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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邦迪吃人吗?泰德·邦迪对女性做了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647 次  作者:www.tl6.net
有同学看过这张照片。



这是一个浓眉大眼的英俊男子,眼含笑意,招手示意。

他的头发梳地一丝不苟、表情专注而认真。

如果不说明他的身份,我们可能会猜测他是律师、医生,或是警察。

但实际上,他的名字叫泰德·邦迪(TheodoreRobert"Ted"Bundy),是上世纪美国最出名的连环杀手之一。

他曾经横跨6个州、杀死超过30人,其中绝大部分为20岁左右的年轻女性。

泰德悄悄地杀人、分尸、抛尸、甚至守着尸体过夜,而警察最初却一直没有抓到他。

并不是因为警察无能,而是当身处人群中,泰德过得是与杀人犯截然不同的另一种人生:他谈吐不凡,富于幽默感,是名牌大学的优秀毕业生,主修过法律、心理学;他有从政背景,曾辅佐州长,也曾以名誉专家的身份参与奥林匹亚预防犯罪委员会;他有一个相爱的女友,还有一群温暖的家人。

这样正面的人物,最初一定不会被警察划入嫌疑人范围,加上种种其他因素(后文会讲到),间接导致了泰德的杀手活跃期长达数年。

有专家推测,泰德的实际杀人数量可能超过100人。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著名的连环杀人狂泰德·邦迪的双面人生。

有关泰德·邦迪的资料十分庞杂混乱,资料之间经常有出入,我在撰文期间尽量以权威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

(字数7909) 



童年之恶1946年11月24日,泰德·邦迪出生在美国东北部佛蒙特州伯灵顿市的一个非婚孕妇诊所。

他的母亲埃莉诺·露易丝·考威尔(EleanorLouiseCowell)当时22岁,没有结婚。

由于考威尔全家是虔诚的卫理公会派教徒,而非婚生育在教徒看来是不耻的行为,因此母亲埃莉诺把泰德丢在那里就走了。

三个月后,埃莉诺的父亲,也就是泰德的外公山姆·考威尔(SamCowell)觉得此事不妥。

他身为教堂执事,认为有义务将泰德抚养成人,于是想办法通过孤儿院将泰德又领回来了。

在泰德的出生证明上,他的名字是劳埃德·马歇尔(LloydMarshall),但实际上他的父亲是个谜。

埃莉诺家人也曾怀疑泰德是埃莉诺被强奸后生下的孩子。

为了避免流言蜚语,外公给了泰德自己的姓氏“考威尔”,因此泰德变成了外公的“儿子”,埃莉诺变成了自己儿子的“姐姐”。

许多连环杀手的童年充满疮痍,孤独、变态、折磨等因素充斥着他们人生前十几年时光,但泰德并不是:外公外婆对泰德十分溺爱,有求必应;舅舅身为大学音乐老师,熟悉各种乐器,也常在空暇时教导泰德乐理。

1952年,埃莉诺带着泰德搬到了华盛顿,在这里认识了后来的丈夫约翰尼·卡尔佩波·邦迪(JohnnyCulpeperBundy),一个老实巴交的厨师。

一年后两人正式结了婚,约翰尼也收养了泰德,从此泰德改名为“泰德·邦迪”。

虽然之后埃莉诺和约翰尼生了四个孩子,但由于泰德是长子,陪伴身边的时间最长,因此埃莉诺对他格外关照,约翰尼也将他视如己出,可以说泰德的童年是在自由和幸福中度过的。

 



(泰德和继父约翰尼·卡尔佩波·邦迪) 但邪恶的萌芽在泰德童年时已经长出触角:表面上他内向、害羞,实际上他对周遭事物有着强烈控制欲,一旦令他不如意他就要毁了它。

当时和泰德在一起的玩伴里,一部分孩子家境殷实,另一部分则比较清寒,泰德家就属于后者,加之泰德童年个子比较矮,体力不好,跑步、射击比赛都排末位,在美国的体育至上的文化影响下,泰德并不算受欢迎。

可是,小小的泰德当时的愿望是当美国总统,而且他确定自己能做到。

这种与现实的巨大反差让他内心充满了愤怒和自卑,所以他要“毁掉这群人”:他在大家经常一起玩耍的森林里挖了一个深坑,里面插满了尖锐的树枝,并在上面盖上一层草垫掩饰,等待有人掉进去——最终一个小女孩坠坑,右腿几乎被树枝劈开。

上了中学后,泰德学习成绩优异,相貌也越发英俊。

他交到一些朋友,也有女孩主动约他,但都被泰德拒绝了,他说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和女孩相处”。

他不喝酒、不跳舞。

大家对他的评价普遍是“很阳光、很聪明,只是很害羞”。

实际上,泰德的兴趣点正在发生变化:青春期的泰德不是对女孩没兴趣,他只是对正常的约会没兴趣。

他在接触了色情、暴力视频后不可自拔,不停在脑中幻想暴力性爱,开始疯狂偷窥女性,并给“偷窥任务”安排了详尽细致的时间表,上面标明了几点至几点哪位女性在做什么,什么时候去偷窥合适。

同时,泰德迷上了盗窃。

刚上初中时,泰德会偷一些小物件,后来他开始偷钱包、信用卡,并且盗刷信用卡来买些奢饰品,以维持自己富贵的形象。

泰德唯一正常的爱好是下坡滑雪,当然,雪具雪服都是他偷来的,缆车票也是他自己画的。

泰德在高中时还偷过汽车,那次他被捕了,进警局被教育了一番。

不过按照华盛顿的惯例,当泰德满18岁时这条犯罪记录就被删除掉了。

1965年,清清白白、害羞英俊的小伙子泰德来到普吉特海湾大学,学习中文。

 



(泰德的高中毕业照) 



初尝爱情泰德选择中文专业的原因是,他想与众不同。

但事实却令他失望:学校生活十分无聊,泰德被迫过着两点一线的日子,除了上课就是睡大觉。

1966年,不甘平庸的泰德转校至名校华盛顿大学,并认识了同校女生斯蒂芬妮·布鲁克斯(StephanieBrooks)。

斯蒂芬妮容貌出众、身材高挑,也喜欢滑雪,还是个富家女。

泰德开始追求斯蒂芬妮,两人发展为情侣。

 



(斯蒂芬妮·布鲁克斯) 到了大学期间,泰德一改高中时沉默害羞的形象,化身热衷于体育与政治的积极分子,组织多种社团活动。

后来据他所说,“只是用全情投入活动来压抑住心里的邪恶欲望”,这一期间的他也想过要正常的生活。

第二年,斯蒂芬妮从华盛顿大学毕业了,这时她已经对泰德有点腻烦,她借口要回到旧金山,提出分手。

泰德没有答应,他还申请了旧金山斯坦福大学的课程,要去旧金山陪她。

斯蒂芬妮不得不让他跟去。

泰德察觉到了斯蒂芬妮态度的变化。

斯蒂芬妮已经毕业,而他还是个学生,所以他迫切地需要社会地位的认证。

1968年初,泰德辍学了,他立志要从政。

没有学历、没有社会经验,现实狠狠地打了泰德一个耳光:他只能从事低工资的工作,他得到的最好的机会,就是当亚瑟·弗莱彻(ArthurFletcher,华盛顿州副州长竞选者)的司机和保镖。

泰德很努力地做这份工作,受到了弗莱彻的提拔。

好景不长,8月份斯蒂芬妮再次提出了分手,并彻底回到旧金山,不再与泰德联系。

几乎在同一时期,泰德得知了他的真实身份。

他在家中找到了他的出生证明(另有说法是泰德的堂兄告知他的),发现原来他是“姐姐”的孩子,是父不明的“杂种”。

弗莱切在竞选中失败了,泰德连司机这份工作也失去了,为了维持生计只能去当女装售货员。

感情、事业、身世的三重打击让泰德接近崩溃。

精神病医生多萝西·刘易斯(DorothyLewis)后来认定这场危机为“可能是其发展的关键时期”。

不过,泰德的帅气长相似乎对销售女装有一定作用,他的营业额很高,提成也不少。

有了一些存款后,他辞去女装销售员工作,报了费城天普大学的剧院艺术课程。

1969年秋天,他又回到了华盛顿,租了一间公寓,同时打好几份工。

公寓房东对泰德的印象很好,有时还会请他喝咖啡。

在房东眼里,泰德是个积极向上的年轻人,打几份工也不知疲倦。

但其实,泰德早已重操旧业:他房间里的衣服、家具、电器、音响、电视都是偷来的,打工只是他掩人耳目的道具。

1969年末,他在酒吧认识了一位很重要的女性,伊丽莎白·克洛普弗(ElizabethKloepfer),两人随后开始长达六年的恋情。

伊丽莎白来自一个信奉摩门教的富有家庭,24岁,离过婚,有一个3岁的女儿。

她和斯蒂芬妮性格大相径庭:斯蒂芬妮是个独立自主的新时代女性,而伊丽莎白性格安静,在男女关系上是个典型的小女人,因为曾经历过失败的婚姻,伊丽莎白很缺乏安全感,爱吃醋。

两人很快同居了。

 



(泰德和伊丽莎白) 泰德和伊丽莎白的生活却不怎么合拍,他们总会为了生活琐事争吵,有时洗衣做饭这种小事也会吵个不停。

争吵时泰德会暴跳如雷;冷静下来后又低头认错、主动做家务(与家暴男的特征倒是很类似)。

两人也没有什么共同兴趣,泰德后来说,因为伊丽莎白爱看书,他也跟着看了不少,浪费了他的时间。

但是泰德的心理产生一丝微妙的变化,有些心理学家指出,伊丽莎白家境好,而泰德刚得知真实身份不久,他对伊丽莎白可能是嫉妒。

泰德在一次争吵中承认他不是什么阳光大学生、也没有在写书(这些都是他追求伊丽莎白时编的谎话),没想到伊丽莎白说,那你继续去读书吧,我可以帮你付学费。

这让泰德想发火都没办法。

1970年,泰德回到华盛顿大学,就读心理学专业。

这时泰德似乎沉浸在扮演一个好人角色:当年他救了一个3岁半的落水儿童;第二年又到西雅图紧急救助诊所做志愿者,负责开导想自杀的人。

心理学教授对他十分偏爱,之后在一封推荐信中写道:

 

邦迪先生毫无疑问是我们院系最优秀的毕业生之一。

我认为他是我在华盛顿大学见过的最优秀的那百里挑一的学生。

他聪明、能干、积极、认真,他更像是一名教授而不是学生。

他好学,好相处,也会努力工作……他对影响法庭判决的心理学变量最有研究。

这样一位优秀的毕业生,在几年后就将成为席卷全美的杀人狂。

1972年,泰德逐渐又回归政治,为时任州长丹•埃万斯工作。

这次他是一名宣传公关,主要负责找到埃万斯竞争对手的言论把柄,并逐一论述攻击。

他表现地很出色,有一些媒体会来采访他,他很害羞地说,我只是个小人物。

但其实他享受着镁光灯的沐浴。

 



(泰德接受采访)泰德为了搜集竞争对手的信息,学会了使用假发、假胡须,改变外形。

在之后的杀人逃亡期,泰德也常常通过以上方法改变容貌。

这一期间,泰德接触过警方,他很惊讶地发现警方办事不力,不仅技术不过关(当年没有检验DNA等技术,文件管理马虎,沟通也不到位,州与州之间的警察几乎零交流)。

一个想法快要按压不住——或许他可以杀人、强奸,就像他曾经幻想过的那样,而警察很可能抓不到他。

1973年初,泰德凭借埃文斯、华盛顿大学心理学教授的推荐信又被犹他大学的法学院录取。

这时间泰德走向了“人生巅峰”,他决定去找斯蒂芬妮。

并不是他对斯蒂芬妮有多么难以忘怀,而是他并不能接受自己被甩,他要报复。

这次泰德以成功者的姿态再度出现在斯蒂芬妮面前,两人很快再次坠入爱河。

这期间,泰德还在与伊丽莎白交往,并在实习单位约会新的女性。

事业、生活上的得心应手让他飘飘然。

1974年1月,泰德在和斯蒂芬妮感情浓度最高时,突然从她生活中消失了,不出现,不接电话,就这样甩了斯蒂芬妮。

当斯蒂芬妮终于找到他,问他消失的原因,他却冷淡地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泰德之后告诉警察,“我只是为了证明我能得到她”。

 



毒手滋长许多连环杀手第一次犯案都是在人生低谷期,但泰德反之。

关于泰德究竟何时开始杀人并没有定论,最早的记录是1974年1月,即他甩掉斯蒂芬妮当月,也有一些资料显示1973年他就开始作案了。

1月4日凌晨,泰德带着作案工具,在华盛顿大学附近游荡,寻找目标,最后钻进了18岁的凯伦·斯派克斯(KarenSparks)的房间。

当时凯伦正在熟睡,泰德向她的头部猛击,鲜血四溅,凯伦晕死过去。

之后泰德强奸了凯伦,并用异物插入凯伦下体窥阴,最后从窗台离开。

泰德全程带着手套,没有留下证据。

 



(凯伦的床) 凯伦昏迷了十天,虽然最终苏醒,但是脑部受到严重的永久性伤害,记不起任何事情,也无法提供任何线索。

这是泰德试图杀人的第一次尝试,他没敢把凯伦带走。

但他发现破案几乎不了了之,警察拿他根本没办法,他的胆子大了起来。

2月1日晚上,泰德闯入华盛顿大学本科生21岁的琳达·希利(LyndaAnnHealy)房间,殴打她至晕厥,之后将她带回家。

泰德先将琳达杀死,头用钢锯割下作纪念,又把身体部分埋在山上。

头颅腐败后,泰德将她的头也抛到山上了。

 



(琳达·希利,官方记录的第一位死者) 琳达在西雅图一个电台做兼职主持,播报早间天气。

她本应该次日清晨出现在电台,但她不见了,一直到晚上都没有出现,室友很慌张地报了警。

警察检查了琳达的房间:很干净,没有打斗痕迹。

但是他们翻开枕头,发现上面浸有大量血迹,琳达的睡衣上也血迹斑斑。

警察怀疑有人入室把琳达击昏带走了。

警察根据琳达的社会关系,一共调查了65人,当然泰德不在其中,警察一无所获。

一个半月后,又陆续发生了类似的案件。

3月12日,19岁的长青州立大学学生唐娜·南森(DonnaNanson)在前往爵士音乐会路上失踪。

4月17日,18岁的华盛顿中央州立大学学生苏珊·兰考特(SusanRancourt)出去看电影,之后再也没回来。

苏珊学过空手道,如果有人试图绑架她,她一定会反击。

但警方没有追溯到她的行踪。

当时的警察没有“连环杀人”的概念,他们只是发现失踪案的相隔时间不久,因此还是集中在校园内调查。

这次有人给警察提供这样的消息:在苏珊失踪前三天以及失踪当晚,分别有两个女孩遇到过一个手上吊着绷带、开着棕色大众甲壳虫汽车的英俊男人,他很友善地请求女孩帮他抬一些书。

一个女生帮忙时注意到副驾座位不见了,她莫名害怕起来,把书放到车盖上就走了;另一个女孩把书放好后,男人又让她帮忙点一下打火气。

女孩害怕了,也走了。

警察记录了这两条信息,但没把它们当回事。

5月6日,22岁的俄勒冈州立大学学生罗伯塔·帕克斯(RobertaParks)约了朋友在学校喝咖啡,可是一直没有出现,她也失踪了。

6月1日,22岁的布兰达·鲍尔(BrendaBall)在离开一间小酒吧后失踪。

布兰达生活放荡不羁,所以失踪的最初几天没人报警,之后警察才介入。

有目击证人告诉警察,他们在酒吧的停车场里看见布兰达和一个手上吊着绷带的男人说话。

10天后,18岁的华盛顿大学学生葛根·霍金斯(GeorgannHawkins)在回自己宿舍的路上失踪。

葛根住的地方和布兰达很近,附近的女性都紧张起来了。

葛根的案子也有目击证人:有人说最后看见葛根的时候,她正和拄着拐杖、提着一个沉重公文包的男人说话。

在1974年之前,西雅图每半年会有一位女性失踪,但现在半年内几乎一个月就有一案。

此时警察终于将这几宗失踪案联系起来:都发生在深夜、失踪者都是年轻、长发、白人女生。

华盛顿地区人心惶惶,女孩子们不敢再搭乘便车了。

警察公开建议年轻女性:不走夜路、结伴而行,走正门。

夜晚的泰德是杀人狂,那白天的泰德又在做什么呢?此时的泰德担任预防犯罪咨询委员会的助理主任,他在那里还专为女性撰写了一本预防被强奸的指南册子。

后来他又去了州政府紧急服务部工作,专门负责寻找失踪女性。

很讽刺,寻找失踪女性的人正是令她们失踪的始作俑者

这些女孩们的尸体碎片在几个月、甚至几年后,陆陆续续在山间或其他偏僻地区找到。

据维基百科显示,警方当时已经注意到了这个“手绑绷带、开着甲壳虫的男人”,只是不敢向媒体披露。

还有一些资料显示,警察对凶手是谁有些束手无策,甚至将女性失踪时间和神秘学挂钩:他们把女性失踪时间相隔天数、地理位置写成数字进行排列组合,试图寻找其中奥秘,怀疑她们是“祭品”。

我猜测在警察中间,两种情况可能是同时存在的,他们可能知道“甲壳虫”男人,但不知道他是谁、该去哪里找他。

就在他们疑惑的时候,发生了一起惊人的案子。

 



顶风作案之前泰德几乎都是夜间作案,在杀了至少6位女性后,泰德跃跃欲试,他决定光天化日下行动。

反正警察也拿他没办法。

结果就是他不仅成功了,还是在人头攒动的旅游区杀人。

7月14日,在西雅图东面的瑟马米什湖公园内有两个女孩在众目睽睽下失踪。

瑟马米什湖公园是著名度假胜地,是年轻人聚会的首选。

7月正值暑期,不少年轻人聚集在此地,游泳、跳舞、打球,当天公园还举办了一场啤酒派对,游客高达4万人次。

谁也不会想到谋杀案正在悄悄发生。

泰德穿着白色网球运动套装、手臂上吊着绷带,礼貌地请求23岁的贾妮思·奥特(JaniceOtt)帮他移动一下帆船。

贾妮思答应了,随他离开,之后她就失踪了。

泰德又用同样的故事骗走了19岁的女孩丹尼斯·纳斯鲁德(DeniseNaslund)。

之后两个女孩的家人分别报了警。

 



(在瑟马米什湖公园失踪的两个女孩) 除了这两个女孩外,其实泰德还叫了不少人帮忙,有些女孩跟过去没看到帆船,只看到一辆甲壳虫车,就害怕地离开了。

她们得以活下来,再加上其他目击者,能指认的人共有8位。

她们还给警方提供了这样的信息:这个人和她们大方介绍自己“你好,我叫泰德”。

 



(泰德·邦迪) “泰德”终于进入警方的视野。

这两位女性失踪案极受关注。

怎么想都不可能:西雅图警察局就在公园旁边;大白天、旅游区发生这样的案件,甚至行凶方式也没什么技术含量,仅靠一个小谎言就能将人带走。

警察的压力骤增。

很快,警察在报纸上公开了泰德的素描画像、汽车信息,向全社会征集线索,一时间超过3000条涌入,但绝大多少都是无用信息,还有一些女性为了报复自己的男友,谎称男友就是泰德。

其中一通电话却给了警察格外不同的印象:报警人将“泰德”与6月1日发生的布兰达失踪案联系在了一起。

她说,她的男友也叫泰德,可能就是这个杀人凶手。

报警人说,她的男友也开甲壳虫,她曾在副驾驶发现过一把刀,在男友公寓里发现过一大袋女性内衣裤,还有一些石膏和绷带。

6月1日当晚,男友本来在和她吃饭,吃到一半突然走了。

他们约好第二天一早去给女儿做洗礼,结果男友也迟到了。

她说她也只是怀疑,因为男友平时一般都温文尔雅,她觉得“不像会做出这么暴力的事”。

这宗电话就是泰德的女友,伊丽莎白拨打的。

同时,不少泰德的同事、同学通过警察公布的疑犯画像认出了泰德,也给警察们打了电话。

虽然警察不是太相信一个没有成人犯罪记录的法学学生会做出这种事,他们还是传唤了泰德·邦迪,让目击者指认。

令人惊讶的是,8位目击者中的7位都认为,不是他。

猜测泰德可能通过发型等变换了形象,他曾经在天普大学学习的化妆课程估计派上了用场,而且此时案件已经过去一个多月,目击者的印象已经模糊了。

 







(不同装扮的泰德) 警察根本没有问话的机会,泰德只能和其他电话中被女友举报的男性一样,统一被抓进警局、再统一被释放。

除非泰德再次作案,否则警察永远都无法抓到他。

泰德知道,不能继续在华盛顿州作案了,但是他可以去别的州,因为州与州之间警察的消息不互通。

正巧,他此时收到了犹他州大学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1974年8月2日,20岁的卡罗尔•巴伦苏埃拉(CarolValenzuel)失踪,但无人报案。

9月2日,泰德在爱达荷州杀死了一位身份不明的女性,并将她的尸体抛入河流中。

之后泰德搬到了犹他州。

其实当时泰德可以申请母校普吉特湾大学法学院,也在华盛顿,他也有相关的人脉能帮忙,但泰德提前思忖过,为了杀人方便,他报考了距离很远的犹他州大学。

泰德后来自述,他很喜欢犹他州,因为相对于华盛顿来说,在犹他州杀人轻松多了。

这里遍布幽谷深渊、盐湖荒漠,杀人时几乎不会出现目击者,抛尸也很方便。

到了犹他州后,泰德依旧热衷于社团活动,大家都很喜欢这个幽默的年轻人。

但是泰德跟不上法学院的课程,这让他心烦意乱。

没多久,他又开始杀人了。

10月2日,泰德杀死了刚和父母吵架、离家出走的16岁女孩南希·威尔科克斯(NancyWilcox)。

10月18日,杀死了当地警察局局长的女儿,17岁的梅丽莎·史密斯(MelissaSmith)。

梅丽莎的失踪引起当局的高度重视。

但犹他州的警察不知道华盛顿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泰德是谁,他们只能盲目寻找。

9天后,梅丽莎的尸体被找到了。

她被殴打、强奸、鸡奸,下体被塞进一根树枝,脖子上紧紧地缠着一条尼龙丝袜、脸上有化过妆的痕迹。

10月30日,泰德杀死了当地一名法官的女儿,17岁的劳拉·艾梅(LauraAime)。

一个多月后劳拉尸体被发现,和梅丽莎一样,劳拉死前也遭受了严重性暴力。

迄今为止,除了第一位受害者外,无一人从泰德手中逃脱。

但一周后,第一位生还者出现了。


生还者出现

 

1974年11月8日,泰德在犹他州一个商场附近闲逛,看到18岁的卡罗·德洛克(CarolDaRonch)独自驾车到商场购物。于是泰德彬彬有礼地将她拦住,说她的车被人撬开了,要带她去警局做笔录。卡罗检查了一下车发现没问题,但泰德一再坚持让她跟他走,卡罗觉得很奇怪,于是要求看了泰德的警官证(泰德自己制作的),半信半疑地上了车。

 

没想到一上车,泰德就将她铐了起来。卡罗剧烈挣扎,泰德在慌乱中错将两只手铐拷在卡罗一个手腕,卡罗中途跳车,尖叫着在公路上奔跑。后面车的司机将卡罗救起,直接开向了警局。

 

(生还者卡罗·德洛克)

 

第一次失手让泰德极度不爽,他必须当天再杀一个人解恨。晚上,他杀死了17岁的女高中生黛布拉·肯特(DebraKent)。

 

泰德自诩为猎人,觉得自己神出鬼没,警察抓不到他。实际上,只是由于几个州之间消息闭塞,导致犹他州警察最初的方向一直是精神病人、有性犯罪史的出狱者等,毫无收获。

 

当时已经有一些犹他州报纸刊登了头版头条,标题是:“犹他州TED是西雅图TED吗?”,警察的消息速度可能还没有记者快。

 

伊丽莎白看在眼里,急得不得了。11月和12月,伊丽莎白分别给华盛顿州、犹他州警方致电,再次举报泰德。

 

对于泰德到底是不是凶手,警察们内部也有分歧,相当一部分警察认为瑟马米什湖公园目击者都没认出泰德,那此泰德大概率不是彼泰德。况且警察们没有明确的法医证据,也无法起诉他。所以伊丽莎白的举报电话对警察来说,也只是将泰德的名字写进嫌疑名单而已。

 

泰德不知道伊丽莎白举报了他,1975年1月期末考试后他回到西雅图还和伊丽莎白度过了一个星期。很多人奇怪伊丽莎白为什么还和泰德交往,猜测大概是不敢分手。但其实,弱势内敛的伊丽莎白只会是泰德怜悯的对象,而不是痛下杀手的目标。

 

1975年起,泰德的作案地点逐渐向科罗拉多州转移。

 

1月12日,在科罗拉多州的斯诺马斯村(滑雪度假地),23岁的卡伦·坎贝尔(CarynCampbell)在野木旅馆里和丈夫吃完晚餐,随后去二楼客房拿一本杂志。丈夫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她正在等待去二楼的电梯。之后卡伦就失踪了,36天后她的尸体在距离度假村五公里外的一条土路上被找到。

 

3月15日、4月6日、5月6号、6月28日,泰德又分别杀死了四位女性。其中最小的受害者年仅12岁。这四位女性的尸体至今未被找到。

 

这半年来,泰德开着他心爱的甲壳虫在街头游荡,随机挑选一名受害者作为当日的猎物,夜里潜入她的住所,将她“猎杀”。见识过泰迪真面目的人不认识他,而在认识泰迪的大部分人眼中,泰迪是个热爱法学的模范生。

 

1975年夏天,他在一个耶稣基督末世圣教徒教会受洗,成为了一名摩门教徒。他和其他教徒相处特别融洽。

 

此时远在华盛顿的警察动用了唯一一台计算机,用已知条件在1000人中进行筛选,最后剩下26人,泰德名列其中。没多久后泰德就被抓了,只是不是以谋杀犯的身份。

 

可惜的是,很快他又被放了出来。

 



初次入狱

 

1975年8月16日凌晨两点半,警察鲍勃·海伍德(BobHayward)在盐湖城外围巡逻,这时一辆甲壳虫汽车慢吞吞地经过。鲍勃对当地车辆很熟悉,他发现这台车他不认识,而且深更半夜不开车灯,一定有鬼。鲍勃示意他停车,没想到甲壳虫突然加速逃窜,鲍勃在后猛追。在经过几个街区后,这台甲壳虫被截停。

 

鲍勃看到驾驶座上坐着一个英俊年轻人,泰德。泰德很放松,他说他刚看完电影,只是迷路了。

 

这只是一次例行检查,但鲍勃很较真,他问泰德看的电影叫什么名字,泰德支支吾吾答不上来,鲍勃就检查了他的车,又用无线电通知其他警察过来。最后,警察们在车里找到一副手铐、一张用连裤袜做成的面具、一小段绳索、一卷胶带,等等。

 

(在泰德车上搜出的物品)

 

其中一名警察发现,泰德的外貌、泰德的车、车里的物品都很符合卡罗(生还者)被绑架后对行凶者的描述,因此警察申请搜查了泰德的公寓,在公寓里找到一本介绍科罗拉多州滑雪胜地的旅游小册子,其中野木旅馆(1月12日卡伦失踪地)被记号笔圈了起来。家里还有黛布拉(1974年11月8日被害的女高中生)所就读高中的戏剧宣传册。

 

但这些都不足以起诉泰德,他交了保释金后被释放了。

 

其实,公寓里有一沓他用宝丽来即影相机拍下的受害者遗体照,但警察没找到,泰德保释回家后就立即销毁了。

 

警方对泰德进行了24小时监视,他每次外出“家门口有十辆轿车突然同时启动”,警察还来到西雅图和伊丽莎白秘密会晤。伊丽莎白把知道的都告诉警察了,但请求警察保密,因为泰德曾说过“如果你敢告诉其他人,我就把你的脖子掐断”。

 

9月,泰德把甲壳虫车卖了,警察扣留了这台车。他们把车拆得零零散散,仔细观察每一个零件,在车里找到一些卡伦的头发,还有梅丽莎(犹他州警局局长之女)和卡罗(生还者)混合在一起的头发团。

 

1975年10月2日,也就是在案发近一年后,警察终于叫1974年11月8日的生还者卡罗来到犹他州认人。泰德在前几天特意剪短了头发,梳地齐齐整整,还弄了个三七分,不过卡罗还是一眼就在7个面容相似的人中认出泰德。过去这一年卡罗备受煎熬,她常常问父母:“为什么警察还抓不到他?”

 

(警察找了一些面容相似者让卡罗指认泰德。泰德为此图右一。为了此次指认,他特意更改了形象)

 

11月,华盛顿、犹他、科罗拉多三州超过30位警察第一次齐齐聚首,开了一次重要的会议:他们认定,近两年在各州发生的数个案件,其中手法、受害者特征都极其相似,极有可能是同一人所为,而这个人就是泰德。

 

同时,虽然泰德已经犯下数十起案件,目前似乎只有卡罗绑架案的证据足以起诉他,卡罗本人就是证人。如果卡罗案起诉失败,那么泰德就又会逍遥法外。

 

警方决定放手一搏。1976年2月23日,法院开庭审理该卡罗案。庭上卡罗指出泰德绑架她,但泰德悠哉地站起来,反而说卡罗说谎。庭审过后,一些泰德的摩门教教友联络卡罗,要她再好好回忆一下,因为泰德绝不可能做这种事。卡罗气愤至极。

 

法官宣判,泰德·邦迪绑架罪和袭击罪罪名成立,被判处1-15年的无固定刑期,但具体刑期要依据一项90天的心理评估决定。评估期间,泰德住进犹他州监狱。

 

心理学专家卡莱尔博士(AL·Carlisle)受邀评估泰德,他可能是第一个深入了解泰德的人。泰德总是在和他谈论童年的美好——他在幼时是儿童青蛙队(游泳队)第一名、他的外公外婆和谐有爱。

 

其实卡莱尔博士特意来到泰德的故乡调查,发现泰德的童年与之相反,他的各项比赛倒数、没有朋友、他的外公是个色厉内荏的种族歧视者、他的外婆是长期接受电击治疗的重度抑郁患者。泰德童年伙伴告诉博士,泰德不高兴时就把女孩子的头按到水里,看到女孩无法呼吸而扑腾,泰德就会很兴奋。

 

在评估期间,泰德一直很平静,他有时还和博士开开玩笑,就像朋友之间互相调侃一般。只有一次,当博士问他,你杀人是不是因为你是私生子时,泰德暴跳如雷,怒斥博士资历浅薄,“只有没水平的心理学者才将所有问题归于原生家庭”。

 

但卡莱尔博士知道,泰德只是用应激否定的态度隐藏自己内心的创伤,这反而是最显而易见的承认迹象。90天期评估结束,泰德问博士,你觉得我会杀人吗?博士回答,我认为会。

 

博士提交了专家意见书,他认为泰德有暴力倾向,不适合监外观察。泰德最终被判入狱15年。

 



两次越狱

 

泰德从入狱第一天就说,他是无辜的。他对来访的人笑眯眯地说:我很快就能出去,而且是通过合法的途径。

 

但也几乎从第一天开始,泰德就在找越狱的方法:狱警曾在他身上搜到过几张地图、一张航空时刻表、一张社保卡。他随时在为离开做着准备。

 

犹他州警察无力地发现,虽然他们知道泰德身负数十条人命,但泰德很可能不到15年就又出狱了。

 

事情很快有了转机。1976年10月,科罗纳多州警察发现了一张泰德1975年1月12日的汽车加油单,他加油的地点就在卡伦(滑雪村遇害者)住宿的旅店几公里外,还有一名旅店的目击证人,他在卡伦失踪当天见过泰德在旅馆内游荡。

 

(卡伦·坎贝尔,滑雪度假地受害者)

 

犹他州警察想,与其在监狱里留着这样的祸害,不如尝试将他引渡至科罗拉多州,也许泰德能因卡伦案被判死刑。于是他们和科罗纳多州警察商议引渡,双方一拍即合,泰德也很痛快,他自信满满地说,不论在哪个州都一样,他都应该被无罪释放。

 

而且这一次,他要自己为自己辩护。

 

1977年1月,泰德被转移到科罗拉多州,他在阿斯本监狱等待预审。

 

预审听证会是正式庭审前的预先审查,主要针对重大刑事案,用来判断证据是否足以起诉罪犯。

 

这期间泰德每天早上6:30起床钻研法学书。监狱住宿条件糟糕,房间低矮阴湿,但泰德毫不在乎,他真正在乎的是守卫对他的态度:守卫只把他当成普通嫌疑犯,但泰德自诩为连环杀人犯,他认为这两者有本质性区别,不可相提并论。泰德还为此和守卫打过一架。

 

虽然泰德是犹他州大学法院学生,但实际上他入学后就忙于杀人,真正投入学业的时间很有限,根本没有刑辩能力。兴许在钻研过程中,泰德也逐渐认识到了这一点。本来他的心中就有一杆秤,一边是通过辩护出狱,一边是越狱,此时后者权重愈发重,泰德开始练习从顶部床位往下跳、计算着从法庭角落前往小径的距离、在监狱里练习短跑、练习最短时间内从法院装扮变成普通装扮......最后,他剪了新发型,决定付诸行动。

 

6月7日,泰德来到64公里外的预审法庭。由于泰德不仅是嫌疑犯,他也是自己的律师,因此他被准许除却手铐脚铐,也被准许在预审期间去图书馆查阅资料。

 

泰德趁此机会,从图书馆二楼跳窗逃跑。当警察们发现泰德不见了时,他已经跑到山区里去了。

 

泰德本来的计划是穿过阿斯本山区(Aspen)、到达最近的小镇后再偷车逃跑。但他的计划不够周全,跑到阿斯本山区内他就傻了眼,他根本不认识路,兜兜转转两天都走不出去。

 

(泰德越狱后的报导)

 

民众把警察推到风口浪尖,质疑警察的失职,质疑一个重刑犯怎能在预审期间自由活动,怎能在众目睽睽下人间蒸发。

 

警察在离开阿斯本山区的唯二两条路口设置路障,调动150个警员,检查来往的每一台车,没抓到泰德反而抓到其他9个在逃犯,还意外缴获90公斤大麻。

 

因为泰德已成为跨洲逃犯,第三天FBI介入,但他们也不熟悉地形,就算派出多架直升机也没找到泰德的踪迹。

 

其实泰德就在山中某露营地里躲藏着,他跳窗时脚崴了,走不快。前两天他在山中漫无目的找出口,第三天他已经筋疲力尽,巧在遇到一个山中露营地,他偷走一件滑雪服。

 

这天晚上山里下雨,饥饿、低温、脚伤让泰德瑟瑟发抖、无力行进,他不再向离开阿斯本的南面行进,而是向回走,反而在第六天时找到了一台插着钥匙的汽车,泰德把它偷走了。

 

第七天,车主报警。巡逻警察发现有辆车在公路上开的歪歪扭扭(泰德徒步多日,满脚都是水泡),截停后发现果然就是泰德。短短七天里,泰德瘦了11公斤。当他再次亮相时,虽然双手被铐住,但是满面笑容,像个胜利者一般回到监狱。

 

(泰德第一次越狱后被警察抓回来)

 

此时在监狱门口苦等一线消息的记者们蜂拥而至,泰德对最前面的记者打招呼:“你好呀,沃尔德。”原来泰德在逃亡时还在关注着最新报道,甚至叫得出记者的名字。

 

这次越狱只是泰德将积蓄在心中想法的偶然实现了,泰德这次没有做万全的准备,就能“就这么走出去”,这让他相信,准备刑辩不如好好准备越狱。他被转移到了加菲尔德监狱,泰德开始为下次越狱做准备,这次准备时间长达7个月。

 

泰德发现牢房上方的监狱隔层好像可以通往别的地方,他从其他犯人那里购买了监狱详细平面图,仔细探究,果然监狱隔层是四通八达的,上面就是狱警办公室。只要能顺利到达隔层,一切都好办了。

 

越狱后的事情泰德也考虑好了:朋友卡罗尔·布恩(CaroleBoone)探访他时留下500美金作为“越狱基金”,以防刚越狱后没生活来源。顺便提一下,卡罗尔·布恩是泰德以前的女同事,她始终相信泰德是无辜的,之后她还嫁给了泰德。

 

于是泰德用7个月的时间,减重16公斤,随时等待机会。

 

1977年12月30日,泰德把书籍堆在床上用床单盖着,掩盖成他躺着的模样,并趁着其他犯人洗澡时在牢房天花板上锯了一个约1平方英尺(0.093平方米)的洞,钻了出去。

 

晚上,守卫把晚餐放在泰德囚室门口,次日中午发现泰德没动饭菜,而是蜷缩在床上。守卫以为泰德病了进囚室查看,发现“泰德”只是一摞床单下的书籍,真的泰德早就通过天花板上的洞逃走了。

 

(泰德监狱天花板上的洞)

 

这次泰德严格执行自己周密的计划,他先通过小洞钻入隔层,再爬到上方的狱警办公室,换上了一套狱警的衣服,大摇大摆地从监狱正门离开。警察直到17小时后才发现他又不见了,而当时的泰德已经身在芝加哥了。

 

泰德身为法学生,心里应该清楚,如果只走法律程序他的胜算有多大。预审听证会上法庭否决了科罗纳多检方的不少证据,警方压力极大。有人预测,假设泰德这次正常通过法庭宣判获刑,也许只需要一年半至两年他就可以出去。但泰德似乎不愿光明正大地走出去,仿佛只有偷来的自由才是上等品。

 

连环杀人犯的第二次越狱让民众大跌眼镜,警察必然难辞其咎,爱达荷、科罗纳多、犹他、华盛顿等州警察都在行动,但他们努力寻找了五天无果:这次泰德先坐公交,又乘坐飞机离开了这座城市,消失天际

 

警察威胁伊丽莎白、泰德的朋友、妈妈,逼问他们是否藏匿了泰德,答案都是否定的。1978年1月5日,警察无奈地发布全国通缉令,悬赏追捕泰德。

 

在犯罪学研究中,大家一般认为逃亡的杀人犯不会再度犯案,除非他迫切想被抓,否则就是给自己找麻烦。所以警察虽然有很重的追捕压力,但不是很担心泰德会再度伤人。可是9天后泰德又重操旧业,闯入大学女生公寓杀人;更没想到的是,警察竟然还未第一时间抓到他,不足一个月后泰德又杀死了一个年仅12岁的初中女孩。

 

1978年1月,化名克里斯·海根(ChrisHagen)的泰德逃窜到塔拉哈西,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泰德当时想着,只要从事合法的工作、不再杀人,警察将永远找不到自己。

 

但所有的工作都需要提供身份证,泰德屡屡碰壁。贫瘠的生活让他蠢蠢欲动,他又开始入店行窃、偷女性的钱包,他快要按耐不住心底想杀人的冲动了。

 

1月15日凌晨2点左右,泰德潜入了佛罗里达大学附近的一间的大学姐妹公寓,用木棍对着熟睡的19岁女孩玛格丽特·鲍曼(MargaretBowman)疯狂锤砸,她的脸几乎被凿烂。之后他进入20岁的丽莎·利维(LisaLevy)的房间,先把丽莎勒死,然后对着她的左边臀部深深咬了一口。

 

他提着木棍,又进入凯西·克赖纳(KathyKreiner)和凯伦·钱德勒(KarenChandler)的房间,用木棍狠狠地殴打她们的肩膀和下巴,直至她们晕过去。幸运的是,后面的两个女孩最后活了下来。

 

攻击这四个女孩仅仅花了不到15分钟的时间,泰德还觉得不过瘾,他从这间公寓离开后转身去了6个街区外的另一间学生公寓,将佛罗里达大学的舞蹈系学生谢丽尔·托马斯(CherylThomas)先强奸后殴打。谢丽尔的下巴和肩膀都被打到严重碎裂。谢丽尔也侥幸存活,只是永远不能再跳舞。

 

我们还记得泰德在第一次作案时的小心翼翼,他戴着手套、噤若寒蝉,悄悄地闯入又悄悄地离开,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他的痕迹,这也导致警察一直无法起诉他。但这次犯案,泰德无所顾忌地在现场留下生物学证据——他在丽莎臀部留下的齿痕就是日后铁证。

 

关于泰德为什么如此无所顾惮,有人认为他最初是因与斯蒂芬妮分手而开始杀人,如今已经进入了“衰竭期”,他的潜意识里可能也希望警察快点将他抓住,将一切做个了结。

 

可能还有另一种猜测是,泰德通过预审法庭更加确认警察的水平。就算他再次入狱,他还是可以通过辩护出狱,再不济他还可以越狱。

 

2月8日,他驾驶着一辆偷来的车(为偷该车,他可能还杀死了一位女性),来到小镇湖城(LakeCity),在次日早上杀死了12岁初中生金·利奇(KimberlyLeach)。

 

金是在校园里被杀的。湖城面积很小,从镇子一边到另一边可能只横跨几个街区,几乎所有人都互相认识,家家户户不锁门。12岁女孩失踪的消息迅速传遍整个小镇,给居民很大的震动,人心惶惶。2个月后,警方在距离湖城56公里外的一个废弃的养猪场里找到了金的尸体。金被强暴、割喉。

 

泰德有抛尸的习惯,他以前习惯于抛尸泰勒山上,后来开始随意抛弃。在已知晓的案件中,警察只找到了部分受害者的残骸,有一些受害者至今未被找到,在情况表上只能填写“失踪”。警方相信,真实数字远远大过他们所获知的。

 

(被泰德杀死的女孩子们)

 

那么泰德是如何再次被抓的?他又在法庭上上演了什么样的闹剧?

 





再度被抓1978年2月12日,泰德怀疑警察知道了他的行踪,所以他偷了一辆红色的甲壳虫向西行驶,逃离塔拉哈西,开车沿着几个海滨城市走走停停,中途还晒了一天日光浴,十分悠哉。

车主报警后,彭萨科拉的巡逻警察在公路上发现了泰德。

他把泰德截停问话,泰德回答他自己叫理查德·伯顿(RichardBurton),是一名消防员。

但是警察在泰德的车上意外搜到21张信用卡、3张女性身份证、一台电视机、一副黑框眼镜和一条格子花呢长裤。

警察将泰德带回了警局。

警方让他就21张信用卡解释一下,泰德又改口他叫“肯尼斯·迈斯纳”,今年29岁,是一名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的学生。

肯尼斯·迈斯纳可能是泰德偷的信用卡主人之一,当时真正的肯尼斯正在塔拉哈西,他看到电视里有关“神秘男人肯尼斯”的新闻后致电警方,说“那不是我,我好端端地在外地呢”。

有些可笑,泰德已经是跨州逃犯,是被控一级谋杀罪的连环杀人狂,警察竟然还认不出他是谁。

对比之下,泰德的信息战就打地很超前,他在逃窜到塔拉哈西后,还不忘偷一个电视机,随时关注警方的消息进展。

第一次越狱时泰德即使在深山中还在关注着新闻,被抓回后能准确叫出记者的名字,而警察光弄清他的身份就需要好几天,消息实在太不灵通了。

泰德在彭萨科拉警局越来越没耐心了,他想沟通,想交流,这时他第一个想起的就是许久不联络的伊丽莎白。

泰德跟警方提出,他要跟女友通电话,以抚平他被羁押期间出现的负面反应。

(交换)条件是,告诉警察他到底是谁。

泰德和伊丽莎白倾诉,他已经尽了最大努力维持正常人的生活,但还是办不到,因为他总是觉得脑中有一个邪恶的声音在指挥他杀人,这个声音快把他吞噬了。

伊丽莎白冷冰冰地回答,我不能理解。

这通电话以泰德暴躁的吼声结束。

彭萨科拉警察终于知道,他们不是只抓了一个小小的偷车贼,而是杀死至少30人的狂魔泰德·邦迪。

面对泰德,各州警察(终于开始)同仇敌忾,他们放下揽功的私心,决定泰德在哪个州利于被定罪,就将他引渡至哪个州,一定要让泰德死刑。

因为塔拉哈西的监狱管理严格,泰德先是被送至塔拉哈西。

警方就30起谋杀案向他问话。

但其中只有2起是有决定性证据的,也就是泰德第二次越狱后,在佛罗里达大学附近杀死的两个21岁女孩。

泰德笑着说,当你掌握我杀死两个人的证据时,或许我已经杀了上百人了。

在一个夜晚,警长来监狱探访泰德,说要带他兜兜风。

但泰德刚走到车旁边,车里就突然下来了三个身穿白大褂的口腔医生,他们仔细观察了泰德的每一颗牙齿,并制作了齿模。

假设他的齿模能和丽莎臀部的齿痕对的上,那么泰德或许将被顺利判刑。 



(牙科医生正在制作泰德的齿模) 不过,泰德依旧有自己的秘密武器,那就是他自己。

这一次,他仍要为自己辩护。

 





为自己辩护有关泰德的影视作品有很多,他为自己辩护是极其经典的片段。

他的一个单面是邪恶不羁、狂妄无畏的杀人犯;另一个单面是,英俊潇洒、口齿清晰、风趣幽默的法学高材生。

这也是我为这篇文章起名为“泰德·邦迪的双面人生”的来源。

泰德也自吹自擂为“连环杀人狂中的达芬奇”。

过于相信自己是他为自己辩护的原因之一,还有一个原因是,他没有钱请律师,只有公设律师能帮他辩护。

但泰德认为给他安排的5个公设律师没水平,尤其是第一辩护迈克·密涅瓦(MichaelMinerva)。

第一辩护迈克打心眼里觉得泰德就是个杀人犯,从两人接触最初就不停劝泰德:承认吧承认吧,起码承认最后杀死的三个人,然后你在庭上装可怜就好了,这样也许还能判个无期。

迈克还为此联络了检方,检方其实心里也很没底,觉得自己很大程度要败诉。

所以两方合计了一下:如果泰德认罪,就免去死刑换成75年的有期徒刑。

其实也相当于无期了,检方认为只要泰德不在外继续害人就可以了。

泰德答应了,这让迈克松了一口气。

但是以泰德的性格怎么可能善罢甘休,他其实心里早就打着别的算盘,他答应只是为了拖延时间。

1979年6月1日,针对佛罗里达大学附近姐妹公寓的庭审开始。

在公设律师陈述后,泰德起立,突然对着法官、检方、证人、陪审团、以及来自全美50个州,超过250名媒体记者慷慨陈词,控诉他的公设律师不信任他且水平低下,他要为自己辩护,他有十足的信心能被无罪释放,因为他“的的确确是无辜的人”。

迈克惊愕至极。

全美哗然。

由于主辩律师换人,换成了他自己,案件择日审理。

7月,该案件被转移到迈阿密法庭审理,这次泰德有了自己的律师团:迈克名义上还在其中,但迈克本人极度抗拒再接触泰德,根本没有动身前往迈阿密,于是泰德又选择了一位年轻律师玛格丽特·古德(MargaretGood)加入,再加上之前的公设律师,泰德的律师团共有四人,当然他自己一定是最主要的辩护人。

泰德这次举动吸引了不少少女来观看庭审,她们明知泰德是杀人狂,还是觉得他有魅力,忍不住要靠近。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来观看的女孩,她们都迷迷糊糊地说不清为何而来,只说觉得泰德虽然是连环杀手,但也不会伤害自己,有几个女孩在庭审结束后还拜托律师给泰德递小纸条,当然律师一概拒绝了。

泰德的形象的确很有魅力,尤其是当他身着西装,面带笑容地在法庭侃侃而谈,给人一种他是社会精英的错觉。

而当你知道他其实是杀人狂,几个州的警察都抓不到他,这种巨大的反差感会让人觉得他是绝对的主角,永远的胜利者,似乎这次庭审也不在话下,他一定能被当庭释放。 



(泰德身着西装) 可是稍微懂一些法律的人都知道,泰德根本就是痴人说梦,他的法学课满打满算只上了一个学期的量,刑辩能力可能连一些在校学生都不如。

泰德认为迈克没水平,找了更年轻的玛格丽特;实际上玛格丽特根本没接触过大刑事案,她只是觉得机会不错,想都没想就接了这个案子,几乎提供不了一点帮助。

不过就连玛格丽特都认为,泰德没有为自己刑辩的能力。

1979年7月,该案正式再次受理。

泰德在法庭上情绪不稳、古怪脱序,陪审团和法官有时都不能明白他在说什么。

泰德先是怒斥监狱住宿条件不好,说灯光太差影响他看书,又说监狱伙食差,他想吃乳酪三明治却一直吃不到。

法官真的去泰德的房间看了一下,说的确灯光很暗,允许泰德这几天去旁边的会议室看书。

看到法官如此重视他的言论,泰德洋洋得意。

第一个证人(佛罗里达大学附近姐妹公寓室友)上场,她说她当日看到泰德杀完人从公寓离开了,语气笃定。

一位公设律师盘问她:“你看到了泰德的眼睛吗?”“你看到了泰德的眉毛吗?”“你看到了泰德的嘴巴吗?”......公设律师连连逼问,证人只能都以否定答案回应,气势渐衰,最后说她只是瞥到了泰德的身型,只持续几秒的时间。

无疑,这位律师的辩护能力是十分优秀的。

但泰德突然对这位律师很不满意,要求他下场。

律师在众目睽睽下愤而离席。

泰德心里怎么能接受任何人抢走他的风头呢?他才应该是那个绝对主角。

他仿照刚才公设律师的盘问方法,亲自盘问起第二位证人:第一个到达案发现场的警察。

按照以往的案件审理流程,嫌疑犯怎可能自己盘问证人,但法庭确实给了他这个机会,多多少少也算网开一面了。

泰德问这位警察:“死者是什么姿态?死时什么表情?手脚怎么摆放?伤口是什么样子?”,警察无厌其烦一遍遍重复,每次答案都很明确,连法官都开始提醒泰德,你这些问题问过好几次了。

这让泰德给陪审团的观感是:他不像在盘问,倒像是在通过警察的言辞追溯当时的杀人回忆,寻求快感。

泰德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也高估了唇枪舌战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因为还有一项决定性的证据还未亮相。

在庭审的中后期,一位来自迈阿密的牙科专家展示了泰德的齿模:泰德的牙齿形状独特,上门牙稍稍有点歪斜,门牙有几个特殊的棱角,和丽莎臀部的齿痕是完全吻合的。

因此泰德有极高的可能是杀人真凶。

 



(牙科专家在庭上解释咬痕证据) 7月24日,在经过6个小时的讨论、审验超过100项证据后,法官和陪审团一致认为,泰德是杀死佛罗里达大学附近两个女孩的真凶,最终泰德以两项一级谋杀罪、三项谋杀未遂罪被判处死刑。

在庭审的最后,所有人起立聆听法官的最后发言,这时泰德已经有些站不住了,他的脸上也没有了笑容。

法官真挚地对泰德说,“我与你毫无私人恩怨,只是对你个人感到可惜,你本可以走另一条路,成为法学的精英,拥有光明的未来,但很可惜没有。

祝福你吧。

”之后法官离去,泰德几乎在搀扶中离场。

曾经相信泰德的摩门教教友愤怒地将他逐出教会。

而在泰德的身边,大概只剩下两个人还相信泰德是无辜的,一位是泰德的妈妈,一位是泰德的朋友卡罗尔·布恩。

上文曾提到过这位女士,她和泰德曾是同事关系,被他的魅力所倾倒,在泰德第二次越狱时提供给他500美元资金。

她和泰德的妈妈接受采访时都表示,泰德是无辜的,她们要上诉。 



(卡罗尔·布恩) 1979年11月,泰德谋杀12岁女孩金·利奇的案件开庭审理。

泰德已经被判死刑了,这次庭审就是走个过场,但当场还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

这次泰德依然是自己的律师,卡罗尔·布恩作为嫌疑人的品格证人被他盘问,庭上卡罗尔对泰德的人品充满溢美之词,说泰德给了她正面能量。

这时泰德突然问卡罗尔,你愿意嫁给我吗?卡罗尔回答,是的,我愿意。

当地法律规定,在法官在场的情况下,法庭上的婚姻也构成合法婚姻。

所以从这一刻开始,两人正式结婚了。

这次庭审和上次相比,泰德的情绪明显失控,他试图用他和卡罗尔在庭上出演的这番“求婚闹剧”影响陪审团:我今天结婚,你们怎么能给我判个死刑呢?可惜的是,如上个案件一样,泰德又被判了一个死刑。

之后泰德又被关回了监狱。

在等待死刑的过程中,泰德和卡罗尔在监狱里“建了一个小家”。

他和卡罗尔经常在囚犯室里发生关系,几乎无所顾忌,守卫都见怪不怪了。

1981年,卡罗尔给泰德生了一个女儿。 



(卡罗尔和泰德以及他们的女儿) 可能有的同学会注意到,他们的女儿已经这么大了,泰德竟然还活着。

没错,在等待死刑的期间,泰德想尽了各种办法,试图推迟或扭转这个既定的结局。

1984年,美国建立了全国暴力罪案中心,泰德作为“以身作则的先驱”,多次和警察一起探讨案件,还自主看书钻研,给警察抓住“绿河杀手”提供不少思路(绿河杀手加里·里奇韦,活跃于上世纪80年代,堪称美国历史上杀人最多的连环杀手)。

泰德试图证明自己有用。

警察也认可他是有用的,但这对他的死刑裁决毫无影响。

不过因受其他因素干扰,泰德的刑期被一推再推:最开始定于1986年3月4日,后推迟到7月2日、11月18日,然后又推迟到1988年。

最后最高法院出面,将最终行刑日期确定在1989年1月24日,不予更改。

在死前三天,泰德使出杀手锏:他愿意承认之前犯下的所有罪案,只是信息庞杂,他需要时间整理。

他称自己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如果他死了那很多谜团永远都解不开了。

言外之意是警察你们现在让我死,是你们的损失。

他和警察最后一次会谈,认下了其他州的十余起案子,但只告诉警方一些细枝末节。

最后警方告诉他:不想说就算了,我们也不在乎了。

泰德很少见地情绪低落起来。

或许是知道死亡已成定局,泰德哭了。 



(泰德落泪) 





43岁人生的终结泰德曾接受多位精神学家的检查,纽约大学医学院教授多萝西·刘易斯曾判断他有躁郁症,后又提出可能是分离性身份障碍(多重人格)。

泰德的一位亲戚作证说,她亲眼见过泰德“突然像变了另一个人似的”。

还有一些专家认为他有反社会人格障碍。

泰德的确有不少典型特征:他有魅力,但没有内在的个性,也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尤其是不会产生内疚或悔恨的情绪。

还有专家认为他是自恋型人格障碍,主要表现为长期夸大自尊心、过度渴望被钦佩。

这种人会花很多时间做白日梦,梦想获得权力与成功,这与泰德也很相似,他从童年时期起就常常幻想自己以后能当总统,长大后也热衷于政治,乐于表现自己。

专家们的结论各不相同,但都基本集中于以上几种。

1980年泰德接受过一位记者的深度采访,他曾对童年回忆大谈特谈,创造了虚假的美好回忆,以证实他的童年与他杀人无关。

但不少专家都认为,两者是一定是相关的。

泰德也承认过:父亲角色的缺席、真实身世被隐瞒、暴躁的祖父与软弱的祖母构成的畸形家庭等等,都是他犯错的“根源”。

泰德在临死前的几年,总是将他的错误怪在别人身上。

他怪原生家庭的不幸,他怪酒精泛滥、媒体紧追、警察提供证据(泰德认为警察不应去找证据);怪社会不禁止色情和暴力内容,怪电影上播出“偷信用卡”的情节,刺激他去模仿;到最后,他甚至怪受害者,“...她们散发出一种脆弱性,脸上就写着'我害怕你',这不是在鼓励我伤害她们吗?” 



(1989年1月23日,泰德(右)死前最后一次接受采访) 泰德说的话真真假假,但我认为,其中色情影像的确对泰德的影响很大。

泰德很早就接触了色情视频,它们在泰德心中生根,融入他的幻想之中,直到他真正将这些幻想付之行动。

几乎每一位受害者都被泰德强奸,一些女性的下体还被塞入异物。

不过,在每个青少年的成长中,他们都多多少少接触过色情视频。

并不是色情视频本身煽动了泰德;而是爱幻想、反社会的泰德接触了色情视频后,变成了这个可憎的泰德·邦迪。

另外,初恋斯蒂芬妮甩掉泰德也对他影响颇深。

泰德杀死的女性年龄集中在20岁左右,普遍是长发白人女孩,长相和斯蒂芬妮高度相似。

有人认为,泰德第二次越狱飞去了佛罗里达州,那里是斯蒂芬妮的老家,泰德过去就是想杀死斯蒂芬妮,只是当时斯蒂芬妮已经和家人搬到纽约了。

于是泰德开始草率地杀人,希望早日被警方抓住。

但是,泰德之前已经重新追回了斯蒂芬妮并把她甩了,按理说心愿已了,为什么还需要寻找类似的女孩杀戮?我个人认为,泰德最初是寻找替代品复仇,后来他的对抗对象已从斯蒂芬妮变成警察。

他不断地挑战权威、从中汲取洋洋自得的自负感。

这其实和他从小的自卑感也是分不开的(也可能是因自恋型人格障碍),他总是想当那个最重要的、最受瞩目的人。

以上是我对泰德心理浅析,欢迎大家一起探讨。

在泰德案发生之前,警方对“犯罪特写”还没有显著的认知,也没有“连环杀人犯”的概念。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起,除了泰德以外,美国还出现了几个著名的连环杀人犯,至此,警察渐渐对“连环杀人”有了认识,并针对此进行研究。

 

根据FBI对连环杀人狂的研究报告,连环杀人犯可能会有一些固定小习惯,这在泰德身上就得以验证。

例如,泰德犯案前后习惯给他的车加油。

除上文提到的卡伦案(滑雪度假地死者)中发现的加油单以外,警察后来又陆续发现了三张加油单,时间都卡在泰德杀人前后。

 

另外,一些资料显示,泰德对尸体会产生“战利品”般的快感。

警方推测,泰德至少割下过12个受害人的头颅,把它们当成“战利品”带回家。

警察在泰德女友家壁炉里找到过牙齿碎片,猜测泰德是把头颅割下来,在女友家焚烧掉。

但是身体则会被抛在不同地方。

 

泰德分尸、抛尸的习惯也在不断变化。

在早期,他会先利用花言巧语,将女孩骗到车上,在车里把女孩击晕,之后把她带到偏僻处(二级点,主要在此地实行强奸、杀人),杀了女孩后分尸。

有时候他还会让女孩继续活几天,其中一位受害者在失踪后就活了7天。

 

泰德有时会直接在二级点分尸,并抛弃于此地,有时则会带着尸体去另一个偏僻的地方(三级点,即为偶尔的抛尸点)。

二级点和三级点的距离不定,最远的一案中,两者距离达260公里。

 

一些资料显示,泰德也会将尸体带回家,在家分尸。

这种可能性存在,但我猜测即使有,次数也不会太多。

泰德很喜欢犹他州,就是因为抛尸方便,所以谨慎的他其实不太可能会在家中留下证据,毕竟外面天大地大,更便利安全。

 

在泰德犯案的早期三级点很固定:泰勒山。

泰勒山位于西雅图郊外,就像泰德的“私人垃圾处理厂”,他至少在此地抛弃过6具尸体。

尸体在山上会逐步腐烂,有小动物来啃食、并把碎骨带走,所以小动物间接变成了泰德的抛尸帮手,在初期带给警察很强的迷惑性。

 

泰勒山上,尸体碎片很难找全,大部分在已经变成了破碎的骸骨后才被找到,除了能证明死者身份,对案件侦破的用处已经不太大了。

 

一些女孩的尸体基本完整,没多久就被找到了;也有一些女孩的尸体最终都没找到,有时即使警察根据泰德提供的信息去找也一无所获。

当然,泰德的话只能听信一半。

 

在泰德杀人的中后期,死者失踪地、二级点、三级点的距离会更近一些。

例如卡伦案中,尸体发现地距离失踪地仅有5公里;12岁女孩金(湖城被杀害的初中生)最后在56公里外的养猪场被发现,比早期会近一些。

二级点和三级点的界限在逐渐模糊,可能这也侧面证明,泰德的胆子越来越大了。

直到最后几案,泰德已经变成“只追求数量”的攻击机器,肆无忌惮地闯入大学女生的住所、毫无顾忌地杀人。

或许是意识到死期将至,加入过教会、但从未真正信仰过神明的泰德在死前开始朗诵圣经。

1989年1月24日是泰德的死刑执行日。

凌晨,监狱外的年轻人们成堆地聚集起来,他们放烟火、支烧烤架,欢歌载舞。

有的人还制作了“泰德死刑”的衍生品:印有“烧死泰德”的短袖、电椅形状的徽章,他们沿街售卖,小赚一笔。

那时距离泰德第一次犯案已经过去15年,当时在监狱外的大学生们当时不过10岁,他们可能并不了解泰德,但也参与进了这一场死刑狂欢中。

凌晨五点,泰德吃完了最后一顿早餐:为死囚专供的牛排和鸡蛋。

7点16分,泰德·邦迪在电椅上结束了他43年的一生。

泰德·邦迪是美国犯罪史上的标志性人物,为了抓捕他和同一时期的其他杀手,警方也逐渐探究出“犯罪特写”。

如今,犯罪特写已经成为常用的刑事调查手段之一。

泰德一生杀死这么多女性,而最后为他执行死刑的狱警,也是一位女性。

同一时间,监狱外数个烟花绽放。

警长出门向大家示意,人群中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人们追着承载泰德尸体的灵车,在马路上奔跑、欢歌,这普通的一天将永远不再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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