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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美颜和3000男人的细节有吗?出不成家的“荡妇”,当不上贤妻的“艳星”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ww.tl6.net

在民国时期,有一位既不是演员,也不是歌星,却非常知名的“奇女子”——余美颜。当下的很多文章中,都把她称为“民国用身体写作第一人”,极力渲染出了一个与3000男性有染的“民国荡妇”的形象。

 

网传余美颜照片

 

她生命极短暂,三十一岁就投水自尽,有人说,她是受到当时马振华事件(点击链接查看)的影响,两人自杀的时间只相隔两个月。她的经历还深深吸引了一位叫做杨耐梅的女明星,克服重重困难,改编并出演了一部叫做《奇女子》的电影。

 

奇女子剧照

 

这两位女性的命运交相辉映,她们是性解放的新女性,或是面对时代无力还手的悲剧人物?今天这篇,我们一起回望这两段不乏恣意,也充满悲凉的人生。

 

 

余美颜约1900年出生在广东省台山县,家庭普通。父亲是典当行一名伙计,收入仅够支撑家人温饱。

 

有资料讹传她的父亲是富商,应该是因为余美颜在当时那个时代,比较少见地从小读书,接受了新式教育。她天资聪慧,十几岁时已是远近闻名的才女。她很独立好强,作风大胆,曾穿泳衣与男同学一起游泳,并代表学校参加过台山县联合运动会。

 

余美颜在这个时期,和一名叫做“渤海九少”的少年暗生情愫,经常写信互诉衷肠,但另有一名叫做谭祖香的当地富家子弟看中余美颜,向余家表明心迹,余家父母便将18岁的余美颜许配给了谭祖香,她与渤海九少的一段初恋也无疾而终。

 

余美颜嫁给谭祖香只两月有余,谭就因家中的生意去往国外,一时在南洋,一时又在美国,行踪不定,联系也不方便。在谭家,余美颜受到婆母的诸多管束,接受过新式教育、一向做事大胆的余美颜在丈夫缺席的孤独生活中煎熬许久。

 

婆母去世后,余美颜终于下决心离家出走,去往广州。刚巧她到达广州前日,前海军总长程璧光遇刺,警察正严阵以待。她的穿着比较特别,引人注目,警察认为她形迹可疑,居然将她拘留在地第四区署。后来,她的某个县长姨丈将她保释出来,她在姨丈家中短暂居住。

 

余美颜从谭家出走后,谭家人通知了她的父亲,她的父亲来广州找到她后,竟把她告到了警局(具体罪名未知,大概是因为她未经婆家许可私自出游),她在父亲的控告下,被判进入习艺所(当时民政部下属的劳教机构)。

 

这个时期,余美颜依然在遵从父母安排,“正常”结婚,虽然有初恋情人,但也没有过多反抗,就嫁给父母之命的谭祖香。她还不是“社会名人”,留下的资料也甚少。但出逃后被抓进警局,被保释后居然又被亲生父亲送入劳教所的经历,应该给余美颜留下了很大伤害。

 

 

一年后,从习艺所期满离开的余美颜内心充满了对社会和家人的失望,开始游戏人间。她辗转多地,到过香港、上海、欧洲、南洋、缅甸、印度,期间谭祖香希望她去美国,她没有理睬。这个时期有传闻说她挥霍无度,孟浪无双,似乎成为一个类似交际花的角色。

 

在广州时,余美颜经常身着短褂,在城市街道骑马,被警察拘留,在警署向她罚款五元。余美颜拿出十元放在桌上,警员要找她五元,结果她自顾自离开了。

 

夏天很热时,住在酒店的余美颜裸体躺在卧室门口,看到的人都非常惊异,但她旁若无人,谈笑自如。

 

她还结交了很多政商界人士,游走于他们之间。

 

网传余美颜照片

 

有当时的文章称,余美颜与当时某局局长有染,事后她向该局长索要二万金,局长让其他人向她传话,大意为,你有什么证据,敢向我索要巨款。余美颜回复,这位局长“下部有一黑痣便是铁证”,如果不同意,就法庭相见。

 

有人问她为何总做类似的事,她给出了一个很有趣的理由。她说,大元帅(按时间看,应是蒋介石)为了实现主义,拯救人民,挥师北伐。但是这个将领却一味向老百姓征收苛捐杂税,满足他个人的欲望。如果我不稍加惩处,他会觉得我们广东人好欺负,将来做出更过分的事情呢。(“大元帅以提倡主义,拯救人民,提师北伐,而该将领等一味以苛细杂捐加诸小民,填其欲壑,吾不一一薄惩之,将以吾广东民众易欺,将来尤有甚焉。”)

 

余美颜的这番回应,倒是对应了一些资料中提到的“(余)少小未尝诵读经史,而对人谈话,辄大发议论。”

 

她是否索要二万金成功并不确定,但她这种种离经叛道的做法,为广州官厅不容,被驱逐到香港。

 

在香港,她曾嫁给港商做妾,但她挥霍无度,爱好骑马,经常穿着奇装异服,有传闻她当时在香港客栈“出浴返房,一丝不挂”。港商一怒之下,登报和她脱离了关系。

 

而从香港到了上海后,余美颜更成为小报常客。有后来的报纸这样写道,“余美颜那时才20岁左右,打扮地花枝招展,而下身不穿裤子出入于社交场中,如大华路上的大华饭店,外滩的理查饭店,每夜总有她的踪迹,而所伴左右的大半是西洋人。她饮起啤酒起码一打,并且也吸雪茄烟。最为大胆的一事,是某夜她单独坐黄包车在静安寺路上,她看到那车夫矮壮敏捷地很可爱,便逗他到家里满足她的欲望,害的邻居大惊小怪,第二天报纸便刊出了大字的记载,称她为‘奇女子’……”

 

这报纸写得如亲眼所见,令人怀疑究竟几成为真,但余美颜成为当时上海滩上充满传奇色彩的奇女子确实不假。

 

有传闻称,余美颜曾说,“无论古今中外,只有男子可以玩弄女子,女子不能玩弄男子,所以我和数千男子性交,这是我玩弄男子的一种把戏,虽然不能说是开世界的新纪录,但也是爽快十余年,男子原来是很笨的,玩弄不是一件怎样的难事,这就是制度所造成的啊。”

 

余美颜浪荡数年后,对这种生活也感到了厌倦。据说,她后来又和渤海九少恢复了联系,对方还对她存有情愫,但想和她重修旧好的想法遭到了整个家族的反对。

 

几番尘世沉浮,余美颜已经无意留恋红尘,于是来到九龙青山佛寺,想出家做尼姑。已经受了三坛传戒后,她出家的消息传了出去,很多人来青山寺意图探访。住持认为,这样有损清规戒律,于是要她离寺。

 

电影《奇女子》中余美颜的忏悔形象,似乎更像修女

 

连出家都受阻,余美颜彻底失去了生活信心。

 

1928年4月19日,余美颜自香港登上了一艘名叫“加拿大皇后号”的邮轮,这艘邮轮将开往上海。

 

她给了佣人一百块,说,“船到了上海,假如你找不到我,你便回香港去。”佣人深感莫名。到半夜两点半,她投身海中,只留下两封信。一封留给情人,一封是“告全国女同胞书”。

 

 

余美颜的这封遗书成为她去世后很多人争论的依据。她写道,自己出生于“青黄交接的时代”,“凭媒妁之言,听从父母之命”结婚。自己曾受的新式教育,让自己“误解自由”。还写道,“孽虽自取,但亦由社会所造成”,以至于想切断过往的放浪生活时,已不得清净。最终无可依托,“不如逃离这个污浊的世界,还自己本来的清净,我佛慈悲当肯援我遗魂以归正道。”

 

她对自己的浪荡经历做了忏悔,“回忆前事,种种乖谬,罪不容诛。上违父母之命,背夫私逃,开女界不敢为之风,而行女界奇耻大辱之举。一思前非,万死不能蔽其辜。但今已如大梦初醒,非死无以赎其前愆,亦无以唤醒女界各同胞也。”

 

有人认为,她这是借鉴了马振华为自证处女而投海,最终获得美名一事,在进行“自我包装”,美化自己的死亡。

 

《申报》有报道提到对余美颜死因的两种揣测,一是她负债过多,一死了之;另一是她读古诗“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后心有戚戚,于是选择自尽。

 

也有其他舆论认为,余美颜如此放荡,违背伦理道德,有伤风化,居然还能落得“浪漫奇女子”之名,是鼓励其他有人格的妇女也变得下流。

 

因为有很多传闻提到余美颜结交男子众多,当时甚至有人夸大后,把她的经历植入医药广告(可能是小报上的壮阳药等)。还有人把她的经历改为尺度较大的戏剧,很多因涉及“色情内容”被强制禁演。

 

在当代,流传最广的一则消息,是余美颜把与3000男子的交往经历写成一本叫做《摩登情书》的书,我百般查找未果,这本书的内容依然存疑(3000这个数字过于不合理)。还看到有一本叫做《对待男子锦囊》的书号称余美颜遗作。

 

在这些纷扰的舆论中,女星杨耐梅认为,余美颜与自己有颇多相似之处,克服万难,拍成了电影《奇女子》。

 

 

杨耐梅与余美颜同是广东人,年纪也相差不大。她的父亲是富商,很开通。杨耐梅一家后来在上海生活,父亲将她送入上海的贵族女校。她虽然成绩一般,但非常漂亮,又擅长唱歌、演讲、跳舞等文艺活动,成为学校闻名的校花。

 

 

高中毕业后,父亲原想送杨耐梅去英国留学,但她想进入电影圈演戏,所以放弃留学机会,于1923年扮演了电影《玉梨魂》中美艳放荡的富家女筠倩一角。这个角色大获成功,杨耐梅后续的角色类似也大半集中于此——诱惑风流的女性。她平时经常结交富家公子,消费习惯据记载也与余美颜类似,“挥霍瞬息千金”。

 

在当时的年代,从事演员行业对于很多家庭来说依然不是光彩之事,杨耐梅这样类型的女演员更是极少。她从影后,从大家闺秀变成知名艳星,令父亲无法接受,她也负气离家。她和余美颜的公众形象,确实有某部分的重合。

 

杨耐梅非常聪慧,在宣传电影时,曾突然进入戏院,在荧幕前真人重现电影桥段的宣传方法,惹得观众惊喜连连,也是早期的“电影营销女王”。

 

杨耐梅从影五年后的1928年,余美颜蹈海自尽,轰动上海,杨耐梅注意到这个题材,想拍摄关于余的电影,遭到原来影视公司老板的极力反对。她决定自立门户,办电影公司,一定要拍成这部未拍就已定名的电影——《奇女子》。

 

但昔日影星并没有如今明星一般的财富与地位(否则也不会发生阮玲玉的悲剧),杨耐梅筹措资金成了困难。

 

 

此时,山东军阀张宗昌递来了橄榄枝。这名风流的军阀派特使到上海,表明只要杨耐梅亲临济南见他一面,他就愿意资助她完成影片。这位长期盘踞山东的军阀,绰号“狗肉将军”,那首让人啼笑皆非的《咏大明湖》就是出自他手:“大明湖,明湖大,大明湖里有荷花。荷花上面有蛤蟆,一戳一蹦跶。”他共娶了二十三房姨太太。

 

 

杨耐梅最终同意,在济南待了十几天后,在沪上朋友们的焦急等待中,带着投资回到了上海,成立了“耐梅影片公司”,新片《奇女子》终于开拍。杨耐梅的出演获得很多好评,对余美颜自杀前的心路刻画地十分细腻。

 

新片因为话题度极高,大获成功,收回成本外,也有盈利,但杨耐梅很快就因种种原因变得消沉。

 

一来,杨耐梅是广东人,又在上海长大,不太会讲国语,只会粤语与沪语,但30年代后,有声电影兴起,她在演戏上逐渐力不从心。二来,她逐渐年长,不再适合以往的风情角色。第三,她可能因为事业不顺,沉迷于赌博和鸦片。

 

在杨耐梅的落魄年代,她曾为了补贴家用在上海演过两出话剧,小报报道她毫不留情,除了对她的演技大加评判外,还直指她“人老珠黄不值钱”,“后天失调,两出戏之后,就寿终正寝”,可谓极刻薄之能事。

 

1932年,二十八岁的杨耐梅息影,与革命先驱陈少白的儿子陈逊民结婚。杨耐梅的职业经历和公众形象成为两人婚姻的障碍,她与陈逊民的结合遭到陈家人反对,二人不得不移居香港。

 

移居后,陈逊民的经济情况日渐恶化,杨耐梅到香港两年,“未添一双皮鞋”。到1956年,陈逊民离开了杨耐梅,昔日女明星,只得靠街头行乞为生。1957年,杨耐梅嫁到台北的女儿把她接走。

 

 

1960年,五十六岁的她在台北离世。

 

 

那个时代,女性无法挣脱依附于男性的命运。

 

余美颜和杨耐梅固然有胆识,但进入主流社会依然要靠攀附男性。她们周旋于达官贵人之间,却只能算得上镶边的装饰,未曾真正拥有过权力、财富,更毋谈自由。

 

余美颜和杨耐梅都挣扎过,青春勃发时,两人都有超凡的魄力,却不约而同在三十岁左右,这个连当代女性都会感觉有压力的年纪,流露出“幡然悔悟”之感。

 

余美颜看似在欲海翻腾多年,最终留下的遗书却大书对恣意生活的痛悔,即便如此,很多舆论依然要认为她这是为了搏名,甚至认为这会教坏“良家妇女”。若是为了美名,以命相博未免代价太大。佛教讲究“众生平等”,一个名声不好的女性连削发为尼都要受阻。

 

而杨耐梅到香港后,“布衣素服,一改昔日奢侈习气”,甚少社交,试图令舆论重新看待自己。以至于一代艳星居然落到街头行乞的地步。

 

余美颜和杨耐梅手中武器只有自己的美貌和青春,几乎是赤手空拳与时代社会相抗,走上与当时其他女性不同的道路。到后来,希望能拿回的,却是虚空的贤良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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