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肠手乔建国为什么要这么做?
掏肠手案件是比普通的碎尸更残忍十倍的案件,但这疑案的本身其实并没有什么疑问,无非是个变态的家伙干的,最大的疑问的是被抓获的凶手究竟是不是真凶。这个掏肠恶魔案件,同白银连环变态杀人案一样发生在甘肃,2004年8月12日晚11时,张掖市甘州区碱滩镇古城村19岁的少女琳子(化名)被掏肠恶魔残忍地从下身拽出小肠,缠在脖子上身亡,伤害现场惨不忍睹,甚至吓呆了赶来的公安人员。所谓开膛手杰克也远远不如这个恶魔残忍。一时间,该案引起当地极大恐慌。没想到仅仅一个月后,9月20日凌晨30分,大满镇平顺村17 岁的少女小花(化名)被掏肠恶魔跟踪,黑暗中,小花被人用手和绳子勒晕。和死去的琳子一样,小花的小肠也被恶魔从下身疯狂拽出。还好小花的呼救声被其他人听到,掏肠恶魔被赶来的路人吓走,没有来得及将小花彻底杀死。不过小花虽经及时抢救挽回了性命,但其身心遭受极大摧残。
两少女被残害19岁的琳子(化名)是张掖市甘州区碱滩镇一位有口皆碑的好姑娘,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她来到甘州区一家电专卖店打工,租住在甘州区西关三社的某民房内。琳子家境贫寒,其父憨厚老实,母亲老实巴交,唯一的弟弟于2003年考到北京某大学上学,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琳子被迫辍学在甘州区某商场打工挣钱。2004年8月17日晚,几个放羊的老人在琳子租住的房子附近发现一名严重受伤死亡的年轻女子。老人们惊恐的发现,受害者身边全是鲜血,而受害者全身也都是鲜血,更可怕的是受害者脖子上还缠着什么东西,似乎是一根绳索。在老人仔细查看以后,发现缠着这个少女脖子的,居然是他的场子。受害者被歹徒从下身残忍地将小肠全部拽出,缠在脖子上。这个极端恐怖的场景让几个老人吓破了胆。老人们报案后,警方立即赶到现场。这些公安里面有从警20多年的老警察,但也被现场的惨状惊呆了。由于死者面目全是血污,根本看不出真面目是什么。经过法医仔细查证,死者就是阻住在附近的琳子姑娘。法医认为琳子是被掐死以后,凶手伸手从她的阴部进去,在腹腔拉出了肠子,然后缠在她的脖子上。显然凶手对人体的构造和解剖学有一定了解,他的出手非常准确,拉出肠子也干净利落,显然并不是误打误撞所为。凶手掏肠的目的除了自己的变态以外,还在于杀人灭口。凶手很清楚的知道,一旦肠子被拉出这么长,受害者基本不可能活命,所以才这么做的。但琳子姑娘既没有被抢劫,也没有被强奸,所以案件的目的很可疑。而作案后,令人震惊的掏肠魔鬼作案后早已逃之夭夭。凶手作案手法老练,现场没有任何目击者,也没有留下什么证据。掏肠恶魔的恶名,迅速传遍了小城张掖。正常来说,坐下如此大案的凶手肯定会隐藏一段时间再说,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掏肠恶魔居然还在顶风作案。现年17岁的小花(化名),家住在甘州区大满乡平顺村,为了帮助父母减轻负担和供姐姐、弟弟上学,小花不得不辍学外出打工,也是个苦孩子。2004年9月初,小花跟随同村人明某到其开设在甘州区东街的一家牛肉面馆打工。由于老实肯干,小花深受老板娘的喜爱。9月 20日凌晨0时30分许,小花到面馆外如厕。没想到在黑暗中,小花突然被人用手臂和绳子勒住。这时小花赶紧求饶说:“叔叔,我是人,不是鬼。”但是罪犯仍然没有停手,直到小花失去知觉后很快神志不清。然后她赶到下身一阵巨疼,顿时惨叫一声随后昏迷了过去。正在等待小花回来的面馆老板明某,突然听到“哇”的一声惨叫,她赶紧跑出面馆到厕所寻 找小花,但没有看见小花踪影。明某急得大声呼喊小花的名字,被小花的惨叫声惊醒的邻居们也纷纷跑出来和明某一起寻找小花。黑暗中,在面馆背后的一个楼道 里,人们发现了已经奄奄一息的小花,明某赶紧上前搀扶,突然觉得小花的下身有“滑滑”的感觉,低头一看竟然是一堆肠子小花则倒在地上,象死去的琳子一样,她的小肠被恶魔从下身疯狂拽出,鲜血和着粪便顿时浸满案发小道。老板娘本人因为受惊过度,险些晕倒。稍微清醒以后,老板娘立即拨打“110”、“120”,小花被迅速赶来的民警和医护人员紧急送往张掖市人民医院抢救。9月24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张掖市人民医院,在该院普外科急救室见到了已经从深度 昏迷中苏醒过来的小花,她的母亲在女儿身边不停地哭泣,因过度的悲痛和哭泣,这位可怜的母亲两个眼睛红肿,嗓音沙哑。听到记者是为采访小花而来,她忍不住 嚎啕大哭,几度哭晕在女儿的病床边。被病痛折磨得已经无法哭泣的小花,在巨大痛苦中不停的发抖。记者看到,虽然案发已经过去4天时间了,但身受重创的小花 脸部依然肿胀,俩只眼睛里充满了黑红的血丝,脖子里被人勒掐的伤痕依然清晰可见,即使吸着氧气、输着液体,但难忍病痛折磨的孱弱身体仍不时地抽搐颤抖。看 着小花母女俩可怜无助的情形,在场的人无不为之潸然泪下。张掖市人民医院普外科柳佰富主任接受采访时说,小花被送来的当天晚上,医院就对其进行 了急救手术,当时,经过检查发现,小花“大网膜”和小肠全部在下身里掉着,不仅小肠断裂成五六截,小肠“系膜”的损伤十分严重,就连没有断裂的小肠“浆膜 层”也被全部拽落,整个小肠断裂坏死多达2米多,剩余的已经不到1米。柳主任十分忧虑地告诉记者,虽然医院经过全力抢救,小花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作为 人体最主要的消化、吸收营养功能的小肠,三分之二被截除,人的生存质量是很差的,假如再有其它预料不到的并发症,则小花的病情发展就很难预料了,也就是 说,小花仍然时时处在生死攸关的危险边缘。在急救室,记者也见到了正在这里陪护小花的牛肉面馆老板娘明某。提起这一惨案,从未受过 这种惊吓的明某说话声音也不停的发抖。她告诉记者,当晚,小花说要上厕所,她劝小花在便盆里解手,但害羞和懂事的小花坚持去了外面,但她也万万没有想到这 样的不幸会突然降临在小花身上。明某流着痛苦的泪水告诉记者,小花出去不到5分钟的时间,她突然听到“哇”的一声惨叫,赶紧跑出面馆寻找小花。面馆老板明某告诉记者,她的小面馆开业才仅仅3个月,惨案发生后,她被迫将馆子关闭,将 所有的积蓄全部交到医院救治小花,目前已经花费了1万多元,她也觉得无能为力了。自己想把店卖掉给小花治病,但由于发生过血案,根本没人敢买。记者来到小花家时,他的父亲痛苦的告诉记者,孩子受了这么大的伤害,家里经济十分困难。他正在想办法,将地里的庄稼赶紧收掉给孩子凑几个药费,小儿子也因此被迫辍学,秋收结束也准备外出打工救助小花。还好,惨遭恶魔掏肠的甘州少女小花,在社会各界的大力关注和张掖市人民医院外二科全体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下,已于10月27日病愈出院。社会各界捐助给了10多万元,作为医疗费和后期康复的费用。
定位真凶发生如此残忍凶恶的案件,影响又如此之大,张掖警方受到的压力不言而喻。警方在这两起案件后,根据之前群众报案,将注意力放在了有前科的乔建国身上。警方发现这两起案件作案手段、凶残程度与前一起未遂案件极为相似,断定三个案子系同一凶手所为,遂决定并案侦查。专案组根据50多天的调查结果和9名目击者、知情者提供的证据和线索,最后确定住在东湖小区的乔建国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很快将乔建国家包围,20多名便衣警察在乔的居住区附近设了5个监控点,准备等乔一出门就立即抓捕。但又有过3次服刑经验的乔也很快发现了警方的部署,他将房门紧锁,负隅顽抗。乔家装有防盗门,除非用撬棍才能打开,而他家中也有菜刀等武器。警方如果强攻可能会所有伤亡,或者会将乔建国击毙,这都是警方不愿意看到的。9月23日,专案组决定诱捕乔建国,以做尿检为由要求乔建国下楼。乔却并不傻,他始终不开门,并扬言:谁想当英雄就上来,临死拉几个垫背的。如果来硬的他就跳楼。这样乔和警方对峙好9天,最后专案组负责人与乔对话,答应由其母和女友接他去做尿检。29日下午4时,乔建国终于同意去做尿检,但刚下楼便被埋伏的民警抓获。抓捕乔建国后,办案民警对乔家进行搜查,对搜查出的物证进行技术鉴定,同时继续在外围寻找证人证言、提取物证,并立即对乔进行了审讯。经历过“三进宫”、累计有10年牢狱经验的乔建国有丰富的反审讯经验。他在审讯中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案子不是我做的,你们要是掌握证据就枪毙我吧!官方的叙述是:办案民警给他讲政策、讲法律、讲人生、讲亲情、讲危害,他提出的一些要求办案民警也尽量满足。最后,乔建国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于次日下午5时许向办案民警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实。但一般认为警方肯定几顿暴打,最后乔认罪。对于有重大杀人嫌疑的案犯,全国警察审讯时候没有不打的。张掖警方随即公布案件侦破情况,表示掏肠恶魔已经被捕。同时表示乔建国还供述自己还有过三次骚扰妇女的案件,具体如下:1.2004年7月的一个深夜,纵酒后的乔建国在甘州区某烤肉店附近转悠,发现一名妇女正在孤身一人打电话,乔建国遂迅速上前,掐住该妇女的脖子,图谋下手,不料该女子的大声呼救使正好在附近的她的丈夫听到,在其丈夫跑去救人时,乔建国落荒而逃。当时妇女和他的丈夫紧追乔建国,追到乔的家附近失去踪迹,但基本可以肯定他就是在一代居住。但妇女和他的丈夫向警方报案以后,警方却不可思议的没有重视这个案件。直到近3个月后,第二起“掏肠”案发生并经媒体报道后,警方才突然在一二天之内找到当时的受害者,多次详细询问情况。如果在接到前起案件报案后,警方及时侦破并对乔建国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发生在琳子和小花身上的悲剧或许可以避免。可能是因为当时还没有爆发掏肠的案件。2.令人不能想象的是,2004年8月12日,琳子惨死之后仅仅3天时间,8月15日,乔建国再次伸出了自己罪恶的手。当天深夜,乔建国到甘州区某酒厂对面的一小区去讨帐。在楼道中碰到一名妇女,乔建国强行要求该妇女将其带到住处,与该妇女发生关系后,将其拖到外面。在他被行人发现,乔建国逃走。但乔建国认为那个妇女是妓女,两人是进行性交易,不算强奸。3.而在小花惨遭毒手的前一天夜晚,酗酒后的乔建国在甘州区某医院附近发现一名孤身妇女,遂上前掐住其脖子,正欲下毒手时,突然接连而来的出租车灯光将其吓跑,该妇女幸免于难。
乔建国本人确实不是善类,是个劣迹斑斑的家伙。他生于1970年11月5日,出生在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这个家伙身体比较强壮,他身高1.82米,身材粗壮。乔建国生长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他的的父母亲都是张掖某建筑公司的普通工人。乔建国上有3个姐姐,1个哥哥,他本人排行老五,是家中最小的孩子。由于是最小的孩子,乔建国自幼受父母和哥哥姐姐们的宠爱,他脾气暴躁、好吃懒做,不爱劳动,学习也不好。为此他的父亲经常对其打骂,但丝毫没有作用。家人认为乔建国最大的转变是因为一次恋爱失败。当时乔建国初恋上一个女孩,但因为女孩家中嫌乔家人口多又贫穷,加上乔建国自己人品不好,就拒绝结婚的要求。由此,乔建国大受打击,开始自暴自弃。他开始酗酒,并且酒后在社会上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打架多了,自然就跟社会上一群不三不四的家伙混在一起,越变越坏。在未满18周岁时,他因参与了一次团伙盗窃案件,案发后被人举报,于1989年被张掖法院判处六年半有期徒刑。乔建国在监狱中表现不错,他在1994年被减刑一年提前释放。乔建国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一生老老实实,最要面子。对于儿子这么小就被判刑,他们深感羞辱。乔建国出狱以后,父母还劝他好好做人,找份工作过日子。但由于是劳改犯,乔建国好几年找不到工作,只能靠退休的父母养活。郁闷之下,本来就酗酒的乔建国更是天天喝醉,后来居然还染上了毒瘾。在知道儿子吸毒以后,家人对他深感失望,尤其他的父亲感到儿子已经无可救药,开始对其不理不睬,直到乔建国最后一次被捕的10年时间内,父子两人居然没有说过一句话。见家人对他不闻不问,乔建国也破罐子破摔,前后因为因吸食毒品2次被劳教强制戒毒,最后一次被劳教是2001年5月17日,劳教期限为3年,2004年3月14日被提前两个月释放回家。在乔建国释放以后,家人虽然对他不满,但还是让他居住在家中,给了他基本的生活费。乔建国本人在劳教中,也被迫戒毒成功,虽然他还是嗜酒,相比吸毒已经是好多了。乔建国虽然劣迹斑斑,但身材高大健壮,还是有些男子气的,很多女性对他这样的男人比较有好感。2004年3月14日,乔在某酒吧喝酒时,认识了一名女子。这两人居然一见投缘,很快确认了恋爱关系并同居,准备近期结婚。这个女人也是在社会上闯荡多年的女人,比较有能力。她跟乔建国准备去北京做兰州拉面的生意,已经做了前期筹划,连在北京的店面也看好了。家人看来,乔建国和未婚妻的感情很好。后来乔建国和警方对峙9天9夜的时候,就是依靠未婚妻的劝告,才让他最初出来。而他的未婚妻直到现在,也不相信乔建国是掏肠恶魔!在家人眼中,似乎小儿子一切都走上正轨的时候,突然出现了这件事情。
警方的办案过程针对“8.12”犯罪现场留下的蛛丝蚂迹,专案组一边进行高科技鉴定,一边反复测算, 反复模拟罪犯的行凶过程,迅速推断出了罪犯的身高、体重、年龄段、犯罪时间等特征和重要案情。经过分析,排除了流窜作案的可能性,将侦查的重点放在了以发 案现场为中心的城郊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居民小区,办案民警在居委会和社区警务室的配合下,分组对案发现场附近的所有居民,受害者的所有亲属、社会关系,具 备犯罪特征的所有有前科、有劣迹、年龄在18到35岁的人员,以及受过生活、婚恋打击的人员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对列入排查范围的对象全部造册,逐个排 除,使嫌疑对象圈逐渐缩小。“9.20”案件发生后,由于与前一起案件的作案手段、凶残程度、案发现场特征都极为相似,专案组断定两案系同一罪犯所为,遂 决定并案侦破。侦查员们根据50多天的调查侦查结果和9名目击者、知情者提供的证据和线索,确定案发现场附近东湖小区的乔建国有重大嫌疑。该案发生后,在引起了张掖警方高度重视的同时,案件也引起了甘肃省公安厅和国家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公安部一位副部长通过网上看到这一消息后,当即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当地警方迅速破案、严惩凶手。张掖警方先后对500多人进行了全面排查,最终将作案嫌疑人确定在家住甘州区东湖小区某家属楼的一位名叫乔建国的人身上。办案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两位熟识乔建国的市民反映,9月20日零时许,他们和3个朋友在案发现场附近曾与乔建国擦肩而过,当时见他神情紧张,满身尘土,手上还有血迹。可能由于匆忙,并没有认出他们,而他们也以为是一贯爱酗酒的乔建国又酒醉摔倒粘了一身土,摔伤了手。另两位目击者也反映,“9.20”案件发生时,他们正在发案现场的居民楼二楼连夜装修刚买的房子,听到楼下女人的喊叫声后从窗户探出头来,在黑夜中隐隐 约约看到一对男女撕扯在一起,当时还以为是小两口在打架,就没有介意,但对男子的身高、体形、衣着印象颇深,觉得与侦查员描述的乔建国的特征极为相象。当时经过抢救苏醒过来仍然躺在病床上的小花,从警方出示的20多个嫌疑对象的照片中一眼就指认出了特征很象犯罪嫌疑人的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掏肠恶魔乔建国。另外,还有几位知情者也向警方提供了一些与案情有关的重要证据,并在让其辨认的20张照片中非常肯定地指认出了乔建国。同时,乔建国本人的形迹也表现得很可疑,“8.12”案件发生后,他曾急匆匆地离开张掖前往河北的女朋友处,9月2日回来后正值警方在进行“地毯式”排 查,在家里呆了3天后又匆匆赶往河北,9月17日又返回了张掖。“9.20”案件发生后,他又表现反常,闭门不出,拒绝接受侦查员的传询。最后,警方初步确认有犯罪前科的乔建国,其身高、体重符合技术鉴定结果,有作案的时间和行凶杀人的动机,并决定对其实施抓捕。警方公布乔建国的供述!乔建国在向警方交代自己的作案动机时告诉办案人员,他坐过3次牢,在牢狱中受了不该受的苦,出来以后又被别人看不起。他自己认为,虽然自己盗窃、吸毒,但本“不该”坐牢,现在他已经被社会“遗弃”了,他的青春也浪费在了牢狱之中,而他被“遗弃”和浪费青春的一切根源,都是3次牢狱生活造成的。因此他痛恨社会,所以常常想着以残忍的手段报复社会,报复不愿意跟他打交道的妇女,最后他将报复的目标选择在那些无辜的女性身上。根据乔建国供述,杀死琳子完全处于偶然2004年3月14日,从劳教所释放出来不久的乔建国,依然整日在甘州区一些酒吧酗酒。8月11日,正在甘州区北街什字附近转悠的乔建国碰上了正在此处等待朋友的琳子。乔建国见琳子独身一人,遂上前与琳子答话,要求琳子与他谈朋友,并将自己3次坐牢等人生经历告诉了琳子。当时,琳子虽然拒绝了乔建国的无理要求,但乔建国依然强行要求琳子12日与他约会。害怕受到纠缠的琳子12日向自己打工的单位请假回家,探望父母,为了不耽误工作,琳子当天下午返回甘州区。按约定的时间没有见到琳子的乔建国大量酗酒后,开始到处寻找琳子。不巧的是琳子与胡乱转悠的乔建国在西关三社琳子的租住地附近相遇,乔建国对琳子进行了痛骂和训斥之后,强行跟随来到琳子的宿舍,于当晚10时许,将琳子从宿舍拽出,冒着大雨和泥泞,将琳子拖到距琳子住处500米左右的一片小树林中,将琳子掐死。随后害怕琳子醒过来报案,在没有找到凶器下手的情况下,凶残的乔建国竟然对琳子实施了残忍的“掏肠”,直到确认琳子死亡后,乔建国返回家中。至于差点杀死小花一案,则是报仇时候认错了人。乔建国被释放后,在甘州区某酒吧酗酒时,曾与该酒吧一女服务生发生过争吵,为此乔建国怀恨在心,一直图谋报复,并多次对该服务生进行跟踪,掌握其行动规律,但都由于受到干扰,乔始终未能下手。乔建国说:去年我刚从第三劳教所出来,4月的一天我到某洗头房洗头,去后她们问我要不要按摩,问 价钱时我和她们发生了争执,吵了几句他们骂我是劳改犯,我非常生气,这就是事情的起因。过了几天,我碰上洗头房的那个女的何某,我掐了她的脖子,当时她的手机扔在一旁,我就拿上了,我 还问她是否把我认下。后来我把手机给她送回去了,她却把我告到公安局,公安局找了我,我就很气,就想报复她。在1月7日的庭审中,乔建国向法庭说明,所 有发生的这些案件都是因为何某这个女的而起,要不是她,也不会有后来的这些事情发生,现在他最痛恨的就是这个女人,因为是她向公安局告的自己,并导致后来 案件的发生和被抓。9月19日深夜,乔建国与自己的朋友在甘州区某酒吧大量酗酒后,准备回家,发现曾与自己吵过架的东湖小区南门的一名保安正在值班,遂绕道准备经小区东门回家。不想在东街某牛肉面馆附近遇上了正好准备出去解手的小花,正在醉酒状态中的乔建国,看到小花的身影与曾和他吵过架的女服务生特别相像,遂尾随小花。小花还没有进入厕所的时候,将其抓住开始掐小花的脖子,小花带当地口音的惊叫声使乔建国意识到他认错了人,但乔建国害怕小花报警,遂将其掐晕,从厕所旁边拖到就近的一个楼道口,对小花实施了残忍的掏肠。听到小花惨叫声后,赶出来寻找小花的面馆老板娘惊吓跑了乔建国,趁着夜黑人静,乔建国迅速逃离现场,然后回家睡觉。由于该案影响巨大,2005年1月17日,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掏肠案进行公开宣判,掏肠恶魔乔建国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且分别判决乔建国赔偿受害人琳子(化名)和小花(化名)附带民事诉讼经济赔偿4695.5元和87160.25元。由此,疑点就开始出现了。
目前看来,乔建国是最有可能的凶手,只是这个案子确实有很多疑点,连法院也没有判死刑,而是判了死缓。1. 乔建国拒不承认罪行其实杀人犯拒绝认罪并不稀奇,大部分杀人犯尤其在被判处死刑时候,都不会认罪。但乔建国的表现很特殊,让人有很大的疑问。1月6日上午8时40分,身着军用绿棉衣、下穿牛仔裤的乔建国被法警从看守所带到甘州区法院候审室,9时整,庭审正式开始,到下午6时休庭,共进行了8个多小时的审理,同样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在庭审中,乔建国不仅态度傲慢,回答法庭提问时要么避重就轻,要么故意装傻,只承认了3起未遂案件为自己所为,对杀害琳子、残害小花的2起案件当庭翻供,拒不承认这2起案件是他所为。乔建国显然不应该知道案件的具体情况,但他直截了当的让法庭拿出有他自己指纹和身上粘有受害人血迹的证据。如果能拿出其中一件,他就承认这2起案件是他干的,同时他还要求能证明他犯罪的所有证人都出庭作证,以证明部分证人有问题。经过8个多小时的法庭举证、质证,当天庭审没有结束,7日审理将继续进行。显然,乔建国很清楚的知道警方没有相关证据,在17日宣判以后,他当庭表示上诉。甘肃省高院通过审理认定,乔建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直接证据),发回张掖市中级法院重新审理该案。2005年8月18日早晨9时许,张掖市中级法院对乔建国第二次不公开审理,除了被害者的直系亲属之外,任何人不许旁听。在当天的庭审中,乔建国仍不承认两起掏肠案件是自己所为。他称,在公安机关所做的供述,是公安人员对其引诱、提示、逼迫的结果,自己虽然有过三起骚扰妇女的案件,但从没杀过人。2005年12月下旬,张掖中院重审该案后再次作出判决:被告人乔建国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未遂)、故意伤害罪,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判决乔建国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万余元。重审一审宣判后,乔建国再次当庭提出上诉,不但否认了部分供述,还称自己有自首情节,应予从轻处罚。所以,三审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对乔建国犯故意杀人罪的量刑部分,其余部分均维持原判;判处乔建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对于为什么高院对社会影响如此之大的案犯没有判处死刑,上海的陈明律师表示,主要是因为证据不足。他说:死刑是终极刑罚,一定要“少杀慎杀”;其他案子错了可以更正,杀错人就无法回旋了。而且,本案中乔建国虽然是累犯,手段残忍,民愤极大,但是,有些关键事实没有证据只有口供,每一起死刑案件一定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经得起最严格的推敲。对于罪行虽然严重,但依法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就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中乔建国的一番话,很有意思:他在一审最后时候说,我要求法庭将我的案子公开审理,只有公开审理,我才会对受害者家属有一个满意的交代;即使死,我也要死的堂堂正正,死的明明白白,不能就这样去死,因此,我最后提出一个要求,将我的案子公开审理。”2. 乔建国在案发期间很多事情不符合杀人犯的常理老萨也不是为乔建国这个家伙说什么好话,目前为止最有可能的杀人犯就是他。但这个案件仍然有很多疑点。一个杀人犯有可能一边谈恋爱,一边这样杀人吗?8月10日,乔的女友刚刚离开他去了北京筹备生意,8月12日,乔就杀死琳子,之后他本人于8月27日也赶到北京与女友会面。9月17日,当他第二次和女友在北京会面返回 后,仅3天时间,他就再次对小花实施了残忍的掏肠惨案。期间就连他的女友都没有发现任何破绽和反常。之后,他竟然打电话告诉在北京的女友,让女友在中秋节前赶回张掖团聚,之后准备结婚。他的家人也欣喜地开始收拾新房,做结婚前的准备工作。这显然不太符合常理。因为乔建国的一切都在走向正轨,他又不是之前有多杀人经历的惯犯,为什么会在这种时候杀人呢?一般连续变态杀人犯都是因为工作感情陷入绝境,所以才杀人发泄,还没听说是生活感情变顺利以后还抢着杀人的。在乔建国家中,记者也见到了他的女友。她告诉记者,她与乔建国是在2004年4月份在朋友的一个酒吧喝酒时认识的,很快两个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后来,两人商量准备在北京开一家面馆,今年8月10日她先上了北京,乔建国也于8月25日(此处的时间和乔建国向警方交代的去北进的时间有点出入。从两篇文章看,此处可能说的是离开张掖的时间,案件侦破稿件中,说的可能是到达北京的时间。)从张掖坐火车到北京,两人在北京呆了几天后,为了找一个拉面师傅,乔建国独自于8月31日返回张掖,找了一个拉面师傅后,又于9月5日从张掖乘火车上北京,等安排好北京的事情后,乔建国于9月17日再次返回张掖,准备从家中取些资金后再去北京开面馆。回来后,乔建国还打电话叫其女友也赶回张掖,说是中秋节全家团聚后,他们准备在张掖举行完婚礼后再上北京开面馆。等她于9月26日晚返回张掖后,就听说警察已把乔建国围困在家中。最后,其女友告诉记者,自从和乔建国认识以后,直到在北京最后一次见面分手。女友说他已经和乔建国相处数月,期间都同居在一起,对乔比较了解。但她一直没有发现乔建国有什么反常行为,因此她也不相信乔建国会做掏肠的惨案来。她认为,既然乔建国已经和自己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已经准备近期结婚,不管从哪个角度去想,他都没有理由去做那种残忍的事情,因为,乔建国本人也很珍惜他和自己的这段感情,不可能因为所谓的谈朋友,报复认错人去杀人,甚至掏肠。乔建国的母亲告诉记者,正好惨案发生的那段时间,她和老伴都在老四家住,家里只有乔建国一个人。据她回忆,就在9月20日凌晨小花案件发生的晚上,她还回过一次家,看到乔建国喝得醉醺醺的躺在床上,就给他盖好被子,拉灯后才下楼的。直到警察将家围困2、3天后,她才听说这件事情,回家后发现乔建国一个人呆在家中死活不肯开门,她就和乔建国的姐姐询问“掏肠”案件是不是乔建国干的,而乔建国也一口否认。3. 案件证据上的疑点两起杀人案件,警方都没有掌握任何证据,这显然比较奇怪。因为第一起案件因为大雨,可能没有留下指纹,足印,血液什么的。但第二起案件现场保护比较好,凶手又没有带手套,理论上不可能不留下任何证据。最终却是没有证据,最终因为只有乔建国的口供,没有判处他死刑。除了证据以外,目击证人的说法也很奇怪。第一起案件没有目击者,第二期案件则是面点老板娘第一时间看到凶手,但老板娘说:小花出去不到5分钟的时间,她突然听到“哇”的一声惨叫,赶紧跑出面馆寻找小花,此 时,她发现3个行迹非常可疑的青年人正站在附近的路边上,听到她的呼叫,有人大声咳嗽了几下,等她从厕所返回面馆附近时,已不见这3个人的踪影。当时由于 紧张和害怕,没敢多想,事后想起来,这3人好象给什么人打暗号,现在想起来真是觉得毛骨悚然。4. 乔建国掏肠上的疑问其实案件发生以后,一些专业人士也相当疑惑,关键就是毫无医学知识,也没有杀牲口经验的乔建国,如果能够熟练的完成掏肠?普通如老萨一样的人,虽然对人体解剖学略有了解,也觉得不知道居然能从阴部掏出肠子来。张掖市人民医院普外科柳佰富主任告诉记者,这一病例是他从医30多年来闻所未闻的一起重大伤害案,凶手的作案手段确实 到了令人发指和震惊的地步。柳主任说,根据他们临床判断,小花的小肠是他人用手从下身直接拽出的,而根据案发前后不到10分钟的时间判断,作案凶手很可能 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因为,即使是一个具备相当水平的大夫也不可能在10分钟内完成从下身找到小肠的工作。而小花受到的创伤,作案人不仅十分准确地找到了 “从下身进入腹腔的薄弱点”,而且还在“很短的时间内”找到了伤害要件。同时,该案可以排除利器的伤害,因为利器不可能在同一时间伤害多处,而小花的小肠 和阴道内多处受到了严重伤害。凶手的残忍和泯灭人性简直可以跟“魔鬼”相比了。显然,乔建国恐怕没有这种知识。5.掏肠的目的有疑惑乔建国掏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这是很让人费解的。比如第一次作案,他和受害者也没有什么刻骨仇恨,犯得上杀人吗?而且以乔建国1米8几的身材,制服一个女孩没什么难度。就算杀人,也完全可以将人掐死了事。以乔建国3次坐牢的经验,肯定从狱友身上知道怎么彻底杀死一个人,那么乔建国用得上将肠子掏出来吗?这没有什么道理。至于第二个案件就更奇怪了,明明发现认错了人,为什么还继续掏肠杀人。如果说是为了灭口,小花在黑暗中也没有清楚看到他的脸,此时已经将小花掐晕了,自己逃走就是了,犯得上花费不短的时间去掏肠吗?当时他跟小花在之前已经有过打斗,他难道不怕有人会过来查看吗?6.如果乔建国是凶手,他为什么最终出来投案当时他已经被包围在家中了,他又不知道警方到底掌握多少证据。如果是他做的案子,连杀两条人命,又是如此残忍的杀人,肯定死路一条。乔建国为什么还能够在家人的劝说下,自愿投案?还不如干脆拼了算了!所以,种种疑点,让掏肠手案件成为扑朔迷离。