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贪官汤兰英贪财好色包养7个情人,汤兰英到底贪了多少钱?
贪污不仅可以发生在位高权重的人身上,一些基层官员别看官职不起眼,却可以小官大贪。
上个世纪70年代就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小官大贪案件,而案犯是一名镇上信用社的女会计。
按理说在这样敏感的职位上发生贪污,很快就会被查到,那这位22岁就踏入官场的汤兰英,是如何变成“贪婪英”的?又是怎么做到花公款吃喝玩乐10年不被查处的?
01.
1965年,江苏省如东县马塘信用社新来了一个女会计,是镇上汤家的二姑娘,叫汤兰英。她长相清秀,嘴甜人也机灵,又很会穿着打扮,是大家眼里的俊俏姑娘。
最初汤兰英对待工作很认真。因为聪明好学,她很快就掌握了会计的工作流程。信用社很小,平时没有多少储户,工作很是清闲。后来因为信用社职能分配不饱和,进行了裁员,最后只留下汤兰英一个人,由她全权管理信用社的工作。
不完善的管理和不健全的制度,被汤兰英钻了空子。她一个人经管信用社所有的帐目和钱款,从此就具备了贪污的条件。
最开始为了省事,她把来不及送银行的公款现金带回家,次日再去存。有时候买东西身上没有带钱,就顺手拿公款垫付,事后再补回去。
久而久之汤兰英越来越放松对自己的管理,没有人监管的情况下,她的胆子越来越大,把信用社当成了自己家,把公款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甚至在银行支取现金后不入帐。
于是,汤兰英就这样有钱了,还成了镇上的首富,过上了让很多人羡慕的衣食无忧的生活。如果这些钱都是她自己赚来的,那也无可非议,可是汤兰英享受的这一切,都是她违法犯罪弄来的。
02.
根据记录,汤兰英家中的常备菜单上,每顿饭都有鱼有肉,非常丰盛。松花蛋一次买300枚,海蜇皮一次买100斤,腊肠、腊肉、鸡鸭鱼、冬笋、鱼肚、蛏干、鸡蛋等之类的就更多了。她家也从来不缺新鲜水果,苹果、梨、橘子基本上都是整筐整筐的买。
想象一下,在上世纪70年代,绝大部分人吃饭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很少有人能吃得起肉。想解馋,等到过年过节的时候吃顿饺子就很满足了。
但对汤兰英来说,每日豪吃浪费是常态,这和那些穷苦人家相比,简直太讽刺了!即便是放到现在,对于大部分普通家庭而言,也达不到她这种吃饭大户的生活水平。
除了吃上很奢侈,她每个月到理发店洗头做头发也很频繁,成了那里的VIP,衣服每天不重样的穿换,光衬衫就20多件,洗过后用电熨斗烫得像新的一样。每次换季晒出去的衣服,好像百货商店橱窗里的样品。
家虽然不大,但各式各样的现代商品配备的很齐全,缝纫机、收音机、还有那时候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很奢望的自行车,人家有2辆,手表就有8块。
那时旅游还不流行,但汤兰英就过上了如现代般新潮的生活。汤兰英的丈夫在外地工作,他们长期两地分居,她经常借着去看望之名到周边城市游山玩水,吃喝玩乐,潇洒至极。
邻居同事开玩笑说要她带礼物,带土特产,她也大方同意。有人去她家串门儿,她也是大鱼大肉、好烟好茶的安排上,走的时候还要对方带点东西走。
一个镇里信用社的小公务员,家里也不是啥大富大贵的人家,就凭她的薪资,要达到这样的消费水平,哪能负担起!
03.
汤兰英知道这样肆无忌惮地贪污,迟早也会事发。别人找她借钱,100多块说给就给,还不用还,所以当地人尽管在背后嘀咕她,但吃人嘴短,拿人手短,这样镇上的人就闭嘴不提她做的事了。
1965到1975年在马塘农村信用社工作这十年间,汤兰英利用职位上的便利,先后贪污45000元。其实汤兰英这样的贪污手段很低级,只要加强监管和审查就是一抓一个准。
但问题的关键是,在一个小镇里这样明目张胆地放纵和挥霍,却能安全的生活十年都没有人管,这也是汤兰英为人处事的独到之处。
汤兰英不但热情好客,还是个交际花。为了掩人耳目,给自己贪婪的行为找保护伞,她利用自己的口才与美貌请客送礼,把很多高官迷得神魂颠倒,还发展了7个情人享乐,和他们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
如东县某局的一位领导干部,每次到马塘出差时,都不住企业单位安排的旅馆,吃住都是在汤兰英家,从来不给钱和粮票,但是会利用职权批给她一些福利。
马塘本地某企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也经常到汤兰英家用餐、住宿,同样也是不给钱、不给粮,但其酬劳很肥。
比如可以利用关系直接把汤兰英的亲戚好友介绍到单位工作,把单位的水泥和砖瓦给汤家建房子,把单位的公款放在汤兰英那里"存放"等等。
长此以往,汤兰英和这些人之间也有了默契,平常有空的时候就抱团各取所需,遇到事情时,就相互包庇。
1974和1975年的时候,马塘银行办事处的一位赵副主任在查账目时,明知道汤兰英有比较严重的经济问题,却不仅没举报,还为她充当保护伞。
他出谋划策让汤兰英以看病的理由溜去上海找医院看病,随后把负责查账的工作人员买通,汤兰英用来报答这些官员干部的,除了钱,还有她自己的身体。权色交易顺利让汤兰英解决两次危机。
在当地,大家戏称汤兰英家是接待站、旅馆,吃喝玩乐真逍遥,最后奉陪睡一觉。然而,令生活奢靡,贪财好色的汤兰英没想到的是,她最终还是被自己的情人告发了。
04.
1975年五月,作为汤兰英情夫之一的范某,因为汤兰英日常生活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怀疑她有比较严重的经济问题,因害怕日后被查会受到牵连,便先向县支行举报。
如东县银行工作人员突击检查,汤兰英无处遁形,整个信用社就剩下她东拼西凑来补账的9000元。至此汤兰英东窗事发,贪污的问题被曝光了,罪行昭然于天下。
在当时,4万多元可不是一个小数目,相当于一个人100多年的工资,如果放到现代,至少也有近千万元。
汤兰英问题曝光后,她曾打电话向马塘银行办公室副主任张某求助,但张某这把伞也没能救她的命,因为张副主任自己也已经被逮捕法办。
汤兰英察觉到事情危急,便主动向查账组拿出了支票存根及付款委托书24份,事情发展到这里,一起震惊全国各地的经济腐败要案逐渐浮出水面。如东县委会组建了40余人的专案调查组,调查时间长达大半年,涉案相关工作人员达10余人。
当时江苏省委发出政府红头文件,要求全力宣传和批判。如东县数次举行批判大会,对外公布了汤兰英的滔天罪行。
汤兰英一案被披露之后,因为数额巨大,影响也非常不好,直接轰动全国。如果当时有互联网热点的话,那“大贪官汤兰英”肯定是频繁热搜的话题。
05.
两年后的1977年7月15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宣判,被告人汤兰英以贪污罪,被判死刑。听到这个宣判,汤兰英蒙了,她以为自己不过是贪污,并不会被判死刑,为了活着她连忙上诉寻求机会。但是上诉被驳回,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决。
行刑那天是7月24日,在如东县中学操场先举行了批判大会,公开宣判她的罪行。大会结束后,32岁的汤兰英两手反绑被押上刑车,拉到县城北郊刑场执行枪决。现场围观群众人山人海,她胸口挂着"贪污犯汤兰英"的牌子,在一声枪响之后,倒在了杂草地上。
最后袒护包庇她的干部们也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凡他们禁得住诱惑,不成全汤兰英的“小镇巨贪”,国家的钱也不会被花个底儿掉!
可见并不是所有父母官都能被称为人民的好官,很多人当了官就用自己手中的权势去做一些伤害百姓,坑害国家的事。
就像最近上映的那部电影《扫黑之决战》里面的县长,嘴上口口声声说着一定要为大家做实事,背地里却联合自己的弟弟一起贪赃枉法。
在每一个时代都会出现这样的贪官坏官,他们在官场混的如鱼得水,爬上官位也不是为了为国奉献,为百姓解决问题,而是不断利用自己的权利去谋取更多的利益,把自己的私欲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扪心自问,怎能心安!
汤兰英到底贪了多少钱?
1977年7月24日,在如东县一所中学的操场之上,一名女犯人在武警同志的押送下,缓缓地走到了中央。而后,随着一声枪响,女犯人应声倒地,被就地正法。她是谁?又究竟犯了什么错呢?
这名被执行死刑的女犯人,名叫汤兰英。在被抓前,汤兰英是如东县马塘镇一个信用社的一名会计员。而这样一名普通的女职员,怎么会与巨贪联系在了一起呢?1965年,年仅20岁的汤兰英来到了马塘镇的信用社当中工作。手脚灵活,办事麻利的她是信用社里的出色员工,经常受到领导的表扬,在工作上也十分的努力。然而微薄的工资并不能满足汤兰英对消费的需求。因此,每天与钱财打交道的汤兰英,萌生了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钱财的想法。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信用社很大程度上都是为国家财政服务的,因此为百姓设立的业务一般很少,信用社的职员也不是很多。例如汤兰英所在的会计部门,就只有她一个人。由于职务的特殊,信用社内的所有财务都交由她一个人管理,这样一来汤兰英便有了贪污的机会。起初,汤兰英还只是小偷小摸,有所收敛。但是渐渐地,汤兰英尝到了甜头,便开始肆无忌惮起来,贪污的钱财越来越多,甚至直接将信用社当成了自己的钱库。
老照片
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了巨额的财富之后,汤兰英开始过上了奢侈的生活。首先最为直观的就是伙食上的改变,在那个大多数人还没有彻底解决温饱的年代,汤兰英就通过贪污,吃上了“山珍海味”。在变得“富裕”之后,汤兰英的家中就一直有吃不完的好东西。例如皮蛋、海蜇皮、香肠、咸肉、鸡蛋等等,要知道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寻常百姓家一年也不一定能够吃上一回,但到了汤兰英的家中就成了寻常之物。不仅如此,每次出门购物,汤兰英都直接采购大量的食材在家里囤着,餐餐都必须要有肉。吃的方面享受够了,穿得也自然不能落下。各种名牌服饰当然也是不用说,不管是什么材质的,都拥有一套合身的衣服,一天往往要换个几次衣服,有如同走秀一般。除此之外,各项家中生活用品也都配置齐全,仅自行车就拥有两辆。要知道,在当时哪家要是有一辆自行车,都会当成是大户人家,但汤兰英就拥有两辆。同时,收音机和手表这类的用品在汤兰英的家中也成了寻常之物,仅手表就有8块。
汤兰英
或许对如今的人们来说,这些东西都是再寻常不过的了,但是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汤兰英家中的这些,可以说是奢侈品了。然而作为一个在银行正常上下班的普通员工,为何能够过着如此潇洒的生活呢?这是当时马塘镇的所有人都感到疑惑的问题。但是他们不知道是,此时的汤兰英已经自己给自己开了支票,银行的库存现金,更是直接放在了自己的家里,完全将信用社的钱当成了自己的财产。如此猖獗的行为,为何却没有被揭发呢?事实上,汤兰英的上级领导早就已经察觉到了她的行为。而之所以放任不管,只是因为汤兰英通过各种方式,提前疏通了关系。汤兰英与很多的干部都有着联系,经常用自己贪污来的钱去给这些人送礼,而他们在接受贿赂之后,往往会“报答”汤兰英。除了经济上的往来之外,汤兰英还与许多干部之间进行着“权色交易”。不仅如此,懂得花天酒地的汤兰英还在外面包养起了情夫,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就这样,汤兰英利用各种手段为自己制造了一把大的保护伞,好让她进行贪污活动。曾经有两次面对上级部门的查账时,当时的马塘银行办事处的副主任赵某由于收取了汤兰英的“好处”,就帮她买通了查账的负责人,这才将汤兰英的罪行掩盖下来。然而对于汤兰英来说,似乎这些保护伞还是不能让自己安心,于是她甚至开始对镇上的群众施以“恩惠”。例如汤兰英经常主动给左右邻居送去一点日常用品。遇到一些家中有难,急需要用到钱的情况,她甚至直接自作主张将信用社的钱借给他们,至于还不还得上,汤兰英则从来都没有想过。只要是认识的朋友来这里存款,她都会“大方”地给对方多存一点。就这样,汤兰英用信用社的钱财,帮助自己笼络了人心,来让自己更加肆无忌惮的贪污。而她成为了镇上有名的大户人家。在一些受过好处的人的眼中,汤兰英还是一个热心的好姑娘。如此这般,汤兰英将自己的职务,变成了自己贪污的最好工具,而这样的犯罪行为,足足持续了10年。
10年之间,汤兰英先后贪污的在赃款达到了4万5千余元。这笔钱可能在现在的人们看来并不多,但是在那个月工资只有十几块、几十块,吃顿饭都只要几毛钱的年代,4万5千元,无疑是一笔巨款了。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多么高明的犯罪手法,最终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汤兰英的犯罪事件,之所以东窗事发,是因为她被人举报了。举报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她曾经的情人之一的范某。汤兰英与范某,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范某经常到汤兰英的家中伺候她,而作为回报,汤兰英则给予了范某不少的好处。
但是实际上范某并不知道汤兰英的犯罪行为,只是觉得她家中很有钱。但是慢慢地,范某发现事情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一个普通的小职员,怎么会这么阔绰呢?后来才发现,原来汤兰英是通过贪污信用社的钱,来过上这般潇洒的生活的。在得知这一情况之后,范某坐不住了。如此数目的赃款,如果真的哪一天被揭发,那么自己无疑也会受到牵连。于是范某干脆自己将汤兰英的犯罪行为公之于众,这才将她举报。在接到举报之后,组织上非常的重视,于是立即派人对马塘信用社的账目进行了突击检查,这一次信用社的副主任没有能够帮助汤兰英。因为这一次,怎么都瞒不住了。由于过度的挥霍,信用社中的存款早就已经入不敷出,甚至当一些人来取款的时候,都无法支付了,于是汤兰英的罪行一下就被揭发了。
汤兰英行刑现场
犯罪行为属实之后,如东县的领导人立即命令组织人员对汤兰英的犯罪活动进行全面调查,一定要摸清全部赃款的去向,严惩相关人员。最终,经过为期半年的调查,汤兰英的所有犯罪事实都被警方掌握。1977年7月23日,汤兰英被判处死刑,之后也就有了文章开头出现的那一幕。女贪官汤兰英:七十年代顿顿吃肉
贪官是最被百姓们深恶痛绝的,他们不仅私吞国家财产,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为无物,而且侵害了人们的权益。
追逐钱财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是以非法的方式获得的,终究逃不过法律和人民的制裁。
有些人当官是为了造福一方人民,有的人为官则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近些年,随着国家的反腐之风盛行,大批的贪官污吏统统下马,其中更是不乏一些小官职,大贪污的人。
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江苏也有这样一位巨贪的小官,她的名字叫做汤兰英。
汤兰英何许人也
汤兰英出生在抗日战争结束的那段时间,是江苏省如东县的一个普通女孩,因为江苏省的解放比较早,她算是在和平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
汤兰英生活在一个比较贫穷的小县城里,她从记事起就没有吃饱过饭,这种贫穷的家境,让汤兰英从小就对金钱高度痴迷。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女性的地位提高,汤兰英有了可以接受教育的机会,她也立下了要靠知识改变命运的理想。
但是在那个时代,虽然有了上学的机会,汤兰英也要每天跑到很远的地方去上课。
在学习上,汤兰英其实也算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了,她一直读到了高中毕业。在那个高考还没有恢复的年代,高中毕业,已经是相当了不起的事了。
汤兰英学成归来正好赶上了国家的新政策,为了大力扶持贫穷地区的建设,农村信用社的创立给如东县带来了一股新风。
因为学历比较高,又写得一手好字,汤兰英顺利进入到了信用社工作,成为了一名基层会计。
由于当时的社会环境,人才稀缺,凡是能识字能算数的人都进了信用社,但是信用社的员工还是远远不够。由此,汤兰英便一人兼任多职,不管是钱还是账本,都由她一个人掌管。
因为那时候县城里还没有银行,所以农民们只能把钱存在信用社里,可是汤兰英却不是个值得信任的人。
简单来说,虽然她的学历比较高,但是她明显没有与之相配的品德和责任感。
汤兰英毕竟从小就喜欢钱,又同时掌管了这么多钱,很快就迷醉在了金钱里,迅速想出了能把这些钱占为己有的方法——做假账。
来自一个小官巨贪
刚开始做假账的汤兰英还是非常小心谨慎的,只是先把公款拿出来用,下个月发了工资再还上。
但是汤兰英的贪念既然发生了,那就不会停止了,她的胆子越来越大,不断地把信用社里的钱私自拿回家中。
在那个人人还吃不起肉的年代,汤兰英家里的餐桌上早就有了“满汉全席”,什么鸡鸭鱼肉,在汤兰英的食谱里已经不足为奇。
而且她根本不掩饰自己的富裕,60年代闹饥荒的时候,外面的老百姓已经瘦得皮包骨头了,只能以啃食树皮为生。
她却依靠之前贪来的财富过得相当舒坦,甚至老百姓来求她施舍,她也一概不理。
持续几年的饥荒把老百姓都掏空了,汤兰英也无法继续去敛财,不过对于她这样只想着钱的人来说,搞到钱总不是什么难事。
她借助自己的公职不断向上级申请财政拨款,而且直接拿着信用社里的支票去省里、市里的银行兑换。
汤兰英很聪明,她知道想从国家兜里掏钱很难,于是她就率先贿赂了如东县的各种领导,从县里的,再到市里的,甚至省里的也不放过。
她频繁地向这些领导送钱送东西,甚至还邀请领导们来到自己的家里体验“顿顿吃肉”的生活。
收了汤兰英不少好处的领导们,也渐渐地对汤兰英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汤兰英侵吞国家财产。
汤兰英深知官场的规矩,在每一次大肆敛财之后,都会先给这些领导们分成,以便持续的打通关系,继续敛财。
用贪污来的钱,汤兰英先盖了新房子,直接把自己的新家变成了县市领导的招待所,每天都和不同的人夜夜笙歌,顿顿鸡鸭鱼肉,好不快活。
汤兰英花钱大手大脚,对生活质量也是提出了新的要求,电视和洗衣机在她家里随处可见,对自己从不吝啬的汤兰英早在70年代就过上了小康的生活。
爱美的汤兰英也喜欢置办衣服,她三天两次的往裁缝那里跑,只为自己能有漂亮的新衣服穿。
有的时候,她甚至在一天内能穿四、五套衣服出门招摇过市,甚至人们还发现她有八块不同的手表。
在那个大家去哪都还需要走路的时候,汤兰英一家已经有了两辆自行车,平常出门都是骑自行车。
而且这一次拿国家钱消费的汤兰英,她甚至还做起了慈善。凡是上门寻求她资助的人,她都予以支持,给钱给物。哪怕是借钱盖房,她也大度地全部支持,甚至不需要还钱。
有一次,她叫来了一个工人来家里修理物件,顺便在家里吃饭。那工人那里见过这么多的珍馐美味同时出现,一顿胡吃海塞之后,回到了家。
与此同时,汤兰英还经常请邻居们吃饭,见到人就给个几十块的,群众们虽不知道她的钱都是哪来的,但也愿意接受这样的馈赠。
就这样,汤兰英在当地的名声渐渐好了起来,自己也过上了富足的生活。奈何,汤兰英仍不满足,她不仅贪财,甚至贪起了美色。
人性的贪欲无止境——饱暖思淫欲
生活在小县城里的汤兰英也算得是一表人才,她与她的丈夫早早结婚,但是却因为丈夫的工作问题。
长时间的分隔异地,这也给了汤兰英放荡的机会,比如,在她向省里要钱的时候,也总会遇到一两个软硬不吃的领导。
汤兰英就把他们请到家里,好酒好肉先伺候着,如若还不行,她就亲自上阵,用自己的美色来贿赂他们,汤家的“招待所”也被群众戏称是“吃喝玩乐真逍遥,最后奉陪睡一觉”。
汤兰英的方法非常的奏效,在她长达十余年的贪污生涯中,从没有人举报过她。由于丈夫常年在外,没有什么别的追求的汤兰英,也是有些寂寞。
于是,本来就有一定姿色的汤兰英,包养了近7个男宠,她不觉得这会有什么不妥,反而乐在这7个男人之间无法自拔。
她在和她的男宠们发生关系之后,还体贴地给他们送粮、送医,甚至是补品,男宠们也在这样的生活中渐渐迷失了自己。
在如东县只手遮天的汤兰英,却没有想到,自己这样的大肆地为男宠们花钱,最终却会被男宠举报。
原来,有一位男宠早就对汤兰英的巨额财富产生了怀疑,担心她的行为会影响到自己。
于是,他就把汤兰英的情况报告给了上级,中央很快就向如东县派出了调查组,对象就是这位挥金如土的会计。
事情最终败露
面对突如其来的调查组,汤兰英慌了神,急忙去找曾经的“保护伞”求救。
可谁会帮她呢,那些领导们都是官场的老油子了,他们对汤兰英说“你一个人先把过错都全承认了,等你出狱了,我们再帮你重回巅峰。”
本来,汤兰英还寄希望于四处筹钱把赃款补上,听到领导的话以后,也选择了继续相信自己的保护伞。
但是检查组一查账才发现,这位小小的信用社会计竟然在十年间贪污了近5万元,这在当时绝对是个天文数字,而且信用社账面的上的金额只有个位数了。
国家知道以后,也是震惊不已,决定把她视为典型当众枪决,汤兰英这一下子彻底崩溃了,看着信用社账上仅有几块钱大哭了起来。
另外,政府知道像汤兰英这样的小官能在短短的时间内,贪污了那么多钱,背后一定有一条复杂的关系线。
检察官就对汤兰英说,如果她能把身后的人认出来,可以适当从宽处理。这时候的汤兰英也不管那么多了,把这些在他这里受贿、吃喝的领导们全部报了上去。
奈何,那些领导们其实早就知道了已经死到临头了,就先把汤兰英推了出去,自己则伺机逃跑。
最终,汤兰英的举报只抓到了寥寥几人,得知自己被领导们出卖的汤兰英躺在地上撒泼打滚,期望自己求得戴罪立功的机会,但是犯下如此滔天大罪的汤兰英难以得到人民的信任。
不管她有多么抗拒,审判的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人民法庭在经过两次审理之后,终于在1977年7月15日这天,汤兰英被宣判“死刑,立即执行”。
7月25日这天,一身素服的汤兰英,挂着“贪污盗窃国家财产”的牌子,在一声枪响之后,结束了自己罪恶的一生。
汤兰英爱财爱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终其一生都是为了自己的欲望。为官一任却没有造福一方,而是利用自己的职权大肆敛财。这样的人无论放在什么时候,都是会被人民群众所唾弃的。
我们追求自己的理想,追求钱财是很正常的事,但绝不能拿别人的牺牲来实现自己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