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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天水围灭门案:李柏森杀死太太金淑英及双胞胎女儿后挥刀自杀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ww.tl6.net

2004年,香港天水围发生了一起命案,四川姑娘金淑英与她的双胞胎女儿命丧家中。丈夫李柏森随后报案称,是金淑英杀死两个女儿,并持刀捅伤了他,随后自杀了。警察很快赶到,发现李柏森的腹部有三处刀伤,他被送进医院,不久后重伤不治,未来得及录口供就离世。

 

后来,许鞍华导演以这起家庭悲剧为原型拍摄了电影《天水围的夜与雾》,迷雾后藏着怎样的暗黑真相?

 

(《天水围的夜与雾》剧照)

 

 

金淑英出生于1972年,是四川仁寿县某村人。她是家中长女,还有两个妹妹。因为家境比较贫寒,所以她学历不高(具体不详),21岁时,她选择去当时已开始发展的深圳打工。

 

如很多家中长姐,金淑英有种天然的责任感,赚到钱后,她会寄回家,补贴妹妹们的学费。

 

到深圳一年后,她经人介绍认识了比她大13岁的李柏森。两人很快相恋,并在深圳同居。

 

 

李柏森来自香港,平日靠做装修工为生。据报道,他原本也是内地人,在八十年代和堂妹一起偷渡到香港,应是取得香港身份后,又在九十年代常来深圳(有说法是他来取乐,但综合资料看,他应该也常来做工)。

 

其实与金淑英相识时,35岁的李柏森已在香港有一段持续15年的婚姻,还育有三名子女。但他对金淑英隐瞒了自己的婚姻状况。

 

其后三四年间,李柏森时不时在深圳做工,并一直与金淑英同居。到1997年,李柏森与香港的妻子离婚,子女都归前妻抚养。这个阶段,得益于当时深圳发展迅速,从事装修的李柏森的收入应该一直不错。

 

大约1998年时,金淑英怀孕。因为在深圳没有户口,金淑英回四川老家生产,李柏森陪同前往。7月两人登记结婚,8月大女儿李燕利出生(至于为何不是开头提到的双胞胎,我们下文再提)。

 

这次陪金淑英回四川,应该是李柏森人生的高光时刻。他斥资数万元在金淑英父母所生活的农村建了两层小楼。在当时,这是让金家父母在整个村子变成焦点的大事。

 

但带女儿返回深圳后,李柏森因为被电动车撞伤,右脚留下轻微残疾,走路跛脚。他因此失业,开始靠在香港领取约三千元综援金(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生活。

 

1999年,金淑英又与李柏森生下二女儿李子云。

 

(金淑英与两个女儿)

 

其间,金淑英的二妹金淑梅也来深圳打工,借住在姐姐家。她发现姐夫的性格非常古怪,年幼的女儿吃饭时掉了饭粒,就会被他打骂;如果影响他休息,也会被打,有一次她看到外甥女脸都肿了。另外,他还很不喜欢家人出门,连小姨子金淑梅外出都会被阻止。金淑梅因此与李柏森争吵,从姐姐家搬走。

 

此前,李柏森与金淑英夫妇应该一直在计划回香港生活,他为了方便女儿来港,虚报相差一岁的女儿为双胞胎。据报道,后来金淑英告诉社工,李柏森还找过黑社会成员,恐吓了人民入境事务处的职员,才成功给女儿办理了来港证件。不过此事没有被证实。

 

2003年2月,李柏森先带两名女儿回港居住,金淑英则持双程证(即港澳通行证)来往深港两地。因为带了两个女儿,李柏森的综援金从3000增加到6000元港币,还分配到一间公屋居住,两个女儿就读幼儿园的学杂费等基本都可以报销。

 

据报道,2003年8月,李柏森带女儿回到内地与金淑英团聚。小女儿私下告诉母亲,平时父亲带着她们在香港时,和她们睡一个床,并且多次把手伸进她内裤里,摸她下体,她当时感觉到有点痛,姐姐也说自己有类似的遭遇。报道中称,金淑英因为当时还在深圳,不敢将此事闹大。但从随后发生的事,我推测金应该多少向李柏森表达过不满,所以她遭到了殴打。

 

年底时,金淑英和李柏森带两个女儿回四川探亲。这次回乡,金淑英向父母哭诉曾被李虐打,李还扬言要杀死他们全家,杀人后还要放火把房子烧掉。但金家父母反劝女儿要多多忍让顺从。此事不了了之。

 

2004年1月,金淑英取得单程证(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的证件),来港定居。

 

(李柏森与金淑英及两个女儿)

 

李柏森可能由于不清楚政策,向有关部门要求增加综援金。实际上,妻子来港后,他就失去了单亲综援资格,综援金不增反减,而金淑英来港未满七年,根据当时颁布的新政策,她也没有领取综援的资格,家庭收入整体降低。

 

金淑英也想过工作贴补家用,但李柏森如在深圳时,一直对她管束严格。金淑英曾在一个清洁公司任职,短短半天后,就在李柏森的恐吓下辞职了。

 

李柏森不准金淑英外出,禁止她和陌生人聊天。为了断绝她外出的想法,还剪烂她的衣服。两个女儿的证件更是被他扣在手中,防止金淑英带女儿们回内地。一家四口就这样靠李柏森和女儿们的综援金生活。

 

 

之前一家人经常两地生活,这次团聚后,李柏森和金淑英的关系以极快的速度恶化了。李柏森的失业(只偶尔打些零工),综援金的降低,本身就让生活艰难,加上他偏执的控制欲,让家庭成为困住金淑英母女三人的可怕牢笼。2004年2月到4月惨案发生前,重要节点频繁出现,我主要综合《狂汉杀妻女自残,一刀四命》《记天水围灭门案死因研训》和当时一些新闻短讯梳理了时间线。可以看到,在此期间,惨案有数次机会可以避免。

 

2004年2月一天,不知何故,李柏森在家大发雷霆,把母女三人赶出家门。9日,金淑英向社工求助,提到李柏森买了刀藏在家里,还常常扬言要杀死她全家。但社工没有重视,没有帮助她解决问题。

 

后来她又报警,和女儿们第一次入住了维安中心(为妇女儿童提供的庇护所)。

 

这次住进维安中心后,警察将此事定为家庭纠纷,认为其中不牵涉刑事案件。可能是由于这个定性过于轻微,6天后,金淑英再次报警,称丈夫可能猥亵女儿们。重案组接手后,安排临床心理学家一起给两个小女孩录口供,她们没有指证父亲。李柏森也辩称,他独自带女儿时,会帮女儿洗澡,可能期间接触了她们私处,不存在猥亵行为。还提到自己和妻子争吵是因为家中没有钱,妻子还带女儿离家出走。

 

(李燕利在学校获得奖状)

 

几天后,金淑英又去找了社工,同时提到两个女儿其实并不是孪生,入境手续存在问题。可能她想借此寻求对李柏森的处罚,好让自己和女儿们获得安全。但社工没有仔细查问此事。

 

2月19日,李柏森因去深圳找小姨子金淑梅没有找到,又将金淑英母女赶出家门(这个原因听起来是不是很奇怪?原因我们下文详谈)。

 

2月25日,社工有对金淑英家做过家访。金淑英趁丈夫不在场,说李柏森买了两把刀恐吓要杀她,但社工和她没在家里找到刀,社工怀疑金反应过大。(3月28日,金淑英果然在家里找到了刀,还交给邻居保管,这把刀后来成为证物之一。)

 

2月28日,金淑英又给社工打电话,再次说李柏森买了刀要杀她,金和女儿们第二次被安排住进维安中心。

3月5日,就金淑英报案提到的丈夫猥亵女儿等问题,社会福利署等机构召开了一个跨部门专家会议,讨论李柏森虐儿是否成立。由于女儿们的口供并不能证明李柏森猥亵,所以这个会议五十分钟后结束,结论是,虐儿不成立。

 

同时,社工认为李柏森是“随口”恐吓金淑英,家暴也不存在,他们间主要是婚姻出了问题,提供“婚姻辅导”即可。讽刺的是,这个会议,当事双方都未出席,李柏森说自己没钱坐车,金淑英则是因为照顾女儿脱不开身。

在这段时间,金淑英报警的念头有所动摇,对李柏森的态度也有所松动。因为3月6日,她主动从维安中心离开回家,因为觉得李一个人很凄凉,所以回去给他做饭。(有一些本案相关文章记载金是惨案发生前一天,因为心疼李回去给他做饭,是非常不准确的。)

 

3月8日,金淑英三母女回家了,有两名社工也见了李柏森。社工还使用问卷评估了两人间的问题,不过只问了她认为相关的,跳过了一些她认为不存在、却与家暴相关的问题。

 

3月11日,同在香港的同乡李某曾去过金淑英家,李柏森笑着取出前些日子警察询问他是否威胁女儿的口供文件给李某看。李某还叮嘱金要看好女儿们。

 

 

这次从维安中心回家后,金淑英举报李柏森猥亵女儿,及他谎报女儿为孪生这两件事的后果开始出现。她先前的求助没有得到任何有利帮助,反变成李柏森记恨她的把柄。

 

李柏森数次向邻居扬言,虽然他没有钱,但他借钱也要买鱼虾蟹给妻女吃,吃够一个月,把她们养肥了再杀掉,一个也别想跑。他反正已生了好几种病,要弄出轰动全港的大案。虽然他不想死,不过要死就全家一起死。

 

邻居感到很害怕,他还安慰邻居,就算全家灭门,也不会连累街坊。有数名邻居都听到了李柏森说类似的话。3月20日,邻居看到金淑英回家还劝她,“你回来做什么呀?你老公说要杀你哦!”金淑英很无奈地说:“没办法,社工说我拿不到综援,我又没有钱,要住够七年才有资格。”

 

不过3月28日,金淑英因找到李柏森藏在家里的刀,惊慌失措,打给社工求助,又入住了维安中心。第二天,金淑英和李柏森一起见了社工,李柏森给社工写了一封信,提及他和妻子的婚姻情况。社工避开金淑英,单独和李柏森详谈。他讲述了两人的相识经过,还提到,两人婚姻紧张是因为有长期“第三者”,金淑英也知道,所以可能有点受不了。他也想跟金淑英离婚。他说自己认识金的二妹金淑梅在先(与媒体报道中,二妹与他相识于在深圳借住姐姐家时不符),自己是被金淑英骗了,两人认识一个月后,他就被带回四川老家,金还逼他要钱。言语之间,流露出他最初似乎是与金淑梅相恋,但被金淑英破坏,现在金淑梅与他的很多冲突是情感原因的意思。最后,李柏森表示,不想再见社工,就自己先走了。

 

4月2日,金淑英再一次被李柏森毒打,这次,她把女儿们先偷偷交给邻居照顾,回到深圳找金淑梅。她向妹妹提到,她要跟李柏森离婚,到时候把女儿们带回深圳让妹妹代为照顾,自己在香港赚钱养女儿。但她在深圳没有获得什么平静,李柏森不断催促她回港,还说自己已经买了刀,“还不回来就一起死”。她向妹妹感慨,现在还能聚在一起吃饭,下次一起吃饭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4月6日,李柏森打电话给社工,说妻子失踪,社工建议他报警。8日,他报警称金淑英已经失踪6天。

 

4月9日,李柏森带了女儿们到同乡李某家中,要她帮忙打电话叫金淑英回家。金说李柏森买了刀放在枕头下,她死也不会回去。李某询问李柏森刀的事,他推说是道具刀。金淑英又问起女儿情况,李柏森说如果她今天不回家,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女儿了。

 

金淑英应该被李柏森这话吓住了,她当天就回港,要带女儿离家,应该是要送去深圳妹妹处。李柏森扣押了女儿的出入境文件,并把她打伤,她右脚踩到碎玻璃流血。晚上8点左右,金淑英拨打了报警电话说“我老公锁门想打我”,电话那头听到女子惨叫和孩子的哭声,然后电话断线,又再接通,那头又是女子和孩子的哭声。

 

接线的警察说,当时意识到报警的人“会被老公打到飞起”,所以紧急让巡警前往现场,不过巡警认为事情不是很严重。警察到场时,碎玻璃已经被扫干净。警察就把两个小女孩交给邻居照顾,带走李金两人。

 

在医院,金淑英对医生说,自己被丈夫打了头和脸,还被推撞到木门,左边肩膀受伤。脚是因为互相推撞,踩到了先前摔碎的玻璃杯。她提到,这是李柏森第三次殴打她。

 

警方随后对夫妻俩进行问话。金淑英和李柏森被分开大概20米,一个警察来回穿梭于夫妻俩之间问话。警察向金淑英表示,因为她也推撞了丈夫,所以两人可以被控告为互殴,金因此表示同意和解。警察就草拟和解书,让两人签字,并发出一份《家庭事件通知书》,不过李不接受,警察也就此作罢,大约半小时就完成了这个流程。

 

 

第二天,金淑英又被安排住进维安中心,两个女儿留在家中。

 

4月11日,李柏森故技重施,打电话给金淑英,以女儿相挟让她回家,否则会把女儿带到内地她找不到的地方。维安中心的负责人先劝金淑英不要回去,未果后叮嘱她一定先报警,在警察陪同下回家。

 

中午12点,金淑英前往警署报警,值班警长翻查记录,发现李柏森曾报案说金淑英失踪。后来,金淑英打电话与李柏森约好在家里见面,她跟警长说自己怕回去被丈夫殴打,希望能有警察陪她一起回去。值班警长建议她联系社工,但金联系不到社工。

 

警察判断,金淑英不会有“即时危险”,于是,金淑英在没有警察陪同的情况下,自己回家了。她回家时没有见到李柏森与女儿们,此时,李柏森应该是在外面借钱,他一共向堂妹和朋友等借了两千五百多元。下午3点左右,金淑英打电话告诉舍友,家里门被锁了,她曾报警求助,但警察说现在也帮不了她。

 

这天,她和维安中心的舍友相约下午2点半在中环参加一个游行,她说自己找到女儿后,就去找她们。到约定时间,她没出现。她再也没有出现。

 

晚上7点,一个报警电话从金淑英家中打出。

 

电话那头是李柏森,他语气虚弱地报案称,老婆回来杀他和女儿们,并且已经杀死两个女儿,他现在受伤了,流了很多血,动弹不得。

 

消防员与警察随后赶到,消防员破门后,眼前的景象令一众人惊呆。

 

只着内裤,上半身赤裸的金淑英躺在血泊中,脚上却穿了一双雪白的袜子。两个年幼的女儿分别倒在她两侧,一个在客厅中,一个在窗边。都已经毫无生命迹象。

 

(案发现场)

 

李柏森倒在卧室里,嘴里发出微弱的呻吟,他的腰部有大量血迹,地上有一把二十公分的长刀。有一些肠子从他腰部的伤口流出,救护人员将这些肠子塞回他腹中,初步包扎后,送到医院抢救。

 

 

李柏森的谎言非常拙劣。

 

(李柏森被送医抢救)

 

法医说,李柏森除腹部三处刀伤外,没有任何防卫伤,三处刀伤都由最容易自己下刀的方向插入。金淑英母女三人死于下午3点左右,而李柏森腹部的伤口只消半小时就会令他失去知觉,绝不可能在7点报警,那三处伤口是报案前几分钟造成的。而且,李柏森的腹部虽被划伤,衣服却完好,显然是因为他在自残前,下意识地拉起了衣服。

 

金淑英半裸,却着一双雪白袜子,没有沾染任何血迹,若她是凶手,得施展轻功才能做到。

 

经验尸,母女三人死亡的顺序是金淑英、小女儿、大女儿。金淑英身上有十处刀伤,主要集中在右边上半身,致命伤在心脏、脖子、胸口。她努力抵抗过,所以身上还有骨折和一些抵抗伤。另外,她的身上还有一些之前被殴打造成的咖啡色淤青。

 

大女儿与小女儿身上也分别有多处刀伤。大女儿身上的伤势显示,她曾试图逃走,但小女儿是在毫无反抗的情况下被杀的,有一刀从胸口穿到后背。小女儿的尸体曾被移动过。

 

我推测,当时的情况是,金淑英回家试图收拾衣服离开(卧室中有一个装了女人和孩子衣服的皮箱),被李柏森阻止。李柏森可能通过扒光金淑英的衣服来羞辱她,阻止她离去(性方面的羞辱也是李常用的虐待方式,下文详说)。但金淑英已经决心把孩子送去深圳,脱离李柏森的控制。李柏森使用早已准备好的长刀先以杀小女儿威胁金,金将孩子拉近试图护住,所以伤口主要在身体右侧,李柏森将小女儿和金淑英都杀死。大女儿看到母亲妹妹被杀,惊慌下逃走,被父亲追着砍死。

 

杀死母女三人后,李柏森在现场过了三四小时,可能在思考如何脱罪。他虽然总对邻居扬言要全家一起死,但案发当天还去各处借钱,或许想要逃跑。只是三具尸体处理难度太大,逃跑也难度太高,所以他决定嫁祸给妻子,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

 

他此时思绪一定非常混乱,所以在自残前下意识把衣服拉起,造成一个明显的漏洞。(当然,李的行为从头到尾都漏洞百出,根本不可能成立。)

 

送医后,李柏森曾短暂苏醒过,但说自己说话就会胸口痛,所以一直未做笔录。12天后,他死了。

 

 

金淑英母女三人之死在香港社会引起了强烈震动。

 

金淑英的报警并未被记录在案,所以关于她在事发前是否报警一事,一度陷入罗生门。与金在维安中心同住的姐妹因为当天始终与她保持通话,知晓她报警的情况,所以求助非盈利互助组织群福妇女权益会后,召开记者会说明金淑英确实有报警。

 

后来经调查,当值警长称自己当天吃了感冒药,所以忘记把金淑英的报警记录在案,而后便去休假。

 

虽然是初到香港的新移民女性,但金淑英并非如很多人所想般懦弱无知,不知如何求助。相反,她奔波往来于社会服务机构与警察之间,只是从未得到有效帮助。从社工和警察的处理中,能看出他们在内心基本将李柏森的虐待当作“家庭纠纷”处理,才令事态一步步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多半也掺杂了对内地移民女性的不重视)。社署署长案发后曾公开宣称,“事件纯粹意外,并非家庭暴力个案”。

 

从金淑英自己的讲述来看,她被实际殴打的次数确实不多,《天水围家暴惨剧后五年:化悲愤为力量》一书中记载,与金淑英同住过维安中心的姐妹说,金淑英相比其他姐妹,被殴打的程度的确不重:“每次大家一伙的谈及被虐状况,我和大部分姊妹都讲到被丈夫打到伤痕累累,而淑英却说她的伤势并不严重,反而说她的一对女儿好惨,我听她说没有被打得太厉害,也会劝她珍惜婚姻。她曾经查问如果丈夫不让她睡觉,或者用风扇整晚吹她是否虐待,似乎淑英都不清楚自己是否被虐。事实上,淑英的情况一直都未被社工视为家庭暴力个案的被虐妇女,见到她出出入入没有得到什么解决方法,我也讲笑地说,她真的要等丈夫大打她一场,才有望得到社工的帮忙。”

 

连同住的姐妹都因为“她没被打的太厉害”而“劝她珍惜婚姻”,金淑英也不确定自己是否被虐待,且她在异乡没有申请综援的资格,带着两个女儿,无瓦遮头,她要下定决心离开李柏森可见多难。

 

虽然虐打次数不多程度不重,但李柏森对金淑英的很多控制,是很隐秘的。

 

金淑英妹妹在开庭时说,姐姐多次提过被丈夫打骂,如果拒绝配合性行为,就会被赶出家门。动辄威胁金“不听话就杀你全家”。

 

(金的妹妹出庭做证)

 

除了对女儿们的猥亵(我认为此事为真)、婚内强暴、死亡威胁外,李柏森还对金淑英提出过,要求她的妹妹一起“服侍“他。他曾向邻居炫耀过自己同时占有妻子和小姨子,享齐人之福。所以他在金淑梅在深圳与他们同住时,才要求她不能出门,回深圳找不到金淑梅,也大发雷霆。有邻居质疑李柏森“贪心”,他说“是男人都贪心”,还说妻子骗他,没有把小姨子献给他,所以要“捅死她”。

 

目之所及的女性(妻子、女儿,甚至小姨子),李柏森似乎都认为是他的私人财产(女儿还是他领取综援的工具)。

 

在李柏森死后,有记者采访他与前妻生的儿子,22岁的儿子说,父亲并不是脾气暴躁的人,平时他做错事,父亲并不会暴怒,只会打一两下做惩戒。可见他也不是对谁都如此暴虐。

 

许鞍华导演在《天水围的夜与雾》中,把李柏森这种性格做了提炼。电影中原型为李柏森的李森认为,他出钱给金家盖楼,对金家有恩,他们全家都应该顺从他。

 

(电影中的李森注视着二妹)

 

李柏森是非常卑鄙愚蠢,又诡计多端的。他最令人不齿的,是自己杀死女儿,不惜自残都要嫁祸于妻子。

 

 

案发后,法师在为金淑英母女做超度时,将两名女童的姓氏改为母姓。法师解释,这是因为女儿是被父亲所杀。

 

 

2008年,导演许鞍华以这次命案为原型拍摄了电影《天水围的夜与雾》。许鞍华导演曾说:“在进出天水围及与被虐妇女的接触过程中,我最大的感触是被虐妇女其实与平常人一样,她们不是一般人想象中的可怜兮兮,她们都是有头脑、充满幽默感。可能因为被虐遭遇,令她们不断在找办法去求助以继续生活,我发觉她们的生命力比很多我认识的人更强。 ”

 

有一位曾被家暴的女性也在《天》一书中说,“原来婚姻不美满不重要,生活经济差一点都不紧要,最重要是自由,我们不用被人呼呼喝喝,饮一杯水、食一个公仔面都是甜。”

 

金淑英应该仔细想过之后的出路,还曾试图报读一个保安员及家庭服务助理的培训课程,只是还未上课就已被杀死。

 

一面是冰冷机械的机构,一面是暴力冷酷的家庭,金淑英奔走其间,最终还是没有抓到任何真的可以帮助她的手。

 

最后,我想放一段《天》一书中,也曾经被家暴所困的群福妇女权益会主席廖银凤写的序言,这段家暴亲历者和救助者的自白,比任何“家暴零容忍”的口号都更振聋发聩:

 

“我所见的家暴婚姻,都是被虐妇女千方百计去改变自己迁就丈夫,但却不明白丈夫的不满其实是控制她的借口。同样他可以有一万个理由去施虐!施虐其实是一种病态。无论施虐者本身是大男人,或他是在暴力家庭/受父权社会熏陶下,男尊女卑的思想中成长,而习惯以暴力来解决问题,又或自卑心、占有欲作祟下需要一种操控感都是—种成瘾行为。施虐者就好像吸毒般,而被虐妇女就变成他的毒品。毒海无崖,如果没有对症下药,帮施虐者断瘾,他们只会变本加厉。就算他向专业人士发誓:‘请劝我太太回来,我以后不会再打她喇!’ 而专业人士又真的鼓励姐妹回到丈夫身边的话,那只会令施虐者有机会故态复萌。

 

还有,施虐者的施虐行为通常都是渐进式,暴力的程度会慢慢升级。以我前夫为例,他起初都没有严重地虐打我。起初可能是一年一次,跟着是几个月一次,然后是几星期一次,再下去是一星期几次,至一星期几次。而打的方法也会渐渐不同:起初都是用手轻轻打下,然后就越来越严重,到最后会发展到家里随手都是武器,拿上手便打。

 

勉强留下来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那男人。试想想,他打你一巴掌你就乖一点,当他认为你不够乖时,他就以为打得你不够重:当他认为要对你再多一点操控时,他就会打得重手一点,于是便越打越严重。

 

这种对操控感的索求是没有一个终点的,施虐者的要求也只会越来越高。

 

除了操控你不出街之外,还有其他方面可以控制你、批评你。他批评你抹窗不干净你便努力抹好窗,当你努力抹窗时,他又会说你没有洗衣服; 当你洗衣服时,他又会批评你洗衣服太频密浪费食水。

 

被指责后妇女的脸色不好也属正常,他又会说你总是苦口苦脸;但当你强颜欢笑时,他又会说你这样笑是想勾引男人。其实指责的内容不重要,施虐者要的是那种操控的感觉,以突显他作为一家之主的权威。

 

当妇女长期被虐,身体及精神状况都会出现问题,甚至对施虐者产生恐惧,根本没有能力达到丈夫的要求,而施虐者会认为被虐妇女不听话,因而产生极大的不满及愤怒,形成恶性循环,对妇女的暴力不断升级,而妇女反应就更是无能。若果没有人提醒施虐者施虐是一个问题,他不会醒觉而泥足深陷,甚至做出自杀或他杀的行为。

 

因为最大的操控莫过于死亡,令‘她’永远不能够离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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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香港,天水围灭门案,李柏森,太太,金淑英,挥刀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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