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吃人:60年代“杀伢儿”案,湖南澧县刘家远杀子烹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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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发生于湖南澧县,起初并未引起太多关注,随着北大法学硕士余习广关于该案的一段考证曝光,才在网络上流传开来。
不久,他所在的部队战败,刘家远也成为解放军的俘虏,经过一番教育,转变了观念,主动帮助解放军做事,新中国成立后,被批准回到家乡。
刘家远回乡后,分了土地,老老实实地干活种田,渐渐生活也有了些起色,娶妻生子,小日子也还过得有些兴旺。
但这好日子没过几年, 从1959年开始,由于苏联对中国的态度发生转变,蜜月期结束,以及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大饥荒。
1959年底,家中断粮断炊多日,刘家远老婆实在饿得受不住了,自己男人又没本事,指望不上,就丢下刘家远和儿子,跟着一个过路的男人跑了。
孩子天天哭,刘家远没办法,到处乞讨索要,但那个年代大家都没吃的,谁也顾不上谁,只能在野外找点吃的,还得靠抢。
1960年春节前后,家里粒米不剩,刘家远父子常常连清水煮野菜也吃不上。
大人都受不住,孩子饿得一天到晚哭哭啼啼,围着他要妈妈、要吃的。
刘家远心烦意乱却又一筹莫展,常常坐在屋里独自发呆,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大年三十晚上,哭了数日的孩子已经快没力气了。
刘家远后来交待,这些天里,他一听到孩子的哭声就烦躁不安,还经常出现幻觉,连做梦也是梦见白米饭、红烧肉和红烧鲤鱼,还常常把走在路上的人,看成是在动的猪,想吃肉都快要想疯了。
当时,他看到躺在铺上的儿子饿得就快要断气了,恶念顿生。
心想,反正儿子都要死,不如把他杀了吃了,让自己吃个饱肚子。
于是,他找来一把破菜刀,几刀就把儿子杀死了,肢解成几大块,用水洗干净,放到破鼎锅里煮。
刘家远说,那天晚上,他吃了顿过瘾的肉!第二天,邻居没见他家小孩子哭闹,连人影子也没照过面,感到有些奇怪,就到他家里看,这一看就吓坏了,只见几块砖头搭起的灶上放个破鼎锅,鼎锅里还煮着小孩子的手脚肉。
邻居赶紧跑到公社去报案,一行人回来时,将去后山上埋完儿子头部的刘家远逮了个正着。
刘家远被捕后,没有为自己的杀人罪行狡辩,还带着警察去后山指认了掩埋现场,警察当场把孩子的头挖了出来。
对于作案动机,刘家远说是不想让儿子再受罪了,并打算吃完了儿子的肉自己也死了算了。
案件事实清楚,嫌疑人也认罪伏法,最终,刘家远被判定枪毙。
枪毙前一天晚上,公家给他端了碗大米饭。
据同号的犯人说,刘家远先把米饭放在地上,祭了一番死去的儿子,嘴里不知道念念叨叨些什么,然后才几大口把一碗饭吃了个精光。
刘家远案在澧县影响很大,连续好些年,“杀伢儿”案都在民间流传,成了那个年代许多小孩子的童年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