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被枪决的女会计汤兰英贪污了多少钱?
钱对于一个人来说是立足之本,没有钱就意味着没法生存,更谈不上生活,但往往钱又是最容易让人驶往迷途膏肓的添加剂,因为热爱无法放弃,因为贪婪无法自拔。
俗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话虽简单易懂,但面对重重诱惑下,落实起来却是难上加难,人类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是贪婪的,对于物质上的需求本就很多,也更加使得人们对于物质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占有欲。
欲望人人都有,对欲望的把控更是至关重要。如果这种欲望我们适当地利用,是极其有利于我们发展的,但如果任由其发泄,毋庸置疑,会对人本身或整个社会产生巨大的“负”作用,比如说中国70年代的贪官——汤兰英,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
一、前半生汤兰英逍遥富裕的生活
1945年汤兰英出生在南通的有钱人家,她家主要从事手工业,从小她就过着公主般的生活。在当时经济水平还相对低下的时候,汤兰英家的收入已经算得上是大佬级别了,富足的生活也是让街坊邻居投来了羡慕眼神。
在记录汤兰英的卷宗里有这样的内容:家中常备的菜都是几十上百斤的海鲜和肉类,赶集从不问价格。家中水果都是按篮子买。衣服都要按上时髦服装的标记,汤兰英每个月洗三次头,衣服一天换好几次。
家里有普通老百姓想都不敢想的奢望品:缝纫机、收音机、几十只保温瓶、八块手表和两辆自行车。除了家境好以外,汤兰英个人能力也很强,当时的女性,还是上过学的手指都数得过来,而聪明又勤奋的她不仅是高校毕业生,字还写得十分漂亮,说话更是有水平。
给人的感觉就是大户人家的书香小姐,除此之外,身材苗条,性感妩媚,肤色白皙干净,平时打扮得也很时髦,烫了一头洋气的卷头发,是当地有名的时髦靓丽美女,更是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信用社会计。
因此有很多男子爱慕她,被她迷得团团转。也有很多女子嫉妒她,甚至对她白眼,一直过着奢靡生活的汤兰英还时不时就跟着在苏州工作的丈夫外出游山玩水,本地人对她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据人回忆,当时有个本地的退休工人,汤兰英经常喊他去帮忙烧锅,随便留在汤家吃饭,因为汤家顿顿都是大鱼大肉,太油腻了。所以每次吃完饭后,这个工人都会跑到其他人家去要点素菜干嚼嚼,解腻。
每天从汤家门口经过的人,远远就可以闻到从她家里飘出来的鱼和肉的香味。此后马塘镇人慢慢感觉到了奇怪,对汤兰英既羡慕又感到疑惑,尽管家境殷实,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但像她这样话按理说早就败光了,那这些钱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呢?
二、汤兰英逍遥生活的背后竟是贪污
1970年以后,国家要求银行和财政合并,由此也就削弱了银行的作用,当时由于裁员,所以10间长期办公的只有她一人,所以钱和账都由她一人经手。
她慢慢地起了歹意,将银行的现金拿回家中供自家人使用,后来银行兴起了开支票支取现,但她依旧不知悔改,现金和支票不对账。这么明目张胆的做法,如果监督部门稍微落实和核查是很容易发现的。
然而,汤兰英贪污的钱除了拿回家中供自家人使用,还用来请客与送礼,早早地就用钱财收买了干部人员,所以领导不仅不管,还变成了汤兰英的保护伞。
那些领导,每次到马塘来都在汤家吃住,从不给钱和粮票,甚至还拿走自己单位的水泥和砖瓦给汤兰英盖房用,把单位的公款贪污了放到汤兰英身上。
在这些干部中,汤兰英还先后与他们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汤兰英家就像是性招待所,吃喝玩乐之后,还负责陪其床上睡一晚。另外,汤兰英对谁都“大方”,经常给邻舍送一些日用品,正是这些小恩小惠笼络了一部分群众。
直到1975年5月5日晚,县银行突击审查,才发现了层层包庇了十年的贪污,当晚汤兰英就被带到支行调查。第二天,汤兰英感到了危机,只好利用关系把其他单位的钱存入她所在的信用社,解决困难。
但尽管如此,县委对这一重大经济案件十分重视,还派出40多人的专案组,调查时间了长达半年,才全部弄清楚。汤兰英在信用社工作的10年间,利用其职务先后贪污4万5千余元,在当时来说大概就是一个普通工人一百五十多年的工资总和。
三、罪大恶极的汤兰英被处枪决
因为汤兰英贪污数额很多,所以轰动了全国,当时省委更是发出了红头文件,要求对其进行强烈的批判。如东县积极响应号召多次召开批判大会,将其罪行公之于众。
1977年7月15日,县人民法院判决其死刑,立即执行。听到宣判的汤兰英进行了上诉。1977年7月23日,南通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驳回了上诉,判决其死刑。
据当时法官回忆,1977年7月24日,汤兰英双手被反绑,胸前还挂着“贪污盗窃犯”字样的牌子,由武警从看守所押上刑车,一路上观看者人山人海,随后汤兰英被押到掘港镇北郊刑场,之后她在一声枪响下,流着眼泪,倒在了杂草地上就地正法。
贪污二字,似乎已经见怪不怪了,隔不了多久又有新闻爆出某某人,某某高管贪污了多少多少,这些往往是掉在了钱眼儿的人,作为贪污的人来说,他本身就已经拥有了可以让他去贪污的好工作,按理说生活质量也还算不错。
但就是有一些人想不开,就是敌不过内心的欲望和贪婪,明知道法网恢恢还贸然前进,换来了短暂的财富,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但真正需要他面对的确实一辈子的骂名和牢狱之灾,回想到底值得吗?哪怕一生碌碌无为,也请不要给社会各国家添乱。
嫌丈夫不浪漫,汤兰英贪污4万元找了7名情夫,终被一情夫举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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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生活是否能幸福,完全是个机会问题。一对爱人婚前脾气摸得非常透,或者脾气非常相同,这并不能保证他们俩就会幸福。他们总是弄到后来距离越来越远,彼此烦恼。你既然得和这个人过一辈子,你最好尽量少了解他的缺点。”
这是世界名著《傲慢与偏见》中的一段话,这段话说出了美好婚姻的本质。
所以有人说,只有不幸福的夫妻,没有不幸福的婚姻,不会经营婚姻的夫妻不可能得到真正想要的生活。
而不会经营婚姻的人往往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从而坠入深渊,走向毁灭。
1977年7月24日,因贪污4万元而被枪毙的小镇巨贪汤兰英便是一个例子。
让我们穿越时光的隧道,回到上个世纪60年代。
那个时候国家并不富裕,而且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如果能够端上铁饭碗,那将是一个令众人羡慕的职业,而汤兰英就拥有这样一份工作,她是江苏省如东县马塘镇信用社的会计。
汤兰英于1945年出生于江苏省如东县马塘镇,汤家是马塘镇有名的大户人家,但是其家庭成分并不好,属于富农阶级,在上个世纪那个讲究又红又专的年代,按理说汤兰英是无法进入信用社工作的。
汤兰英高小毕业,在现代看来,肯定属于文化水平不高的那种,但是在当时却算是有文化的人了,高小毕业也算是能拿得出手的文凭。
不仅如此,汤兰英还写得一手俊秀的好字,要知道当时没有电脑,都是靠双手写字,字写得好不好是衡量一个人文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因为汤家在当地有一定的人脉,所以汤兰英高小毕业后,家里人便托关系让她去马塘镇信用社工作,但是因为成分不好,于是别人便出了一个主意,如果嫁给一个军人,成为军属,那么进入信用社工作就顺理成章了。
当时军人的社会地位很高,一旦成为军属,那么成份问题就解决了,而且军属在当时安排工作具有优先权。
于是汤兰英便嫁给了一个军人,这样她便顺利地成为如东县马塘镇信用社的工作人员。
汤兰英虽然有了铁饭碗,有了令人羡慕的工作,然而汤兰英并不知足,她嫌自己的丈夫身材矮小,面皮黑,不大方,为人小气,特别是不浪漫、不懂生活情调,怎么看怎么都不顺眼。
而且丈夫长年在外服役,回家的时间少,长时间的两地分居,也使得夫妻关系不好,且日益恶化。
汤兰英长相秀丽,皮肤白皙,又受过教育,谈吐得体,又有一份体面的工作,算得上是马塘镇的一位“名媛”。
相比较其他人,汤兰英对穿着十分讲究,衣服在穿着之前,必须要熨烫的笔挺,那时电熨斗还不多,但是她专门买了一个电熨斗。
有时停电时,她就烧开水放到茶缸里,然后用茶缸熨衣服。
无论是服装还是鞋子,汤兰英都要区别季节更换,当别人都穿着粗布衣服时,她都是的确良、尼子料的好衣服。
为了凸显自己的地位,汤兰英特意购来上海一个服装商店的标识,按到自己的衣服上,显得更加时髦。
漂亮的外表,时尚的着装,使汤兰英怎么看起来都不像小地方的人,和她头一次见面的人往往认为她是北京、上海、南京等大城市来马塘探亲的人。
因为夫妻关系不好,于是她就找情夫,汤兰英婚后不久就与马塘镇建筑站负责人孙某有了婚外情,她先后与7个男人发生过“腐化”关系,不过汤兰英始终不肯承认自己是别人口中的“破鞋”。
汤兰英的丈夫在1970年转业时,本来可以回如东工作,但是汤兰英不让他回来,她的丈夫便留在了驻地苏州工作。
丈夫虽然不怎么回家,但是丈夫还是很爱她,会经常寄钱给她,供她日常开销。
但是细心的村民发现,以汤兰英的家庭收入,根本支撑不了她的高消费。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一件衣服四季穿、打补丁穿的不在少数,过年时能添置一件新衣已是令人欣喜之事,而她却翻着花样更换。
在饮食方面,很多人还没有摆脱“大锅饭”,温饱是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那个年代出生的人普遍矮小,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营养不良,笔者就是那个年代出生的,能吃一个鸡蛋就算是加餐了。
而当时的汤兰英家,则是过上了非常奢侈的生活。
汤家人口多,又都有稳定收入,她家一个月的收入差不多能达到200多元。这在现在看来不算什么,但要知道当时工人的工资每月大概在20到30元。
所以说,200多元的收入,在当时已经算是一笔非常可观的财富。即便如此,这些钱对于汤家奢靡的生活来说,还是少得可怜。
根据汤兰英案件的卷宗记载,汤家平日里常备的食材如下:
皮蛋、海蜇皮,香肠、香肚、咸肉、冬笋、鱼肚、蛏干、鸡、蛋等。
要知道这些食材在当时可都是高档货,尤其是像皮蛋、海蜇皮这种,是绝对的高档货,别人家最多买点少量尝尝,但汤兰英家皮蛋一买就是300个,海蜇皮一次就买100斤。
不仅如此,汤兰英买菜从来不问价格,要知道当时砍价是正常现象,即使是现在,在农村很多地区,仍然砍价。
即使是在北京的一些农贸市场,砍价也是非常正常的,往往越贵的东西,砍价砍得越多。
而汤兰英则不同,不管是价格低的蔬菜,还是价格高的河虾、鱼类,她一律不砍价,所以那些小商贩都很欢迎汤兰英去买东西。
汤兰英对人说:价格高低无所谓,只要保证新鲜、个大即可。
汤兰英对于看中的鱼虾,从不会一斤一斤的买,都是十斤起步,即便是普通人一年也舍不得吃一次的文蛤,汤兰英买一次也得半篓子才行。
那时体现一个家庭富裕水平的是炒菜用油,油水重不重是重要的标志。
对于普通人家来说,炒菜只放少量的油,那时的清淡不是为了养生,而是为了省钱。笔者小时候记得,只有家里来客人时,往往才会在菜里多放点油。
而汤兰英家里做菜,奢侈得让人难以想象,她不仅会在下锅时放一些素油,起锅时还会放荤油,有些菜甚至会放一些麻油调味,可见其生活水平之高,已经远远超过当时的平均水平,即使是县城里面的富裕家庭,也很难达到这种程度。
后来查处汤兰英时,工作人员曾走访了汤兰英的邻居,她家的邻居讲,每次汤兰英家生火炒菜,邻居都会知道,因为她家炒菜的香味要飘出院墙。
而路过的人闻到这股香味,都忍不住驻足,或暗自羡慕,或寻人打探,这是哪个单位的食堂,伙食咋这么好?当得知是汤兰家时,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汤府呀!
正因如此,汤兰英在马塘镇很出名,她到哪里往往就像明星一样成为焦点人物,别人羡慕的眼神、尊敬的神态、恭维的语言令她很是受用。
但当很多人都说她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这又令她感觉是命运的捉弄。
与很多有钱人对别人吝啬相比,汤兰英对别人,尤其是对邻居和熟人则非常慷慨,只要有邻居前来拜访,她必定会热情留下来吃饭,而且还多做几个菜。
如果别人来时没有赶上吃饭时间,她也会好烟好茶的热情接待,等他们离开时,也会给人家一点东西带之,总之不会让他们空手离开。
而汤兰英出门去看望丈夫或者外出游玩,有时邻居和熟人会让她给带一些小物件,她总是会欣然答应,带回来之后也从不收钱,而且还会随身带回来一些特产,分给左右邻居们。
如果有邻居在经济上遇到困难,她也会主动帮助,比如她有一位姓申的邻居,遇到了经济困难找到了汤兰英,汤兰英直接给他放了120元的信用社贷款,而且是那种长期不用还的贷款。
所以汤兰英的名声非常好,别人对她评价:有钱人、大善人,不仅人长得美,而且心肠好。
然而在这些表面现象的背后,则是她长期贪污以支撑她的巨额开支。而她的贪污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汤兰英婚后不久就与马塘镇建筑站负责人孙某有过婚外情,然而孙某意识到这样下去不好,意欲结束这种关系,但是汤兰英并不想,为了拴住孙某的心,汤兰英不断给他买礼物,真是又贴人又贴钱。
就汤兰英那点工资哪够用,于是她利用当信用社会计的工作之便从信用社拿钱。
汤兰英刚开始从信用社拿钱的时候也胆颤心惊,但是第一次拿过好长一段时间以后,生活还是那样波澜不惊,她也觉得并没有什么,慢慢也就不害怕了,于是就拿了第二笔钱。
到了1970年,银行和财政开始合并,并削减人员,银行的职能开始大幅削弱,而马塘镇的信用社只是一个很小的信用社,在人手本来就不够的情况下,作为会计的汤兰英也开始干出纳的活。
也就是说,在马塘信用社,汤兰英既管账又管钱,当时不仅法律制度不健全,而且监管力度也严重不足,所以马塘信用社的钱几乎是任其取用,可以说,汤兰英想从信用社拿走多少钱,完全看汤兰英的需要,看她的心情。
由于汤兰英的美貌与富有,便有更多的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先后找了7名情夫,而与此相伴随的是,汤兰英利用职务便利,在10年间将一间信用社贪污一空,公众的存款,沦为她一人享乐的摇钱树。
那么有人要问,她总共贪污了多少钱呢?她在10年时间整整贪污了4万余元。
4万余元在如今的条件下不算什么,但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根据当时普通工人月工资20、30元来算,他贪污的金额,大概是一个工人150余年的薪水总和。
那么汤兰英长期贪污,难道就没有人发现么?当然不是的,只不过汤兰英有对付的手段,那就是“广结善缘”和行贿。
广结善缘,就是经常请人吃饭,马塘镇当时流传着一首与汤兰英有关的诗,形容的正是汤兰英作为交际花的一面。
“龙井茶叶天天地泡,猫儿胡子嘴上翘,吃喝玩乐真逍遥,最后奉陪睡一觉”。
而对于可能举报的“危险”分子,汤兰英发现苗头后就给以甜头堵住嘴。
马塘镇有一位储户,他和别人说汤兰英有问题,这话传到汤兰英的耳中后,她有点惊慌,过了几天,这个人去信用社存钱,他的手里仅拿了40元钱,汤兰英却“自掏腰包”加了10元进去,给储户开出了一张50元的存单。
这下令那个人甚是感动,遇人就说汤兰英好话了。
而对于领导和干部,她也施展手段进行拉拢,当地的不少干部,都得到过她的大量好处。每逢节假日,她都会在家里摆宴请人吃饭。
如东县某局有位领导,每次到马塘工作都住在汤家,吃在汤家,从不给钱和粮票,他以自己的职权批给议价粮和饲料作为报答。
根据统计,汤兰英在十年间曾摆宴席180余场,也就是每年摆18场,每个月摆1.5场,这在当时物质匮乏的年代算是相当高的频率了。
汤兰英专门宴请那些能够为他“遮风挡雨”的干部们,在腐化他们的同时,将他们发展为自己的保护伞,为自己贪腐提供便利。
而在这些宴请的对象上,不乏有实力者和英俊潇洒的人,汤兰英丈夫又不在家,她就与这些人建立一种畸形的特殊关系,她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交际花。因此,汤府也被当地人戏称为“招待所”。
汤兰英本身也不是一位安分守己的女人,加上夫妻关系不好,她就找情夫来排解感情生活,她先后找了7名情人,这些也成为马塘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比如汤兰英与原马塘镇副书记、人武部长王某见面时,就主动放话表示:
“选这样的人作为终身伴侣,那是太幸福了”。
后来两人有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汤兰英为他流产一次,后来还产下一女,但是王某并不想和她结婚,因此她对王某印象不好,说他没道德、没良心,从此关系疏远,断绝往来。
汤兰英凭着自己的手段一次次化险为夷,当时的信用社也查账,有的还是比较大的检查,但都因为马塘镇银行办事处副主任赵某替其长期隐瞒,才得以蒙混过关。
1974年和1975年曾经有两次重点查账,赵某得到消息后就通知了汤兰英,汤兰英就以治病为由前往上海逃避检查。而赵某则贿赂查账的人,最终使检查草草了事。
但是纸里终于是包不住火的。
1975年5月,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突然来到马塘镇,对马塘镇信用社账目进行仔细审查,并核对出账面凭空减少库存现金余额3000元的事实。
有人要问,人民银行的这次检查为什么没有正常下发通知,赵某为什么没有事先得到消息呢?
因为这次查账是人民银行接到了举报,而举报人正是汤兰英的情夫范某。
范某为兵房供销社东安站负责人,此人长得颇为潇洒,汤兰英和他发生关系后,不断赠给范某衣服、鞋帽、布料等。
其实凡是与她有过关系的人,她都相当体贴照顾,买东西相赠。当时的人都戏称,“汤兰英是个名不虚传的二姑娘倒贴。”
与其他人不一样,这个范某比较敏感。
1975年5月初,范某在与汤兰英的交往中,发现汤兰英平时挥霍浪费,怀疑她在经济上可能有问题,便向如东县支行李行长反映,这个李行长是范某的叔伯兄弟。
李行长接到范某的举报后感到事关重大,他立即组织财会人员去马塘信用社全面查账,并将汤兰英带到支行调查。汤兰英预感到无法隐瞒,隔了一日,向查账组交出了支票存根和付款委托书24份。
汤兰英的贪腐案东窗事发。
但是令人咋舌的是,汤兰英贪污案被告发之后,抄家时她的家中只有简陋的几间瓦房,并没有追到大额的赃款。据当时的卷宗记录,汤兰英交代其所盗窃贪污的钱全部挥霍殆尽,无钱退赔。
她的赃款去了哪里?记者在卷宗中看到她的交代笔录:
1.请客180桌,3890元
2.送礼2400多元
3.外出探视消费2000元
4.婚丧喜事除人情外透支上百元
5.接济亲友300元
6.添置衣物3300元
7.购置高档衣物1380元
8.应收账款2825元
9.家庭零星开支9000元
10.日常家庭伙食透支28800元
这个案件并不复杂,而且事实也非常清楚,根据当时的通常做法,贪污1万元就得判死刑,而汤兰英贪污达到4万元,远远超过这个标准。
1977年7月15日,如东县法院判决汤兰英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这一判决,汤兰英极为震惊,当然也不服,她随即提出上诉,上诉的理由是她主动交代了,根据坦白从宽的原则,不应当判死刑。
仅仅8天后,南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汤兰英死刑,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当时的死刑判决,市级人民法院就可以直接宣判。
贪污4万元,这在当时是一笔巨款,此案在当时引起全国轰动,几乎是一夜之间,汤兰英这个名字广为人知。
汤兰英的宣判大会在如东中学进行,宣判的时候,如东县中学操场周围聚满了围观的人群。
只见汤兰英身着素服,留着一头短发,双手反绑在身后,胸前挂着一块写着“贪污盗窃犯汤兰英”的牌子。
与平时里的红光满面、花枝招展相比,此时的汤兰英判若两人,此时她年仅32岁。
宣判大会后,汤兰英被押在吉普车的后车厢上,由荷枪实弹的武警押送。
当路过街市时,人们爬上房顶争相目睹汤氏真容,会场上更是人山人海。
随着一声枪响,汤兰英被毙掘港镇北郊刑场,汤兰英年仅32岁的生命被定格在1977年7月24日那个炎热的夏天。
坊间流传,汤兰英被判死刑后,曾是部队军官的丈夫曾试图为她还款保命,却没有改变汤兰英被枪毙的命运。
嫌丈夫不浪漫,汤兰英贪污4万元找了7名情夫,终被一情夫举报枪毙。虽然此案已经过去了40多年,属于汤兰英的卷宗,足足有10大本。拂去灰尘,盒子封面上赫然写着,“汤兰英,死刑,立即执行”的字样。
时至今日,我们重新审视此案,会发现有许多令我们思考的地方:
1.一场婚姻,是两个人的结合,是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件,因此在选择配偶时,不能夹杂什么不纯的因素,一旦违心去夹杂不纯的因素,往往就会是悲剧的结局。而汤兰英的畸形婚恋造成她悲剧的重要因素。
2.人需要有进取心,但千万不应有畸形的虚荣心和争强好胜心。有一位民警说得好:“如果没有犯罪,他们都是普通人,也有过努力和奋斗,只是虚荣心太重了,犯下了大错。”
3.干什么事都要坚持底线,如果不坚持底线,往往就会坠入犯罪的深渊,作为工作人员,千万不能占便宜,不能有不劳而获的思想,不能利用职务之便行非常之事,人一旦失去底线一次,就会失去两次、三次,最后坠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汤兰英,被枪毙的真正原因?
死刑案件
1977年,7月,南通市的一所中学操场举行了群众们期盼已久的公审。台上是贪污犯汤兰英,台下是人山人海的百姓。
公审结果毫无意外的是死刑,汤兰英被荷枪实弹的武警带走,流下泪水的她知道,自己的生命就要终结,如今后悔无用,退路全无。
汤兰英其人
1945年,汤兰英出生在江苏南通某县。她出生没多久,新中国就历史性的成立了,妇女地位也空前提高,无论是学习、生活,还是工作都实现了男女平等。
生在红旗下的汤兰英从小接受了相对较好的教育,虽然只是相对较好,但已经足以为她带来一份稳定的工作。
二十岁的时候,汤兰英被分配到当地信用社工作,一切都是那么的顺风顺水。
贪污养奢
建国之初,一直到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里,国家的银行财政体系并不是十分完善,严格来说,银行单位的管理和制度水平并不高,其中就包括各地的信用社。
不完善的管理和不健全的制度被汤兰英钻了空子。汤兰英的工作兼管资金和账本,她利用所谓的“便利”堂而皇之地大行贪污来满足私欲。
据说,在那个物质还十分匮乏的年代,普通家庭能吃饱就算不易,有很多百姓连温饱都没有解决,相比之下汤兰英的家乡各种蔬菜、水果、肉蛋、水产几乎从来不缺。
不仅仅是吃,穿戴上各种衣服、鞋袜也是各式各样,连80年代初大家常说的“三大件”,她也应有尽有。甚至不光她本人,连她家中的姊妹也多少享受到了她带来的好处。
如此奢侈的生活,外人如何看不到呢?
以色侍人
按理说,汤兰英如此奢靡本应早早查处。
可是,有了贪污的钱,汤兰英又打起了组建自己小圈子的念头。凭借着出手阔绰,外加形象不错,出卖肉体和灵魂的她先后勾搭上六七位当地官员。
以至于所在信用社在整顿查账中,有官员安排她借口生病逃离南通,接着买通查账有关人员,本来的严肃调查,成了花架子,最终整顿草草结尾。
不久,上级又来调查,汤兰英和她的同伙如法炮制再一次躲掉。可以说,凭借着自己的姿色,汤兰英已经两次躲掉了法律的制裁。
东窗事发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虽然一些当地官员们吃汤兰英那一套,但老百姓可不答应。突如其来的举报带来了县有关部门的突击审查。
审查发现,汤兰英所在信用社账头上有数千块钱的窟窿。
当即对汤兰英带离审问,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虽然汤兰英坦白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但她仍然心存侥幸而不甘任命,仍然试图通过关系网来保全自己。
人算不如天算,关系网里的各个官员也被调查法办。
正义宣判
通过调查汤兰英,上级政府发现这是一桩大案。
于是,组织有关力量深入调查,理清楚了资金的来龙去脉,查明了涉案人员的所作所为。
原来,汤兰英为了满足个人物质上不正当的需求,经常以公肥私,导致信用社账面上金额不足,于是她又拆东墙补西墙,将各单位、个人的存款挪到对应账户上。
这种做法显然不可能填补被她贪污掉的窟窿,只能是滚雪球越滚越大。
由于汤兰英贪污数额巨大,在江苏全省、甚至全国发生了恶劣影响,当地政府将其行为昭示天下,最终判决汤兰英死刑,立即执行。
汤兰英不服,进行上诉。二审维持了死刑的原判,汤兰英终于被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