厨房拿了以后,故布疑阵丢那的。凶器也是类似的厨房刀,已被带走丢弃。
十一,细心的富勒发现,纪然冰的左臂上近手肘内侧有一块青紫色,在紫外线灯下有绿色反光,疑似含有体液。在尸体火化前,这块皮肤被切割下来保存。在仪器下,皮肤上显示出清晰的牙齿印,经检测有唾液。
由于唾液样本中的细胞数目太少,无法用传统的DNA技术分析,郭方之美(美国加州橙县警局法医处主任)决定采用当时最新的技术“聚合连锁反应法”(PCR)。这种技术可以复制部分DNA,使其样本变大足够分析。但因为当时技术还不成熟,实验室还在缓慢摸索中。
嫌犯
当记者第一时间打给纪然冰的姐姐纪可可,问她是否知道她妹妹有什么仇家时,纪可可脱口而出:“一定是彭增吉的太太干的!”
她为什么这么说呢?
原来林黎云早就知道纪然冰的存在,两人之间还发生过多次冲突。
纪然冰和彭增吉第一次出游时,曾把皇朝大酒店的广告衫送给他,但因为她试穿过,上面蹭了一点口红。林黎云在替彭增吉收拾行李时发现了这件汗衫,醋意大发,把广告衫撕烂。她还查了家里的电话账单,发现自从彭增吉回来后,有大量打给青岛的电话。
彭增吉声称这是个误会。林黎云逼问他送广告衫的人叫什么。彭增吉后来在法庭上说,因为当时他和纪然冰并未有亲密关系,所以他内心“坦然”,给了纪然冰的名字和酒店的电话。林黎云立刻打电话给纪然冰,警告她不要纠缠自己的丈夫。纪然冰当时否认两人之间有关系。
林黎云的警觉和干涉并没能扼杀这段感情。
1991年4月,在纪然冰已经为彭增吉工作三个月后,听闻流言的林黎云赶到上海,要求见到新上任的总经理助理和财务主管。三人在希尔顿酒店会面,这也是两个女子第一次见面。
此后,林黎云一再要求彭增吉从公司辞退纪然冰,彭增吉口头答应,却只是拖延。
1991年5月,林黎云以彭太太的身分打电话给纪然冰的姐姐纪可可,要求她将妹妹带回去,威胁否则“她将不会放过纪然冰。”这也是纪可可第一反应是林黎云作案的原因。
迫于压力,彭增吉和纪然冰不得不“假分手”。1991年10月,彭增吉对林黎云称,纪然冰已经离开公司,实际上,他把纪然冰送到美国圣地亚哥的分公司学习一个月财务管理和市场营销,并享受四个月带薪假期。公司负担了所有开销,额外给她2000美元用来买衣服。
虽然空间上分开了,但两人一直保持联系,一同出游,感情越燃越热。
1992年2月,彭增吉从台湾赶到美国相会,甚至把纪然冰接到自己在洛杉矶的豪宅中住了下来。然而,两人的快乐没有持续多久。第三天,林黎云打电话到该住所,纪然冰接听了。尽管后者没说话,但敏感的林黎云还是觉察不对劲,立刻从台湾飞到洛杉矶。
她撞见彭增吉和纪然冰正在家中同居,而自己的衣橱中则挂满纪然冰的衣服。失去理智的林黎云,用剪刀把纪然冰20多件衣服和鞋子全都剪毁,并与纪然冰陷入了激烈的争执。彭增吉当着纪然冰面,扇了林黎云一个耳光。
两个女子都深陷痛苦,彭增吉却依然没有打算结束这种局面。他先陪纪然冰去酒店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又回到家中安抚林黎云,陪她一同飞往台湾。
彭增吉临走前打电话让马乐伯帮自己安慰一下纪然冰。据马乐伯回忆,当他来到旅馆中,只见纪然冰情绪崩溃,有自杀倾向,不断重复念叨着:“我以为他会和我结婚的。”马乐伯送她去看心理医生,并告诉她,男人的许诺怎么可以相信?彭增吉是不可能离婚的。但纪然冰不听劝。
彭增吉在台湾住了几天,期间向林黎云许诺会和纪然冰分手,并让她离开公司。但接着他又来到美国,陪纪然冰住了一周,两人一同飞往大陆,中途还在香港住了五天。
1992年5月,彭增吉表面上让纪然冰回了青岛,实则暗度陈仓,出资让纪然冰在青岛筹建捷安捷电子公司。
这个新公司是在他和纪然冰、马乐伯三人的名下,计划在一年之后兴建面积3000平方公尺的两层楼厂房。显然,他并没有和纪然冰断绝往来的意思,反而在他和妻子共有的商业帝国之外,有意布局他和情人的商业版图。
纪然冰在1992年8月意外怀孕,不得不前往美国待产,她委托自己的姐姐纪可可为总经理,而自己则作为雇员,继续领取薪水。
彭增吉在自己家附近的小区替纪然冰租了一个公寓。纪然冰8月18日被发现身亡,而巧的是,平时都住在台湾的林黎云,8月15日刚到洛杉矶,案发时就住在5公里外的家中。
那么,警方是如何锁定凶手是林黎云的呢?她又为何多年来一直喊冤?
逮捕
由于凶手小心谨慎,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所以警方手上唯一有用的物证,就是那个带唾沫的齿印。警方比对了林黎云和彭增吉的齿模档案,发现齿印与彭增吉差异大,和林黎云的齿模却十分匹配。但因为不是完整齿印,误差率太高,不足以成为认定凶手的证据。
当时大家都在等待郭方之美领导的法医团队对唾液进行DNA检测的结果。
华人圈里议论纷纷,许多人认为凶手就是林黎云,纪然冰遇害的起因就是与彭增吉的这段感情。纪然冰的家人到达美国后,也公开指责彭增吉。
彭增吉则坚信纪然冰遇害与她在美国的交友不当有关,凶手另有其人。他不断催促警方破案,替他和家人澄清流言蜚语。
四个多月后,唾液的DNA分析终于有了结果!
此时,彭增吉和林黎云已经搬回台湾居住,美国的房子也租出去了。警方不动声色,为了骗他们回美国,打电话告诉彭增吉,案子一直没线索,需要他们回来一起找私家侦探,因为例行公事还要给他们夫妻俩再验一下血。
据书中描述,林黎云表现出不安的神色,不情愿去,但是彭增吉急于证明自己和家人的清白,要求林黎云必须和他一起回美国。林黎云没有理由拒绝,只能一同回了美国。
他们回来后抽了血,并且一家人都做了测谎,但只有林黎云连续多次测谎未通过。书中记载,其中一个问题是:“你是否知道纪然冰的住处?”林黎云回答:NO!但测谎仪显示她在说谎。
当警方宣布林黎云被逮捕后,彭增吉大为震惊。
当时,他和林黎云当着另一个警察的面,在房间里用中文交谈起来。该警察因为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中途按下了房间内的录音键,没想到却录下了林黎云近乎认罪的话。
下面选取了十分钟录音中的部分对话,供大家判断(源自《海外孽缘》一书)。
警:彭先生,你还有什么话,她要走了。
彭:他催着我走。你说,是不是你做的?那天晚上睡觉时,你摸我的手,我就觉得不太对,是不是?
林:是又怎样?
彭:你可以回台湾啊!可以拒绝啊!你是台湾人,在这里,连保释金都不可以……我去台湾时,你为什么不肯跟我说?你怎么会做这种傻事?(警员打断)
林:(不语)
彭:上次你去压齿模……已经告诉你了,所以你应该心里有数。
林:发生的时候你一直跟记者说你多爱她,她多爱你……她买一件猎装给你,你很喜欢,我看了实在很难过,好像把我当瞎子聋子,我也是人,我看到这个时候,感触很深,心里就生气。
彭:我看不是你动手的是不是?不是你动手的是不是?说你作五次测谎没有通过,人家用多种科技方法来证明这个,我在家里跟你讲的那个小红刀有没有发现?(wapi:此处疑似提到了凶器,家里少了一把刀。)
林:没有。
彭:如果不是你。你刚好去那边买汉堡包碰到她?跟着她回去的?有没有?确定吗?你有没有到过她住的地方?没有?手臂上的那个是不是你留下的?
林:他们说是我的。(wapi:未否认咬痕属于她。)
彭:那你说呢?我没讲他们呢?是不是你的?
林:你这样想知道?
彭:你什么时候到她那里去?
林:我是气你,气你!去年发生时,你还跟报上公开说你多爱她,怎么认识她……
彭:他们把我当嫌犯,我是说我没有理由去杀她。
林:她每次说“你们两人哪里像夫妻”,你根本没去关心我、注意我,你走你的,我走我的。你还跟她姐姐说,不管承认不承认,你都是她的妹夫,你要结亲家,不是结冤家,你还是要伤害我。
彭:我不相信你会做此事,我想办法一定要将我们家人的嫌疑先除掉,现在你完成你的心愿了,家破人亡,我的事业也到此结束。怎么会聪明一世,最终搞到这种地步?
……
彭:你有没进她的房子?没有?纪然冰有没有开门让你进去?有没有在门口争执?你有没有咬她的手?
林:她一直打电话给我,逼我跟你离婚。(Wapi:对以上追问未否认,只是把责任推给死者。)
彭:不是,我说那时你有去她房子吗?没有?
林:你的心愿一定要实现,我跟你讲,你不相信我讲……
……
林:你用行动表示,我问你是不是为她?
彭:我不是为她,是为我们的公司的事,为我们的事业。采购的东西送到马来西亚,送到台湾,又没有什么不对,为我们的公司又不是为她。
林:你们有小孩子,她就逼你跟我离婚。
彭:有小孩又怎么样?现在外面有多少人在一起有小孩?对不对?什么时候知道她有小孩?孩子是不是你做的?你什么时候知道她有孩子?星期一(指1月14日)上法庭,你要我留下来照顾孩子就照实告诉我,如果要我死就陪着你。孩子送回去叫妈妈照顾他们。
林:小孩子有什么……还不是你伤害了我?又不是你杀的。
彭:事情由我而起。现在台湾、美国、大陆没有我可以去的地方。
林:事情发生时,你还不是到处跑?
彭:我要想办法嘛!让我过日子啊!
(警员进出而打断)
彭:想不到事情到了这种地步!
林:谁让你这样做的!早在两年多前,你赏了我一巴掌,还让纪然冰看到,你这样伤害我……她在你面前不敢承认不是真心,所以我打电话去问她为什么不承认。我骂她会断子绝孙,现在果然应验了,你还是相信她真心对你?
彭:你什么时候在她手臂上留下这个?什么时候?我想我们没有机会谈了,没机会谈了。是下午、傍晚的事?你要告诉我,是她先拿刀子来砍你?你怎么找到她住的地方?你是去买汉堡包时碰到的?知道她住在哪里?她打电话告诉你么?(彭增吉首先提出,是纪然冰先拿刀子砍林黎云的假设。)
林:她告诉我住在一个很舒适的地方,靠近尔湾,生活过得很惬意,有游泳池……
彭:那你根据这个找到了她,是不是?你去问租房子的人?怎么找到她?什么时候找到?
林:在那一天看到她!
彭:在哪一天看到?在哪里看到?在Shoppingmall(购物中心)?在路上你开车时候看到她是不是?还是她推小孩子从家里出来的时候?
(警员催促彭结束谈话)
彭:吃一点东西,安定一下。
林:(开始哭泣)你说我们可以找律师?你给我找律师。
彭:(可能是点头,不语)
林:她先自己弄自己。
彭:她自己弄自己?为什么呢?她为什么要弄自己?
林:她自己跌倒。
彭:自己跌倒刺到胸口?她身上好几个伤疤,她身上不止一刀啊。
林:对! (Wapi:更像夫妻俩在合谋如何解释,才能圆谎。)
彭:为什么会这样子?好,现在不要多讲了,我找律师。要你跟我讲又不讲!
林:(大声哭泣)她用……孩子……逼我离婚……
彭:那你怎么咬她的手臂呢?
林:她拿刀子要杀我!她打我,我手上没有东西啊!(大哭)
彭:怎么她身上有这么多这个(指伤口) ?
林:我看她好像……她自己跌倒的嘛!
彭:是她自己跌倒刺到的?
林:是!
彭:那钮扣是不是你的?
林:钮扣不是。
彭:你几点钟到她那里去?
林:很晚去的。
(警员再度讲话打断,催促林黎云入狱。)
林:你不要讲,我不会承认!
(录音到此结束)
从上面对话可以看到,林黎云面对丈夫的质问,从头到尾都没有否认A在案发当日见过纪然冰,B到过纪然冰的住处,C咬过她,以及D目睹纪然冰的死亡。只不过她没承认自己谋杀纪然冰,而是声称是纪然冰先拿出刀要杀她,且是纪然冰自己摔倒,把自己刺死的。
这个摔倒的说法显然与19刀伤口以及现场的所有证据不符。
彭增吉知道妻子是凶手后,并没有流露多少对情人和私生子的痛惜和对残杀行为的愤怒,只是责备林黎云此举毁了家庭,毁了他的事业,随后便追问细节,疑似考虑起如何圆谎。
开庭
1995年7月31日,案发近两年后,本案才开庭。12名陪审员为5男7女,一半为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没有华裔。检方决定不寻求死刑,而是以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起诉林黎云。他们相信这样更可能让陪审团定林黎云的罪。纪然冰的父母得知后,曾表示失望。
彭增吉斥重金请了一个非常知名的70多岁犹太律师薛曼辩护为妻子辩护。在指点下,林黎云也在出庭时剪了直发,穿了浅色连衣裙,显出柔弱无辜的模样。
(图源:《海外孽缘》一书)
下面是双方各自的版本。
检察官莫可思路清晰,逻辑严谨。
他的版本是这样的:1992年林黎云就曾向马乐伯打听过纪然冰的住处,证明她一直有上门找她的打算。1993年7月(案发前一个月)彭增吉从台北家中打过电话给纪然冰,林黎云从账单上看到这个号码,也拨了过去,两人在电话中又起争执,纪然冰说自己现在生活愉快,住的地方还有泳池。
说实话,在南加州带泳池的公寓实在太多了,那么林黎云是怎么知道纪然冰的确切住址的呢?这个我没找到莫可的推断,我自己补充一下。据其儿子们的口供,8月17日白天,林黎云和孩子们在家附近商场购物时,曾以自己要去上厕所为名,支孩子先回家,她晚了15分钟到家。这段时间她干了什么?
我认为有两种可能:一,她可能用公用电话打到纪然冰住所,以谈判为名,要了她的具体地址。她不用家里电话打,是因为已起谋杀的心思,不想留下通话证据;二,也可能两人在商场偶遇,她看到纪然冰推着婴儿车,顿时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心生杀意。她支走了两个儿子,追上了纪然冰,以晚上谈判为名,索要她的地址。纪然冰一直渴望林黎云能让位,成全她和彭增吉,所以若林黎云说现在因为他俩有了儿子,自己愿意退出,纪然冰很可能会相信,给出自己的地址。
继续说回莫可的推断:得到地址后,8月17日深夜当儿子们都已入睡,林黎云携带手套、鞋套和凶器,前往纪然冰住所。纪然冰因为要和情敌谈判,刻意打扮,不想在气势上输掉。她没想到,自己一开门就遭到袭击,被刺中左胸。她连连后退,林黎云追着又连刺18刀。她奄奄一息时,林黎云还不解恨,冲动地在她胳膊上咬了一口。之后,林黎云脱去纪然冰内裤伪造性侵。此后,她又去纪启威房间,用足足四五分钟时间闷死婴儿。
莫可说道:“这是一起罕见的国际谋杀案,充满着嫉妒、仇恨、报复和凶残……其动机非常清楚,是由嫉妒而生的愤怒,纪然冰抢走了彭增吉对于林黎云的感情,林黎云起而报复,甚至连5个月大的婴儿都不放过,其手段之残忍,用心之狠,实属罕见。”
DNA证据是确凿的,而且林黎云自己也在录音中承认去过纪然冰的住所,那么,辩方要如何才能把这两点圆回去呢?令在场人吃惊的是,辩方律师薛曼说,咬人者不是杀人者!真正的凶手是彭增吉,而不是林黎云!
他的版本是:8月17日林黎云在商场偶遇纪然冰,然后支走两个儿子,追到纪然冰家。两个女人发生了争执,林黎云确实在纪然冰的胳膊上咬了一口,但后来离开时,纪然冰还活着。
8月18日下午2点,彭增吉下飞机来到纪然冰的住所,纪然冰精心打扮迎接他的到来。两人为离婚的事发生争执,彭增吉杀了坐在沙发上的纪然冰,又亲手闷死了自己的儿子。他清理身上的血迹,毁灭证据后,才假装去物业办公室要钥匙,制造不在场证明。薛曼认为法医鉴定的死亡时间不准确,其实是8月18日下午2点以后。
(图源:《海外孽缘》一书)
相信经常看没药花园的同学一定非常熟悉这种辩护策略了。譬如康奈尔学霸为保护母亲弑父,其律师却在法庭上把罪名推给他母亲(可点击阅读);譬如凯西杀女儿,其律师却在法庭上推给她父亲(可点击阅读)。其策略都是希望家中另一个爱被告的人愿意牺牲名誉,承载嫌疑,协助被告脱罪。
在美国法庭上,只要陪审团合理怀疑有可能是B干的,就不能判被告A有罪。至于到底是不是B做的,那就得重新走一遍程序,逮捕,找证据,起诉;而在法庭上,B也可以采取同样辩护策略,把嫌疑推给A。通过这种方式,A和B都可以脱罪。
薛曼为了证明林黎云的无辜,猛烈攻击彭增吉,称这个案子是“关于一个迄今为止最为残暴的人的贪欲、商业和邪念。”他说彭增吉不爱自己的情妇,哪怕林黎云主动提离婚,他也坚持不肯。现在纪然冰要分手,他担心她会拿走捷安捷的股份以及索要一大笔赡养费,所以杀了她。
(律师薛曼,图源:《海外孽缘》一书)
辩方的版本显然有不少漏洞,我指出其中几点:
一,检察官莫可问了纪可可和李妈,死者的洗澡习惯,得知她平时每晚睡前都会洗澡,有时早上起来也会洗澡。如真的如此,纪然冰怎么可能17号下午被情敌咬一口,一直把唾液留到18号下午被杀害时?当时正处夏季。就算她那天不洗澡,她难道不觉得恶心,也不擦洗一下伤口?
二,薛曼为了配合两个儿子说的林黎云独自跑开15分钟的时间,只能把咬一口的时间放在8月17日下午2点多。但纪然冰的好友王娜作证,17日下午3点多,她曾打给纪然冰电话聊了10多分钟,纪然冰情绪愉悦,丝毫不像刚刚和人争执打斗过。到了4点多,纪然冰又打电话给王娜,说到彭增吉刚打电话来,第二天就来看她了,十分快乐。王娜是纪然冰为数不多的倾诉对象,如果她刚刚被情人的太太上门闹过,情绪应当受影响。
(个人认为,林黎云确实在那个15分钟内和纪然冰交谈过,但只是约定晚上谈判,并未大闹。)
三,更可能是女性凶手才会想到脱下内裤,伪造性侵,引导警方认为凶手是男人。
四,彭增吉来美国探望母子,若刚下飞机不久就因为争吵而激情杀人,不太可能跨洋包里带着手套。(一枚厨房手套留下了钻石形状的血指纹印,不同于纪然冰家中的厨房手套条纹指纹印。)
五,捷安捷未开展业务,彭增吉总共只投入5000美元启动资金,分手不同于离婚,纪然冰根本分不走什么钱。而且据我观察,为分财产杀伴侣的都是夫妇关系,因为这样才有法律上被分财产之忧;如果是情人关系,通常是男方担心情人把这段关系捅出去,影响其事业(通常是公职或者国企)以及家庭和睦(通常妻子强势或掌握经济大权)而杀人。但是彭增吉是私营业主,捅出去对他几乎没影响,本来公司上下就议论纷纷了,而且妻子也早就知道了。说到底,若彭增吉真想抛弃纪然冰,不理她就行,她完全奈何不了他。因此杀纪然冰的动机不成立。
六,彭增吉更没理由杀死自己的亲骨肉,又不是穷困潦倒养不起。如果他一开始就不要这个儿子,完全可以在国内就阻止纪然冰生育,无需送她到美国待产;其次,如果是其他人作案,无论目的是劫财还是劫色,都没必要杀婴儿,婴儿又不能指认凶手。只有林黎云才有赶尽杀绝的充分动机:一是憎恨这是丈夫和其他女人的结晶,二是怕婴儿留下来会分走丈夫的爱和财产。
七,林黎云和彭增吉的录音对话中,表明纪然冰死亡时自己在现场,看到她摔在刀上,这显然不符合咬了一口就离开的假设。
综上,检方的版本才是和证据吻合的。辩方的版本只能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判决
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中,必须是12名陪审员全部达成一致,才能做出有效的判决。但是自从1995年9月19日,这十二人进入会议室开始闭门讨论后,迟迟没有结论。
九天后,法官终于宣布,12名陪审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此案流审。流审意味着,之前耗费的两个半月的时间,数百万美元的花费,以及控辩双方付出的心力,全都打了水漂。一切要从头再来。
后来媒体发现,12人中有10人认为林黎云有罪,只有两个男性陪审员不同意。其中一个黑人陪审员一直唱反调,似乎从一开始就故意要让案子流审,如果大家都说无罪,他也会说有罪。这也暴露了这种制度的漏洞,如此严肃重大的审判只能寄希望于运气好,挑选到人品、智力、心理、责任心都靠谱的非专业人士做陪审员。
控辩双方只能再次准备应战。在此前的交锋中,双方都暴露了自己的底牌,包括用什么招数,所以知己知彼,难上加难。
1996年2月28日,橙县高等法院重审此案,此前未接触本案信息的7男5女坐上了陪审员席位。薛曼还是延续之前的策略,指出凶手是彭增吉,而不是林黎云,而检察官莫可则是坚持林黎云上门杀人的版本。所有证人又重新出庭作证。庭审持续了两个月。
这次,新的陪审团在讨论了八天后,终于达成了一致的裁决:林黎云杀害纪然冰为二级谋杀,杀害纪启威为一级谋杀,罪名成立。法官判处她终身监禁并且永不得假释。
这里解释下为什么两个罪名不一样。按照检方的版本这应该是两个一级谋杀。但陪审团可能考虑到纪然冰存在一定过错,定两个一级谋杀太狠了。因此,他们把林黎云杀纪然冰定为因为争执等原因临时起意的故意杀人;但杀害婴儿怎么都说不过去,只能是一级谋杀。
林黎云本来很自信会被判无罪,听到这个判决结果后,立刻嚎啕大哭起来,大喊:“不是我!”据说,马乐伯向彭增吉转告了判决结果,后者只是久久不说话。
翻案
很快,林黎云就上诉了。彭增吉也曾为她写信向法官求情,希望能减轻量刑。经过长达三年的审理、听证后,加州第四区上诉法庭在1999年9月30日宣布:林黎云上诉成功,她的谋杀罪名被推翻。
是因为这三年中出现什么新的证据为她洗清罪名吗?不,主要原因是警方当年的办案程序有问题。
一,当年的关键证据之一是林黎云和彭增吉的录音。当年法院认为这个录音是合法的,因为他们是在警局的办公室,且有警察在场,并不是只有两个人的私密场合,那个警察是因为听不懂中文,才按了录音键;但是上诉法庭认为,这个证据是非法偷录的,违宪了,不能纳为证据。
二,调查人员审问了林黎云四个(有说九个)多小时,却没告诉她可以请律师等权利,哪怕她后来提出来要律师,他们也没理会。
基于以上原因,以前的判决被撤销了。这个案子又被发回了橙县检察官办公室,此时检方需要决定是否重新起诉林黎云(录音不能再作为证据),如果不重新起诉,林黎云将会立即被释放。
检察官莫可此时已是首席检察官,他做事很有毅力,决定第三次起诉林黎云。2001年3月中旬,此案的第三次审理在圣塔安纳高等法院开始。
林黎云的律师换成了更年轻的白人律师巴奈特,他的辩护策略和薛曼一样,提出彭增吉才是真正的凶手。
这次,巴奈特请到了自己的好朋友李昌钰出庭。刚刚结束的辛普森杀妻案十分轰动,李昌钰的证词让辛普森无罪释放,也让他自己名声大噪。
在1993年唾液DNA检测出结果时,郭方之美曾与李昌钰讨论,当时李昌钰夸奖他们做得非常认真。他在当时也曾对记者说过:“凶手一定是要有动机的,林黎云有这个动机。”
但此时,他站在法庭上是受到辩方的聘请。
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辩方可以找自己的法医、笔迹鉴定、心理专家、现场勘查专家作证。因此我们常常看到,明明是同一个现场,双方的专家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观点。毕竟只要不出现常识错误,怎么解读的灵活度是很大的。笔迹鉴定专家可以说80%像,也可以说40%像;精神鉴定专家可以说精神分裂,也可以说人格障碍。
据传李昌钰替林黎云作证的收费是每小时600美元,在辛普森案中他共收了25万美元,当书的作者吴琦幸向李昌钰求证时,李昌钰表示这些钱都捐掉了。
李昌钰根据当时警方拍的36张照片分析出以下疑点。
一,他认为在公寓门内踏脚地毯上有几滴圆形的血迹,显示是垂直落下,不属于检方说的进门就遭到刀刺喷溅的血迹(检方说是在门外的),而是凶手带走凶器时滴落的。
【没药花园】我相信李昌钰的专业判断,但也认为垂直落下和在门口遇袭不矛盾。这也可能是受害人中刀后从身上滴落的血,或凶手在门口刺杀后,拿着滴血的凶器追杀进屋时滴落的。
二,死者右脚边滚落了一只奶瓶,里面液体未化验,但从照片上看是棕色。李昌钰认为瓶子里是橙汁,并认为纪然冰不会在晚上喂孩子橙汁,因此,推测她是白天遇害的。
三,照片上垃圾桶里有一堆苹果皮,但没有显示果肉和果核,而纪然冰的胃里没有苹果,李昌钰因此认为来客是熟人,吃掉了苹果和果核,而纪然冰不可能请林黎云吃苹果。
【没药花园】首先,一般人吃苹果不会连核一起吃,更可能是那个苹果本身没什么果核。那苹果肉去哪儿了?我认为一种很大的可能性是:纪然冰削皮后做了苹果汁后装奶瓶给纪启威吃。五个多月孩子可以吃辅食了,加上苹果氧化,所以奶瓶里的液体是棕色的。至于妈妈会不会在晚上喂苹果汁,我认为并不能排除。
四,照片上,沙发垫上有一些血迹,李昌钰认为其中一个是血手印,而且拿自己的手比了比说,这是个男人的大手印,不是娇小女子的,所以现场至少还有个男人作案。
【没药花园】之前的专家没看出来血迹是手印,应当不是很清晰(没找到照片)。如果真的是血手印,血迹被沙发织物吸收后会形成晕染的效果,看起来更大,且凶手是戴着厨房橡胶手套作案的(这点上篇写过),也可能让手印比实际手大。
那么是谁杀了纪启威呢?李昌钰私下对书的作者说,婴儿饿了会胡乱吃东西,可能是自己不停吞咽毛巾(其实是件衣服)后把自己给噎死的。
我个人认为这种可能性也很低,就连狗饿死都不会去吞衣服,更别说婴儿身上被按压的淤青。确实有些两个月的宝宝啃手、啃衣服,但这并非是饿,而是因为口欲期,用嘴探索这个世界。任何人一旦把衣服吃到口腔就会难受,呕吐,这是动物本能反应,不太可能往下咽。
因为李昌钰的地位和声望,他的证词起了很大的作用。
控辩双方经历三个月的激战,十二名陪审团员中有四人认为林黎云无罪。最后又流审了!
此时大家都已经疲惫不堪。莫可认为这个案子证据确凿,林黎云就是凶手,他会第四次起诉,直到打赢为止。但法官提议,双方还不如坐下来商谈和解。
莫可也意识到,哪怕再一次开庭,也可能面临陪审团无法达成一致的状况。而林黎云一方则表示,有可能通过认罪来换取提前出狱。
2001年6月29日,林黎云承认自己激情杀害纪然冰和婴儿的两项罪名,法官按此罪名的最高刑期判其十一年有期徒刑。鉴于她此时已经服刑七年多,且在狱中表现良好,法官同意她在两周内出狱,此后驱逐出境,永远不得进入美国。林黎云听到新的宣判后立刻转涕为笑。
自从1993年夏天纪然冰母子被杀害,此案三次流审,三次起诉,终于在八年后画下句号。
彭增吉为了救妻子,前后花了上百万美元请知名律师、专家,多年与司法体系纠缠,利用其漏洞寻求脱罪。不得不说,有钱人在美国杀人后,重获自由的可能性远远大于穷人。
2001年7月15日,林黎云回到了台湾,与家人团聚。
虽然大部分人相信林黎云是凶手,但我确实看到也有人不信她是凶手。譬如一个在美国的台湾记者写道:“从摄影机镜头捕捉林黎云的画面时,看到她哭喊无辜的绝望与无助实在令人凄恻。我总想,若真的行凶,林黎云会如此声嘶力竭,无助地哭喊要回家吗?”随后话锋一转,他承认自己可能因为是台湾人,所以主观了。
是不是无辜还是得看证据,不能只看罪犯站在法庭上的表现。事实上,会演戏的罪犯数不胜数,不少都会痛哭流涕,大喊无辜。那是源自他们知道自己要坐一辈子牢/死刑后的绝望和无助,和有没有被冤枉没关系。
也有理性的分析认为:纪然冰身材高挑(172cm)、年轻,而林黎云身材娇小(不足160cm)、年长,怎么打得过纪然冰?会不会是有其他同谋?
留言中有人怀疑她雇凶杀人。
当年网络不发达,也没手机,一个英语沟通困难(她是后来在狱中自学了英语)、常年居住台湾的妇女,哪能这么容易在美国雇到杀手?说的好像遍地是杀手发的小卡片。案发时,她才到美国三天,知道纪然冰地址很可能是案发前一天,更来不及找到杀手。此外假设她早就知道地址,长期策划雇凶杀人,案发时自己留在台湾岂不更安全、有不在场证明?哪怕她在美国,也应该避免自己出现在现场,又为何承认纪死时自己也看到了?而且雇凶杀人的电话联系、现金提取等等,都很容易留下证据,被警方逮到。
有人怀疑她的两个儿子(一个20岁,一个16岁)之一也参与,是帮凶。我个人认为可能性也不大。林黎云虽然恨极了纪然冰,但她很爱儿子,不太可能让有着大好前途的儿子拿人生冒险。而且两个儿子一直独立在异国读书,相信有法律意识,可能会阻止母亲这么做。(两个儿子的测谎都顺利通过了。)
有些人觉得还有一个男性在场,主要是因为那么多年后李昌钰根据照片提出的大手论,以及两人身材差异。但我想说,虽然纪然冰更高大,但林黎云可是有备而来,持有凶器啊。而纪然冰一边喂奶,一边等着和情敌谈判,毫无心理防备,她很可能被第一刀刺中心脏后,就失去抵抗能力。而且战斗力不光是体力,还有精神。林黎云本是个刚烈、坚韧的女子,支持她发起攻击的是内心长期积压的恼怒和嫉恨,人在愤怒时的战斗力是不能低估的。
再以林黎云的性格看,她不太倾诉,爱脸面,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更可能一个人默默解决这件事。
无论是确凿的DNA证据,还是录音中的口供,或是作案动机,都清晰指向林黎云是凶手。我个人认为这是个很清晰的案子,因为被告有的是钱和司法体系长年累月斗争,所以这八年中也搅起了无数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